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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且说“契约精神” [打印本页]
作者: 水如空 时间: 2017-12-29 15:37
标题: 且说“契约精神”
本帖最后由 水如空 于 2017-12-30 06:39 编辑
且说“契约精神”
一
作家毕飞宇谈写作,举莫泊桑名作《项链》为例。一般的语文教材里,但凡提到《项链》,都大谈什么“女人的虚荣”,或是“人心的腐朽与道德沦丧”,当然,更深刻的理解则是“资本主义尤其是垄断资本主义的罪恶导致了人心的腐朽与道德的沦丧”。而毕飞宇则完全跳出我们的思维定式,从另一个角度来解读《项链》中所蕴含的颇具“西方特色”的文化内涵:契约精神。
何以见得小说中的契约精神就是“西方特色”的,而不是“中国特色”的呢?毕飞宇举了一个例子,把故事中的人物换上中国名字和中国背景,“原汁原味”地重写一遍,看看是否还同样精彩。故事情节大致如下:
2005年,在北京,教育部秘书王宝强的太太张小芳因为虚荣,向富婆秦小玉借了一条钻石项链去参加部长家的派对。派对结束后,项链丢失了。为了赔偿,王宝强和他的太太四处打工。
10年后,这对夫妇终于还清了债务,他们在国庆长假的九寨沟遇上了富婆秦小玉。秦小玉没能把苍老不堪的张小芳认出来,然而,张小芳十分自豪地把真相告诉了秦小玉。秦小玉大吃一惊,反过来告诉了张小芳另一个真相:“那串项链是假的”。
这样的故事,如果读不出违和感,那只能说明您对社会的认识太过肤浅。对于该故事中的荒唐,毕飞宇总结了十条之多,比如,张小芳根本不可能找部长太太借项链,她也不可能那么张扬戴这样的项链去赴会,她更不可能故意要戴名贵去抢部长太太的风头……而最重要的是,身为公务员的张小芳夫妇绝不可能为了还一条项链干十年苦力。
可是为什么在法国就可能呢?为什么同样一篇故事,换个名字、换个国家,就会成为笑话呢?原因自然不在于名字和背景,而在于改写后的故事丢失了原小说自身的灵魂,也就是在西方文化中被视同生命,却在中国文化中普遍缺失的契约精神。
毫无疑问,资本主义是罪恶的,用马克思的话说就叫“资本来到世间,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流着血和肮脏的东西。”而以奢侈、虚荣、金钱至上、享乐至上为特征的资本主义社会充满了冷酷、残忍和罪恶。然而,即使在这样冷酷、残忍和罪恶的土壤里,仍然绽放着一朵文明和人性之花,那就是在《项链》的主人公马蒂尔德夫妇身上体现的契约精神。正因为这种契约精神,他们才会对飞来的横祸无怨无悔,辛苦十年而去还债。同样,也正因为有了这种契约精神,即使是那样冷酷、残忍和罪恶的社会,仍然有那样的人、那样的社团、那样的政府值得人们放心大胆地去信赖;即使是那样冷酷、残忍和罪恶的社会,人类文明仍然可以迅速发展,并创造出使人惊叹的物质和精神财富。
二
《梦溪笔谈》里有一篇很有名的故事,常被选入各类的“中学生阅读”材料,且被取名为《刘庭式不弃盲妻》。刘庭式何许人也?用现在的话说,是一个典型的“封建官员”。而且刘庭式虽然后来当了官,却出身于农民家庭,是地地道道“农民的儿子”。就在他还是一个农民的时候,邻居家有个穷老头,老头为自己的女儿与刘庭式订了婚约。多年以后,刘庭式考上了进士,当了官,便回到家里娶亲。可是这时候,穷老头已经死了,那女儿又因病失目失明。按照国人“富贵易妻”的习俗(何况根本还没娶,连“易妻”都算不上),刘庭式完全可以赖掉这门亲事。更何况面对这位“刘大人”,那位盲女已经自惭形秽,“辞以疾,仍以佣耕,不敢姻士大夫”,也不敢高攀。可是刘庭式坚决不肯背盟,理由只有一个:“与翁有约,岂可以翁死子疾而背之?”结果不但把盲女娶过门,还“门极雍眭”,一起生了好几个孩子。妻子死后,他更是“哭之极哀”,不肯复娶。这件事一时传为美谈,就连大文豪苏轼都深受感动,专门作文记之。
那么这样的故事是否可以看做一种契约精神呢?
