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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原创] 官匪不是一家 [打印本页]

作者: 邓荣河    时间: 2008-6-16 08:38
标题: [原创] 官匪不是一家
               官匪不是一家
  
  据《南方日报》报道,6月8日晚上10时左右,一名40岁左右男子驾驶一辆印有“环保执法”的公务车,在梅林一村将小区内一年轻女子撞倒在地,而肇事时该男子满身酒气,下车后不但不道歉,反而诬蔑被撞女子是实施敲诈,并扬言要找“黑社会”的人。那男子是谁?深圳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副科长。

  读到此处,笔者心里一凉,这不是典型的官匪一家的言论吗?!严重违规撞了人,不但不道歉赔偿,反倒霸气冲天。尽管那男人酒气冲天,但毕竟还没喝到狗肚子里——那男人明白,这事自己理亏,不能从正道上解决,但是霸气惯了的主儿怎忍心“吃着哑巴亏”,好在咱黑白两通,找黑道上的帮忙。从副科长的“扬言”,不难猜测,副科长肯定与黑道上的“朋友”关系不错;黑道上的朋友肯定帮过他的忙,当然,礼尚往来嘛,副科长也肯定帮过黑道朋友的忙,以此类推,一条“官匪一家的”链条渐渐清晰。

  在100个执法者当中,如果99个依法执法、奉公执法,而只有1个执法犯法、以权谋私、胡作非为,用百姓的话说即“不讲理”,那么,这1%所造成的恶劣影响相当可怕,甚至会影响到百姓对执法队伍的整体评价,所谓“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汤”就是这个道理。而上文提及的那位霸气十足的副科长,就是一颗老鼠屎,一颗让人联想到“官匪一家”的老鼠屎。

  不过,令人欣慰的是,该事件经媒体报道后,引起众多市民的关注,许多市民在表达愤慨的同时,强烈要求严惩肇事者。12日上午,深圳市交警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调查结果,证实肇事男子郭仲平为深圳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副科长,认定郭仲平对该起交通事故负全责,除罚款3500元外,郭仲平还将接受20日行政拘留的处罚。呜呼,幸哉!官匪不是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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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海凹    时间: 2008-6-16 08:41
这世界的慌乱,足能糊住我们的眼睛。
作者: 邓荣河    时间: 2008-6-16 09:40
最初由 海凹 发表
这世界的慌乱,足能糊住我们的眼睛。


多谢关注。
作者: 跃农    时间: 2008-6-16 09:50
好多事情总是由媒体关注后才能得到妥善解决。
作者: 微风轻拂    时间: 2008-6-17 08:18
有些地方确实如此,遗憾
作者: 邓荣河    时间: 2008-6-17 10:30
最初由 微风轻拂 发表
有些地方确实如此,遗憾


同感,多谢关注。
作者: 一水    时间: 2008-6-17 19:54
好在是给了处理……

问候。
作者: 程学武    时间: 2008-6-18 08:28
呵呵,这世界总算还有公正的地方!
邓先生很勤奋!敬佩!
作者: 傲霜寒梅    时间: 2008-6-18 21:14
阿弥陀佛!但愿官匪真地不是一家!!问候了。
作者: lqm407    时间: 2008-6-18 23:32
本来应该官是官,匪是匪。可是,社会有时就颠倒了它。官匪不是一家当然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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