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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10年:发言 [打印本页]
作者: 财智天下 时间: 2010-1-11 11:15
标题: 2010年:发言
之一:
房价,能不能降下来
房价上涨过快,已经引起社会各界高度关注,无论是普通百姓,还是网络民意,都发出尖锐的批评。
为遏制房价,2009年12月17日,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等五部委出台《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明确开发商以后拿地,首次缴款比例不得低于全部土地出让款的50%。土地新政后,有开发商认为,2010年将有半数中小开发商会被击垮退出楼市。今后土地大量集中在大开发商和央企手中,这种局面的出现对购房者未免是好事,土地进行垄断,房价肯定还会上涨。
2009年12月27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就明年经济工作等接受了新华社专访。温家宝总理说:“今年房地产有了比较快的恢复,但同时房价在一些地区和城市上涨过快,也引起了中央高度重视。在这里我只讲一讲政府应该做的事情。第一件事情就是要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加快棚户区的改造。对这两项工作,在资金、土地以及税收上,都要给予优惠和保障。第二,要鼓励居民购买自住房和改善性用房。但与此同时,要采取措施抑制投机。第三,要运用好税收、差别利率以及土地政策等经济杠杆加以调控,稳定房地产的价格。第四,要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打击捂盘惜售、占地不用、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的行为。”
从以上这些措施,我们看到了政府加大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决心和信心。政策是“看得见的手”,在高处,作为自上而下的力量,只有落到实处,才有效果;市场是“看不见的手”,总有翻云覆雨的力量。这两只手的搏弈,将是2010年地产市场的一大看点。作为普通百姓,也许能做到的,就是多一些理性,并最终得到实惠。
早几年,就有论家认为,如果一个城市的房价和城市人均月收入持平应该是合理的,按此推理,房价下调的空间是巨大的。事实上,很多人辛苦一年的可支配收入,未必可以买到一平米住房。地产消费显然呈现这样一个怪圈:有钱的人,几乎不存在购房需求(投资和投机炒房者除外),对于这个人群,无论房价高低,他们都不必担忧,他们的生活也不会受到太大的影响;而真正需要住房的,实际也是收入一直处于中下水平的群体,就眼下的房价,即使再怎么打压,无房者仍然只有望房兴叹。
房价上涨的深层次原因,大概有两点值得反思:一是地价的一路上涨,在全国各地的土地拍卖市场上,房地产开发用地炙手可热,“地王”频频刷新,高价卖地成为很多地方政府的生财之道;二是信贷偏松,地产行业资金充裕,开发商参与土地竞拍一掷万金,豪气冲天,很多地产商这边拿地,反手就能在银行抵押贷款。对于上述这两个看上去非常合法和正当的原因,房地产消费者和普通百姓几乎没有任何发言权,你不可以让地价降下来,你也不可以干预银行放贷,你只有等着买天价房,做房奴。
在央视经济频道的一个访谈节目中,有专家认为,抑制房价上涨,中央只要做好两件事就行:一是管好地方政府,其实也就是管好土地供给;二是管好地方银行,也就是管好信贷投放。显然,去年底关于抑制房价的一系列新政都是在朝着这两个方向努力。
和全国各地一样,天水的房价也是一路高歌猛进。而且坊间盛传,房价还不够高,还将上涨。2009年12月30日,天水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景辉在天水市委五届九次全委(扩大)会议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上的报告中指出,2010年“要加快农村危旧房改造和城市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建设,着力解决城乡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应该说,这也是一件值得期待的大事、好事。
安居才能乐业。在普通百姓的立场上,我们有理由期待房价回归理性,回到它正常的轨道上。
原载:
(此帖将保存本人2010年为报纸撰写的时评,仅交流,不计酬,不回帖,谢谢各位理解!)
[ 本帖最后由 财智天下 于 2010-1-19 11:06 编辑 ]
作者: 许也 时间: 2010-1-11 11:28
学习了,新年好!
作者: 红红 时间: 2010-1-11 19:36
热点话题,都来关注。
作者: 西夏楼兰 时间: 2010-1-11 19:40
就在这个贴子下晒晒各位所在地的房价如何?
我们这儿均价3000吧。
作者: 一水 时间: 2010-1-12 20:00
学习着,问好。
作者: 微风轻拂 时间: 2010-1-13 19:27
欢迎交流,希望新一年房价能降下来,人人安居乐业。
作者: 微风轻拂 时间: 2010-1-13 19:28
原帖由 西夏楼兰 于 2010-1-11 19:40 发表
就在这个贴子下晒晒各位所在地的房价如何?
