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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诚请会员们注意的几个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杜永生    时间: 2009-8-26 08:32
标题: 诚请会员们注意的几个问题
诚请会员们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首发与非首发问题:绝大多数老会员都很清楚,而一些新会员却未能严格遵守。凡一经版主认定并提醒为非首发,请自觉取消“版权申明”。

  二、有抄袭、拼凑或整段引用他人文章内容的问题:最近发现极个别的会员有七拼八凑或整段引用他人文章内容或抄袭他人文章的行为。也有“照葫芦画瓢”的行为。在此,郑重提醒注意。

  三、错别字问题:有相当一部分会员的文章里出现或多或少的错别字。老会员有,新会员也有。有些是因为使用智能ABC输入法或拼音时的手误,有些则属于常识性问题,说明你对字义拿捏不准或释义混淆。如:那、哪不分;蔫、焉不清,的、地、得不明等。错别字出现在文章里是难免的,但“一而再,再而三”的出现,轻说是你没有严肃严谨的行文态度,重则是对广大读者的不尊重。所以,当你发文前,请仔细校对一下,杜绝错别字。建议查对“在线新华字典http://xh.5156edu.com/more.php”。会员一七、章烨zhangye、wzq3316的文章从没出现过错别字。

  四、标点符号问题中文写作应在中文半角的状态进行 ,而非全角 书名号用《》而不是<<>>,引号“”而不是"",省略号 “……”而不是。。。。。。 数字和英文字母,用半角符号,如 2009,不要写成2009。

  五、急于求成问题:特别是一些新来的会员为了使文章能尽快加精华,一天要发上好几篇。其实,这些文章也大多是非首发。所以,一周之内,发上一到二篇文章较为合适。文章能否加精华,取决于你的文章质量。

  六、文章编辑问题:一些新会员刚来发文,存在着文章编辑不好或未能按照要求编辑等问题。有时候版主会及时的给予重新编辑。但也请新会员仔细参阅置顶帖子“版面发帖、排版的具体要求”,尽快熟悉对文章编辑的具体要求。建议正文使用2号字(可在“查看”栏内将文字大小设置为“最大”)新宋体。正文不提倡使用颜色。

  七、回帖问题:有个别会员发了文章就走人,几乎不去看也不去回他人的文章。如此,你的文章回帖数也是寥寥无几。互相交流(回帖)是一种温暖,也是为文为人的外在体现。会员季大相、夏日荷风、清浅居、章烨zhangye等,不仅回帖积极,而且点评质量好。

  八、文章修改问题:有些文章经过版主点评后需要修改,这个时候,已经有不少的回帖。今后一律在原文上进行修改并在文章的标题后面注明“修改稿”字样,不需另外发文。

  以上,未及之处,请大家提出意见或建议。



          春夜听雨版


                 2009年8月26日

[ 本帖最后由 杜永生 于 2009-8-26 11:15 编辑 ]
作者: 敬一兵    时间: 2009-8-26 08:33
支持并请各位会员朋友参照执行。
作者: lcn1001    时间: 2009-8-26 08:38
支持并执行!
作者: 季大相    时间: 2009-8-26 08:39
支持,自觉执行.
作者: 高迎春    时间: 2009-8-26 08:41
希望新老会员认真阅读,切记在心。
作者: 敬一兵    时间: 2009-8-26 08:44
版主按照论坛规定对会员朋友的原创帖子进行搜索以确定是否为首发的行为,不是与会员过不去,还请各位会员朋友理解。
作者: 敬一兵    时间: 2009-8-26 09:04
本文三天后置顶保存。
作者: 若荷    时间: 2009-8-26 09:08
支持!
杜版,弯月是半角,全月●是全角啊。
作者: 跃农    时间: 2009-8-26 09:13
坚决支持,呼吁会员们都来看看。这样的好贴各版都应该发,文中点到的问题,大多数会员都程度不同地存在着。
作者: 跃农    时间: 2009-8-26 09:18
为文应该要有严谨的态度
作者: 于文华    时间: 2009-8-26 09:28
支持,严格遵守,以后尽可能少出现错别字。
作者: 杜永生    时间: 2009-8-26 09:58
原帖由 若荷 于 2009-8-26 09:08 发表
支持!
杜版,弯月是半角,全月●是全角啊。


刚开始不知道怎么把图片传上来。现在传上来了。谢谢!
作者: 夏日荷风    时间: 2009-8-26 10:00
严格遵照,坚决支持。
作者: 黑龙江小龙女    时间: 2009-8-26 10:01
学习,加深理解,坚决执行。
作者: 苏忠伟    时间: 2009-8-26 10:07
已学习。
支持并按规定执行。
作者: 梁星钧    时间: 2009-8-26 10:14
  赞同。
  为文严谨也才能写好文。
作者: 文竹    时间: 2009-8-26 10:20
认真读了,不断完善自己。
作者: 杜永生    时间: 2009-8-26 11:08
原帖由 敬一兵 于 2009-8-26 08:44 发表
版主按照论坛规定对会员朋友的原创帖子进行搜索以确定是否为首发的行为,不是与会员过不去,还请各位会员朋友理解。



