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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寇准的胡子和蒙古习俗 [打印本页]

作者: 思念的翅膀    时间: 2009-8-14 06:56
标题: 寇准的胡子和蒙古习俗
本帖最后由 雨夜昙花 于 2016-8-18 04:22 编辑 <br /><br />二者本是不相干的,然而中华语言的神奇却将二者紧紧联系在了一起。
      寇准,大家都知道,是宋朝的丞相,为官清正刚直不阿。然而还需要提到一个人做铺垫,那就是丁谓。这
个丁谓曾任三司户部判官、工部员外郎、三司盐铁副使,也就相当于现今财政部某处处长。虽非末吏,官
也不大。但此人深谋远虑,颇得为官之道。且深知当时的宋真宗“爱道教、慕长生”,便借职务之便大把银子用
于修建道观,还劳民伤财的派人制造种种“天降祥瑞”,着实把个宋真宗喜坏了,不仅对他的违法犯罪行为不加
追究,还提拔他为参知政事,领工刑兵三部尚书,也就是副宰相,级别相当于现在的副总理。有一天中央开政
府办公会,宰相、副宰相等在一起用工作餐,喝鸡蛋汤的时候寇准不小心把蛋花儿黏在了胡须上,丁谓忙起而
为之揩拂,即溜其须,寇准笑曰:参政,国之大臣,乃为长官溜须耶?说得丁谓既羞且恼,从此便对寇准怀恨
在心,这就是“溜须”一词的由来。
      而对于蒙古习俗有三种说法:一曰古代蒙古人有个习惯,两人牵马相遇,要在对方马屁股上拍一下,以示
尊敬;二是蒙古族好骑手遇到烈性马便拍拍马屁股,使马感到舒服,随即乘势跃身上马,纵马而去;三是因蒙
古人爱马,如果马肥,两股必然隆起,所以见到骏马,总喜欢拍着马屁股称赞一番。可见,拍马屁是一种风
俗,并无贬义。可是到了后来成了习惯,不论好马劣马,只要见面便要走下马来,都要上前互相拍拍对方的马
屁股,连称:好马!好马!
        那天,听说中财是几个不错的有稿费的论坛之一,囊中羞涩的我便想来碰碰运气,进来先翻看了几篇“精
华”。心中不由狂喜,觉着自己还行,在这如果我能排第二的话,找个第一还真不易。而且这里民风淳朴,至
今还保留着古蒙古族的习俗。只要是个帖子贴出来,便有一群人呜嚷呜嚷的跟着冲进去,“好马!好马!”。
       不过也有例外,就比如直言之的帖子,除了几位版主,再没人敢来。当天的帖子,一袋烟的功夫,就给踩
到了下翻页,着实可怕!为避免落入前车之鉴,我决定向其讨教。“欲取之,必先与之”,然却身无长物,也
罢!我先把帖子给他顶回到首页再说。心想:怎么着这也算是份厚礼吧。入帖之后你都无法想象,我有多么佩
服自己的真知灼见。直言之早已在那里笑面相迎,一番客套之后,我言明来意。听罢,直言之竟扼腕叹息,捶
胸顿足,痛心疾首道:你不知道?我是骑驴来的。
---------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作者,同意将此作品发表于中财论坛。并保证,在此之前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否则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谨授权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本作品的发表和转载等相关事宜,未经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其他媒体一律不得转载。


作者: 若荷    时间: 2009-8-14 07:28
本帖最后由 雨夜昙花 于 2016-8-18 04:22 编辑 <br /><br />这个不是一句了,欣赏。


作者: 思念的翅膀    时间: 2009-8-14 07:40
本帖最后由 雨夜昙花 于 2016-8-18 04:22 编辑 <br /><br />这个不是一句了,欣赏。 [/quote]
字是有点多了


作者: 杜永生    时间: 2009-8-14 07:53
本帖最后由 雨夜昙花 于 2016-8-18 04:22 编辑 <br /><br />欢迎你来到这里。尽管直言之的文字剀切直白,但我还是认同这是一种真正的直言。你既然来到这里,也相信你会喜欢这里。毕竟你文中所说的“溜须”与“拍马”在任何地方都不能免俗。只是多与寡的问题。


作者: 季大相    时间: 2009-8-14 08:34
本帖最后由 雨夜昙花 于 2016-8-18 04:22 编辑 <br /><br />很有民俗知识性,欣赏美文.


