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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原创] ④狗的精神 [打印本页]

作者: 糊涂    时间: 2003-8-13 19:04
标题: [原创] ④狗的精神
        狗的精神

  我有个女朋友,恋爱三年,结婚三个月,最近协议离婚了。谈起“花心”的丈夫,她一句断言:“早知这样,不如不结婚,当初抱养一只狗”。

  在亲情、友情、爱情等所有的情感里面,男女之间的爱情是最脆弱最经不起时间推敲的那种东西。所有美丽的爱情之所以被人传诵,其原因只有两个:一是以凄美的悲剧收场,二是转化为亲情或友情。据说有权威人士早就作过专门研究,爱情的保质期只有十八个月。喜新厌旧几乎是每个人的通病。

  曾经听到过有关男人的一种很不好听的说法:“三十岁男人是看家狗,四十岁是野狗,五十岁是疯狗”。狗在我们国家语言里是贬义词,如:哈巴狗、菜狗、赖皮狗包括前面说的野狗、疯狗等等都不是什么好狗,带有贬低的意味,但在英语里狗却常用于褒义。如:you are  a  luck dog !只能翻译成:“你是一个幸运儿,”而不能翻译成:“你是一只幸运狗。”

  在我们民间谚语里有关于狗的褒义的说法我想来想去也只找到一句:“儿不嫌母丑,狗不嫌家贫”。

  “儿不嫌母丑”这句话现在也值得商榷,我曾亲耳听到有一个儿子怎样嫌自己的母亲长得丑,以至带自己的女朋友回家时称其母亲为邻居,他母亲口斜、足跛、貌陋。他上中学时就不允许母亲去他的学校,有时还跟着同学一齐喊自己的母亲是个“丑八怪”。他母亲也深知自己的容貌丑陋,从来都是默默地忍受,只要他一带女孩回来母亲就躲出去,直到他儿子结婚,把城里的漂亮媳妇带回来,她还是往外逃。一直到去世。

  但是狗的确不会嫌弃家贫,我从未听说过狗因为嫌贫爱富或嫌主人丑陋而弃家离去的,而且狗的确忠贞不渝。我母亲以前就养过一只狗,名唤“大黑”,我生女儿时,我母亲要来照顾我,时年大黑已三岁,长得“狗”高马大,非常健壮英俊,它是我母亲在路上捡的,当时它还是个“小黑”,非常孱弱,好象还没满月,病恹恹的,近乎奄奄一息。后经我母亲的悉心照料终于毛色发亮,很快地就由“小黑”变成了“大黑”。当时我父亲在外地上班,大黑和我母亲在家结伴,我母亲到哪它就到哪,因我们娣妹都在外地工作,于是,大黑让我母亲释放着母性的温馨和积存的母爱,母亲令大黑健康成长。我母亲来照顾我,大黑被放在邻居家时,第一顿邻居让它吃饭它还肯吃,后来无论邻居怎么用好食喂它,它都拒食,从邻居家跑回来看到我家门锁着就大叫、哭泣,(邻居说是真正地哭泣,眼里真地流出泪水),后来索性不肯去邻居家,就睡在家门口,白天到处跑去找我母亲,有一次竟跑到几十里之外的我的一个亲戚家,不知道它是怎么认识路的,我母亲只带它去过一次,而且是坐车去的,亲戚喂它吃饭它也照样不吃,摇了摇尾巴就走了。我母亲在我这儿住了四十天,火急火燎地赶回去,结果却再也没找到它。这回是轮到我母亲哭。就是现在提起来, 母亲依然眼泪汪汪,说自己多了个外孙女却丢了个孙子。

  说起大黑,的确让我感动。后来,在网络和杂志上也看到过一些有关狗比女人好的文章,让我很有一种来生作狗的冲动。曾和一个朋友聊天,玩笑地说过:“希望来生变成一只狗。”想想做狗也的确没有什么不好的,特别是富贵狗,有人宠着爱着,有自己的住处,不用拼命挣钱贷款买房子;有专门的食物,不用为一日三餐操心;有的出门还有华丽的狗衣服,狗太阳镜戴;每周还有专门的美容师来把自己修理打扮一番。不用评职称,不用写论文,不用勾心斗角,不用逢人便笑……。而且现在的人也很通狗性,知道狗在关键时刻需要什么,必要的时候会找个邻家公狗来谈谈情说说爱,这样的狗岂不比吾辈幸福?可我的朋友说:晕倒!我要是做狗,决不做什么受人牵制的富家狗,而要做一只野狗,那才是真正的狗,一旦狗没了狗性,那还叫什么狗?

