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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寻物启示 [打印本页]

作者: 凌胜民    时间: 2008-11-28 16:20
标题: 寻物启示
本帖最后由 lichezhiyuan 于 2015-8-24 22:58 编辑


    寻物启事

亲爱的朋友:
   昨天下午在本市二路公共汽车上,我急着从刷盘子的饭店下班往学校里赶,挤在车门口的时候。你用锋利的小刀温柔的割破了我的裤兜,把里面二百五十元人民币和其他证件轻轻的拿走,不带走一点云彩。出手之快捷,手法之娴熟,堪称高手。因为夏天里,我只穿了一层衣服,如果你再向里用一点力,我就要皮开肉绽了,在这里首先感谢你的不杀之恩。

   我之所以要寻物,不是为了那二百五十块钱,而是我那衣兜里的身份证、学生证、饭卡。这些都是花钱办下来的,再重办又得花不少钱,还要等好长时间。尤其是饭卡,那上面有我这个月的饭费,自从被你拿走之后,我已经在同室老大的卡上蹭了两天饭了。而你拿着他也没有什么用,我相信你是个乐善好施,愿意助人的人,这种损人不利己的事你肯定不干。最近全社会正在开展公民道德教育活动,准备评选道德标兵。你如果把这些证卡交给我,就冲你这拾金不昧的精神,我也得庄重的投你一票,并且发动全体同学都投你的票,大学生是个大群体,可不能小看呀。想想你也真不容易,冒着被抓的风险,大热天的楞往人堆里挤,一身汗一身水的,多辛苦呀。评个道德标兵算是小了,应该评选为道德楷模。

   你想啊,一个小偷都能拾金不昧,充分证明了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了丰硕成果,这是新闻界多大的卖点啊,快赶上美国的911事件了。各路媒体再加点油,烧旺火,把你搁进去一炒,你就成名人啦。现在名人赚钱多容易呀,出书、走穴、拍广告。你怕一个小偷拍广告不合适吗?那怕什么,有的明星拍劣质食品广告,人都吃死啦,人家不还是照样拿钱。

   机会都是给有准备的人预备的,相信你这么聪明的人不会放过这大好的机会。二百五你留下,各种证卡交给我,我保证给你拉到足够的选票,让你成为名人。那时候你一定会成为一个有道德的人,有益于人民的人,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由小偷变成好人,再变成名人的人,一个大红大紫的名人。


           期待着你的回应


                                               一个贫穷的大学生
                                                  00八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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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五月草原    时间: 2008-11-28 20:55
本帖最后由 lichezhiyuan 于 2015-8-24 22:58 编辑

那时候你一定会成为一个有道德的人,有益于人民的人,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由小偷变成好人,再变成名人的人,一个大红大紫的名人。
很幽默、很风趣,支持。


作者: 风清骨峻    时间: 2008-11-28 22:24
本帖最后由 lichezhiyuan 于 2015-8-24 22:58 编辑

晓之以情、动之以理。不知道这个留下“二百五”的人,听明白没有?   奖励一下!


作者: 凌胜民    时间: 2008-11-29 16:43
本帖最后由 lichezhiyuan 于 2015-8-24 22:58 编辑

感谢版主的加精


作者: 凌胜民    时间: 2008-11-29 16:45
本帖最后由 lichezhiyuan 于 2015-8-24 22:58 编辑

问好五月草原朋友


作者: 向启兰    时间: 2008-11-29 21:58
本帖最后由 lichezhiyuan 于 2015-8-24 22:58 编辑

晓之以情、动之以理。不知道这个留下“二百五”的人,听明白没有?   奖励一下! [/quote]
版主大人的点评恰到好处!支持加精!


作者: 凌胜民    时间: 2008-11-30 10:08
本帖最后由 lichezhiyuan 于 2015-8-24 22:58 编辑

问好向启兰朋友


作者: 汤如浩    时间: 2008-12-1 20:56
本帖最后由 lichezhiyuan 于 2015-8-24 22:58 编辑

:lol :lol 这下子该有人拾金不昧了:)


作者: 荷叶    时间: 2008-12-2 17:42
本帖最后由 lichezhiyuan 于 2015-8-24 22:58 编辑

真有这样的小偷,我就遇上过,火车上遇上的小偷,把我的饭票及各种证件寄回到我母亲的单位,只把钱留下了。也不知道怎么知道了我母亲单位的。奇事呢。


作者: 风清骨峻    时间: 2008-12-2 22:41
本帖最后由 lichezhiyuan 于 2015-8-24 22:58 编辑

真有这样的小偷,我就遇上过,火车上遇上的小偷,把我的饭票及各种证件寄回到我母亲的单位,只把钱留下了。也不知道怎么知道了我母亲单位的。奇事呢。 [/quote]
该谢谢他(她),费心寄回来。


作者: 凌胜民    时间: 2008-12-3 08:26
本帖最后由 lichezhiyuan 于 2015-8-24 22:58 编辑

真是源于生活了。


作者: 黑龙江小龙女    时间: 2008-12-3 08:57
恩,估计小偷该考虑下。留着证件也没用,还能做好事。
作者: 黄会兵    时间: 2008-12-3 12:43
学习。

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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