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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原创] 假如没有了交通事故 [打印本页]

作者: 荒野游侠    时间: 2008-7-25 23:21
标题: [原创] 假如没有了交通事故
    假如没有了交通事故

  我国是交通事故发生率较高的国家之一,交通事故死亡率居全球首位,全国平均每年有将近10万人死于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给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巨大损失,因此,最大限度地减少交通事故发生,既是公共安全管理部门的职责,也是广大群众的共同心愿。

  但是假如将来有那么一天,人人都遵守交通规则,人人都小心谨慎,交通事故再也不会发生或者极少发生,全国人民就一定会皆大欢喜吗?不一定,至少有两个群体会不高兴,其一是汽车修理厂,其二是交警。

  汽车修理厂就是靠修车赚钱,这好理解。交警的职责不就是减少交通事故吗,怎么会不高兴呢?其实,除了修理厂,交警也是交通事故的受益者。

  前不久,我开车和另一辆汽车相撞,在处理事故的过程中,我对处理交通事故的繁琐有了深刻体验,也对交警与交通事故的关系有了新的认识。

  事故发生后,我立即报了警,警察很快赶到现场。随后,我和对方的车被清障车拖走,停到某个停车场里。第二天,我到交警队去处理事故,负责处理的警官给我写了一张条子,让我找某汽车修理厂做鉴定,从此我便开始源源不断地往外掏钱。先是修理厂的鉴定费100元,然后是物价局的拆检费300元,接下来又是物价局的事故定损评估费,按3%收取又是1000多元。这些钱都不在保险公司的报销范围,物价局的定损价格保险公司也不认可。期间为了尽快修车,我把车从停车场“借”了出来,之所以说借是因为车虽然不在停车场了,但停车费还是照收不误。到办理正式提车手续时,除了交上2000多块钱拖车费外,又交了八九天的“虚拟”停车费。

  事故处理完毕后,我盘点了一下所交的费用,除了50元交通罚款和350元事故拍照费以外,其他的收费都和交警没有直接关系。

  但是果真没有关系吗?

  回顾事故处理过程,我发现汽车修理厂以及物价局的人和交警们都很熟悉,就像同事一样,他们在交警的办公楼里有专门办公室,只要有事故发生,他们立即和交警一起出动。过后我了解到,汽车修理厂和物价局其实是挂靠在交警队的,交警的部分办公经费及其他开支就是由他们提供的。而停车场和清障车,据说也是由某个体经营者承包的,至于什么样的人有资格承包,承包费的去向如何,明眼人一看就知道。

  至此我全明白了,交警其实是交通事故的最大受益人。表面上看,交警的收费一清二白,无可指责。但是交警通过他人之手收取的费用,就不是那么清白了。这真是一笔无本万利的买卖。
  
  这种权力寻租行为不仅加重了当事人的负担,损害了公共权力部门的形象,而且不利于从根本上遏制交通事故的发生。因为交通事故已经成为交警的一个二难命题,交通事故上升,说明自身失职;交通事故下降,无异于自断财路。
  
  或许这也正是中国的交通事故居高不下的一个重要原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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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海凹    时间: 2008-7-26 14:40
车祸猛于虎
作者: 程学武    时间: 2008-7-27 21:44
权力寻租行为不仅加重了当事人的负担,损害了公共权力部门的形象,而且不利于从根本上遏制交通事故的发生。
分析透彻的文字!问好!
作者: 水如空    时间: 2008-7-29 16:27
果然如此。
其实,考票的黑也是一方面。
作者: 秦时明月    时间: 2008-7-29 17:47
这些行当的人大概与医生和卖花圈的一样,巴不得人生病,巴不得死人呢!
作者: 一水    时间: 2008-7-29 19:42
最初由 秦时明月 发表
这些行当的人大概与医生和卖花圈的一样,巴不得人生病,巴不得死人呢!


呵呵 

晕……
作者: lqm407    时间: 2008-7-30 23:14
  这样的事情真叫人气愤!
  那交警当然希望车祸越多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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