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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我该拿什么拯救你 [打印本页]

作者: 言者    时间: 2009-12-28 18:44
标题: 我该拿什么拯救你
                                                               我该拿什么拯救你
                                                                            言   者
  
  1、血衣之迷
  
  方婷在朦朦胧胧中看见,一名长发披肩的巫师,身着一件血红色的长袍,面戴龟壳镶银面具,狰面獠牙地径直向自己走来,那长袍分明滴着殷红的鲜血。巫师越来越近,将两只枯枝般的双手伸向了方婷,使劲地掐住她的脖子……
  
  方婷吓得一声大叫,一骨碌从床上爬了起来。借着淡淡的月光,方婷一眼就瞅见了床头墙上挂着的那只面具,面具的两只眼睛仿佛在泛着蓝光。方婷摸了摸自己的脖子,好好的不痛不痒,只是吓了一身冷汗,原来又是一场恶梦!方婷的惊叫声惊醒了顾超,顾超也一骨碌从床上爬起来,双手扶着她的肩关切地问道:“婷,又做恶梦了?”方婷仿佛还未从虚惊中回过神来。这已经不是方婷第一次做恶梦了,近段时间以来她一直做恶梦,梦中的景象千奇百怪,但总是梦见有人穿着一件血衣。
  
  这时,只听见襁褓中的儿子轻轻嗡了两声,估计又是肚子饿了。方婷没有开灯,而是习惯性地将儿子抱在怀里,将早已胀得有些发痛的乳头塞进了儿子的嘴里,小家伙吧嗒吧嗒地用力吃着奶,很快安静了下来。每天夜里给儿子喂奶的时候,方婷已经习惯了不开灯,她怕强烈的灯光刺激了儿子稚嫩的眼睛。
  
  “将那面具摘了吧,要么挪个地方?”方婷心有余悸。
  
  顾超反而哄着她说:“你爸不是反复叮嘱,说要一直挂到咱们儿子满周岁么?管它有没有用,毕竟是他老人家的一片心意,再过二十一天咱们儿子就满周岁了,你就再将就二十一天吧。”
  
  每次看见床头墙上挂着的那只面具,方婷总觉得有些毛骨悚然。那是父亲在尼泊尔噶举祈愿法会上高价请会来的,说是经过译师开过光的一只龟壳镶银面具,据说具有祈佑辟邪的功效。这是方世堂送给外孙的满月礼,并一再嘱咐一定要挂在他们卧室的床头墙上,直到孩子满周岁为止。
  
  正说着,方婷觉的儿子身上湿漉漉的。正是秋高气爽的时候,儿子咋会冒了一身的汗?方婷本能地将手在鼻子上嗅了嗅,一股刺鼻的腥味。“快把电灯打开!”方婷显得很紧张。差点又眯着了的顾超赶忙顺手按了一下电灯开关,眼前的景象真差点让他们夫妻俩惊呆了,只见儿子身上原本白色的衣服变成了殷红色,衣服上竟然全是血,俨然一件血衣!
  
  2、凶宅之谣
  
  夫妻俩三下五去二地将儿子身上的血衣脱了下来,并没有发现孩子身上有任何伤口。夫妻俩感觉到事情有些蹊跷,一晚上轮流抱着孩子没敢合眼。顾超说:“还是带儿子去看看医生吧?”方婷却不同意:“现在的医生针尖大点痱子可以当个脓包,孩子好端端的,非要送给医生去折腾!”
  
  但梦魇并没有就此结束,孩子身上的血衣事件隔三差五地会再次发生,弄得夫妻俩没有睡个安稳觉,可谓神情憔悴,皮青眼肿。
  
  这天晚上,顾超因为要陪一个客户谈业务,打电话告诉方婷可能晚点回来。方婷从小胆子就比较小,现在一个人带着孩子呆在偌大一套房子里,加之最近总是恶梦连连,于是便打电话给隔壁的倪老太太,请她过来串串门拉拉家常,实际上是方婷胆小请她过来做个伴。
  
