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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向法律讨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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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28 01:1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闫广慧 于 2017-3-29 22:59 编辑


       山东聊城辱母杀人案一审的结果一时成了新闻,也犯了众怒,无期徒刑对一个伤了4人,并致使其中一人死亡的刑事犯来说似乎是“罪有应得”,但民愤不平却为行凶者喊冤,甚至还把矛头直接指向了司法是否公正。

       所谓“欠债还钱,杀人偿命"。行凶者于欢不仅欠债不还,还使用暴力致债主死伤,这看似合理的判罚何以引起民众反常的举动呢?这还要从这笔债和杀人的动机谈起。

       首先于欢暴力抵抗的债务是一笔涉黑和不合法的高利贷款。对于这种涉黑的地下钱庄,国家是明令禁止的非法金融组织,它不仅干扰了正常的金融秩序,更是对社会不安定危害严重。债主用非法的手段从于欢母子身上榨取高额利息,而且在于欢母子无力偿还巨额债务的情况下,通过黑社会用暴力手段去催债。显然司法部门在量刑的时候没有考虑或者有意回避了这个因素。这是民众不满的原因之一。

       其二,于欢情绪失控行凶伤人之前发生了些什么? 真相是母亲被羞辱。抛去法律从情理上考虑,于欢的反应当属正常的,当然后果却是严重的。检察机关在审理此案时更多是从法律的角度考虑而无”酌情“,因此招致了社会舆论的不满。我们常说”法律无情“,法律是维”护正义”的,但显然债主不是正义的一方,而在有法可依的情况下检察机关为什么不能更人性话呢?这是民众不满的原因之二。

        民众除了对司法机关不满之外,还有质疑,那就是在于欢母子人身和精神受到伤害的时候,曾拨打110向公安机关寻求保护,而派出所出警却是“出工不出力'有渎职行为。也正是派出所的这一态度滋长了催债人的气焰,使他们做出了更过激的行为。于是社会舆论猜测警察的暧昧态度背后是不是有”见不得人“的事也就不仅仅是臆想了。

        《水浒传》中,青面兽杨志卖刀,被泼皮牛二纠缠,恼怒下杨志杀了那条害人的”大虫“。结果城中百姓为除了社会一害的杨志到衙门里请愿 ,衙首于是看杨志是一条”好汉“便酌情以过失杀人从轻判罚。于欢杀人是否是过失杀人不好说,那要看检察机关怎么取证和律师怎么辩护了。好在,目前,最高检已派员赴山东调查此案,二审启动调查取证程序。结果又会怎样,我们拭目以待。


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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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发表于 2017-4-4 22:32 | 只看该作者
中国警察已经习惯了,中国人也已经习惯了,国家都习惯了,老百姓怎么还不习惯?
63#
 楼主| 发表于 2017-4-4 22:25 | 只看该作者
后续有报道:涉案的派出所被查,这是一个好的信号。
62#
发表于 2017-4-3 10:19 | 只看该作者

谢谢!祝上午好!
61#
 楼主| 发表于 2017-4-2 21:08 | 只看该作者
60#
发表于 2017-3-30 08:59 | 只看该作者
59#
发表于 2017-3-30 08:59 | 只看该作者
58#
发表于 2017-3-30 04:37 | 只看该作者
闫广慧 发表于 2017-3-29 23:00
谢老师纠误,已经改过。

班门弄斧,请老师惠手相顾!
57#
 楼主| 发表于 2017-3-29 23:02 | 只看该作者
七大姑八大姨 发表于 2017-3-29 15:59
也别惊、、这个跟偶们国家司法制度有关系。大凡死了人,只要肯赔钱,也有钱,死人的一方也接受,出具一份 ...

有钱就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这让小民们情何以堪。
56#
 楼主| 发表于 2017-3-29 23:00 | 只看该作者
龚跃彬(00000) 发表于 2017-3-29 14:53
但愿能有个公平合理的结果!文中有个字值得商榷:倒数第二行,就看律师的(师),您写的是律诗的(诗。)不 ...

谢老师纠误,已经改过。
55#
 楼主| 发表于 2017-3-29 22:59 | 只看该作者
吴显萍 发表于 2017-3-29 13:37
警察不作为是直接原因……

这不作为是否还有别因,费猜。
54#
 楼主| 发表于 2017-3-29 22:58 | 只看该作者

53#
 楼主| 发表于 2017-3-29 22:58 | 只看该作者
时光安然 发表于 2017-3-29 09:19
精华理由:这是一章时事新闻,作为江天漫话版的文者,有必要在此说道说道,这于情于理的法律。

52#
 楼主| 发表于 2017-3-29 22:57 | 只看该作者
宇の航 发表于 2017-3-28 23:00
这次中国左派右派都觉得过分,不过正当防卫,一般会排除斗殴和羞辱,比如面临的对方致命的袭来,这个时候 ...

正如先生所说,法律除了客观公正之外还要考虑民心向背。
51#
发表于 2017-3-29 15:59 | 只看该作者
闫广慧 发表于 2017-3-28 22:28
那条烂命卖得也太贵了。惊了!

也别惊、、这个跟偶们国家司法制度有关系。大凡死了人,只要肯赔钱,也有钱,死人的一方也接受,出具一份谅解文书,判刑的时候,都可以酌情减刑判决
50#
发表于 2017-3-29 14:53 | 只看该作者
但愿能有个公平合理的结果!文中有个字值得商榷:倒数第二行,就看律师的(师),您写的是律诗的(诗。)不知对否,请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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