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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孝”之悖论 [打印本页]

作者: 一水    时间: 2009-8-10 22:24
标题: “孝”之悖论
  胡适反传统且主张思想之新,对“孝”之观点的阐述也别出心裁。他曾有一首“新诗”,题目叫《我的儿子》:

  我实在不要儿子,儿子自己来了。   
  “无后主义”的招牌,于今挂不起来了!
  譬如树上开花,花落偶然结果。
  那果便是你,那树便是我。   
  树本无心结子,我也无恩于你。   
  但是你既来了,我不能不养你教你,   
  那是我对人道的义务,并不是待你的恩谊,   
  将来你长大时,莫忘了我怎样教训儿子:   
  我要你做一个堂堂的人,不要你做我的孝顺儿子。

  胡适是在怎样的背景下写出这首诗来的?无非是在儿子出生时。中国人一向很传统,无后乃大罪。有人说了,胡博士真是有些“烧包”,怎么说生了儿子也得高兴两天,他倒好,煞风景地急忙写出这首“儿子”歪诗。那么,此诗一出自然是褒贬不一。于是,胡博士当机立断,又来一篇《我的儿子》的文章。在文章中,他又重新阐述了诗中“父母于子无恩”的看法:“我想这个孩子自己并不曾自由主张要生在我家,我们做父母的不曾得他的同意,就稀里糊涂地给了他一条生命……我们既无意,如何能居功?……这个孩子将来一生的苦乐祸福,这个孩子将来在社会上的功罪,我们应该负一部分的责任。”我在这段小文里看出了一些很不讲科学的“歪理”,而且,我可以判定,如果胡适的这段婚姻幸福,他自然就不会出此断言。我的理由是,儿子是你们夫妻做主生出来的,否则,以博士之学问,自然当知道避孕问题;或者以生物理论之常识,饮食男女之人,其实不过所谓一“动物”——因为这般不负责任的情况下,最大的可能或是为社会做了一件恶事。但是,胡博士的观点有一些我们或可苟同。在当今激烈竞争的社会,儿子即使有孝心,恐怕有时也难尽孝道。“儿子”作为个体,放大到社会,“身不由己”是客观因素,因此,中国老年院的建设是客观待发展的实际问题。很多人可能虚伪地对此嗤之以鼻,或者花言巧语地宣扬自己的“孝”观。没有辩论的必要,工作关系,我见过太多儿女双全的老人从医院直接被送入托老所的事例,而且,大凡出此“下策”的多为知识家庭。个中原因很复杂,最主要的还是时间和金钱问题。

  胡博士观点之新并有唱和者之谓北大教授周作人先生。周在年过半百之后,曾在一篇文章中详细地谈论过“孝”:“以余之观,现代的儿子对我们舒可不必尽孝。何也,盖生活艰难,儿子第一要维持其生活于出校门之后,上有对国家之义务,下有对子女之责任……”。周氏很开通,也很讲道理,他是在做了几十年“父亲”的情况下,站在“儿子”的立场说话。很多人会提出反面的观点。那么,现在的中国人在“孝”的问题上,以为受儒家思想的熏陶,有多大的进步吗?恕我单刀直入:不孝的子孙是越来越多,只是中国人自己不善于承认罢了。同样,没有几人能接受胡适的“父母于子无恩”说,但是,我相信他们却并没有理性地实施自己的孝敬之德行。我所言之不孝并非狭隘的赡养问题,当然,不孝是连赡养都做不到的。以“儿子”为例,老大出了校门结了婚,没多时跟别的女人跑了;老二出了校门结了婚,当官后包上了“二奶”;老三出了校门结了婚,为寻刺激吸了大麻;老四出了校门结了婚……。试问,哪个“儿子”真正的“孝”了?这里,赡养是孝的直接问题,而所行之跑婚、包二奶、吸毒等等是间接之不孝,没有哪个父母支持这些行为。吃着母亲的奶水长大,拿着父亲的金钱读书,狗摸狗样地混到社会,不行正道,就开始了这些勾当,还有何资格谈“孝”?咱们把话说回来,当年胡适跑到台湾,周氏做了汉奸,对谁“孝”了?好歹他们没有虚伪地谈“孝”。毫无疑问,胡博士的散文无法跟周氏比拟,但此观点一经编排成晓理天下的文字,很多人都唏嘘他们的手法能同出一辙。