  锦绣花园是全城的黄金地段,这里别墅林立,都是单门独院的小洋楼,也是全城有名的富人聚居区。她家隔壁住着的这位倪老太太,是从鄂东农村来的。据说她养了个很有出息的儿子,学经济的儿子大学一毕业居然被聘上了某基金公司的经理,一个穷小子一年的光景就发迹成了千万富翁,于是带着女朋友去澳洲发展了,便将在鄂东农村寡居的老娘接过来帮他看护门院。倪老太太是个热心挂肠的人,平日里见了方婷夫妇总是老远就打招呼,有时也喜欢溜过来串串门,唠嗑农村的一些希奇事儿。不过这位倪老太太有个不好的习惯,就是特迷信。
  
  见方婷两个大黑眼圈,一副憔悴不堪的模样,倪老太太表现出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在方婷的一再追问下,倪老太太讲出了一个关于方家别墅的秘密。原来方家的这栋豪华别墅是方世堂两年前从一名印尼珠宝商人手中转过来的,总共花费两百多万元。方婷是方家的独生女,这套别墅是方世堂送给女儿的嫁妆。其实,那名印尼珠宝商人当初买下这套别墅才住了不过一年的时间。方家也是世代做珠宝生意,方世堂跟那名印尼珠宝商人有生意上的来往,彼此算是熟识。倪老太太告诉方婷,那名印尼珠宝商人急于将房子折价转手,并非是因为生意上的失利,而是因为他的中国女友在别墅里上吊自杀了,直到死后第七天才被发现。
  
  一席话说得方婷背心直冒冷汗,但这个秘密方婷自始至终没敢告诉顾超,但她觉得发生在儿子身上的血衣事件一定跟这栋凶宅有关。
  
  当儿子满周岁后,方婷说什么也不愿意再在别墅里住下去,决意要搬到父亲家。为了照顾小外孙,方世堂也乐意他们搬过来跟自己一起住,并雇了一个乡下姑娘当保姆,专门负责照看小外孙。
  
  尽管搬了家,但是方婷发现发生在儿子身上的血衣事件仍时有发生,但她一直瞒着父亲。
  
  3、骨肉之情
  
  为了给儿子断奶,方婷决定跟儿子分床睡,晚上将儿子交给保姆照料。
  
  一天夜里,随着孩子的一阵哭声,保姆大喊:“来人呀,来人呀!”方婷夫妇吓得连鞋子都没来得及穿,光着脚丫奔向婴儿房,只见保姆吓得瘫坐在床上,儿子嘴唇乌黑,脖子上有明显掐痕,一家人陷入了又一场慌恐之中。
  
  这次,顾超再也憋不住了,第二天他瞒着家人悄悄来到派出所报了警,他怀疑是保姆故意陷害自己的儿子。趁其他人都不在家的时候,顾超应警察要求将他们带到了岳父家。两名警察也仅仅是在家了转悠了一会,告诉顾超如果下次再发生类似事情一定要及时跟他们联系。
  
  就在当天夜里,又发生了孩子被掐事件,第二天上午顾超便主动联系了警察。警察闻讯赶到方家,又在婴儿房里转悠了一会,便带着顾超随他们一起去了派出所。原来警察在他家婴儿房安置了一个红外线针孔摄像头。通过监视器,警察回放了那天夜里的监控记录,发现黑夜里的确有一个人影走进了婴儿房,并用双手掐向熟睡中的婴儿。警察请顾超辨认是否认识此人,顾超一眼就认定监控器里的这个人就是自己的岳父方世堂!两名警察听了都有些不大相信,反复播放了那段监控记录并一再提示他一定要看清楚,在没有看清楚之前一定不要轻易下结论。
  
  在警察的提示下,顾超给警察讲起了一件事情。就在顾超跟方婷结婚之前,当时的准岳父大人居然要求他俩写下一份保证书,大意是要求他们保证结婚以后只生女孩,不生男孩。警察也觉得事情有些蹊跷,便传讯了方世堂。一进派出所,方世堂便“扑通”一声跪在地上,一边用手扇着自己的耳光,一边连声说自己不是人。在警察的审讯下,方世堂讲出了一个关于他们家族的秘密。
  