  看看人有时就是这么个不事安静的动物,一面羡慕狗的忠诚,一面又无意要去当一只被人牵制的狗。那怕它还是被宠着供着的富贵狗。不过,想想也是,对于有点野性的狗来说,那富家狗又岂是好当的?如果遇到个好脾气的主还好。遇到个怪脾气的,高兴起来搂着亲着,喊你是个小乖乖,不高兴起来一脚踢你个八仗远,或者整天连个影都不见,让你独守空房,让你以泪洗面,甚至让你连吃的食物也没有,你捧着华美的银杯,却喝不到一口需要的白开水。

  这种富贵狗又有何当头呢?倒是野狗虽因自己到处找食找窝而变得丑点脏点,最起码是在自己支配自己的行为,而且野狗也未必就不快乐,当在脏乱的垃圾堆里拖出一块西瓜皮,在寒风捡到几缕稻草时,说不定,那快乐的感觉也是富贵狗所不及的。再说那种想来就来,想走就走的自由风度,怕是被供养着的富贵狗连做梦都不敢想象的事情。

  其实,当狗也只是人的一厢情愿的想象,正是因为自己做不到看不到忠诚,才会羡慕狗的忠心,就像痛苦的人会一时兴起,羡慕白痴的无知快乐一样,无论如何,自己的内心是并不真正想做个白痴的。不管怎样,人是万物之灵,人的喜新厌旧正是说明人是比狗聪明,比狗具有变通性,比狗有远见。不知道公狗在遇到母狗时会是怎样的情形,只是知道人的两性之间的吸引永远都是致命而又不顾一切的。当激情过去,一切都又归于平淡之后,新的激情,新的渴望又会像春风里的野草随风疯长。所以有人说“爱情是一种病”,而且还是一种几乎人人都想得的病。其实,也可能有人一次得病就终身免疫的,所以,这里只能用“几乎”。

  人真是个矛盾的动物,一边渴望着“变”,另一边又恐惧着“被变”。所以,有的人就希望自己找着的是像狗一样忠诚的伴侣,而且越是想拥有狗一样忠诚的人,自己内心越是不想当一只狗的,就算是想当狗也要当一只自由自在的野狗。
 
  时下,人们对于婚外恋已变得非常宽容了,不再象过去一样千夫所指,遭人吐骂,但是不管社会怎样发展,人们的思想怎样变更,专一和忠诚永远都是维系爱情的灵魂。而要维系婚姻还不仅仅是忠诚,更需要忍让、宽容、责任这些老掉牙的真话。其实要不你不选择结婚,要结婚你得先学会忍让、热情、爱心还有很多很多……当然最重要的还是得象狗样的忠诚。
  
  如此说来,无论男人还是女人,不管是富贵狗还是野狗,对一个家庭来说,有时只要能学点狗的精神,情形也许还不算太坏。


   ---------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作者,同意将此作品发表于中财论坛。并保证,在此之前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否则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谨授权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本作品的发表和转载等相关事宜,未经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其他媒体一律不得转载。
作者: 糊涂    时间: 2003-8-13 19:18
怎么题目就是改不掉呢?:(((
作者: manchurose    时间: 2003-8-13 20:03
标题: 糊涂MM!
以万物之灵自居的人类,其人性已经堕落到不如狗性了吗?
糊涂。。。。。。
作者: 苏子    时间: 2003-8-13 21:14
标题: 论的精妙
人如果有动物的一些品质,社会要平静一些
作者: 银装素裹    时间: 2003-8-13 21:29
标题: 回复: [原创] ④狗的精神
最初由 糊涂 发表
        狗的精神

  我有个女朋友,恋爱三年,结婚三个月,最近协议离婚了。谈起“花心”的丈夫,她一句断言:“早知这样,不如不结婚,当初抱养一只狗”。

  在亲情、友情、爱情等所有的情感里面...