我们这儿均价3000吧。
我这小县城都已经4000多了。记得前年才2500左右,早知道我也炒作一下,有点后悔呢。
作者: lqm407 时间: 2010-1-13 21:15
对房价的分析很有理性。城市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是好事情,但实际情况怎样,还得拭目以待。
作者: 财智天下 时间: 2010-1-15 10:18
之二:让无私奉献成为社会风尚
奉献是一种美德,更是一种境界。
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天水日报社、天水广播电视台主办的“奉献天水十大人物”评选揭晓了,这次评选活动取得了圆满成功,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我们向十位获选先进表示热烈的祝贺。他们立足岗位、奉献天水的高尚品德和感人事迹,让全市人民看到了劳动的光荣,看到了全社会对劳动者的崇敬,更看到了社会评价体系的公正与公平。
这次评选活动,不仅集中了民意,充分表达了民众对他们的赞美,也让每个人的辛勤付出得到更高层面、更大范围的褒奖。十位先进人物来自全市各行各业,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他们因此也成为全市人民学习的榜样。市委、市政府号召全市人民一定要以先进为榜样,立足岗位,踏实工作,无私奉献,在各自的岗位上做出更加优异的成绩,为天水经济发展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全面进步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首先,我们要学习他们高尚的人生观。人生观是指导一个人工作与生活的路标,只有在正确的方向上、在一定的高度上,一个人的工作才有动力,一个人的实践和努力才是有价值的。
其次,我们要学习他们无私的价值观。先进人物总能够把自己的理想和奋斗目标与自己的岗位职责紧密联系在一起,他们数十年如一日的探索和创造精神,不仅为社会创造了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也让自己的人生历程有了一份灿烂与辉煌。
第三,我们要学习他们对党的事业的忠诚,对具体工作的热忱,绝不辜负人民的重托与信任。在每个先进人物身上,我们都看到了一种久违的忠诚,那是一种热爱,是一种坚守,是一种发自内心的感恩,因而也是一种激情。如果我们每个人都能够满怀激情走向自己的工作,走过自己的一生,我们的成就一定是巨大的,我们的付出一定会得到社会的认可和褒扬。
天水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各项事业的进一步繁荣,需要我们每个人以一种积极健康的精神状态,深刻领会先进人物的精神本质,并在他们的引领下,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顽强拼搏,开拓创新,踏实工作,在各自的岗位和领域内做出显著的成绩。
奉献是光荣的。让奉献成为一种潮流,一种社会风尚,成为我们每个人引以为自豪的生活方式,我们的生活将一天比一天美好。
原载:http://www.tsrb.com.cn/tsrb/content/20100115/Articel01003WD.htm
[ 本帖最后由 财智天下 于 2010-1-19 11:08 编辑 ]
作者: 一水 时间: 2010-1-15 20:41
奉献是一种美德,更是一种境界。
作者: 财智天下 时间: 2010-1-18 17:04
之三:
对《市政府工作报告·2009年工作回顾》点评
2009年,我们应该关注几个关键词:一是增长,二是民生,三是稳定。这是各级政府工作的核心,也是衡量政府工作成效的重点。因为这一年,大的经济背景发生了重大变化,全球金融危机对经济发展的消极影响超出了人们的预想,我们不知道将面临什么样的困难,但同时,我们必须实现我们的目标。在困难与目标之间,需要行动,也存在压力和挑战。
现在,一年过去,天水市政府给党和人民交出了一份满意的答卷,几项超过10%增长速度的重要指标,让我们有理由对已经过去的这一年报以热烈的掌声,我们应该对所有为这一目标付出艰辛努力的人们深情地说一声:辛苦了!