  中国人如果敢于说不,那就应该承认自己的不孝!一味地“高调”自己并没有多大的实际意义。之于“孝”的悖论,我愿望更多的人能够看清自己,但并不强求你如我之对照而后言:倘我藐视生命,我就是不孝的例证;因我身为母亲,我自苟同“父母于子无恩”。

---------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作者,同意将此作品发表于中财论坛。并保证,在此之前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否则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谨授权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本作品的发表和转载等相关事宜,未经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其他媒体一律不得转载。

[ 本帖最后由 一水 于 2009-8-10 22:48 编辑 ]
作者: 一水    时间: 2009-8-10 22:43
问候江天文友,因出差无法上网,小别江天几日。今日回来,抛一小文,求同存异。
作者: 微风轻拂    时间: 2009-8-11 10:03
学习一水好文。胡适可贵之处就是他的反传统不是全盘否定,而是辩证性的改良主义者。

一水文章知识性很强,学习!
作者: 一水    时间: 2009-8-11 18:49
原帖由 微风轻拂 于 2009-8-11 10:03 发表
学习一水好文。胡适可贵之处就是他的反传统不是全盘否定,而是辩证性的改良主义者。

一水文章知识性很强,学习!


读胡适文,最深刻的体会就是在“讲述”,说得朴素一些就是渲染了“白话”的实际意义,于今日写作之人应该是个贡献。但对他的综合评价,除了思想见解闪烁于文体之中外,也有不少荒谬的思想主张,这一点应该比较客观地对待。譬如说曾经提倡的“全盘西化”,就贬损过民族自尊心,还无视帝国主义对中华民族的侵凌等等,其思想观点一应实践于文字就产生了极大的消极影响。因为他的特殊地位,我一直觉得今人在讨论他时应该就文学而文学,就政治而政治。如你提到的其“文学改良”,我一样很赞成其推动作用,这一点我相信大家能够共识,所以后人采纳其“文学”主张并没有错。想全面地评价这位历史人物,个人觉得必须要认真地阅读他的全部“政论”“学术著作”

谢谢微风阅读。
作者: lqm407    时间: 2009-8-11 19:21
我也看过《胡适自传》与他的其它文章。待我好好消化一水的文章。
作者: 一水    时间: 2009-8-11 19:36
原帖由 lqm407 于 2009-8-11 19:21 发表
我也看过《胡适自传》与他的其它文章。待我好好消化一水的文章。


问好4版。

这篇小文只取其关于“孝”的观点来说明我自己的立场,应该很好消化理解:)中国人对“孝”之理解过于小我和表面,以为哪怕自己做了流氓坏蛋、反动分子,但只要是赡养了自己的父母就是孝了,这点,我是大不理解的。还有对做“孩子”的解放和对做“父母”的责任问题,往往也过于狭隘。我个人不认为自己有恩于孩子,所以,也不会要求孩子回报自己什么。

关于您这期的文章,主帖读起来内容很集中,有很浓厚的思想,但因跟帖之交流内容庞杂,分散了很多,反倒一时不知如何进行评论,消化后再说。 我对鲁迅很敬重,对胡适的感觉如在本帖回微风的只言片语,是一家言。
作者: 水如空    时间: 2009-8-11 21:22
拜读!
读《论语》,感觉如果依其中的标准,我们没有一个人敢说自己是孝子了。但对于大多数人来说,至少要比西方人强,尤其在农村,有许多子女在极端艰苦的条件下仍然赡养着父母,尽管态度可能达不到孔子说的“敬”,但仍令人感动。
作者: 一水    时间: 2009-8-12 07:01
原帖由 水如空 于 2009-8-11 21:22 发表
拜读!
读《论语》,感觉如果依其中的标准,我们没有一个人敢说自己是孝子了。但对于大多数人来说,至少要比西方人强,尤其在农村,有许多子女在极端艰苦的条件下仍然赡养着父母,尽管态度可能达不到孔子说的“敬” ...