作者: 摇曳风铃    时间: 2009-8-26 11:14
理解并支持!
以后尽量杜绝别字现象.
作者: 汤如浩    时间: 2009-8-26 12:38
提读学习!
作者: 宋长征    时间: 2009-8-26 13:40
理解,并遵守.问好各位细心的版主
作者: 笑一笑    时间: 2009-8-26 15:05
遵照执行
作者: 若谷    时间: 2009-8-26 15:09
来学习。上午刚刚修改了一个错别字。
作者: 刘敬胜    时间: 2009-8-26 15:35
支持 学习 以后会注意!
作者: 叶浅韵    时间: 2009-8-26 16:37
支持并贯彻落实!
作者: 娴情逸致    时间: 2009-8-26 16:44
杜版对版块管理认真负责,想得周全,已阅知,并遵照执行!
作者: 高作刚    时间: 2009-8-26 16:45
已阅,同意。的确如此,否则怎能提高文章和文笔水平呢。
作者: 杜永生    时间: 2009-8-26 17:22
非常感谢大家的理解与支持!提上。
作者: 琴若雨    时间: 2009-8-26 17:29
支持,很不错的贴子,希望会员们注意。


作者: 万里山水    时间: 2009-8-26 18:19
非常周到的建议和应该掌握的问题,学习并坚决支持,其它版块也值得跟着推广进行。
作者: wzq3316    时间: 2009-8-26 18:50
支持,学习。
作者: 芳香碧丝草    时间: 2009-8-26 19:39
学习! 我错别字最多,有人叫我“白娘子”,我问他为什么?他说,既然有白字先生,就应该有白字娘子呀。所以吓得我不敢再来发文了
作者: 心中的秘密    时间: 2009-8-26 19:43
已经认真学习过,赞同版主的严肃文字,严格编辑和对文学的严谨态度。
支持并严格照办!
作者: 清浅居    时间: 2009-8-26 21:28
严重支持,坚决执行,力争年内将错别字消灭在萌芽状态,请各位斑斑及老师及文友监督!顺祝大家节日快乐!
作者: 杜永生    时间: 2009-8-27 07:42
原帖由 芳香碧丝草 于 2009-8-26 19:39 发表
学习! 我错别字最多,有人叫我“白娘子”,我问他为什么?他说,既然有白字先生,就应该有白字娘子呀。所以吓得我不敢再来发文了


嘿嘿!
作者: 琴若雨    时间: 2009-8-27 13:52
提读,问好永生版主!
作者: 杜永生    时间: 2009-8-27 15:29
原帖由 琴若雨 于 2009-8-27 13:52 发表
提读,问好永生版主!


感谢!也向你问好!
作者: 夏日荷风    时间: 2009-8-27 16:52
提读,问候杜版主。
作者: 掩帘听雨    时间: 2009-8-27 22:06
学习了,很有收获。幸苦了,问好版主
作者: 雪梦    时间: 2009-8-27 22:34
因最近工作很忙,少有时间上论坛发贴,今看到杜版主的建议,很好,以后一定注意。看贴回贴不仅是对他人的尊重,也是对自己的尊重。
作者: 房子    时间: 2009-8-27 22:39
应该注意的问题,从自身做起。
作者: 飞花落叶    时间: 2009-8-28 00:47
支持并遵守哦!
杜版辛苦了~~~
作者: 敬一兵    时间: 2009-8-28 08:14
再次提起。
作者: 杜永生    时间: 2009-8-28 11:32
原帖由 雪梦 于 2009-8-27 22:34 发表
因最近工作很忙,少有时间上论坛发贴,今看到杜版主的建议,很好,以后一定注意。看贴回贴不仅是对他人的尊重,也是对自己的尊重。


:handshake 握手!问好!
作者: 跃农    时间: 2009-8-28 11:40
原帖由 芳香碧丝草 于 2009-8-26 19:39 发表
学习! 我错别字最多,有人叫我“白娘子”,我问他为什么?他说,既然有白字先生,就应该有白字娘子呀。所以吓得我不敢再来发文了
问好白娘子,顶
作者: 榆子    时间: 2009-8-28 11:45
支持,以后一定改正错别字的毛病!
作者: 小令    时间: 2009-8-28 12:16
看到此帖了,马上去修正一下自己正文的颜色及字与,谢谢版主。
作者: 杜永生    时间: 2009-8-29 18:42
提上去。
作者: 太和五中张奇    时间: 2009-8-29 20:45
哦!我要努力学习,坚决执行,按规则办事
作者: 杜永生    时间: 2009-8-30 00:19
提上去。
作者: 文珺    时间: 2009-8-30 08:49
支持并执行!
作者: 杜永生    时间: 2009-8-30 15:18
再提上。
作者: wangxiaogang    时间: 2009-8-30 17:37
我虽然是新手,但是我学习并支持~
作者: 夏日荷风    时间: 2009-8-30 18:38
坚决杜绝错别字,认真、认真、再认真。
作者: 杜永生    时间: 2009-8-31 13:32
提上去。
作者: 杜永生    时间: 2009-9-1 01:32
原帖由 夏日荷风 于 2009-8-30 18:38 发表
坚决杜绝错别字,认真、认真、再认真。


