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财论坛

标题: 关于重申论坛几个问题的通知 [打印本页]

作者: 管理员    时间: 2017-7-25 15:05
标题: 关于重申论坛几个问题的通知
  一、关于原创首发问题

  因有部分计酬作品被举报查实为非首发作品(即在其他媒体或网络平台发表过),管理员以撤销其计酬,并给予其帖子警告处理。特请会员们注意。

  中财论坛是一个计酬文学网站,规定参与计酬评选的作品必须是原创首发,即创作后首先发于中财论坛,计酬前未在其他媒体或网络平台发表过(包含个人博客、QQ空间和个人微信号以及其他网站等),如在计酬期间及举报期(计酬公告发布后的一周内)发现有发表过的痕迹,或使用篡改他人作品、重复发帖或修改后重发、链接已发表作品等,即取消评选计酬的资格,并将给予帖子警告。(计酬作品公告:http://bbs.zhongcai.com/forum-47-1.html

  原创首发作品,即原创并首次发表在中财论坛,且未在媒体或网络平台网等发表过的作品。

  若作品被计酬,在计酬公告发布后的一周内不得另投他处,否则撤销稿费。在计酬公告发布的一周后可以有条件的另投他处,须注明首发于中财论坛,并在原贴下作声明另发于何处。

  若是作品未被计酬,则作品可自行处理。


  二、关于违反论坛发言规定的处罚

  近期,个别会员寻衅滋事,对他人进行了人身攻击,人格侮辱,破坏了论坛氛围。特请会员们注意。

  对于在论坛进行人身攻击、谩骂、诋毁、恐吓他人的会员,论坛管理员将删除或屏蔽其贴子,并对其发表者进行警告,凡警告后仍不改进者,论坛管理员将对其禁言,视其情况表现才可予以解禁。

  所有会员有权监督其他会员行为,对于违反论坛发言规定的会员可予以举报。


  三、关于清理会员马甲的问题

  因近期查出论坛个别会员有多个马甲的情况,特此提醒:论坛不允许会员注册多个账号。请有马甲的会员及时上报反馈与管理员。论坛管理员将对马甲进行查处与清理。若有会员隐瞒不报的,一经发现,论坛将对其进行马甲清理并通报批评。


  四、关于首发作品的规范发表问题

  由于部分原创首发版块内,非首发作品过多,使其与原创首发作品混淆。为使版面整洁规范,请会员将个人的非首发作品发至非首发区。请版主将各自版块内的已发表的非首发作品移至非首发区。

中财论坛管理组
2017年7月25日



作者: 浮光    时间: 2017-7-25 15:12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雨夜昙花    时间: 2017-7-25 15:16
支持!
作者: 牟靖靖    时间: 2017-7-25 15:32
雨夜昙花 发表于 2017-7-25 15:16
支持!

昙花好\(^o^)/~
作者: 漠北雪莲    时间: 2017-7-25 15:33

作者: 木门长子    时间: 2017-7-25 15:58
书写很规范,要求很严格,大力支持。
作者: 七大姑八大姨    时间: 2017-7-25 16:02
暂时没有原创,其实可以加入一下论坛原创文字的回复讨论,很能增长以后写原创功力的
作者: 小湖    时间: 2017-7-25 18:28
支持
作者: 邱天    时间: 2017-7-25 19:37
作为老会员,邱天以为这不是什么事儿。是老会员都会遵守论坛规定,从严要求自己。
但一些新会员,常整些事儿来考验版主,总以为人不知鬼不觉。这些伎俩,明眼人都看得明白的!
管理层重申这些规定,完全做得对!邱天支持!
作者: 幸福小草    时间: 2017-7-25 20:24
我来鼓掌。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既然是中财一员,就应该遵守。
作者: 放飞梦想    时间: 2017-7-25 22:23

作者: 仙客来    时间: 2017-7-26 09:52
严重支持!
作者: 暴雨迎风    时间: 2017-7-27 10:46
已阅
作者: 何足道哉    时间: 2017-7-27 13:50
支持。
作者: 太白岩    时间: 2017-7-28 19:44
支持
作者: 轻尘逐香    时间: 2017-7-28 22:45
支持
作者: 河西村夫    时间: 2017-7-30 19:02
遵守!
作者: 太和五中张奇    时间: 2017-7-31 14:12
大力支持
作者: 草舍煮字    时间: 2017-7-31 17:01
邱天 发表于 2017-7-25 19:37
作为老会员,邱天以为这不是什么事儿。是老会员都会遵守论坛规定,从严要求自己。
但一些新会员,常整些事 ...

