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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曝光某人在中财大厦门前幽会(绝对视频) [打印本页]

作者: 一楠    时间: 2009-4-1 23:48
标题: 曝光某人在中财大厦门前幽会(绝对视频)
刚刚喝酒回来,路过中财大厦,蓦然回首间,看见某人与某人幽会!随摸出手机录下片段,目前鉴于个人隐私问题,视频暂时保密!
你若看到此贴,不妨提供佐证!本人将严重关注中……新闻播报结束,精彩后续!
作者: 琴若雨    时间: 2009-4-2 00:01
原帖由 一楠 于 2009-4-1 23:48 发表
刚刚喝酒回来,路过中财大厦,蓦然回首间,看见某人与某人幽会!随摸出手机录下片段,目前鉴于个人隐私问题,视频暂时保密!
你若看到此贴,不妨提供佐证!本人将严重关注中……新闻播报结束,精彩后续!



一楠先生又在这吊胃口了啊。


作者: 陌笛    时间: 2009-4-2 05:51
报告:俺看到一楠和若雨两位领导在这儿。
作者: 芳香碧丝草    时间: 2009-4-2 13:47
原帖由 一楠 于 2009-4-1 23:48 发表
刚刚喝酒回来,路过中财大厦,蓦然回首间,看见某人与某人幽会!随摸出手机录下片段,目前鉴于个人隐私问题,视频暂时保密!
你若看到此贴,不妨提供佐证!本人将严重关注中……新闻播报结束,精彩后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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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先贴上来,偶去调查
作者: 芳香碧丝草    时间: 2009-4-2 13:47
原帖由 陌笛 于 2009-4-2 05:51 发表
报告:俺看到一楠和若雨两位领导在这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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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P
作者: 一楠    时间: 2009-4-2 13:50
原帖由 陌笛 于 2009-4-2 05:51 发表
报告:俺看到一楠和若雨两位领导在这儿。
哈,偶们不是领导,偶们是偶遇。不是有句叫“相逢不如偶遇”吗?不过笛子在一边不出来相认,也是不地道的!毕竟……
作者: 敬一兵    时间: 2009-4-2 14:40
偶佐证,楼上几位都在中财大厦门前幽会过~~
作者: 紫丁香260    时间: 2009-4-2 14:40
原帖由 一楠 于 2009-4-1 23:48 发表
刚刚喝酒回来,路过中财大厦,蓦然回首间,看见某人与某人幽会!随摸出手机录下片段,目前鉴于个人隐私问题,视频暂时保密!
你若看到此贴,不妨提供佐证!本人将严重关注中……新闻播报结束,精彩后续!

就怕你小酒喝的多了点,醉眼朦胧,看走眼。误把某某当某某。呵呵。
作者: 房子    时间: 2009-4-2 14:42
这帖子是因为喝多了才弄出来的,我证明
作者: 琴若雨    时间: 2009-4-2 16:33
原帖由 陌笛 于 2009-4-2 05:51 发表
报告:俺看到一楠和若雨两位领导在这儿。


哎呀,我说让你去配副眼镜,你还不信,怎把姐姐都认错了呢??

:Q
作者: 琴若雨    时间: 2009-4-2 16:33
原帖由 芳香碧丝草 于 2009-4-2 13:47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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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P


谁笑,打谁!!


作者: 馨怡轻舞    时间: 2009-4-2 16:35
哈……昨天愚人节呀我的同胞们
作者: 琴若雨    时间: 2009-4-2 16:35
原帖由 房子 于 2009-4-2 14:42 发表
这帖子是因为喝多了才弄出来的,我证明


偶看也差不多!!



作者: 缘岸    时间: 2009-4-2 19:49
我什么也看不到哎,被一楠骗了!
作者: 一楠    时间: 2009-4-2 20:00
原帖由 芳香碧丝草 于 2009-4-2 13:47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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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先贴上来,偶去调查
还是燕子最忠诚,继续做卧底神探!
作者: 一楠    时间: 2009-4-2 20:01
原帖由 敬一兵 于 2009-4-2 14:40 发表
偶佐证,楼上几位都在中财大厦门前幽会过~~
哈哈,一兵版不打自招!!! :lol :lol
作者: 一楠    时间: 2009-4-2 20:05
原帖由 紫丁香260 于 2009-4-2 14:40 发表