关于项目建设:
项目一直是制约天水经济发展的瓶颈。天水作为中国内陆欠发达城市,我们并没有发展外向型经济的优势,平心而论,我们对外来投资的吸引是有限的。所以,抓项目,抓好项目,上项目,上大项目,我们必须付出比别人更大的努力。但同时,我们又遇到重大的历史机遇,我们又有抢抓机遇的紧迫感和主动性。
正因为抓住了国家扩大内需、建设关中——天水经济区的机遇,2009年,我们的各级各类项目与投资,无论是数量还是质量都让民众眼前一亮。这些项目的成功落地,无疑增大了天水经济的总量。有了量的积累,就一定会有质的飞跃。
由此,以项目建设为强大驱动和牵引的天水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值得期待。
关于工业经济:
企业是工业经济增长的引擎和支柱。眼睛向外,我们要看到发展的机遇,引进和争取新项目;眼睛向内,我们要看到自己的优势,支持和壮大原有企业的实力,要鼓励和加大创新力度,让优势产业更有核心竞争力,以点上的突破,带动面上的升级,从而推动工业经济整体上水平,创效益。
2009年,工业经济的运行态势和效益水平,显然达到和超出了我们的预期。无论是具有传统优势的装备制造业还是县域经济,都在技术改造与创新的旗帜下有了可喜的进步与提升。一些工业园区的启动,必将壮大“天水企业方阵”;一批“天水制造”的名优品牌,必将为这座历史文化名城增辉。
关于农村经济:
天水是一个传统的农业地区,长期以来,农村经济的总量不大,发展速度缓慢,对农民增收的实际贡献也少。单纯依靠传统农业生产方式,很难达到农民稳定增收的目的。
实践证明,农业产业化、农村城镇化是农民致富的必由之路。 以农业技术推广为保障的科学种田,以种、养、加合理布局为标志的结构调整,以劳务输转为依托的劳务经济的有序推进,以新农村建设为契机的基础设施改造,都是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的成功经验。
过去一年,我市粮食总产创历史新高,畜牧、果品、蔬菜三大主导产业总产值有了显著增长,广大农民群众在小康道路上又向前迈进了坚实的一步,也为农村经济稳定、社会和谐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这都是非常不容易的成就。
关于商贸流通:
无商不活。商贸流通的活跃程度,更直接地体现一个地区的消费观念和消费能力,但任何消费都是以收入增长为前提的。
2009年这一年,尽管金融危机给人们的消费心理带来了一些阴影,但国家扩大内需、开拓城乡市场的政策与措施,不仅抵消了这种消极影响,而且给人们前所未有的信心;超过20%的零售增长,既显示了天水社会强大的购买力,更表达了人们对天水经济的良好预期。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天水旅游经济的发展和综合收入的大幅增长,让人们看到,“旅游富市”战略正在从可能变为现实。
关于城镇建设:
城市建设是一个窗口。一个布局科学合理、功能完善、干净整洁、优美舒适的城市环境,是人们对现代化生活方式的基础性需要。
我们看到,在过去的一年里,天水城市建设日新月异,人们的生活更加富裕文明,我们有理由相信,在“三城联创”活动的推动下,天水城市建设步伐将进一步加快。
关于财政收支:
财政收支的增长指标是一个硬指标。从普通百姓的角度看,收入增长了,说明我们挣钱的路子宽了、多了;支出增长了,说明我们更会花钱了,把钱花在该花的地方,我们的日子就更加好过了。
这是一个简单的道理:管理好、经营好一方经济,就像寻常百姓过家,既需要理性和智慧,更需要经营管理团队上下一致、齐心协力。
2009年一个更大的亮点是,信贷资金超过50%的增长幅度。在现代经济理念中,敢于借钱、懂得借钱和能够借到钱,无疑是借贷双方的信任日益增强的体现。借钱办事就等于“借鸡生蛋”,是财富生成的重要路径之一。
关于区域合作:
“关中—天水经济区”,是2009年中国经济版图上一个新的区划,它的意义在于,为天水经济的跨越式发展构筑了新的平台,在实施规划过程中,天水必将为更多的人所了解,也必将吸引更多的资金和项目。我们必须要做到的是,一定要抓住这一重大的历史机遇,把中央的政策落实好,把自己的经济发展好,而且要以更加开放的眼光和胸怀,在区域合作与交流、在项目规划与实施中加强互动,实现共赢。
2009年,我们已经有了良好的开局,只要积极跟进,不断强化执行力,就一定能把美好的蓝图写在秦州大地上。
关于社会事业:
社会事业涉及百姓生活的各个方面,因而也是民众关注度最高的领域。
2009年,天水社会的基础教育、科技进步、文化建设、医疗卫生、疾病防控、社会治安、食品安全等各项事业都有了长足的发展,既有人们可以看到的,也有可以感受到和享受到的。
如何最大限度地满足广大民众的需求和需要,让人们得到更多的方便与实惠,仍然是社会事业努力的方向和目标,我们必须在现有基础上,努力,再努力。
关于政府承诺:
我们的一切努力,最终必须体现在人民生活的改善上。经济发展了,人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提高了,说明各级政府的工作做到位了,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自然也就提高了。
2009年,政府承诺的关乎群众生活的“12件实事”全面落实,这既是政府行政的诚信,也是值得喝彩的成就。
我们还看到,城镇居民和农民的可支配收入都在往年的基础上有了较大提高,新增就业和就业率稳中有升,社会保障的覆盖面稳步扩大,等等,应该说,这一切成绩都来之不易,我们必须巩固和珍惜。
关于依法行政:
依法行政是政府工作的边界,是民众监督和考量政府作为的依据。
