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苏忠伟 于 2008-10-27 22:23 发表
“法律的本来面目绝不是一个“伸张正义”的侠客,而是维护秩序之无情、无理之公器!”
有见地。
法律是政策之固定化。在执法过程中,受制因素很多,其中还需考虑情与理。目前我国“人治”还占很大市场,要实现“法 ...
原帖由 玉德 于 2008-11-9 14:38 发表
写得不错,对这一句有疑惑。
当法律不是正义守护神时,应该怎么办?据说彭德怀年青时也是杀了本地恶霸才去当兵的。法有良法、恶法,说梁山行为践踏当是时法律还可,说其“引起社会动荡的根源”似已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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