忽然想到中国的民间戏曲,很早就发现,许多戏里都是男人外出——或进京赶考,或从军征战——总之都是为了求取功名,而且一去不返。家里的老婆或未婚妻总要抵抗重重压力,甚至忍受极度的贫困,苦苦等待丈夫归来。比如薛仁贵与柳金花、薛平贵与王宝钏、刘知远与李三娘、张庭秀与王兰英……如此等等。然而,这类故事本是出自女子“从一而终”的古训,是封建伦理加在女人身上的枷锁。类似故事的结局尽管基本都是皆大欢喜,但对于苦熬半生的女主人公来说,其实质仍是悲剧,至少是半生的悲剧。而且,这类故事即使照古代的标准,也只是道德层面的事,与契约精神无关。
因为在我们的文化中,根本就没有契约精神。比如最有代表性的儒家思想,即使“信”已经成为“五常”之一,但在特殊情况下仍可以自由“权变”,而不必一定遵守。比如孔子,尽管他认为“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将“信”看得比生命还要重要,然而他自己就是个不守信用的人。孔子携弟子要去卫国,经过蒲地时,正赶上公叔氏欲借蒲地叛乱,公叔氏怕孔子走漏消息,便阻挡孔子一行,不许前去。弟子们要与其争斗,蒲人于是提出,只要孔子不去卫国,就放他们走。孔子满口答应。结果是前脚出了东门,后脚就决定前往卫国。对此,连子贡都提出异议:“盟可负乎?”孔子的回答则是:“要我以盟,非义也。”——被胁迫的、不是真心的约定,不符合“义”的标准,是可以不必须遵守的。到了孟子那里,则将这条原则解释得更加清楚:“言不必信,行不必果,惟义所在。”那么究竟怎样区别“义”还是“不义”,当然就是自己的事了。
不过刘庭式不弃盲妻却是的的确确符合了契约精神的。因为他娶妻的理由就只有一条“与翁有约”,而且这个约定还是口头约定。因为据苏轼的文章记载,这份婚约是“既约而未纳币也”,既然没有下聘礼,就完全可以不算数的。而刘庭式却坚决遵守这份约定,实在叫人佩服。
然而若站在现代人的立场,却很难不叫人心生疑惑:刘庭式与盲妻之间,真的有这么深的感情基础吗?至少一个是做官的读书人,一个是贫穷的农家女,没有共同语言的他们之间,是否存在着这样真挚的爱情?对此,苏轼也不理解,在刘庭式表露丧妻之痛时,便向他提出疑问:“哀生于爱,爱生于色。子娶盲女,与之偕老,义也。爱从何生,哀从何出乎?”至少连苏轼都认为,刘庭式娶盲女的动机根本就不是“爱”,而是“义”。而刘庭式的回答则是:“吾知丧吾妻而已,有目亦吾妻也,无目亦吾妻也。吾若缘色而生爱,缘爱而生哀,色衰爱弛,吾哀亦忘。则凡扬袂倚市,目挑而心招者,皆可以为妻也耶?”说来说去,就是绕着弯不正面回答自己究竟“爱”与不“爱”,更没有一句提及他们怎样夫妻情笃,自己如何不能忘怀,而只是谈一些似是而非的大道理。说到底,他伤心的只是死了老婆,而不是失去了爱人。
这个世界上,什么都是可以达成契约的,似乎只有爱情不可以。现实中,热恋中的男女之间,有多少甜言蜜语,有多少山盟海誓,最后都成了过眼云烟,甚至终于反目成仇的也大有人在。可见什么“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生则同衾,死则同穴”之类的约定根本算不得数。
有意思的是,在我们的传统文化中,本来最该形成契约的社会、经济领域恰恰缺少契约精神,而本来最不该形成契约的爱情、婚姻领域,却又被契约牢牢束缚。而且近年来,似乎在仅有的这一领域,契约精神也有日渐消亡的趋势。因为如果把那一纸结婚证也视为契约的话,我们都知道,这张契约是早已约束不住任何一双“变心的翅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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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n安 时间: 2017-12-29 15:42
本帖最后由 an安 于 2017-12-29 16:55 编辑
那项链换中国人弄丢了也得赔吧!会不赔吗?你弄丢一个试试。只不过中国的官员不必干苦工,也无需十年罢了。这条论据不充分。作为中国人,我不服。
作者: an安 时间: 2017-12-29 15:46
本帖最后由 an安 于 2017-12-29 16:32 编辑
不过,我蛮喜欢这篇,你的存在,弥足珍贵,永远是独一无二的,契约精神,你值得拥有。原汁原味,怎么弄出汗味儿了,这让人无法忍受。
作者: 水如空 时间: 2017-12-29 16:33
哪有外国著作啊?一篇《项链》,是国人都熟悉的,甚至比鲁迅的《狂人日记》都熟悉。
信息量也不算大,不过外国一篇,古代一篇,基本是两篇“读后感”。按照小学老师教的,读后感基本是两部分:一是复述相关内容,二是谈谈自己感想……如此而已。
以前年轻时总和现在的年轻人一样,认为灯有个性,认为自己是独一无二的。如今不会那么认为了,看大树下的蚂蚁,总感觉自己就和它们一样微不足道,更和它们一样——这一只和那一只比较,不见哪只更有“个性”,更没有哪只是“独一无二”的。
作者: an安 时间: 2017-12-29 16:37
我正读呢,那时候是大概扫一眼。等读完我改,别着急。
作者: an安 时间: 2017-12-29 16:49
本帖最后由 an安 于 2017-12-29 16:57 编辑
读你的文,再看你的回帖,你这是要毁约啊!中国人没有契约精神吗?那资本主义国家就有吗?怪不得他们动不动要挟人家签些个不平等条约。没见中国毁约啊!
