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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得饶人处且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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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16 22:5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熙熙攘攘的集市上,一辆轿车在拥挤的路上倒车。车后一位中年男人推着电动自行车也在靠边让路,但轿车还是碰撞到了电动车。年轻司机不知是没感知,还是不理会,仍旧倒着车。中年男人对司机的傲慢无礼气恼了,一边把电动车推到路边一边喊:“喂,你会开车吗,你是怎么开的车给你让着道儿呢,你怎么还往我车上撞?”说着已经走到轿车的门子旁指着里边的司机大声嚷着,一脸的正气凛然俨然一副不可侵犯的神态,颇有与傲慢的司机好好理论理论的趋势。司机那里吃这套,一听中年男人的态度盛气凌人也不示弱:“怎么了怎么了,撞你了怎么了?我还要扁你呢。”说司机下车便抄起摊位上的一根木棍就要打人。赶集的行人纷纷劝说,中年男人毫无惧色据理力争。司机手中的棍棒被劝说的人夺了下来,并劝说司机说句道歉的话就什么事情都过去了。但司机并不妥协指着中年男人说:“去派出所,你去告我,我接着你。”说着,两个人扭拉着去了派出所。

    时间不长,司机从派出所回来开车走了。中年男人可能也去赶集了。一场风波应该算过去了。可时隔不久,那司机又回来集上,到处找中年男人,并打电话找人帮忙说要削那中年男人。

     真可谓没完没了了。本来事情不大,中年男人被撞了一下电动车因为司机的置若罔闻而火气大些可以理解。年轻司机只需说一句对不起,事情也就过去了。但这司机却如初生的“牛犊”,管你呢,有理五八,没理四十,先下手为强。没有一点吃亏的是好汉的理念,并且还有一股“持之以恒”的坚定信念,不打老实了对方绝不罢休的势头。如果这股韧劲用到学习和工作中,那绝对没有攻克不了的难关。

    有一句话说“得理不让人”,中年男人可谓有理不让人。可遇到的是没理狡三分的司机。确切地说,司机省略了狡三分的过程,而是不管三七二十一,我就扁你。可谓“勇敢”,可谓“无畏”。过去日本鬼子进村就烧杀掠抢,奸淫欺辱。如果中国人都如司机那么勇敢无畏,抗战也许无需八年就把日本鬼子打跑了。可话说回来如果“蛮”与“野”充斥了一个国家,文明将不复存在,外敌也许无需入侵而不攻自灭了。

    说到这里想到了一句话叫做:得饶人处且饶人。中年男人虽然站在被同情的一方,但他如果不是得理不让人,而是忍让一些,站在司机的角度,态度不那么盛气凌人,司机也许就不会反应那么强烈了。中年男人的愤慨和盛气凌人招致了司机要大打出手的局面。《水浒》主题歌里有一句歌词曾红极一时,那就是:该出手时就出手。这句话的含义不是大打出手,而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英雄气概;是见义勇为,不畏强暴的英雄本色。用到当今也不是不适用。去年四川汶川大地震,全国人民万众一心,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人爱与人性美的精神,各尽所能。那也是该出手时就出手的豪迈的人性美的展现。那些扶困济贫,助残救危同样是该出手时就出手的正义气魄的体现。这与歪解该出手时就出手为大打出手是天壤之别的两个概念。如果用在反侵略战争上则不同,那时的“出手”是被迫的以血还血,以牙还牙。那则是一种民族的气节,是为了和平,为了解放,为了人民幸福而战的宁死不屈的铮铮傲骨。这和无理取闹和争强好胜,斗殴斗狠,无事生非的劣行的相形见拙是显而易见的。

    中国有句古话为:和为贵,忍为高。一个“和”字,体现了我们民族对和平,对平和的渴求。对和谐对和睦的向往,对和气对和善的重视。一个“忍”字,不代表懦弱,可欺和无能,忍是一种度量,是一种素质与修养。小不忍则乱大谋也诠释了“忍”字的重要性。
    我们生活在一个家庭,一个群体,一个社会中,,一些个无关气节的小摩擦,小矛盾,小意见,小碰撞在所难免。多些忍让,多些理解,多些宽容就营造了和谐。“蛮”和“野”也就无立足之处了。
   
    说一声对不起,道一声没关系,一声亲切的关怀,一句轻轻的问候,一个浅浅的微笑,一个会意的点头都会给人以温暖,令人陶醉,回味无穷。野与蛮的市场令人厌恶,为人所唾弃。得饶人处且绕人未尝不是一种美德。得理不让人和该出手时就出手要分清道义与气节,小节与气量的区别。还是得饶人处且饶人吧。






  
  

[ 本帖最后由 春柳 于 2009-8-18 17:06 编辑 ]
14#
 楼主| 发表于 2009-8-25 22:4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郭珊玖 于 2009-8-24 21:34 发表


谢谢春柳,如若这个题材我来做,至少标题会改成这样:“谁敢饶你?”或者“你说,是饶还是不饶?!”至少不能一下子就告诉读者:这是个老话题!作为作者,你要引导读者有读下去的欲望,否则,他只会看标题!因为 ...



