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邱天 于 2010-3-9 13:26 发表 这种小说,原先也读过。但这篇没有写好。一是妻用这样的方法教育其夫,不可取;二是阴茎是否能再接,当怀疑;三是这事发生后,夫妻能“重修前好”,难;四是法院对这样的事“宽人”,法律是否支持? 邱天不喜欢这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