作者: 紫逸飘絮    时间: 2009-8-14 08:37
本帖最后由 雨夜昙花 于 2016-8-18 04:22 编辑 <br /><br />直言之早已在那里笑面相迎,一番客套之后,我言明来意。听罢,直言之竟扼腕叹息,捶胸顿足,痛心疾首道:你不知道?我是骑驴来的。
很欣赏,问好!


作者: 思念的翅膀    时间: 2009-8-14 08:47
本帖最后由 雨夜昙花 于 2016-8-18 04:22 编辑 <br /><br />欢迎你来到这里。尽管直言之的文字剀切直白,但我还是认同这是一种真正的直言。你既然来到这里,也相信你会喜欢这里。毕竟你文中所说的“溜须”与“拍马”在任何地方都不能免俗。只是多与寡的问题。 [/quote]
很赞同斑竹的治文态度,首先我也不是什么专业文学批评家,我也不希望来到一个新地方便招致一些视作另类的目光,但是也并不影响对看到的问题表达看法。我向来对文不对人,好文章不因与人有隙而诋毁,更不会拿着平庸之作因与人有亲,而指为精华。每一个人都希望自己的作品可以成为“精华”,不论新老会员,可是看看我们如今的精华,我真是无语了。倒是翻看经年前的精华,倒还有几篇可读之作。我不知道别人是怎样看待这里的,我却是把它当作一个纯文学的阵地来到的。如果这里都不把这个“纯”字当回事,我便再也无语了......


作者: 宋长征    时间: 2009-8-14 13:50
本帖最后由 雨夜昙花 于 2016-8-18 04:22 编辑 <br /><br />不论新老会员,可是看看我们如今的精华,我真是无语了。
——所有的精华?!呵呵,怕是这次真是中财之幸,是散文之幸事了,问好思念老师。希望能常来指点一二。远握:)


作者: 雪落梅花    时间: 2009-8-15 17:10
本帖最后由 雨夜昙花 于 2016-8-18 04:22 编辑 <br /><br />直言之早已在那里笑面相迎,一番客套之后,我言明来意。听罢,直言之竟扼腕叹息,捶胸顿足,痛心疾首道:你不知道?我是骑驴来的。
精彩来神之笔,不禁莞尔


作者: 雪落梅花    时间: 2009-8-15 17:14
本帖最后由 雨夜昙花 于 2016-8-18 04:22 编辑 <br /><br />很赞同斑竹的治文态度,首先我也不是什么专业文学批评家,我也不希望来到一个新地方便招致一些视作另类的目光,但是也并不影响对看到的问题表达看法。我向来对文不对人,好文章不因与人有隙而诋毁,更不会拿着平庸 ... [/quote]
虽然不能要求每个人都认真对待文字,但至少,我们可以让自己内心,保持对文字应有的尊重和敬畏。
问候翅膀:)


作者: 思念的翅膀    时间: 2009-8-15 18:29
标题: 回复 8# 宋长征 的帖子
本帖最后由 雨夜昙花 于 2016-8-18 04:22 编辑 <br /><br />文兄怕是要失望了,我非坛主,亦非版主,这蒙古人的习俗怕是改不掉的


作者: 思念的翅膀    时间: 2009-8-15 18:34
标题: 回复 9# 雪落梅花 的帖子
博卿一笑,千金不易。再有谐趣之文,定先与雪落梅花文友分享。
作者: 川媚    时间: 2009-8-15 18:38
有才啊,杂文的风格。欣赏
作者: 思念的翅膀    时间: 2009-8-15 18:42
原帖由 雪落梅花 于 2009-8-15 17:14 发表

虽然不能要求每个人都认真对待文字,但至少,我们可以让自己内心,保持对文字应有的尊重和敬畏。
问候翅膀:)

人类文明自语言始,无论任何时代任何人的任何态度,都无法动摇其基于历史高度的神圣,我愿意做她的仆人,贫贱不移,富贵不淫,威武不屈,风雨无悔......
作者: 思念的翅膀    时间: 2009-8-15 18:48
原帖由 川媚 于 2009-8-15 18:38 发表
有才啊,杂文的风格。欣赏

欣赏二字,似改为“好马”更妥。问候文友

[ 本帖最后由 思念的翅膀 于 2009-8-15 19:14 编辑 ]
作者: 武俊岭    时间: 2009-8-15 20:59
思念何妨再去江天那里看一看,
作者: 杜永生    时间: 2009-8-16 00:13
原帖由 思念的翅膀 于 2009-8-14 08:47 发表

很赞同斑竹的治文态度,首先我也不是什么专业文学批评家,我也不希望来到一个新地方便招致一些视作另类的目光,但是也并不影响对看到的问题表达看法。我向来对文不对人,好文章不因与人有隙而诋毁,更不会拿着平庸 ...


