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财论坛
标题:
关于对管理权限中高亮显示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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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管理员
时间:
2009-7-8 09:27
标题:
关于对管理权限中高亮显示的说明
近几天,会员就各版出现的高亮显示问题讨论的比较活跃,我们也发现有些版面高亮设置的相对频繁些,高亮多了的确显得有些耀眼,整体版面不怎么美观,甚至有部分会员习惯了以前的老论坛,色调上差异就比较明显。现就这个问题作以下说明。
一般情况下,高亮显示是用于论坛的一些重要通知,公告,章程等,目的是让论坛会员知晓,引起注意、重视。各版版主也有这个权限,但是别过于频繁的使用,在特别的情况下,或者版面重大事件的发生要告知大家,那么可以设置。精华文章就以加精显示为准。
作者:
高山流水
时间:
2009-7-8 09:35
学习并遵照执行。
作者:
房子
时间:
2009-7-8 10:07
看到.执行.
作者:
天下为公
时间:
2009-7-8 10:08
遵照执行!
作者:
微风轻拂
时间:
2009-7-8 11:12
遵照执行!
作者:
邱天
时间:
2009-7-8 15:38
这就对了。就这样很好,遵照执行。
作者:
琴若雨
时间:
2009-7-8 15:40
收到,支持,执行!
作者:
曹国魂
时间:
2009-7-8 15:44
执行次令!!!
作者:
武俊岭
时间:
2009-7-8 16:16
是啊,这样很好!重大问题使用高亮,就易引起会员注意。
作者:
财智天下
时间:
2009-7-8 20:53
恩,读了,明白“高亮”是干吗的了,说明这功能之前多少被斑竹挪做它用了,不过也没关系,和尚都可以把经念歪的,以后注意就是了!
如果大家出于公心,善待会员及其作品,斑竹一定会受到尊重的,绝对没有人愿意找义务付出劳动的勤勉斑竹的麻烦的!
为论坛管理日益规范感到欣慰,对重视会员建议的快速反应表示赞赏!
作者:
高迎春
时间:
2009-7-9 04:24
有这样的明示,心中就有数了。遵照执行!
作者:
杨友泉
时间:
2009-9-27 14:48
遵照执行。
作者:
jplovesea
时间:
2010-1-4 10:10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风清骨峻
时间:
2010-4-2 14:36
用的不多。。。
作者:
慕容空空
时间:
2010-5-15 13:17
明白了!以后就知道那些符号代表什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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