如空所言甚是。西哲黑格尔在研究中国文化时也曾说:“中国纯粹是建筑在这样一种道德的结合上,国家的特征便是客观的‘家庭孝教’。中国人自己看作属于他们家庭的,而同时也是国家的儿女。”传统文化(儒家)留给我们很多核心的内容,“百善孝为先,百德诚为首”,这一点,因为中西体制不同,所强化的一个人对家庭、亲友以及社会意识也就不同。胡适受西方文化影响很深,我们不会完全赞成他的所有言论,但他的主张“于子无恩”的思想,我以为可以借鉴,至少我作为“母亲”支持这个思想。那么,站在“儿子”的立场,有句古训我们也不能忘记:“鸦有反哺之义,羊有跪乳之恩”。只是做“儿子”的要清楚自己无论是在大家还是小家(也就是社会与家庭)所做的一切,都应该真正地围绕“孝”的亲善涵义,否则,就算心中装着父母,小爱于所谓的赡养,实则无以施善社会、博爱所有之人,也不是“孝”的彻底表现。
作者: 夫子山闲人    时间: 2009-8-12 08:33
苏州老城隍庙原有一幅对联
夫妻是前缘 善缘 恶缘  无缘不合
儿女是宿债 欠债 还债  有债方来
:) :P
作者: 直言之    时间: 2009-8-12 10:43
原帖由 微风轻拂 于 2009-8-11 10:03 发表
学习一水好文。胡适可贵之处就是他的反传统不是全盘否定,而是辩证性的改良主义者。

一水文章知识性很强,学习!

嘻嘻,胡适可是主张全盘西化哟!
我以为全盘西化是指大的方面,实践起来不可能把中国传统完全丢了,不用怕。问题是大的方面,中国的还真不行。
作者: 西夏楼兰    时间: 2009-8-12 10:44
胡适的著作读得不多,片言只语罢了。仅就一水这篇文章而言,我非常欣赏一水的观点。关于胡适合和鲁迅先生,我想等我好好读了胡的文章之后也想写一篇。鲁迅先生我是读了不少,心中的敬意越来越浓。现在对先生的敬意与领袖的评价没有多少关系。也许以前是。
作者: 海凹    时间: 2009-8-12 15:40
学习近作。问好一水兄。
作者: 云端    时间: 2009-8-12 17:22
此篇反复看了好几遍。看得人五脏六腑跟着翻腾。可不是“反胃”啊,而是百感交集:)
“父母于子无恩”这句话本身我是不赞同的。即便“生”是无意识的天性,但“养”却是有意识的付出。父母对子女的好,真是无法形容。我不知道这种爱心源于什么,是不是和自己有血缘的那份牵连。看作自己生命的延续,这样的爱到底听上去有点自私。
限于血缘的爱,也是自私的爱。那种“兄弟如手足,夫妻如衣服”的观点,是一种狭隘的爱。
在有能力的情况下,赡养扶助自然应该,而老吾老幼吾幼,那种爱似乎更见博大。
生命应该是自由的,花鸟鱼虫一般自在一生真好。但有些人生下来就是为了还债,那一生就很辛苦。不喜欢的一句话是“养儿防老”这种养儿,就是有目的的投资了。就有这样一位父亲对儿子说,“不管你们将来靠谁,反正我就靠你们了。”这话虽然有理,但是听着确实不舒服的。但不管主观是否有目的的投资,毕竟,子女是在最无助的时候获得了爱,最起码,在客观上也是有恩的。
有人曾经提出这样的观点:别人即便对你好,也是出于他自己的心理需要。从本质上说,很无情,也有道理。从这个意义上说,“与子无恩”也许是正确的。基于此,什么都想得通就释怀了,放弃期待,人也不必再有伤心的理由。不过那样生活就很寡味。