2009年,我市民主政治进程进一步推进,政府机构改革不断深入,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强化,社会监督机制逐步完善。市政府自觉接受各界监督,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结率都达到了100%;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行为进一步规范;建立健全新闻发布制度,政务、村务、厂务公开工作深入推进;进一步精减行政审批项目,完善行政审批集中办理制度,政府工作效能不断提高。
政府行政工作必须在高效、廉能、公平、公正的制度基础上,规范运行,服务百姓。这既是政府加强自身建设的自觉行动,也是2009年天水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取得显著成就的根本保证。
原载:http://www.tsrb.com.cn/tsrb/content/20100119/Page02NU.htm
[ 本帖最后由 财智天下 于 2010-1-19 11:09 编辑 ]
作者: 财智天下 时间: 2010-1-18 22:09
感谢各位来过的朋友,前面说过,这个帖子主要是借一块地盘,保留个人的一些工作文稿,不需要跟帖。因为忙乱,我也没时间回复大家,敬请谅解!
作者: 财智天下 时间: 2010-1-25 09:29
之四:
地产新政之下:高房价还能挺多久
去冬以来,地产商再次遭遇调控压力,有媒体统计,已经有五道“金牌”。
房地产行业一直是中国经济的晴雨表,其遭遇“山雨欲来风满楼”的尴尬境地也不是第一次了。其实,去年底,也就是在这次调控的脚步还没有引起大众警觉的时候,资本市场已经闻风而动,地产类股票就已掉头向下,阴雨绵绵了。
这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称“国十一条”)下发后,某地产集团副总的感受是:“这一次打在脸上的巴掌,还是轻过了以往。以往一巴掌下去,留下五个明显的指印,这一次,只能留下两三个”。显然,这样的感受让急切盼望房价下跌的民众多少有些失落。
我们的看法是:巴掌也好,拳头也好,只要打下来,一定会疼。只是经常被打,习惯了,疼感也就轻了。
关于这次调控的背景,“国十一条”明确指出:“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回升,近期部分城市出现了房价上涨过快等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这和早前温总理对新华社记者的谈话口径基本一致。事实上,网络民意要尖锐很多。一些媒体对地方政府土地拍卖过程中不断暴出的“地王”现象的高度关注,可以说对这次调控发挥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和之前五部委的通知相比,“国十一条”更多地强调了各级政府的责任。一是保障性住房的供给责任;二是抑制投机性住购房需求的责任;三是加强风险防范和市场监管的责任;四是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责任。通知最后要求,“各地要结合本地区房地产市场情况,认真落实差别化的土地、金融、税收等政策,抓紧清理和纠正地方出台的越权减免税以及其他与中央调控要求不相符合的规定。对于境外机构和个人在境内投资购买房地产的,要严格按照现行政策执行。要按照支持居民合理住房消费、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增加有效供给、完善相关政策的原则,加大工作力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有舆论认为,高房价的直接推手是高地价,言外之意当然是对政府指导下的土地出让过程的质疑。应该说,在经济恢复景气的漫漫长途中,房地产的拉动功不可没。现在,经济平稳回升,回头打压地产行业,对地产企业来说,多少有些“卸磨杀驴”的悲凉。但房价奇高,已经成为民众诟病政府的话柄之一,也无形中加大了通胀的风险。给房地产降温,是从“非理性”回归“理性”的重要途径。
现在的市场真实是:买房者坚信价格会掉下来,所以持币观望;卖房者不相信房价会跌,守在高处,坚决不降。有价无市,将成为一段时期内,中国房地产市场的共同境遇。
也有地方政府针对“国十一条”出台救市政策。比如杭州,给一定面积之内的商品房买卖进行补贴或者减免税费。即便如此,据报道,该市新房和二手房成交量仍然节节下滑。中国指数研究员的公开数据表明:去年,杭州卖地收入为1200亿元,同期内其他财政收入仅为489亿元。有这样一个确凿的背景,杭州市没有理由不让利于地产商。
前几天,随机了解了天水的房价,一些楼盘的开盘价还在4200之上。2009年,天水城镇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为9900元,较上年增长9.3%。我不知道把这两个数字拉在一起进行比对是否合理,是否有说服力。可以肯定的是,以这样的收入水平,购买一套100平米的新房,得一家人辛苦很多年。
应该说,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商品价格是由供求关系决定的,其定价方式也该由市场主体通过商业谈判自行决定。这样,既可以体现市场本身的规律性,也可以达成起码的公平。但在房地产市场,似乎各有各的难处,在高处的下不来,在低处的上不去。
2009年12月14日,德意志银行大中华区首席经济学家马俊先生在复旦大学的一次演讲中断言:“2010年二季度以后地产投资可能面临一个下行风险”,他这个推断的前半句是:“随着政府对地产市场投机性需求的打压政策的不断出台”。
现在,巴掌或者拳头确实打过来了,谁能够挺着,而且挺到最后,尚不可知。等在低处的普通百姓,会等到来自天宇的馅饼吗?