你说的有些我不赞同,有些是认同的。其实,加精华是严格控制在比例之中的。而且,对于加精华,并不是你所慨叹的糟糕。这里的许多文章,可以认为是绝大多数文章都可称得上是精华。而版主加了精华又能怎么样?除了我们给予这种鼓励之外,能否计酬还得由管理员决定。

[ 本帖最后由 杜永生 于 2009-8-17 07:46 编辑 ]
作者: 思念的翅膀    时间: 2009-8-16 04:11
原帖由 杜永生 于 2009-8-16 00:13 发表


你说的有些我不赞同,有些是认同的。其实,加精华是严格控制在比例之中的。而且,对于加精华,并不是你所慨叹的糟糕。这里的许多文章,可以认为是绝大多数文章都可称得上是精华。而版主加了精华又能怎么样?除了 ...

版主的一番实在话,虽是真诚,却令人无法苟同。人生大舞台,论坛小世界。版主的一番话正表达了自己在这个小世界中的世界观、价值观。对于这番话,我是否可以作如下理解:
“精华贴的整体水平不俗,并非我所形容的那般不堪,再说,大家都是为稿费而来,即便版主为劣贴加精,也并不意味就可以获得稿酬。”
不知我理解的是否正确?
作者: 夏日荷风    时间: 2009-8-16 07:53
原帖由 雪落梅花 于 2009-8-15 17:14 发表

虽然不能要求每个人都认真对待文字,但至少,我们可以让自己内心,保持对文字应有的尊重和敬畏。
问候翅膀:)
非常支持梅花的留言,虔诚地对待文字,对待生活。
作者: 冷晰子    时间: 2009-8-16 11:01
原帖由 思念的翅膀 于 2009-8-16 04:11 发表

版主的一番实在话,虽是真诚,却令人无法苟同。人生大舞台,论坛小世界。版主的一番话正表达了自己在这个小世界中的世界观、价值观。对于这番话,我是否可以作如下理解:
“精华贴的整体水平不俗,并非我所形容的 ...

所谓杜陵不喜陶诗,欧公不喜杜诗。
写字这东西,读有千章,未必你爱的,你觉得好的,别人就要爱就要觉得好。
字如孩子,谁不爱自己的孩子,即便这个孩子是傻子是瘸子。
一个版面,适当的鼓励,很正常,难道非要弄得相互挑刺?
论坛就是论坛,不是学校。
版主,也不是老师。
嘻嘻,要不,思念去申请版主吧?
作者: 思念的翅膀    时间: 2009-8-16 13:25
原帖由 冷晰子 于 2009-8-16 11:01 发表

所谓杜陵不喜陶诗,欧公不喜杜诗。
写字这东西,读有千章,未必你爱的,你觉得好的,别人就要爱就要觉得好。
字如孩子,谁不爱自己的孩子,即便这个孩子是傻子是瘸子。
一个版面,适当的鼓励,很正常,难道非要 ...

谁都爱自己的孩子,哪怕这孩子是傻子是瘸子,但明知这傻子瘸子有得医治,却讳疾忌医,是真爱自己的孩子吗?
如果可以,版主太小,坛主么,可考虑
作者: lichezhiyuan    时间: 2009-8-17 18:47
思念文友的眼光果然很高,这里还是新人多些,学习者多一些,按您的意思,新帖一出,遍地倒彩,声声指责,句句诘问,处处嘲讽,坛中也许只能剩下几个曲高和寡者与您闲聊了,而且仅余几人谁也不敢发帖,因为发出来便要四面楚歌,就是让您接了这个坛主,也要成了那孤家寡人了。
作者: lcn1001    时间: 2009-8-17 23:34
拜读,了解到一些民俗!
作者: 思念的翅膀    时间: 2009-8-24 17:10
原帖由 lcn1001 于 2009-8-17 23:34 发表
拜读,了解到一些民俗!

风景依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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