就怕你小酒喝的多了点,醉眼朦胧,看走眼。误把某某当某某。呵呵。
丁香说的很有道理,我就怎么看走眼了呢!明明是你嘛!为什么偏说是某某呢?
醉眼朦胧不为过,过在移情伤丁香!
作者: 邱天    时间: 2009-4-2 20:05
我去看看,是谁在那里幽会,回来再禀报! ;P
作者: 一楠    时间: 2009-4-2 20:11
原帖由 房子 于 2009-4-2 14:42 发表
这帖子是因为喝多了才弄出来的,我证明
房子说的对,酒后吐真言。不过当时我还是有点保留,因为昨晚和房子一起喝酒,他故意把我灌醉!不知是何居心?好在我酒精沙场,留了一半清醒、留了一半醉,看看房子约会谁? :lol
作者: 琴若雨    时间: 2009-4-2 20:15
原帖由 一楠 于 2009-4-2 20:11 发表
房子说的对,酒后吐真言。不过当时我还是有点保留,因为昨晚和房子一起喝酒,他故意把我灌醉!不知是何居心?好在我酒精沙场,留了一半清醒、留了一半醉,看看房子约会谁? :lol



作者: 一楠    时间: 2009-4-2 20:15
原帖由 琴若雨 于 2009-4-2 16:33 发表


哎呀,我说让你去配副眼镜,你还不信,怎把姐姐都认错了呢??

:Q
不是配眼镜的问题,问题是你包装的太完美了!
作者: 一楠    时间: 2009-4-2 20:16
原帖由 缘岸 于 2009-4-2 19:49 发表
我什么也看不到哎,被一楠骗了!
大家都看到了,唯你看不到,是不是没佩戴眼镜的问题啊?
作者: 一楠    时间: 2009-4-2 20:22
原帖由 邱天 于 2009-4-2 20:05 发表
我去看看,是谁在那里幽会,回来再禀报! ;P
邱版是邓小平理论的实践者,政治观念强,一定会用科学发展的理念来论证!要把“幽会”看作是一场政治会晤,看着是一项理想决策出笼的前夜……
作者: 一楠    时间: 2009-4-2 20:22
原帖由 琴若雨 于 2009-4-2 20:15 发表


不准笑!!!
作者: 琴若雨    时间: 2009-4-2 20:28
原帖由 一楠 于 2009-4-2 20:22 发表
不准笑!!!



作者: 三脚猫    时间: 2009-4-2 21:06
某君为了过官瘾,在新年之际买了一套大房子,把玄关命名为安全厅;把客厅命名为广播电视厅;把过道命名为交通厅;把书房命名为文化厅;把电脑房命名为信息产业厅;把厕所命名为卫生厅;把厨房命名为食品质量检验检疫局;把餐厅命名为行管局接待办;把阁楼花房命名为林业厅;把储藏室命名为商务厅;把夫妻卧室命名为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把老人卧室命名为社保局;把小孩卧室命名为考试院;把保姆卧室命名为劳动保障部;把阳台命名为环保局;把弱电井命名为水电厅,最后大门口挂了一块牌子:省人民政府
作者: 缘岸    时间: 2009-4-2 23:06
像皇帝的新装一样,我是说了真话,只是不知道那些说有看到的人是不是怕被一楠你说愚。
作者: 陌笛    时间: 2009-4-3 05:59
原帖由 馨怡轻舞 于 2009-4-2 16:35 发表
哈……昨天愚人节呀我的同胞们


该上当的都上当了,主谋一楠。
作者: 陌笛    时间: 2009-4-3 06:00
原帖由 琴若雨 于 2009-4-2 16:33 发表


哎呀,我说让你去配副眼镜,你还不信,怎把姐姐都认错了呢??

:Q


是错了,少个琴。
作者: 陌笛    时间: 2009-4-3 06:03
原帖由 一楠 于 2009-4-2 13:50 发表
哈,偶们不是领导,偶们是偶遇。不是有句叫“相逢不如偶遇”吗?不过笛子在一边不出来相认,也是不地道的!毕竟……


呵呵呵,大哥今天好心情。
作者: 一楠    时间: 2009-4-3 15:22
哈哈!谢谢笛子!祝福大家天天有个好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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