  原来方家有一种遗传病——血友病,这病传男不传女,只要皮肤稍有出血便会血流不止,尤其是患者在婴幼儿时期,因为皮肤稚嫩经常会自发性自然渗血,这便是发生在婴儿身上的血衣之迷,这个关于家族的秘密他一直瞒着女儿,这也是在女儿结婚之前他之所以要求女儿女婿写下那份荒唐“保证书”的真实原因,那是因为他不愿意看到家族的悲剧在下一代人身上重演。大多数血友病人都活不到成年,方世堂原本有兄弟五人,但四个哥哥都是在幼年夭折,他是家族里唯一存活下来的男人。更令他痛苦不堪的是,每当病情发作的时候,自己身上的血管里仿佛有千万条钢针在肆无惮忌地漂游,那种万箭穿心的痛苦是一般常人无法想象和体味的。当看着外孙出世以后,方世堂的心情非常复杂,他是既爱有怕。听人说在家里挂上人的头盖骨就可以消灾辟邪,一向信佛的他在前往尼泊尔进购珠宝的时候,特地高价购买了一只用死人的头盖骨雕刻制作的镶银面具,挂在女儿床头墙上。他原本以为外孙会逃此劫难,但他有一次偶然看见外孙身上的血衣的时候,他知道他最担心也最不愿意看到的事情最终还是发生了。为了让自己的外孙将来免受那种生不如死的痛苦,他曾暗下定决心要亲手掐死他。毕竟是骨肉亲情,当他每次付诸实施的时候,都是下不了如此毒手。
  
  说着,方世堂已是声泪俱下。(共3032字)

  
  ---------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作者,同意将此作品发表于中财论坛。并保证,在此之前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否则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谨授权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本作品的发表和转载等相关事宜,未经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其他媒体一律不得转载。
作者: 曾经沧海    时间: 2009-12-28 19:24
小说有种神秘感,可读性强,语言有特色。欣赏
作者: 言者    时间: 2009-12-28 21:28
原帖由 曾经沧海 于 2009-12-28 19:24 发表
小说有种神秘感,可读性强,语言有特色。欣赏


呵呵,谢谢!
作者: 邱天    时间: 2009-12-28 22:34
虽有些恐怖,但还是好看的。精华了!
作者: 言者    时间: 2009-12-28 23:08
原帖由 邱天 于 2009-12-28 22:34 发表
虽有些恐怖,但还是好看的。精华了!


谢谢邱版主的支持! :) :) :lol :lol :handshake :handshake
作者: 曾棠    时间: 2009-12-29 08:48
读过了,还没想起来怎么说!
作者: 刘满园    时间: 2009-12-29 09:21
读过了,支持精华。
作者: 天下为公    时间: 2009-12-29 10:20
原帖由 邱天 于 2009-12-28 22:34 发表
虽有些恐怖,但还是好看的。精华了!


可读性很强。
祝贺精华
作者: 杨友泉    时间: 2009-12-29 11:43
原帖由 邱天 于 2009-12-28 22:34 发表
虽有些恐怖,但还是好看的。精华了!

支持精华!
作者: 言者    时间: 2009-12-29 13:22
原帖由 曾棠 于 2009-12-29 08:48 发表
读过了,还没想起来怎么说!


谢谢啊,请老兄想好了再上来说两句。
作者: 言者    时间: 2009-12-29 13:22
原帖由 刘满园 于 2009-12-29 09:21 发表
读过了,支持精华。


多谢刘老师鼓励。
作者: 言者    时间: 2009-12-29 13:23
原帖由 天下为公 于 2009-12-29 10:20 发表


可读性很强。
祝贺精华


谢谢熊斑竹支持!
作者: 言者    时间: 2009-12-29 13:24
原帖由 杨友泉 于 2009-12-29 11:43 发表

支持精华!


谢谢杨斑竹支持!
作者: 言者    时间: 2009-12-30 09:15
原帖由 刘满园 于 2009-12-29 09:21 发表
读过了,支持精华。


谢谢啊!
作者: 刘满园    时间: 2009-12-30 09:16
再次提读,欣赏。
作者: 山野农夫    时间: 2009-12-30 11:07
因骨肉之情引发的连连故事。小说很有看点,语言流畅生动。欣赏了!
作者: 言者    时间: 2009-12-30 16:43
原帖由 刘满园 于 2009-12-30 09:16 发表
再次提读,欣赏。


谢谢刘老师提读!
作者: 刘满园    时间: 2009-12-30 18:16
再次提读,问好。
作者: 言者    时间: 2009-12-30 19:49
原帖由 山野农夫 于 2009-12-30 11:07 发表
因骨肉之情引发的连连故事。小说很有看点,语言流畅生动。欣赏了!