[ 本帖最后由 财智天下 于 2010-1-25 09:32 编辑 ]
作者: 财智天下 时间: 2010-2-1 14:54
之五:
专家迟到,请给我们一个理由
1月28日下午,笔者陪亲戚去市内一家医院普内科就诊。2点30分,被指引到消化内科或肝胆胰专家门诊。在该上班开门的2点30分,两个专家门诊一直无人开门。门诊走廊的长椅上挤满了赶早前来的病人和家属。
也许人们习惯了这种等待,所以大家很安静地等着,眼睛一直盯着医生可能出现的方向。偶尔,有新到的病人或家属用力推一把紧锁的专家门诊,自言自语地埋怨一声,显然不敢大声说话。我在人群里,也是盯着专家可能出现的方向,但我更想知道,他们为什么会迟到,在诊室门口和附近的任何地方,我都没有看到相关说明性的文字或字条。
如果这是无故缺席或者迟到,这显然就是一种恶习,是对病人和患者的不尊重。尤其医院,作为救死扶伤的公共服务窗口,必须随时保持和病员的沟通。即使还没有入住医院,但前来诊病,就是病员对医院服务功能的一种信任,医生是否能够按时到岗或者为什么不能按时到岗,无论是医生还是医院管理部门,至少有一方,必须及时履行告知义务。是因公还是因私迟到,迟到多久,必须让患者和病员知情。
但我们的医院没有这样做,医生或者专家已经习惯了姗姗来迟,习惯了让处于弱势的病员忍着病痛等待。说轻一些,是垄断性行业敬业精神的缺乏;说严重一些,漠视病患,其实就是漠视生命。这种恶习,一方面暴露了社会服务主体公共服务意识的淡薄,另一方面,也暴露了社会监督机制的薄弱。
我们致力于建设和谐社会的本质,其实就是缩短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即便是服务者与被服务者之间,也应该多一些沟通和关爱,多一些体贴和尊重。及时、充分履行岗位职责,其实是一个最低也是最起码的要求,如果连这一点都做不到,提高服务质量,根本就无从谈起。
在我们等待了15分钟之后,一个门诊的女专家终于开门了;另一个门诊,直至3点整,我们离开医院的时候,还没人来开门。
我想知道,专家迟到或者缺席,到底有没有正当的理由,谁应该告诉病员,告诉我们。
原载:http://www.tsrb.com.cn/tsrb/content/20100201/Articel03004MT.htm
[ 本帖最后由 财智天下 于 2010-2-1 14:56 编辑 ]
作者: 西夏楼兰 时间: 2010-2-1 15:37
财智老师,这样保留贴子,也可能时间长了就找不到了。
作者: 财智天下 时间: 2010-2-3 10:06
之六:
“取消期房预售制度”:关于地产新政的再猜想
在一系列遏制房价上涨的新政高密度出台之后,表面看,地产行业再次遭遇严冬。事实上,对房价的影响似乎是有限的,买卖双方普遍的等待心理,让市场价格走势弱势平衡,成交趣于淡静。
一些地方政府以稳定市场为名,出台保护性对策,鼓励消费的意向明确。1月23日,北京市建委、地税局等部门联合下发“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实施意见”,意见指出,开发商拿地由于资金困难不能按时付款的,可根据实际情况批准延期。北京市建委相关负责人说,新政的目的,就是鼓励和支持自住型和改善型住房消费,提振房地产市场信心,引导中端市场发展。
也有一些地方在喊几句类似“遏制投机性购房”的口号之后,顾左右而言他,并没有迹象表明会有落实各项政策的相应细则。在一些省级住房和建设部门的网站,甚至看不到五部委和国办的政策文本,一些年度工作会议的报告中,根本就没提这些政策,更谈不到如何落实。尽管如此,国办就房价“非理性上涨”问题,追究政府责任的声音言犹在耳,任何懈怠和消极应对都是不明智之举。