多谢郭珊玖朋友,读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春柳有茅塞顿开之感,只是春柳愚钝,不知以后能否进步,渴求提高的春柳愿得到良师益友真诚的指点帮助。敬礼!
13#
发表于 2009-8-24 21:3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春柳 于 2009-8-24 07:38 发表



郭珊玖朋友你好,谢谢你的直言不讳,谢谢你真诚的坦言,谢谢你的信任,愿在你的指导中得到提高。祝好!


谢谢春柳,如若这个题材我来做,至少标题会改成这样:“谁敢饶你?”或者“你说,是饶还是不饶?!”至少不能一下子就告诉读者:这是个老话题!作为作者,你要引导读者有读下去的欲望,否则,他只会看标题!因为快节奏的生活,赋予了这些快节奏的文化。快餐,有时候只能给予辛辣的味道!仅此而已!再谢春柳!
12#
 楼主| 发表于 2009-8-24 07:3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郭珊玖 于 2009-8-23 08:57 发表


春柳好,我直说的方式不是想把你打倒,而是让你能够站得更高,包括思想境界、行文方式、写作角度……也许思维打开的同时,你就会顿悟:原来文章还可以这样写!仅是交流,以求共同进步!谢谢你!



郭珊玖朋友你好,谢谢你的直言不讳,谢谢你真诚的坦言,谢谢你的信任,愿在你的指导中得到提高。祝好!
11#
发表于 2009-8-23 08:5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春柳 于 2009-8-23 06:28 发表
[quote]原帖由 郭珊玖 于 2009-8-22 22:12 发表
楼主,这个题材太老套了。题材老套没关系,但是,你选的角度也太老套了。角度老套也没关系,但你表达的方式还是老套 ...


春柳好,我直说的方式不是想把你打倒,而是让你能够站得更高,包括思想境界、行文方式、写作角度……也许思维打开的同时,你就会顿悟:原来文章还可以这样写!仅是交流,以求共同进步!谢谢你!
10#
 楼主| 发表于 2009-8-23 06:28 | 只看该作者
[quote]原帖由 郭珊玖 于 2009-8-22 22:12 发表
楼主,这个题材太老套了。题材老套没关系,但是,你选的角度也太老套了。角度老套也没关系,但你表达的方式还是老套了。老题材,要用新写法。虽然万变不离其宗,但关键要有新思路。你这样的题材,至少要有
几分调侃的 ... [/quot


欢迎不同意见的评论。文章本来如此,好话听得顺耳,逆耳之言也要听的。被人一棍子打倒的滋味虽然不好受,但能从中受益也未尝不是好事。
9#
发表于 2009-8-22 22:12 | 只看该作者
楼主,这个题材太老套了。题材老套没关系,但是,你选的角度也太老套了。角度老套也没关系,但你表达的方式还是老套了。老题材,要用新写法。虽然万变不离其宗,但关键要有新思路。你这样的题材,至少要有几分调侃的成分,几分戏说的味道,要让读者在嘻哈中受到启发。这样类似于八股文的写法太正统了。本人愚见,直说了。望海涵!
8#
 楼主| 发表于 2009-8-20 21:5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微风轻拂 于 2009-8-19 21:18 发表
赞同观点,我写过类似文章,人应该学会礼让。无理的人本来有理,但最后也得不到人支持。




微风版主好,请多关照,问好,敬礼!
7#
 楼主| 发表于 2009-8-20 21:5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lqm407 于 2009-8-18 21:16 发表
同意水先生的意见:开头一段写得太细了,没有必要,交待清楚也是够了。
有些人蛮横无理,更多的人则是得理不让人,这样的人同样使人讨厌。


谢版主关爱,有礼了。问好!敬礼!
6#
发表于 2009-8-19 21:18 | 只看该作者
赞同观点,我写过类似文章,人应该学会礼让。无理的人本来有理,但最后也得不到人支持。
5#
发表于 2009-8-18 21:16 | 只看该作者
同意水先生的意见:开头一段写得太细了,没有必要,交待清楚也是够了。
有些人蛮横无理,更多的人则是得理不让人,这样的人同样使人讨厌。
4#
 楼主| 发表于 2009-8-18 17:3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李明 于 2009-8-18 17:28 发表
问好你,有时得饶人处且饶人,有时该出手是就出手,有时忍无可忍就无须再忍了。反正哈哈哈。


谢谢来访,朋友好!
3#
 楼主| 发表于 2009-8-18 17:2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水如空 于 2009-8-17 19:35 发表
说得在理!
个人一点儿意见,仅供参考:题目长了些,开头一段写得太细了,没有必要,交待清楚也是够了。



谢谢朋友指点,根据意见做了删节,改了题目,望多多指点。顺致顺利愉快!
2#
 楼主| 发表于 2009-8-17 21:3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水如空 于 2009-8-17 19:35 发表
说得在理!
个人一点儿意见,仅供参考:题目长了些,开头一段写得太细了,没有必要,交待清楚也是够了。


谢谢指点,欢迎多提宝贵意见,第一次写杂文,请多指点。问好!
1#
发表于 2009-8-17 19:35 | 只看该作者
说得在理!
个人一点儿意见,仅供参考:题目长了些,开头一段写得太细了,没有必要,交待清楚也是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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