谢谢山野农夫点评!
作者: 燎原    时间: 2010-1-4 23:48
质问邱天版主:为什么扰乱别人阅评文章?
笔者一篇陋文发上,各位老师和文友提了不少宝贵意见,在此谢谢大家!笔者也感觉是败笔,为此,笔者留言:取走修改!
邱天版主明知,然而,邱天别有用心在笔者另发作品后跟首贴,“不敢提意见,一提意见就取走等不实之词。”你身为版主,不是有意扰乱别人阅评文章吗?请问邱天老师:为什么这样做?笔者怎么得罪您了?请正面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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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4 17:04  只看该作者
《请教管理,邱天版主阻止文友评阅文章对不对?》
《请教管理,文章有问题,能否取回修改?》

笔者来中财论坛,认识了好多优秀的写手曾经沧海刘满园曾棠等文友,邱天是斑竹,自然也认识了邱天老师。这里很活跃,熊立功、杨友泉认真阅读文友的文章,耐心指点点评。有其实曾经沧海刘满园曾棠等文友热情地对文友的文章,提出自己诚恳的看法和见解,供作者参考,使作者有的放矢修改作品。
笔者早年曾任过版主,和文友们讨论问题,或争论一些学术问题,从来没和一个人红过脸。
邱天老师是这里的版主我不知道怎么得罪他了。
笔者初来时,发两篇小文,大家热情评阅提出宝贵意见,笔者虚心接受保存,正常取回修改了,那道没事。
笔者同样看
朋友的文章感觉有不当之处,也一样谈个人见解,譬如:邱天老师的《扣子的微笑》,笔者很婉转地提了建议:
《扣子的微笑》从故事到行文与情节,甚至立意的却不错。
然而,看出问题不说,是对作者不负责任,为此,斗胆提个问题。不知当否?
儿子,你笑一个,笑一个给妈看看啊!”妈妈这句话似乎是对十几岁的扣子说,或更小。这样说合乎情理。“妈怀你时,正赶上
文化大革命”66年文化革命——扣子43岁成年人了。43岁的成年人贯穿在孩子似的故事情节之中,是否感觉有些突兀呢,您说对不?
呵呵,不好意思,个见,邱老师莫怪!
结果引来祸患,招致邱天侮辱人格词汇骂人:笔者忍无可忍,发专贴论证,邱老师才赔礼道歉!其实道歉与否无所谓,大家相互谦让也就算了,笔者从计较。为了避免影响不好,笔者已删除内容。
近,笔者一个素材写了两个版本,先发上一个,(另一篇没有脱稿)征求大家意见。大家提了好多看法,意见很好,值得参考,笔者感谢之至。笔者知道是败笔,取回了。这样,笔者犯了邱天的滔天大罪”!
笔者另一篇发上,邱天跟在笔者文章首贴,大喊大叫,阻止别人阅评?
笔者请教管理:笔者败笔文章取回修改,有什么过错?请问管理有问题的文章能否取回修改?
[本帖最后由 燎原 于 2010-1-4 22:5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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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4 20:44  只看该作者
至于邱天怎样“阻止文友评阅文章”,请燎原朋友举证。
《请教管理,文章有问题,能否取回修改?》——邱天的回答是:不行。发文章是来交流的,不是想发就发,想撤,就撤。如果都这样,论坛不都成自由市场,精华文章留下,有毛病的文章全取走?
(听听邱天的口气,一个小版主如此猖狂,朋友,不是你的论坛,否则,鄙人根本不会踏这个门!好鞋不踩臭屎,为此不予理睬!)
所谓两个版本,就是将受批评的文章改个主人公姓名,稍作修改,情节没有变,邱天怕提了意见,作者再取走,所以不敢再提意见。
《扣子的微笑》还留在论坛。但在没有计酬之后一周,邱天将其发到其他论坛,这篇小说得到好评,刘忠学(中学)(某杂志副主编)给的评价是“可以发表的小说”,邱天已经投到杂志社。
燎原先生的作品5篇精华,应该有2篇是邱天给加精华的。邱天对他没有成见,即便他用“丘三”系列来气邱天(因为邱天排行老三),我还是该精华就精华,该批评就批评,从无二心。
大家可以到太虚去看看!