本想多说两句,邱老师已经代为表达
作者: 邱天    时间: 2017-7-31 19:35
草舍煮字 发表于 2017-7-31 17:01
本想多说两句,邱老师已经代为表达

谢谢!
作者: 林健    时间: 2017-8-1 00:26
学习,谨记并遵守……
作者: 人人喜喜    时间: 2017-8-1 09:55

支持!
作者: 欧阳梦儿    时间: 2017-8-1 16:20
邱天 发表于 2017-7-25 19:37
作为老会员,邱天以为这不是什么事儿。是老会员都会遵守论坛规定,从严要求自己。
但一些新会员,常整些事 ...

哈哈,好象自己没犯过同等错误,没被通报过似的。
作者: 欧阳梦儿    时间: 2017-8-1 16:21
中财终于下块心整顿这一现象了。欣慰……
作者: 欧阳梦儿    时间: 2017-8-1 16:22
草舍煮字 发表于 2017-7-31 17:01
本想多说两句,邱老师已经代为表达

代表?他代表知错不改,犯错不脸红一类……
作者: 草舍煮字    时间: 2017-8-1 16:56
欧阳梦儿 发表于 2017-8-1 16:22
代表?他代表知错不改,犯错不脸红一类……

字面意思表达了我的意思,其深刻内涵不敢妄测
作者: 草舍煮字    时间: 2017-8-1 17:05
不发文,专门给特定的人点赞的会员,属于清除范围的马甲吗?
作者: 管理员    时间: 2017-8-1 17:51
草舍煮字 发表于 2017-8-1 17:05
不发文,专门给特定的人点赞的会员,属于清除范围的马甲吗?

欢迎草舍来举报。谢谢
作者: 邱天    时间: 2017-8-1 19:56
欧阳梦儿 发表于 2017-8-1 16:20
哈哈,好象自己没犯过同等错误,没被通报过似的。

是呀,有啊!我从不否认自己犯过错误,而且也离开那地儿,发誓不再回去了呀!

在哪儿不是玩呢,是不是?

欢迎您再继续监督,忍俊不禁版主!
作者: 欧阳梦儿    时间: 2017-8-1 20:34
本帖最后由 欧阳梦儿 于 2017-8-1 20:35 编辑
草舍煮字 发表于 2017-8-1 17:05
不发文,专门给特定的人点赞的会员,属于清除范围的马甲吗?

当然, 这难道有什么不同吗?嘻嘻

同属于弄虚作假,扰乱正常游观规则。

作者: 湛社琴    时间: 2017-8-2 15:55
支持!
有规矩才能成方圆
作者: 高迎春    时间: 2017-8-3 03:41
坚决支持!
作者: 徽州雪    时间: 2017-8-3 08:51
来学习,都记住这些个家法了
作者: 戒了    时间: 2017-8-3 11:27
知道了。
向管理说明:我先后申请了俩号,一是“柳岸”,一是“戒了”。自申请“戒了”号后,“柳岸”号就不用了。
作者: 戒了    时间: 2017-8-3 11:27
徽州雪 发表于 2017-8-3 08:51
来学习,都记住这些个家法了

小雪好!
作者: 戏笑九宫    时间: 2017-8-5 07:46
本帖最后由 戏笑九宫 于 2017-8-5 07:49 编辑

不能复制作品,固然为窃取他人文章筑起来一道盾牌,可也限制了会员之间的互动。一早读了几篇文章,有些瑕疵需要指出来,却不能复制,只好作罢。
这一举措是否真能杜绝抄袭现象?拭目以待!
或许最终是治标不治本啊!
看到制度在逐步完善,很欣慰,支持是肯定的!但一些不尽合理制度是否可有有其他替代方式?望斟酌!恕我直言。

作者: lvhq018    时间: 2017-8-5 10:58
戏笑九宫 发表于 2017-8-5 07:46
不能复制作品,固然为窃取他人文章筑起来一道盾牌,可也限制了会员之间的互动。一早读了几篇文章,有些瑕疵 ...

