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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对管理权限中高亮显示的说明 [打印本页]

作者: 管理员    时间: 2009-7-8 09:27
标题: 关于对管理权限中高亮显示的说明
  近几天,会员就各版出现的高亮显示问题讨论的比较活跃,我们也发现有些版面高亮设置的相对频繁些,高亮多了的确显得有些耀眼,整体版面不怎么美观,甚至有部分会员习惯了以前的老论坛,色调上差异就比较明显。现就这个问题作以下说明。

  一般情况下,高亮显示是用于论坛的一些重要通知,公告,章程等,目的是让论坛会员知晓,引起注意、重视。各版版主也有这个权限,但是别过于频繁的使用,在特别的情况下,或者版面重大事件的发生要告知大家,那么可以设置。精华文章就以加精显示为准。

  
作者: 高山流水    时间: 2009-7-8 09:35
学习并遵照执行。
作者: 房子    时间: 2009-7-8 10:07
看到.执行.
作者: 天下为公    时间: 2009-7-8 10:08
遵照执行!
作者: 微风轻拂    时间: 2009-7-8 11:12
遵照执行!
作者: 邱天    时间: 2009-7-8 15:38
这就对了。就这样很好,遵照执行。
作者: 琴若雨    时间: 2009-7-8 15:40
收到,支持,执行!
作者: 曹国魂    时间: 2009-7-8 15:44
执行次令!!!
作者: 武俊岭    时间: 2009-7-8 16:16
是啊,这样很好!重大问题使用高亮,就易引起会员注意。
作者: 财智天下    时间: 2009-7-8 20:53
  
  恩,读了,明白“高亮”是干吗的了,说明这功能之前多少被斑竹挪做它用了,不过也没关系,和尚都可以把经念歪的,以后注意就是了!

  如果大家出于公心,善待会员及其作品,斑竹一定会受到尊重的,绝对没有人愿意找义务付出劳动的勤勉斑竹的麻烦的!

  为论坛管理日益规范感到欣慰,对重视会员建议的快速反应表示赞赏!
作者: 高迎春    时间: 2009-7-9 04:24
有这样的明示,心中就有数了。遵照执行!
作者: 杨友泉    时间: 2009-9-27 14:48
遵照执行。
作者: jplovesea    时间: 2010-1-4 10:10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风清骨峻    时间: 2010-4-2 14:36
用的不多。。。
作者: 慕容空空    时间: 2010-5-15 13:17
明白了!以后就知道那些符号代表什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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