妹妹真的才女哟~~~~~~好文字一篇连一篇呀:)
作者: 哑猫阿凡    时间: 2003-8-13 21:38
最初由 糊涂 发表
怎么题目就是改不掉呢?:(((



只有弯刀DOG才能解决:)
问好,糊涂不糊涂
作者: 七彩燕    时间: 2003-8-13 22:17
标题: 回复: [原创] ④狗的精神
最初由 糊涂 发表
        狗的精神

  我有个女朋友,恋爱三年,结婚三个月,最近协议离婚了。谈起“花心”的丈夫,她一句断言:“早知这样,不如不结婚,当初抱养一只狗”。

  在亲情、友情、爱情等所有的情感里面...

无论男人还是女人,不管是富贵狗还是野狗,对一个家庭来说,有时只要仍具有狗性,情形也许还不算太坏。


的确是这样啊……
作者: 糊涂    时间: 2003-8-13 23:26
标题: 回复: 糊涂MM!
最初由 manchurose 发表
以万物之灵自居的人类,其人性已经堕落到不如狗性了吗?
糊涂。。。。。。

也许狗身上也有人学习的东东哦~~~~~问M好!:)
作者: 糊涂    时间: 2003-8-13 23:27
标题: 回复: 论的精妙
最初由 苏子 发表
人如果有动物的一些品质,社会要平静一些


是啊,人贵为万物灵长,未必就各方面都超过其他动物吧。:)
作者: 糊涂    时间: 2003-8-13 23:28
标题: 回复: 回复: [原创] ④狗的精神
最初由 银装素裹 发表
[QUOTE]最初由 糊涂 发表
        狗的精神

  我有个女朋友,恋爱三年,结婚三个月,最近协议离婚了。谈起“花心”的丈夫,她一句断言:“早知这样,不如不结婚,当初抱养一只狗”。

 ?..


你笑话我,问银装好~~~~~:)
作者: 糊涂    时间: 2003-8-13 23:29
最初由 哑猫阿凡 发表
只有弯刀DOG才能解决:)
问好,糊涂不糊涂

弯刀人没了~~~~问猫好:)
作者: 糊涂    时间: 2003-8-13 23:29
标题: 回复: 回复: [原创] ④狗的精神
最初由 七彩燕 发表
[QUOTE]最初由 糊涂 发表
        狗的精神

  我有个女朋友,恋爱三年,结婚三个月,最近协议离婚了。谈起“花心”的丈夫,她一句断言:“早知这样,不如不结婚,当初抱养一只狗”。

 ?..


哈,是啊,问燕子好~~~~:)
作者: 赊帐    时间: 2003-8-14 09:20
标题: 写的不错
看来这里的高手不少
作者: 糊涂    时间: 2003-8-14 17:47
标题: 回复: 写的不错
最初由 赊帐 发表
看来这里的高手不少


不是高手,是眼高手低。谢鼓励。
作者: 麦壳儿    时间: 2003-8-15 21:43
可爱的小狗

               ,dP"'   `"Qb,                  ,d88buP"            "Qud88b,            dP"   8'  ..         ..  `8  "Qb            dP" .::8 _ :.  @; _   ;@.: _ 8::. "Qb                 ,8' .  ::dP"    `.'    "Qb::.   `8,                   dP .:::8(   `--^--'    )8:::. Qb                 8' ::::"Qba,..,    ,..,adP":::: `8                    ,8 ::::::,p`""     ""'q,:::::: 8,                  ,d' .:::::,d'           `b,:::::. `b,              ,d' .::::::d'           `b::::::. `b            ,d' q888q8b,8  ,p      q,  8,d8p888p `b,           d' d", ; `b,  8,    ,8  ,d' ; ,"b `b          ,8 8 ` `  `b, `b,   ,d' ,d'  ' ' 8 8          q, `b,    `b a88a. .a88a d'    ,d' ,p/  
作者: 麦壳儿    时间: 2003-8-15 22:37
  很多时候我不愿意做这样的比较。人怎么可以和狗相提并论?
  