媒体和坊间舆论普遍认为,要重新恢复民众对政策的信任,惟有痛下决心切实增强政策的执行力,在房地产领域掀起一场执法风暴,加强对地方官员的问责,并将“国十一条”纳入地方官员的政绩考核指标。
与此同时,又有呼声要求就房地产交易出台更加细致和严厉的政策,从根本上解决畸形房价问题。在诸多意见和建议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关于“取消期房预售制度”的呼声。
早在2005年8月15日,央行在《2004中国房地产金融报告》中就曾有“取消期房预售制度”的建议,随后搜狐等三大网站推出的“央行建议取消期房预售制度调查”结果显示,85%的网民都支持改期房销售为现房销售,理由是:期房销售问题太多,老百姓用半生积蓄买套房子,开发商说得天花乱坠,但是等到拿到钥匙开门一看,和当初的许诺完全不是一回事,绝大多数房子都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
期房是当前房地产开发商普遍采用的一种房屋销售方式,对于住房消费者来说,其显见的好处有如下几点:一是先期预购,户型、位置利于选择;二是价格能给予较大的优惠,一般为5%~10%;三是付款轻松,随施工进度付款;四是工程质量随时可见,便于监督和提出意见。相应的风险也比较大:一是根据图纸买房,购房者看到的大多是户型的平面图、整个楼盘的效果图,而不是实物。二是对于开发商的情况难以把握;三是市场的行情和价格难以预测。
在房地产市场,事情往往在人们不想看到的方向上发展。在你努力规避风险的时候,风险也许就在你打开新房的那一瞬间呈现在你的面前,接下来,你一边做着房奴,一边打着官司。苦日子从此开始。
据统计,2008年全国法院共审结房地产民事案件118564件,同比上升11.93%。2009年1—6月份,全国法院受理房地产民事案件67294件,同比上升10.58%。为此,2009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当前形势下进一步做好房地产纠纷案件审判工作的指导意见》,作为各级法院审结地产纠纷案件的依据。
当然,我们不能简单认定所有纠纷都因期房而起,但很多销售合同纠纷仍然“都是期房惹得祸”,主要体现为建设工程无限延期,房屋面积缩水,后续物业服务不到位,房产证迟迟办不下来,等等,这其中的任何一个纠纷事由,都可以把购房者拖入旷日持久的无奈等待甚至疲惫的诉讼之中,业主为此支付的金钱、时间和人力成本,远远大过当初购房的优惠。而且,超前炒作期房也是导致房价飞涨的原因之一。
期房销售是建立在诚信基础之上的买卖合同,只有买卖双方充分履行责任和义务,相应的权利才有保障。如果任何一方有欺诈或者不诚信的故意行为,合同约定的事项最后只能是诉讼官司的一场口舌。
基于上述种种理由,民众期待“取消期房预售制度”应该在情理之中,一方面可以促进房地产市场信息透明,遏制投机性买卖,体现和引导市场公平,延缓房价上涨趋势;另一方面,可以有效维护各方利益,减少房屋买卖纠纷,降低司法机关的行政成本。
如果前面一系列地产新政仍然无法抑制房价高歌猛进,严格限制期房预售甚至“取消期房预售制度”也许将是下一个“地产新政”。
作者: 财智天下 时间: 2010-2-3 10:08
原帖由 西夏楼兰 于 2010-2-1 15:37 发表
财智老师,这样保留贴子,也可能时间长了就找不到了。
谢谢提醒,这里其实是第三个存放点,应该相对安全吧!