欣赏一水对“孝”的定义。一个人,不仅仅是一个儿女或父母,他(她)更是一个人,一个社会的角色。
看你文章我又想起了《黑冰》里的大毒枭王志文(演的剧中人名字忘记了)给母亲温柔地洗脚那一场面煞是感人,但他在外面却造毒贩毒害人无数。作为儿子起码的赡养是小小的孝,但成长为一个为害社会的失败的人,则是大大的不孝。
不管今生苦与乐,人们还期待生命延续,就像期待死后去天堂,还有期待有后人给自己坟前添土。人们害怕孤独,害怕终结。
朋友也是如此。常在公交车上看见这样的现象,彼此陌生的面孔一句话也不说,还争着抢座甚至白眼相向,而倘若邂逅了朋友就眉开眼笑,谦让一个座位谁也不坐。
什么时候,能有一种大爱,可以让人不再孤独?

[ 本帖最后由 云端 于 2009-8-12 17:26 编辑 ]
作者: 一水    时间: 2009-8-12 17:36
原帖由 直言之 于 2009-8-12 10:43 发表

嘻嘻,胡适可是主张全盘西化哟!
我以为全盘西化是指大的方面,实践起来不可能把中国传统完全丢了,不用怕。问题是大的方面,中国的还真不行。


新朋友。问好直言之,欢迎来江天交流
作者: 一水    时间: 2009-8-12 17:37
原帖由 海凹 于 2009-8-12 15:40 发表
学习近作。问好一水兄。


最近论坛见面不多,很高兴你的脚印
作者: 一水    时间: 2009-8-12 17:39
原帖由 夫子山闲人 于 2009-8-12 08:33 发表
苏州老城隍庙原有一幅对联
夫妻是前缘 善缘 恶缘  无缘不合
儿女是宿债 欠债 还债  有债方来
:) :P



这对子浓缩成了经典,记下。
作者: 一水    时间: 2009-8-12 17:40
原帖由 西夏楼兰 于 2009-8-12 10:44 发表
胡适的著作读得不多,片言只语罢了。仅就一水这篇文章而言,我非常欣赏一水的观点。关于胡适合和鲁迅先生,我想等我好好读了胡的文章之后也想写一篇。鲁迅先生我是读了不少,心中的敬意越来越浓。现在对先生的敬意与 ...


很高兴见到楼兰回来,期待你的大作
作者: 一水    时间: 2009-8-12 17:57
标题: 回复 13# 云端 的帖子
“父母于子无恩”这话公平一点说是“无私的父母”对儿女的情感“解放”,只有心得于儿女作为社会人之“不易”,才能产生如此思想,这一点我以为胡适和周作人已经给国人做出了榜样,否则,“养儿防老”或许是人生常态。至于作为“儿女”的身份如何对待“父母”之恩,则是“儿女”的问题,那些“不孝”的或过于“包袱”的作为都不可取。我希望现代社会的父子关系是亲情之上的朋友关系,任何债权的情感的付出或投资,不要有严格的“界限”,但也不要过分的“牵扯”。事实上,无论你承认不承认,在中国,“养儿还债”的情况要比“养儿防老”的情况普遍得多。在此,我作为母亲,或者只是为解放“儿女”们身上的包袱罗嗦了几句。