  和一个朋友聊天,他说起一个真实的故事,说在美国有个人认为邻居家的狗咬死了自己的羊,然后将这之狗告上了法庭。狗的主人是一个未成年的小孩,他拿出了自己的所由积蓄也就是十几美圆,请一个律师为他的狗辩护。当法庭在控诉人讲完这只狗给人类带来的损失并请求法庭将这只狗处以极刑。辩护律师做最后陈诉的时候,这个律师这样为这只狗辩护:在我们生活的世界里,我们没有看到什么动物包括人,有狗这样的对主人忠诚,无论的贫穷、无论是富贵、我们没有看到狗嫌弃自己的主人。我们没有看到,甚至是主人死去的时候徘徊在主人坟前的还是那只忠实的狗。狗和我们人类一起生活了几前年,我从没有看到狗这一动物背叛过自己的主人,反而是我们高度文明的人类失去了狗所具备的品格!一种高贵而真实的品格。我们人类不能因为狗不能象人类一样为自己辩解而把假想的罪恶强加在狗的身上。他的辩解得到了陪审团的称赞,同时这只可爱的狗也得到了无罪释放。
   
  这个故事使我想起了我们人类,无论的从那方面似乎都无法和那只狗相提并论。但是,我们确实不具备狗的忠诚,无私的忠诚!
作者: 右额天心    时间: 2003-8-16 16:56
好好好,谈狗的随笔,而且写得那么具体。以前读过一些,多是故事,这里就狗发论,愤愤之谈,许多令人认可的地方。其实说狗真的是很有意思的话题。改天有时间俺也来一篇试试,毕竟我们都是在这样的天地间生活。
作者: 糊涂    时间: 2003-8-17 19:55
谢谢麦壳儿给我的这个故事。谢右额天心,等看你的美文。:)
作者: 东篱菊蕊    时间: 2003-8-18 09:18
人要学狗精神,这不能不说是人类的悲哀了。
可事实又的确如此,唉!
妹妹的这篇文字真的不错~~~~
作者: 糊涂    时间: 2003-8-19 18:47
最初由 东篱菊蕊 发表
人要学狗精神,这不能不说是人类的悲哀了。
可事实又的确如此,唉!
妹妹的这篇文字真的不错~~~~

好多天不来了,姐姐知道我的,我只会胡说八道罢了。
对我来说文字就是游戏,同打牌一样,充其量就是娱乐。
问姐姐好~~~~~
作者: 麦壳儿    时间: 2003-8-24 19:01
最初由 糊涂 发表
.......对我来说文字就是游戏,同打牌一样,充其量就是娱乐。
...


一只小公狗的幸福生活

 刚才我说了,我是一条小公狗。用“公”字来修饰狗,是说明我的身份;用“小”字来修饰狗,是说明我的体型。综合起来,我不是性*感的小狗狗。   在这个世间,我已经存在七年了。一条狗活到这么大,也算是知天命了。因为我经常 进行户外锻炼,生命在于运动嘛,所以身体还不错,这就是我长寿的秘诀吧。说到这里就要提到我的头儿杂家了,这家伙有毛病,外面空气清新阳光充足,偏偏呆在电脑前写呀写的,所以他没有我健康。亏你们还叫他阳光男人呢,他要是阳光男人,我就是阳光狗狗了!   

