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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伸伸脚的权利 [打印本页]

作者: 西夏楼兰    时间: 2009-8-21 08:52
标题: 伸伸脚的权利


读书笔记一


伸伸脚的权利


  我的书柜中静静躺着一本书,是一位同乡长辈送的。书到我手上时,也大略翻了翻,后来就很少打开看了。但也不是关禁闭,这本书一直让我放不下,偶尔闲下来了,就会找出来看几眼。

  这本书也曾受到余秋雨先生的推崇,书名是《夜航船》,明朝张岱所著。书中记录了这样一个有趣的故事:

  昔有一僧人,与一士子同宿夜航船。士子高谈阔论,僧畏慑,拳足而寝。僧人听其语有破绽,乃曰:“请问相公,澹台灭明是一个人、两个人?”士子曰:“是两个人。”僧曰:“这等尧舜是一个人、两个人?”士子曰:“自然是一个人!”僧乃笑曰:“这等说起来,且待小僧伸伸脚。”

  让小僧伸伸脚的两个难题中就有一个也难住了我。尧舜自然是早就知道的。“六亿神州尽舜尧”,大凡识得几个字的中国人都知道尧舜,古代读书人起码也应当知道这个常识吧。只是奇怪那个士子怎么会不知道呢?也难怪人家要伸脚权。

  但是,另一位澹台灭明我可真是不知道了,甚至听都没听说过。于是上网查资料,才算把难题解决。我不仅知道了有这样一个人,而且还认识了一个新的姓氏---澹台。澹台灭明,字子羽,比孔子小三十九岁,孔子的七十二贤之一,鲁国人。这可是个不一般的人物,他创立了儒家在南方的一个有影响的学派。

  据文献资料记载,他长相丑陋,孔子以貌取人,颇为嫌弃。于是他南下到江西讲学,有弟子300人,成为一代名师。后来孔子听说澹台灭明品德高尚、学风端正,于是感慨地说:“以容取人乎,失之子羽;以言取人乎,失之宰予。”看起来,即使是圣人也有弱点,也会判断失误,以貌取人。好在圣人能够自我反省,这也算是圣人值得称道的风度吧。


  战国时,江西全境属楚,说到楚国,中原人都称为“蛮夷”。澹台灭明深入南楚腹地南昌讲儒家学说,对楚地产生了非常广泛的影响。也正国为这样,那时候的南昌虽然远离中原,但是地从来没有被称为“蛮夷”。所以,当地人对他敬仰有加,南昌过去有进贤门,东南方有进贤县,也都是为纪念澹台灭明这个贤人的到来而取的名称。由于他对南昌文化建设影响深远,死后人们还专门为他建了祠堂。

  然而却有一班读书人疯狂起来就什么都不认了。据说在明朝中后期,魏忠贤独揽朝迁大权,号称九千岁,一时之间朝野上下争先恐后的奉承魏忠贤,各地纷纷为魏忠贤建起祠堂。更有甚者,一名叫陆万龄的监生还别出心裁,建议在国子监建造生词,把目不识丁的魏忠贤与孔子并论:“孔子作《春秋》,忠贤作《要典》,孔子诛少正卯,忠贤诛东林,宜建祠国学西,与先圣并尊。”


  于是,全国掀起了为魏忠贤建造祠堂的狂潮,祭祀儒家的祠堂或被砸,或被卖。澹台灭明的祠被当时巡抚扬邦宪给砸了、塑像也被毁了,建起了魏忠贤祠,但不久魏忠贤遭诛,祠还没建好就被毁了,但是澹台灭明祠也没有再修复。

  看到这样的史实资料不禁感到一丝悲凉。明朝文人官员都什么东西啊,还自称是后学儒生,把读书人的脸丢尽了。怪不得现在的官场丑态百出,早在明朝就有这样出尽洋相的先例了。

  梁羽生的《萍踪侠影》里有个澹台灭明大侠,武功高强。想必相貌也一定好。能把这样一个故纸堆中的人物赋予大侠的风采,可见人家武侠大师也是有资格伸伸脚的,比那个夜航船中的士子强。虽然我与梁大侠比没有伸伸脚的资格,但若与争相替魏忠贤建祠堂而砸了澹台灭明祠的那些人相比,我也还是有资格伸伸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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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西夏楼兰 于 2009-8-21 08:55 编辑 ]
作者: 跃农    时间: 2009-8-21 09:09
伸伸脚的权利,非常独特,给人留下了深刻印象。
伸伸脚的权利
作者: 云端    时间: 2009-8-21 09:40
占个二楼,这篇文章要好好品读:)
那个故事有趣!
作者: 西夏楼兰    时间: 2009-8-21 17:32
原帖由 跃农 于 2009-8-21 09:09 发表
伸伸脚的权利,非常独特,给人留下了深刻印象。
伸伸脚的权利


谢谢跃农老师,欢迎交流读书心得。
作者: 西夏楼兰    时间: 2009-8-21 17:33
原帖由 云端 于 2009-8-21 09:40 发表
占个二楼,这篇文章要好好品读:)
那个故事有趣!