谢云端交流。
作者: 一水    时间: 2009-8-12 18:22
标题: 回复 19# 李明 的帖子
夫子这样说过:“父母为其疾之忧乃为孝”,理解起来很简单,除了你有病时,父母担忧一下,其余任何事业不让父母担忧就是孝。强盗也能养活父母,但老让父母担忧这不是孝。在“孝”面前,社会那里去了?——谢谢李兄阅读,回复的相当精彩!
作者: 云端    时间: 2009-8-12 18:30
标题: 回复 18# 一水 的帖子
呵呵站在母亲的角度你这样的观点我是敬佩的.少一点负担多一些自由符合生命最本质的需要.其实现代人生活自己都很辛苦.养老养小这些就像几座大山一辈子喘不过气来.不孝不对但有些愚孝愚忠也很可悲.你可以抱着解放子女的立场来谈,而我不是母亲啊就不敢那样要求父母给我辈自由.身边太多的养儿防老观.让我也对父母之爱是否有私心产生过怀疑.人常说父母不求子女回报但确实存在许多人是怀着回报的期待.那些劝我要孩子的就说你将来多寂寞啊没人给你端茶倒水的.也有朋友说我不配有孩子哈哈
作者: 一水    时间: 2009-8-12 18:43
原帖由 云端 于 2009-8-12 18:30 发表
呵呵站在母亲的角度你这样的观点我是敬佩的.少一点负担多一些自由符合生命最本质的需要.其实现代人生活自己都很辛苦.养老养小这些就像几座大山一辈子喘不过气来.不孝不对但有些愚孝愚忠也很可悲.你可以抱着解放子女的 ...


哈哈,如果我闺女她硬要孝敬我养我老,这又何乐而不为呢?只是,将来无论我生活成什么样子,我只希望她的“孝”要量力而行,我本对她没有太多的要求,她若超负荷于自己的能力,这并不是孝的终极目的。李明说的好,强盗也可以赡养父母,但他让父母放心了吗?所以,我们应该放大“孝”的真正含义。
作者: lqm407    时间: 2009-8-12 20:37
  中国传统讲孝道,这还是很好的。父母应该爱护子女,子女应该孝顺父母,大道理是这样的。至于“父母于子无恩”说,我是不赞同的。怎么能没有恩呢?
  孝顺父母与堂堂正正地做人没有什么矛盾之处啊!
  至于现在有些子女对父母不孝,那是有的,但不是普遍现象。现在经济条件好了,子女一般对父母还是挺孝敬的。但也有着因为时间和金钱的原因而顾不上孝顺父母的情况,作父母的也应该理解。
作者: 云端    时间: 2009-8-12 21:50

强盗也可以赡养父母,但他让父母放心了吗?所以,我们应该放大“孝”的真正含义。
————————————————————————
恩,有理!古代好多强盗被路见不平的英雄捉住之后涕泪交流地说什么上有八十老母下有待哺婴儿。以为这样就可以原谅其杀人放火的罪行,我觉得不可以原谅。
现在那些抢劫犯动不动就说被社会逼的,这也是借口。穷困的人多了,毕竟作奸犯科的还是少数。
父母生育孩子不仅仅是为了对自己尽到赡养义务,更应该希望他成为一个自己幸福与社会有价值的人。
之所以说“应该”因为毕竟很多父母并不关心对社会的贡献,只要自己过得好就行。现今父见了孩子做好事还会批评孩子太“傻”。
之所以说“希望”因为毕竟很多父母根本只能控制生,也能在孩子饿了给哺育,却不能控制孩子长大成为什么样的人。
呵呵。扯远了。
作者: 晓君    时间: 2009-8-12 22:59
高!学习了----,问好!
   “中国人如果敢于说不,那就应该承认自己的不孝!一味地“高调”自己并没有多大的实际意义。之于“孝”的悖论,我愿望更多的人能够看清自己,但并不强求你如我之对照而后言:倘我藐视生命,我就是不孝的例证;因我身为母亲,我自苟同“父母于子无恩”。”
作者: 惊涛拍案    时间: 2009-8-13 07:31
孝的内涵应该是极为宽泛的,并不是能简单地做到养老就是孝了。胡的 文字显然是站在父母的角度,不给儿子施加压力而为。

论述脉络清晰,观点新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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