  这个家伙爱虚荣,一会说“好死不如赖活“,一会又说“这辈子决不当无名小辈”,再看看你混的怎么样?不怎么样!又因为我是跟他混的,所以我也混的不怎么样。所以一想到这里的时候,我就比较矛盾。一方面盼着他早日功成名就,我也能跟着沾光,吃香的喝辣的;另一方面我又担心这小子一旦混好了,可能翻脸不认狗了。   

  不说这个营养不良的混球了,说说我吧。记得当初,我刚进杂家的家门的时候,小的像个绒球,只知道想我的娘亲,我怀念在她身边吃奶的日子。现在我一条狗闯荡这个世间,有那么一点自信心不足。杂家见到我时是一脸笑意,谁知道是不是笑里藏刀呢,反正他抱着我哄着我,甚至喊我小可爱。这让我很不习惯,我又不是小宝宝,你怎么用这种方式教育我呢,太不象话了。   

  因为先天遗传的原因,我的个头不大,我记得你们人类有一句名言:“浓缩的都是精品!”我常常用这句话来安慰自己,但个小也有个小的好处,我的身形特别敏捷。   

  比如有一天,我面前爬过一条病老鼠,怀疑他吃了老鼠药,药效上来了,没能耐再折腾。我眉头一皱,计上心来,吃了这么久的白食,总得表现表现吧,现在立功的机会来了。我就扑了上去把它给喀嚓了,然后把死耗子衔到杂家的卧室里,让他能轻易看到。我想,他看到后一定夸我是捕鼠能手,这样一来我家的那只猫,就可以光荣下岗了。我就趴在死耗子前,等杂家的到来。晚上的时候,他果然醉醺醺的回来了,看到自己卧室的死耗子后,勃然大怒,捏着鼻子喊着:“臭死了!”并用脚踢我的小屁屁,幸好他穿的是拖鞋,没有伤及我的五脏六腑,不过我还是装作很痛苦的样子,“嗷”着跑开了。   

  还有一次,我想跟他比试比试谁跑的快,我知道他死要面子,不会跟一条小狗狗赛跑的,恰好吃中午饭,他把拖鞋脱了,大口大口地嚼馒头。于是我灵机一动,衔着他的一条拖鞋往外跑,他果然来追了,光着脚追啊追的,然后我听见后面一声惨叫,回头一看,他的脚被碎玻璃划破了。虽然人狗赛跑以狗的胜利而结束,但出现意外后,他躺在床上输液消什么炎,屁股上挨了好几针,什么也不能做,还哎呦哎呦哎呦呦的。我心里真呀真高兴,心想:‘就为两块钱一双的拖鞋,你去追一条小狗狗,传出去别人不笑掉大牙才怪。乖乖,你也有今天?我的屁股被你踢过,现在你的屁股被针踢了。哼~两两相抵,谁不欠谁!’因为他不能下床做饭,所以我也吃不上骨头了,直到这个时候,我才后悔不已。没有办法,只好拿老猫猫的食粮充饥了事。   

  在我多年的狗狗生涯中,我总结出很多《小狗处世哲学》,你们人类有什么哲学,我们也有啊。我觉得当条狗很容易,但当一条优秀的狗就很难。当一条优秀的狗要有两条起码的素质:   

  1,叭儿性,就是说要学会察言观色,我很小的时候就知道对着人类摇尾巴,人称神童狗。人们高兴的时候,你可以在他面前活泼,让他更加高兴;人们不高兴的时候,你也要装出愁苦的样子,让他觉得你在替主子担忧。我还建议狗狗们学习——两脚直立行走!就是两个后腿前进,用两个前腿给人类作揖。他们就喜欢这个,说这个“有型,特酷”。我就是因为想吃高处的骨头,慢慢被杂家调教出来的。不过我的动作,还是没有马戏团的那些专业狗狗规范,唉~没有明师指导,只被一个书呆子这样玩弄,看来这辈子去国外表演是没戏了,呜呼。还有一招比较厉害,不过我现在还处于摸索阶段,那就是——狗唱歌,唱狗歌!主要受到人的启发,你看电视里的那些著名青年歌手嚎嚎什么啊,歌词都听不懂,典型的口齿不清。还厚着脸皮开什么演唱会,一张票好几千,你认为中国人都是大款?铺张浪费实在可耻!贫困山区那些孩子还吃不上饭呢,你们充什么阔佬?小样!我每天闻鸡起舞,早晨要吊嗓子。我的狗歌的影响虽然无法与人类的摇滚相媲美,但我们会发扬愚公移山的精神,这辈子不行,下辈子接着研究,相信有朝一日,我们能把“歌唱家”取而代之。   
  
