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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房价备案制不过是“掩耳盗铃”的摆设 [打印本页]

作者: 唐蒙他爹    时间: 2009-9-22 18:13
标题: 房价备案制不过是“掩耳盗铃”的摆设
房价备案制不过是“掩耳盗铃”的摆设

唐蒙他爹


   记者昨日获悉,江苏省“房价备案”制度已由省建设厅、省物价局、省工商局、银监会、人行等五部门进行最后会签,在即将出台的备案制中,拟规定开发商在新开盘及调整房价时,都必须提前15天到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后的价格将在官方网站上向社会公布。(08月25日  中国新闻网

   房价虚高不下,价格一天一小跳,几天一大跳,楼市快速升温,水分太重,泡沫成分太足,购房者怨声载道,社会各界非议颇多,政府部门再不出来做点姿态,就有“不作为”之嫌,会有受到指责和“呛水”之虞。推进房价备案制,尽管意义不大,作用不多,甚至是一种“掩耳盗铃”式的自我安慰。但作为当政者的盘算,“掩”总比“不掩”好,有总比没有强,摆设总比空空如来得有证明力。

   所谓房价备案,不过是房产老板把自己的最高定价通告下相关部门,让你知道,某个楼盘,某个地段的房价值多少钱。如果在实施过程中,觉得房价定得还不行,大不了再重新定个价格,然后按程序再报个“价目表”,让各位“主管大人”们过下目。说白了,房产商想定多少还是可以定多少,受不到限制和束缚,只不是在游戏的规则中,多了几许“看客”,费了一点周章。

   换言之,即便采取“一价定终生”,这也难不到机灵的房产商们。按照江苏的房价备价方案,所备之价是房屋的最高限价。在房产商控掌管着房屋定价权的背景下,他们完全可以低价高定,整一个“天价”搁在那儿,然后在里面游刃有余、运用自如的采取各种促销手段。比如,他大可以把一平方米只值三千的房价,定给五千,六千甚至一万元作为备案价,然后只要不超过这个最高价,就不算“越了雷池半步”。试想,假若一平方只卖了个九千元,那岂不是房产商们还帮政府落实了“惠民工程”,充分发扬了“社会良心”,做了大好事,广大消费者还得痛苦流涕,感恩戴德?

   据媒体报道,昆山市自正式实施“房价备案”制并规定“房子的利润率不许超过12%”新规后,按有关人士介绍,“成绩明显,实施三个月来,房价一直控制度在均价7000元。”实际上,昆山有关部门志得意满值得质疑,该市房价从去年底的均价不到5000元,到今年6月时就达到了均价7000元,上涨的速度和幅度实现了“跨越式,超常规”腾飞。按照他们“12%利润率”的逻辑,去年均价5000元的房子,必定是亏损严重,否则,这个“利率限额”就站不住脚。此外,房产究竟有多少暴利,始终是一个迷,物价部门的利率控制,其依据何在?有科学性吗?这些,都得打个大大的问号。按照新近暴露的房地产皆有“潜规则”的说法,房产老板前期付出了血本,肯定亏得连裤头都当了。

   由此看来,没有掌控定价的主动权,这一些按相关专家的说法,作用有限并不会抑制当前房价节节走高的态势。相关部门说的、做的,不过是一种“掩耳盗铃”的做作,摆点花架子、打点花拳秀腿给别人看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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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唐蒙他爹 于 2009-9-22 18:14 编辑 ]
作者: 微风轻拂    时间: 2009-9-22 19:27
原帖由 唐蒙他爹 于 2009-9-22 18:13 发表
房产究竟有多少暴利,始终是一个迷,物价部门的利率控制,其依据何在?


商人本能是逐利,房地产商逐利无可厚非,但是政府部门代表的应该是住房者的权利,而不能仅仅从地方经济角度考虑。支持文章观点。
作者: 高老庄主    时间: 2009-9-22 21:24
左手说,我要监督右手了-=-嘿嘿
作者: lqm407    时间: 2009-9-24 09:20
房价节节攀升,官方站在房地产商的立场上,吃亏的还是老百姓。文章分析得有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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