好啊。
作者: 太和五中张奇    时间: 2009-9-14 09:14
严重支持哦,
作者: 张雷    时间: 2009-9-21 10:14
标题: 支持
支持!
学习并按规定执行!
作者: 简素    时间: 2009-10-20 21:38
也阅,一定遵照执行!
作者: 简素    时间: 2009-10-20 21:40
不好意思,才说注意错别字我就打了个“也”字上去,现更正,是“已”。
作者: 薄暮    时间: 2009-10-29 15:25
我是新手,学习,受益。
作者: 若欣小    时间: 2009-11-4 04:03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一丁    时间: 2009-11-25 18:25
支持,严格遵守,以后尽可能少出现错别字。
作者: 任文    时间: 2009-11-26 19:32
学习,支持!
作者: 不觉寒    时间: 2009-11-27 21:39
标题: 回复 1# 杜永生 的帖子
互相交流(回帖)是一种温暖,也是为文为人的外在体现:)))
作者: 杨润    时间: 2009-12-9 23:12
标题: 学习
各位版主的提醒很及时。多学习!
作者: 海怡    时间: 2009-12-15 13:45
支持并坚决执行。:)
作者: 沐晨    时间: 2009-12-21 13:57
严谨的态度!!!!!!!我喜欢用好多感叹号和问号,这是不是也不太好呢?
还有,那个“的、地、得”我一直分不太清!还有好多不良习惯,以后一定多注意细节问题!虚心学习,并且多回帖!力争做个合格会员! :victory:
作者: 河边柳    时间: 2010-1-11 17:53
支持!!!
作者: 峻毅    时间: 2010-1-11 20:14
真要先好好学习相关规则才行啊,决定在未明白相关守则前不再发帖,以免给大家添麻烦。
作者: 石秋烟    时间: 2010-1-12 10:44
很详细。值得学习。
作者: 大野    时间: 2010-1-13 11:21
说的有道理
作者: 寻梦天涯    时间: 2010-1-30 18:21
错怪杜版主,该文本人前年已发于网页,时隔较长把这事忘了,没有发的印象,杜版主说不是首发,我很震惊和气氛,当时很愤懑。结果已发。特此纠正。表示歉意!

此文在:http://home.51.com/zhygzhzhj51/diary/item/10013120.html
作者: 付熙君    时间: 2010-2-3 00:22
支持并按规定执行
作者: 飞寻人生    时间: 2010-2-4 22:48
请问在自己QQ空间里发了文,再往中财发,可以是首发吗?
作者: 飞寻人生    时间: 2010-2-4 22:50
请问在自己QQ空间里发了文,再往中财发,可以是首发吗?
作者: 冰上取暖    时间: 2010-2-5 10:46
标题: 支持
我是新手,以后注意有关要求。
作者: 柔木    时间: 2010-2-19 09:32
了解情况后要遵照执行。
作者: 杜永生    时间: 2010-2-23 15:50
原帖由 飞寻人生 于 2010-2-4 22:50 发表
请问在自己QQ空间里发了文,再往中财发,可以是首发吗?


不算首发的。
作者: 杜永生    时间: 2010-2-23 15:50
原帖由 柔木 于 2010-2-19 09:32 发表
了解情况后要遵照执行。


欢迎你!
作者: 杜永生    时间: 2010-2-23 15:50
原帖由 冰上取暖 于 2010-2-5 10:46 发表
我是新手,以后注意有关要求。


欢迎你!
作者: wzq220033    时间: 2010-4-6 07:48
标题: 回复 1# 杜永生 的帖子
谢谢,学习了,一新兵
作者: 韩立军    时间: 2010-5-9 00:22
已认真学习!!!

坚决执行!!
作者: 雨兰    时间: 2010-5-11 10:58
学习,支持!
作者: 西岳秋阳    时间: 2010-6-11 06:38
支持,我以前注册一个号码,现在密码找不到了,只好重新注册了。呵呵
作者: 蔡雨艳    时间: 2010-6-12 06:49
我是新来的.一定参照执行.
作者: 张红华    时间: 2010-7-21 14:06
学习、遵守,坚决支持,多发文章,保证每篇文章是首发。
作者: 齐君睿    时间: 2010-7-23 11:35
谢谢。记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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