遇到了同样问题。有点因噎废食之感。
作者: 秦皇岛简枫    时间: 2017-8-5 20:13
lvhq018 发表于 2017-8-5 10:58
遇到了同样问题。有点因噎废食之感。

也有同感。喜欢某句话,也不能复制,有多少人愿意因为喜欢一字一字的敲出来?那就不回了,总觉得不太舒服。
作者: 川江居士    时间: 2017-8-5 20:21
您好,请问首发作品获酬,除了期间不得在其他地方发表,还有什么要求?
作者: 川江居士    时间: 2017-8-5 20:26
lvhq018 发表于 2017-8-5 10:58
遇到了同样问题。有点因噎废食之感。

您好,前辈,首发原创作品除了计酬期间不得在其他(包括QQ空间)发布以外,还需满足什么条件?
作者: lvhq018    时间: 2017-8-5 21:59
可以看中财论坛管理章程。
作者: 戏笑九宫    时间: 2017-8-6 07:50
lvhq018 发表于 2017-8-5 10:58
遇到了同样问题。有点因噎废食之感。

:handshake
18版主早安!
作者: 轻尘逐香    时间: 2017-8-6 09:13
支持!
作者: 落叶留步    时间: 2017-8-6 09:51
想抄袭的,怎么也挡不住
作者: 驿边梅    时间: 2017-8-6 16:16
向管理员反映一个情况:在账户管理时,我点了提现,向我的银行卡提现若干,可是一个星期了,卡里没有现金到帐,不知道是么回事。
作者: 刘丽君    时间: 2017-8-6 17:21
三年没来了,新面孔不少,问候大家一声。
作者: 管理员    时间: 2017-8-7 14:58
刘丽君 发表于 2017-8-6 17:21
三年没来了,新面孔不少,问候大家一声。

常来发文
作者: 红天桃金融    时间: 2017-8-7 16:57
驿边梅 发表于 2017-8-6 16:16
向管理员反映一个情况:在账户管理时,我点了提现,向我的银行卡提现若干,可是一个星期了,卡里没有现金到 ...

您好,麻烦告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码吗,我们为您查询,或者您可以直接拨打客服电话:0571-87112068,我们将为您查询,祝您生活愉快!
作者: 言默然    时间: 2017-8-13 22:01
支持,以遵规守矩的行为支持
作者: 言默然    时间: 2017-8-13 22:01
没规矩不成方圆,不守规不是实诚的会员
作者: 言默然    时间: 2017-8-13 22:03
以诚相待,以实为文,其乐融融,和谐满满大家喜欢
作者: ·紫葵·    时间: 2017-8-14 08:29
嗯。明白了。一定遵守相关规定。
作者: 邱天    时间: 2017-8-14 15:36
·紫葵· 发表于 2017-8-14 08:29
嗯。明白了。一定遵守相关规定。

您需要多看多回帖,找到与之相应的版块浏览学习。
作者: ·紫葵·    时间: 2017-8-14 17:18
邱天 发表于 2017-8-14 15:36
您需要多看多回帖,找到与之相应的版块浏览学习。

嗯,听邱天的总没错。
作者: 邱天    时间: 2017-8-14 18:55
·紫葵· 发表于 2017-8-14 17:18
嗯,听邱天的总没错。

邱天是你叫的?
作者: 邱天    时间: 2017-8-14 18:55
·紫葵· 发表于 2017-8-14 17:18
嗯,听邱天的总没错。

邱天是你叫的?
作者: ·紫葵·    时间: 2017-8-14 18:57
邱天 发表于 2017-8-14 18:55
邱天是你叫的?

不然应该怎么称呼您呢?
作者: 童心是    时间: 2017-8-14 23:48
支持
作者: 若涵    时间: 2017-8-18 17:13
看过
作者: 石子舟    时间: 2017-8-24 14:58
这么多文学论坛,多少年过去了,中财还在坚持,赞一个先。
作者: 管理员    时间: 2017-8-24 16:03
石子舟 发表于 2017-8-24 14:58
这么多文学论坛,多少年过去了,中财还在坚持,赞一个先。

多来看看,多来发文。都老会员了。
作者: Wp_岚笙    时间: 2017-8-25 12:22
收到
作者: 石子舟    时间: 2017-8-25 14:43
这个必须支持。
作者: 冯喆    时间: 2017-8-28 07:31
支持!
作者: 三三_Vo4CE    时间: 2017-8-29 12:08
知道了!
作者: 东方鹰    时间: 2017-9-10 17:17
支持!
作者: 海纳百川00    时间: 2017-11-3 19:03
支持。。。。。。。。
作者: 竹园菜农    时间: 2018-8-6 23:35
支持原创!!!!!!!
作者: 雁南    时间: 2018-10-30 23:14
支持。为什么人家两个字可以发出来,我就不行呢?说长度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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