作者: 财智天下 时间: 2010-3-8 13:14
之七:
应全面提升出租车服务质量
虽然竞争日益激烈,但春节前后,我市出租车生意依然红火。即使在载客时间,司机仍习惯打着“空车”标牌奔跑。看到有“空车”开来,你大老远开始招手,直至车从眼前呼啸而过,你才能看到车内已有客人在座。只好继续招手,继续看车来车往。
在我市,出租车作为城市基础文明的一个重要部分,长期缺乏规范,出租车司机类似的不文明行为更是非常普遍。经笔者长期观察,其主要表现:一是语言以本土方言为主,几乎听不到任何文明礼貌用语;二是着装随意,仪容不整;三是态度生硬,经常和客人发生争执;四是不主动给客人车票;五是乱停乱放,尤其在一些巷口,出租车经常是挡在路中央,同行挤兑同行,也扰乱正常的车流人流;六是载客行进时段,长时间接打电话甚至因此撒手开车;七是一些司机随意抽烟,不注意车内卫生,或者在吃过大蒜之后对着客人大声喊话;八是不征询乘客意见,擅自开启车内音响或收音机。凡此种种,既影响天水作为历史文化名城的城市形象,也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从表面看,以上这些都是小节,但从这些小节,我们更应该看到这个行业对天水城市文明的危害性。眼下,全社会都在致力于“三城联创”活动,如果听任类似出租车这样的服务行业混乱地服务下去,我们全部的努力必然是劳而无功。
因此,我们强烈建议,在城市管理层面,必须严格推行出租车行业的服务标准和行为规范,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素质教育,擦亮这个窗户;在公司治理层面,切实抓好服务质量各项措施落实,同时,各出租车公司应该进一步强化管理意识,从树立品牌的高度出发,定期开展职业培训,为司机配发具有公司明显标识的统一服装,高度重视客人投诉,加强对在岗司机的管理和监督。
城市是大家的城市,也是我们共同的家园,生活在这个城市的每一个人,都应该以主人翁的态度,热爱这个城市,为提高整个城市的文明程度做出应有的贡献。
原载:http://www.tsrb.com.cn/tsrb/content/20100303/Articel01007MT.htm
[ 本帖最后由 财智天下 于 2010-3-8 13:16 编辑 ]
作者: 财智天下 时间: 2010-3-9 09:04
原帖由 李明 于 2010-3-8 17:15 发表
不会是窜进你的仓库了吧。
呵呵,没关系,问候你!
作者: 财智天下 时间: 2010-3-9 09:08
之八:
无人售票公交:请少一些呵斥
每次乘坐无人售票公交,总有一种“我们的城市又向文明迈进了一步”的感慨和自豪。但有时候,在车上看到和听到的,也让人非常难堪。
年前某日,搭乘1路车前往麦积区采访春运,上车伊始,就听到有人大喊:“准备零钱,先投币!”一看是司机手把方向盘,双眼紧盯着投币处,对新上车的乘客喊。随后又是一句:“快上车,往里走!”司机的尽职和辛苦,一看便知。
突然,有一句话,让人十分意外:“没有零钱就下车,赶紧下,别耽误大家。”回头一看,也是司机,正对着一位手举10元纸币的乘客喊。那人愣在车门口,一时间不知道该上来还是该下车。片刻停顿和犹豫之后,那年轻人听从司机的呵斥,下车换零钱去了。
无人售票车是城市文明的产物,其产生和存在的前提是司乘双方有一定的信任基础和默契,它的好处在于既节约公交运营商的人力成本,也方便乘客。通常情况,无人售票公交“不设找赎”,客人必须自备零钞。但一些粗心或疏忽的乘客上车之后,难免遭遇前述的尴尬,相对于乘客没有零钞投币的尴尬,更为尴尬的是司机简单粗暴的呵斥。
无人售票公交不是我市首创,如何处理类似问题,只要借鉴沿海和内地一些发达城市的做法就可以。他们的做法是:由乘客自己先行投币,再从后面上车的乘客手里,收取应该找给他的那部分余款。这样的解决方案,简单可行,既不妨害公交公司的利益,也不用司机操心,只要司乘双方有一点点信任、有一点点宽容就可以做到,为什么我们的公交司机一定要喊着让乘客下车呢?
后来,一同事说他也有被要求下车换零钱的经历。也就是说,如此简单粗暴地对待乘客,我遇到的还不是个案。
果真如此,我们只能为公交公司的服务水平和质量打一个大大的问号,也有必要提醒公交运营商和从业人员:在我市,公交虽然具有非常显著的垄断优势,但长此以往,损失的不仅仅是公交公司的利益,还势必影响天水作为历史文化名城的对外形象。
公交公司能不能在经营细节方面多为乘客想一想,能不能把管理做得再细一些?公交司机能不能对乘客少一些呵斥,多一些礼貌与亲和?我们拭目以待。
原载:http://www.tsrb.com.cn/tsrb/content/20100309/Page01HO.htm
[ 本帖最后由 财智天下 于 2010-3-9 09:09 编辑 ]
作者: 一水 时间: 2010-3-9 12:57
问候财智老师。没个议题都是老百姓关注的。
作者: 财智天下 时间: 2010-3-20 17:16
原帖由 一水 于 2010-3-9 12:57 发表
问候财智老师。没个议题都是老百姓关注的。
谢谢一水斑竹鼓励,问好!