[本帖最后由 邱天 于 2010-1-4 20:59 编辑 ]
我的小小说,待出嫁的新娘;
我的诗歌,谁人遗弃的孩子,赶快来认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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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4 22:03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帖由 邱天 于 2010-1-4 20:44 发表
至于邱天怎样“阻止文友评阅文章”,请燎原朋友举证。
《请教管理,文章有问题,能否取回修改?》——邱天的回答是:不行。发文章是来交流的,不是想发就发,想撤,就撤。如果都这样,论坛不都成自由市场,精华文 ...
呵呵,不予理睬,等管理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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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4 22:09  只看该作者
这是《岁月》的第三修稿评语!
无拘无束 快乐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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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22 22:13 只看该作者 | 小 中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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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6楼尘风起兮于2009-12-22 20:55发表的
:
邱老师的题材总能让人难忘,我想说的是,如果把开头和结尾处理一下会更好,“扣子哭着跑回家中,他朝妈妈喊,妈,我不上街了!我不上街了”开始给人的感觉是个孩子,但却是30岁的人。用“哭”还不如“气”。结尾别用疑问,疑问把他的无奈心情淡化了.......(个见,望邱老师别见怪)

 
 “扣子哭着跑回家中,他朝妈妈喊,妈,我不上街了!我不上街了”开始给人的感觉是个孩子,但却是30岁的人。
  这的确是个问题,我当初读的时候也有这样的障碍。后来讨论此作时,忽略了(大毛病改掉后,这个问题就是个“大问题”了)。
(这是副编辑的评语,看与笔者提的问题近似是不是?究竟谁不虚心接受别人的意见!)
  问候尘风朋友!
  欢迎光临刘老师作文网:

     http://blog.sina.com.cn/zxb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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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4 22:15  只看该作者
呵呵,那个(付主编)是鄙人的朋友,早知其目的,哈哈
太可笑了!!这是邱天的第四修改稿:
http://bbs.suiyuewenxue.com/read.php?tid=65306&fpage=2
一个喜欢文字的老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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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4楼天与娉婷于2009-12-23 20:38发表的
  :
一群孩子该不会有胆儿取笑一个三十几的男人吧?除非这男人弱智。

也觉得扣子捡了钱是不会笑出来的,有这样家庭环境的人,应该不会贪昧才对。

为什么不写扣子经过一番思想斗争将钱归还主人呢?也许,宾馆老板因此而永久的留用,才会让扣子发自内心地笑出来。

邱老师,俺多嘴了,您多包涵!



您真的多嘴了!(身为版主的邱天,用这样的口气,对待善意提问题作者)
这篇小说改到这里吧!也许不成熟,真的不成熟!不改了!
就这样了!
邱天有种被捉弄的感觉。图什么?图发表吗?谁给我发表?(不自知之明——可笑而可悲!真不知天下还“羞耻”二字!)
呵呵!邱天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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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4 22:19  只看该作者
对不起,邱天老师,哈哈,惹不起,咱躲得起!你所谓的证据,管理会到版面去看跟帖,了解!
在此说一句:我比你年龄,鄙人依旧声称您老师!听听你上述的口气,不知天高地厚,您学会礼貌待人好吗?

[本帖最后由 燎原 于 2010-1-5 12:4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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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论坛规定发表在论坛的原创作品一个月未被计酬或者未收到相关的通知函的,该作品可自行处理(论坛管理员正确回复!如被计酬的作品发表在别处需注明首发于中财论坛并附上地址。如果你的作品发表后,得到了一些建议需要改动,那么必须重新发表,重新发表的作品需要在一个星期后,并注明是修改稿,如是个别字句可以在原文上修改。
  顺祝两位新年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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