  2,赖皮性,温柔的时候,我会在主人面前撒娇,舔他的手指头,不对,是舔他的手指头上的猪油油;我还用毛在他身上蹭,这样以来,我身上的虱子就可以进行战*略大转移了。我发怒的时候,会先对贸然闯入家门的生人大叫,然后再吓唬吓唬他,扯他的裤腿子。看着他见我如见瘟神的样子,是挺滑稽的。我嘴里叼着撕下的布,心里真得意。最后杂家这个穷光蛋会向他道歉,并装模作样要赔裤子。我心想:‘还赔他裤子呢,赔个屁!这家伙风风火火到人家,最起码的礼貌都没有,连个门也不敲,当我“门神”不存在啊。我就把你当小偷来咬,旺旺~你活该。’一上街的时候我对着男人就叫,他们气得皱眉头,有些还拿小石子来砸我,可惜弹指神功练的太差劲,我稍微腾挪一下就化险为夷了。就是气死你,谁让你在街头上跟女朋友接吻的,公众场合,这个样子多不文明啊。   

  说说我的婚姻生活吧,我是混血狗,所以还是挺俊俏的,邻居家有一条小母狗,很漂漂。被我看上了,就偷偷去找她玩。后来她怀*孕了,可我一看到她臃肿的体型,心里就产生厌恶的感觉,我就找个理由跟她分手了,临别前她还哭哭啼啼,我就说:“我是坏狗狗,不值得你去爱D!”嘿嘿,其实我也不知道爱是什么。你们人类都说“家花没有野花香”,这话太正确了!我没事的时候,就喜欢跑到街头溜达,先在树旁草边撒泡尿,做个记号,然后就去寻找“猎物”,我觉得狗家族缺少一条本领,那就是——只看对方一眼,就能知道他是公狗,还是她是母狗。所以我不得不一见面就闻屁股,用这种方法来鉴别对方的性别。这样很不好,没有一点绅士风度,还遭到了人类的歧视和冷眼,真没面子。你们有一本叫什么来着的武侠书,里面的韦小宝娶了七个老婆,现在也不是封建社会了,规定一夫一妻。这就没有我们自由了,本狗在七年的时间里,迄今为止泡了七十七个情狗了,还没有一个老婆。这样算来,我比韦小宝还风流呢。以后谁如果也能称我狗大侠,我说不定一激动能开创出一套新拳法呢,名字就叫流氓狗狗拳,这样一来我就是鼻祖了。   

  最后再给你们介绍一下小贫狗的幸福生活吧,首先我的吃饭问题不是很严峻,实在没吃的了,我就跑到茅坑里弄些“比萨饼”吃,去晚了会被分完,就没有了。其实“比萨饼”的味道好极了,你没看我吃的时候津津有味吗?啊~这真是人类的恩赐!所以我们和你们会和睦相处直到永远的,因为“拿人家的手短,吃人家的嘴软”嘛。我喜欢在驴屎球上打滚,就这样,它的芬芳会扩散到我的身上,我就等于洒了“香水”,走在路上的时候,很多同类会向我投来羡慕的目光,瞧,香水可引导流行时尚。夏天的时候,我就把耳朵贴在地上,既可以防暑降温,也可以“侦察敌情”。看大门是我的本职工作,做不好的话,杂家不给我好吃的,所以我还是有危机感的。每到春暖花开的时候,我就开始寻找自己的小情狗,我们在一起逛大街,看见人类都是一个个行色匆匆,很忙碌的样子;我们一起去郊游,嗅嗅野花的香味,真的很浪漫。我还给她舔毛,让她更漂亮。为了让她更高兴,我还喊她:“亲耐的小甜甜!”;我们躺在一起讲荤段子,她一高兴就跟我玩耍,你抓我我抓你的。不管怎么说吧,我不能太委屈自己了,无聊的时候找些乐子,给平凡的生活点缀一下,不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情吗?你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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