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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狗、人和法则的比拼 [打印本页]

作者: 渭水河    时间: 2009-6-7 19:44
标题: 狗、人和法则的比拼
狗、人和法则的比拼


□渭水河



  最近关于狗的新闻可真不少,此波未平,彼波又起。

  6月1日,陕西省汉中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狂犬病防治工作情况通报会,通报了该市近期狂犬病疫情,目前已有8人发病死亡,仍有2名疑似病例住院,一个月内已捕杀野犬和流浪犬等可疑犬只2万余只。(《新京报》)

  5月31日,陕西洋县在全县3206平方公里范围内进行了一场无差别的大屠杀——屠杀对象是狗!该县对是否领取了准养证、是否注射了疫苗、是否栓、圈养,都将于5月31日被处以极刑。(《大河网》)

  狗本是人类的朋友,小时候,让我最向往的莫非是一位漂亮的牧羊女手拿牧鞭赶着羊群,身旁还跟随一只摇着尾巴的狗,它既是牧羊女的忠实朋友,也是牧羊女的警卫员。

  在人和狗的交往中,狗救人的事也不断发生,当主人有事,狗可以用吠声向周围和其家人求助。国外一名叫“萨姆普”的狗在大火发生后迅速冲进主人的卧室,将在睡梦中的主人罗兰唤醒,逃出了火海。电影《柴犬奇迹物语》中,兄妹两人捡回小狗麻里,遭到怕狗的父亲拒绝。但一年后生下三只小狗的麻里在山村发生地震时,将独自在家的爷爷和女孩埋在废墟下。麻里尝试救出两人未果,到村口找到了救援队员,借助他们的力量,爷孙二人得救。

  这是狗和人类和谐相处的一面,但狗毕竟是动物,其迟早会露出狰狞的面目,它就会伤人会害人,伤人会让人痛苦,还会受到狂犬病的威胁。

  其实最近狗咬人的事比比皆是,福建省厦门一小区擅自私养狼狗,不小心伤及路人几数,这些路人遍体鳞伤,住进了医院。类似狗伤人事件在全国各地不知每天要发生多少起。

  这些,在狗咬人不是新闻的当下,不会引起轰动。只有人咬狗还会引起看客的神经。就有了人一旦杀狗禁狗成了“人咬狗”的新闻,会有人出来说话,指责。

  现在,似乎只要政府一提杀狗禁养狗,就会伤害到一些人的利益,有人不乐意,出来呐喊几声,不过这声音要比狗狂吠声更尖锐更洪亮。5月21日,黑龙江黑河市政府相关部门发布《关于贯彻执行黑龙江省犬类管理规定的通告》,不论家养狗还是流浪狗,只要出现在黑河市城区及部分城郊区域都将被杀。一时间,黑河市人慌犬躲。但很快让一些不和谐声音给震慑住了,于是暂停杀狗计划。

  如今狗和人也可相提并论,狗的位置也越来越高,也能登大雅之堂,可以坐车,也可以聚会,可和人一样穿衣戴帽,吃饭睡觉的标准更不比主人差。

  如何处理好人和狗,得有一个法则,狗和人都要遵从法则,才能处理好狗和人的关系。但在人、狗和法则面前,向来没有一个平衡点,况且人类也难以把握这个平衡点,只能是过度养狗,让狗逐步蚕食人类的地盘。

  现在,陕西汉中举行狂犬病防治工作情况通报会,通报称一个月内已捕杀野犬和流浪犬等可疑犬只2万余只。不知又会伤及哪些人的神经,会不会又有人替狗说话,不得而知,但此通报也会让一些养犬户坐立不安,更会采取对策,应付杀狗。当然类似于陕西省洋县的杀狗有点不太通人性,对狗是一种伤害,更给人类是伤害,禁狗杀狗还需讲究方式方法,不能一哄而上,结果是不欢而散。

  其实由执法者单方面禁狗还不够,要形成合力,不要说狗不好,一下就让其“断子绝孙”,但也不能一说狗好,让狗“遍地开花”。那么让狗的归狗,人的归人,让狗也该站到它所在的地方去,不要和人争食,伤人。就应该变管狗为管人,双管齐下。


  61,广东省珠海市第七届106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珠海市养犬人责任及监管暂行办法 (草案)》,该项规章的立法重心由“管狗”转向“管人”,旨在通过自律和公权强制两结合的模式,在珠海实现文明、健康养犬。(《珠江晚报》)


  无论是管狗,还是管人,首先要让人在观念上提高,养狗可以,但要管好,更要有节制,不能为了自己的爱好和自身利益,只养狗不管狗,让一些狗成为流浪狗,走上街头伤人。当然一些宠物狗走上街头,来到小区任意撒尿拉屎,这都不行,对此应该说不。

  现在我们是生活在城市丛林法则下的主体,就不能再向往乡下哪条狗跟在主人屁股后边屁颠屁颠摇尾乞怜,主人也似乎狗壮人胆,还会唱着,“还有一条狗叫的叫的怎么那么狂”。

  狗、人和法则都是一个统一整体,人是主体,狗是配角,不能过度饲养,况且无论是狗,还是人,都要遵从社会法则,更应该有道德,不能像狗一样没有道德,更不能让哪条狗还再叫的那么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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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渭水河 于 2009-6-7 19:51 编辑 ]
作者: 唐蒙他爹    时间: 2009-6-8 11:27
呀,老白也在!
作者: 渭水河    时间: 2009-6-8 12:30
原帖由 唐蒙他爹 于 2009-6-8 11:27 发表
呀,老白也在!


他爹也来了啊
作者: lqm407    时间: 2009-6-9 08:35
  呵呵,好久没有见到渭水河先生了?干啥哪?
  支持文章的观点。现在,周围的狗也太多了,去河滨散步,猛不防就撞着一个大狗,虽然没有被咬,但心上会紧缩一阵。另外,道路上尽是狗屎,让人恶心。
  所以,对养狗事还是要加强管理的。不能大量消灭,也不能放任不管。
作者: 玉德    时间: 2009-6-9 09:31
赞同文章的观点
作者: 微风轻拂    时间: 2009-6-10 19:35
很好的文章,我们一直将狗不当狗,将人也不当人,这个社会就出问题了。支持观点。
作者: 渭水河    时间: 2009-6-11 07:49

作者: 武俊岭    时间: 2009-6-12 08:03
这篇文章早看了,一直没跟贴子.
文章从语言到布局,都不错.结尾也有力.
问好了!看照片,渭水河风神好潇洒.
作者: 渭水河    时间: 2009-6-12 08:08
原帖由 武俊岭 于 2009-6-12 08:03 发表
这篇文章早看了,一直没跟贴子.
文章从语言到布局,都不错.结尾也有力.
问好了!看照片,渭水河风神好潇洒.



谢谢武版主的评价
作者: 吕永红    时间: 2009-6-12 09:21
支持文章的观点。现在,周围的狗也太多了,去河滨散步,猛不防就撞着一个大狗,虽然没有被咬,但心上会紧缩一阵。另外,道路上尽是狗屎,让人恶心。
  所以,对养狗事还是要加强管理的。不能大量消灭,也不能放任不管。
作者: 炬焰炯炯    时间: 2009-6-12 10:16
狗、人和法则都是一个统一整体,人是主体,狗是配角,不能过度饲养,况且无论是狗,还是人,都要遵从社会法则,更应该有道德,不能像狗一样没有道德,更不能让哪条狗还再叫的那么狂。

同意,握手,学习,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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