谢谢云端的关注。问好。
作者: 一水    时间: 2009-8-22 21:22
楼兰这篇笔记信息量很大,我连查资料带回顾老本,总算理解着读下来了。由始《夜航船》引申而来的诸多历史典故,罗列和衔接的很是清晰和熨帖,将“伸脚的权利”恰倒好处地表达出来。用典很老道,此篇令我欣赏之至。
作者: 郭珊玖    时间: 2009-8-22 23:18
有些杂文的味道,要是讽刺更为犀利一些就好了,总有意犹未尽的感觉。欣赏了!
作者: 云端    时间: 2009-8-22 23:26
原帖由 一水 于 2009-8-22 21:22 发表
楼兰这篇笔记信息量很大,我连查资料带回顾老本,总算理解着读下来了。由始《夜航船》引申而来的诸多历史典故,罗列和衔接的很是清晰和熨帖,将“伸脚的权利”恰倒好处地表达出来。用典很老道,此篇令我欣赏之至。:v ...

是啊,欣赏~~~
作者: lqm407    时间: 2009-8-23 11:59
澹台灭明在《萍踪侠影》成大侠了?而且武功高强……
文章写得温和。看文章如喝着李明先生所说的捞糟。
作者: 一水    时间: 2009-8-23 12:12
标题: 回复 10# lqm407 的帖子
捞糟还是劳糟呵

今天真不错,意外地学了很多,在楼兰这里得意一下:)
作者: lqm407    时间: 2009-8-23 12:20
原帖由 一水 于 2009-8-23 12:12 发表
捞糟还是劳糟呵

今天真不错,意外地学了很多,在楼兰这里得意一下:)


应该是“捞糟”,因为是用勺子捞着吃的。李明写错了。
作者: 云端    时间: 2009-8-23 17:30
原帖由lqm407于 2009-8-23 12:20 发表应该是“捞糟”,因为是用勺子捞着吃的。李明写错了。
好玩儿的词,我的输入法里面输入laozao有个自动生成的词"醪糟"
作者: shen1029    时间: 2009-8-23 20:07
澹台灭明是一个直人,是孔子所推崇的那类。《论语》雍也篇是这样记载的:子游为武城宰。子曰:“女得人焉耳乎?”曰:“有澹台灭明者,行不由径。非公事,未尝至于偃之室也。”就是孔子问子游在武城得到人才没有,子游回答说有一个叫澹台灭明的人,走路从不抄小道,不是公事,从不到我的居处来。
作者: 玉德    时间: 2009-8-23 23:12
杂文多属伸脚文章。
作者: 夫子山闲人    时间: 2009-8-24 09:00
有情趣
有哲理
学习欣赏
作者: 西夏楼兰    时间: 2009-8-24 09:51
谢谢大家的关注和鼓励,今天事多,就不一一回复了。
作者: 微风轻拂    时间: 2009-8-26 22:44
萍踪侠影我也看过,很小的时候,澹台灭明大英雄。

西夏此文信手而来,知识庞杂,读来有味!
作者: 西夏楼兰    时间: 2009-8-27 19:28
原帖由 微风轻拂 于 2009-8-26 22:44 发表
萍踪侠影我也看过,很小的时候,澹台灭明大英雄。

西夏此文信手而来,知识庞杂,读来有味!


谢谢微风的关注,最近读鲍鹏山,很感兴趣。
作者: 太和五中张奇    时间: 2009-8-29 17:55
若与争相替魏忠贤建祠堂而砸了澹台灭明祠的那些人相比,我也还是有资格伸伸脚的。

你 的文章太精彩了
作者: 西夏楼兰    时间: 2009-9-5 11:00
原帖由 太和五中张奇 于 2009-8-29 17:55 发表
若与争相替魏忠贤建祠堂而砸了澹台灭明祠的那些人相比,我也还是有资格伸伸脚的。

你 的文章太精彩了


谢谢你的夸奖,问好。欢迎多来交流。
作者: 武俊岭    时间: 2009-9-5 15:04
呵呵,楼兰这好文章我欣赏晚了。
这讽刺,让人看了会心一笑。
“太行山与太形山”,也是有名的讽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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