作者: 财智天下 时间: 2010-3-20 17:18
之九:
“3·15”:公用事业和公共产品消费更需要维权
从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1983年确定每年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算起26年,从1993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颁布算起26年,年年“3·15”,中国消费者在日常消费领域从打假起步的维权进程,应该也是推动中国社会商业文明的重要力量之一。
中国消费者协会从1997年起,通过每年确定一个主题的方式开展“年主题”活动,这13年来的主题依次为:讲诚信、反欺诈;为了农村消费者;安全健康消费;明明白白消费;绿色消费;科学消费;营造放心消费环境;诚信·维权;健康·维权;消费与环境;消费和谐;消费与责任;消费与发展。
稍微细心一点,我们就可以发现,这一路走来,普通百姓在消费领域被引导和被教育的痕迹是明显的。即便如此,我们的很多权利仍然不曾涉及。因为这10多年来,我们的努力更多地停留在商品消费领域。
当然,商品消费仍然是国民生存的根本,也是推动国民经济增长的重要手段之一。在已经过去的2009年,投资和消费成为拉动中国经济稳定增长的两个巨大引擎。因此,我们在商品消费领域的维权不仅是重要的,而且是必须的,成熟的消费者是完善市场经济秩序的基础。
据了解,2010年的主题是“消费与服务”。相对于前10多年的努力,这是一个有高度的主题,我们终于盼来了一种意识上的觉醒,我们的社会需要服务和被服务:政府必须是服务型政府,企业应该是服务型企业,官员必须是服务型官员(成为名副其实的“公仆”),每个公民也应该是服务型公民,还因为服务和被服务是建立在对等基础上的相互依存和相互满足,更是中国建设和谐社会的根本保证。
顺着这个思路再往后推,如果继续扩大消费的内涵和外延,我们可以发现一个更大的命题:无论在社会生存层面,还是在家庭生活层面,我们的责任、权利与义务,其实都是建立在服务与被服务的基础之上的。在这样一个共同的和谐关系之下,如果有一方的权利遭到侵害,启动维权程序就是必然的。不仅是一部《消费者权利保护法》,我们全部的法律文本都是在维护我们的权利。
法律是规则文本,也是行为规范,任何一部法律都存在不断完善和修订的空间。在法律未曾涉及的某些领域,对制度与规则的考量和探询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也许正因此,2010年,央视确定的“3·15”电视宣传晚会的主题是“新规则、新动力”,其核心是“紧扣消费形态的变化,给新的消费方式以规则,给消费行为以动力”。
一个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国消费者协会及中央电视台等10多个部级单位共同组成的“3·15”电视宣传活动组委会,不仅从高规格上体现了对民意的重视,而且对民众消费观念的影响力是巨大的。
从常规新闻报道中,我们了解到,确定这个主题的背景是:与20年前相比,如今的消费环境、消费特点、消费形式已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现在的消费者更多的是受到规则的伤害。一旦规则出现问题,被伤害的就不再是消费个体,而是全体消费者。今年的主题“新规则、新动力”聚焦行业“潜规则”,将向百姓消费生活中潜在的“黑规则”开刀,进一步发掘规则缺失、规则对义务的选择性遗失等一些行业问题,促进新消费形态下规则的建立,让消费者减少或消除消费顾虑,让消费更有信心、更有动力。
从显性意义上讲,规则是服务和消费的依据,服务是规则的体现,是钢性的,是可以维护的。相对于维护和完善“规则”,整治“潜规则”、“黑规则”意味深长,这些一直流传在某些行业和领域而且被不断强化和翻新的看不见的规则,像深埋地下的刀子和毒瘤,在切割、异化着规则的同时,其更大的危害是扭曲了普遍意义上的价值观念,这是比维权更迫切需要解决的。
因为特别提出了“规则与服务”这个主题,应该说今年的“3·15”电视宣传晚会很值得期待。其实,和单一的产品消费相比,中国社会目前最需要解决的还是消费公平和消费安全,一些由垄断行业或企业、甚至由政府机构提供的公用事业和公共产品服务与消费,如供水、供电、道路交通、医疗卫生、环境质量等问题,对民众权利的侵害更应该引起高度重视。而且,必须从整治不公平规则着手,真正体现法制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刊发地址:http://www.tsrb.com.cn/lyzm/content/20100314/Page01HO.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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