还有,中国人为义而守约,外国人也不见得为守约而守约啊,没准他们是怕上帝呢!
作者: 秋實 时间: 2017-12-29 16:52
看这爷俩,有尊有让地,真令人称赞啊!
作者: 秋實 时间: 2017-12-29 16:53
本帖最后由 秋實 于 2017-12-29 17:22 编辑
《且说 “ 契约精神 ” 》论述得很详细,也令人信服。
“ 契约 ” 类似 “ 合同 ”,一般都把它们等同看待。“ 契约 ” 乃双方或多方达成的共识,以求共同遵守。它和合同一样,是没有精神的。如果强加其言不必信,行不必果的守约精神是不成立的。
广义的契约使用非常广泛,男女结婚,史上就称 “ 婚约 ” 。至于 “ 约束不住……变心的翅膀 ” 是很正常的事情。契约也好,合同也罢,就像是备忘录,并没有绝对的约束力。终止契约,终止合同,屡见不鲜,尤其是在国际上,更是如此。
我就喜欢较真,吹毛求疵,不妨如空也来吹吹毛,求求疵吧!
作者: an安 时间: 2017-12-29 17:07
本帖最后由 an安 于 2017-12-29 17:17 编辑
我们的退休年龄被一改再改,法律规定了工作时间,各单位包括政府机关却都恣意违反。法都不守,约还守什么。那些一个决策就可以更改且无人有权质疑的事,是无需守约的。至于感情,那善变的东西落在纸上怎么能束缚住,倒是捆在钞票上还能稳固些,比如某男有外遇,老婆于是也潇洒起来找小白脸儿了,但俩人就是不离婚,为啥,捆在好厚好厚的固定资产上了,没法分。不过,只守住了那张纸,没守住别的。
作者: 水如空 时间: 2017-12-29 17:10
整出这么一大段,就像你多了解外国人似的……
作者: 一孔 时间: 2017-12-29 17:14
马蒂尔德美丽、善良,诚信、有担当、还有小女人小小绝对普遍的虚荣心,绝对好女人,他老公也不错,一道扛啊,挺好。唯一的缺憾就是有点粗心,没验货,其实也是优点,相信朋友呗,是缺点不?
作者: an安 时间: 2017-12-29 17:14
本帖最后由 an安 于 2017-12-29 17:16 编辑
我不了解你也不了解啊,你凭什么说他们有我们没有啊!艾玛,我想起来了,人家那叫旧约,新约,人家直接与上帝有约。怪不得。
作者: rsjby 时间: 2017-12-29 17:21
读《项链》一直觉得所谓讽刺虚荣的背后,还有一点什么更重要的东西。因为,我读《项链》,一直无法去“恨”那个爱慕虚荣的女人,反倒很是佩服......
毕飞宇在《小说课》里讲《项链》,才明白:原来,她面对自己的过失,勇于承担,不拉稀摆带,更不当“老赖”......
作者: 水如空 时间: 2017-12-29 17:25
一点儿都不矛盾,你说的是毁约事件,我说的“契约精神”。比如宪法,人家规定到那里了,就会遵守;如果想不遵守……对不起,得先修改宪法。
而咱们……比如计划生育,就是明显违宪的事……
至于民间,就更多了……
个别事件不能代表整个社会的精神风貌,就如个别人去日本买马桶盖不能证明全中国人都是汉奸一样。
作者: 水如空 时间: 2017-12-29 17:28
主要是西方的虚荣女人不如中国的,中国的虚荣又不富有的女人对假货的鉴别水平要比她们高得多,不会在这上面犯低级错误。
作者: lvhq018 时间: 2017-12-29 17:29
契约精神的基本准则是契约双方的信息的准确和人的真实和诚信。《项链》里的契约双方关于项链的信息不对等,这是导致悲剧的根本原因。所以信息不对等的契约,不值得推崇,反而应该痛斥。
作者: 水如空 时间: 2017-12-29 17:31
资本主义的早期,许多贸易往来都是靠一句话成约的。因为他们文化里的信仰决定了他们骨子里的这种精神。而我们没有信仰的实用主义文化决定了骨子里缺少这种精神。
话说回来,对外国人,好像还真比你多了解那么一点儿……
作者: 水如空 时间: 2017-12-29 17:33
其实我们的课本里许多都是避重就轻,不讲真话的。比如《海的女儿》,分明讲的是宗教里的献身精神,或者说灵魂的提升,到我们这里,就变成纯粹的爱的奉献了……
作者: 水如空 时间: 2017-12-29 17:37
没人说这是悲剧啊,甚至我们的教材还认为主人公由爱慕虚荣的小资变成了纯粹的劳动人民,这应该是“正剧”才对嘛!
信息不对等是因为主人公知识的欠缺,而不是对方的故意隐瞒。况且对于另一方,并没有做出任何有悖此精神之事,不可谴责。而对于主人公,在其现有的不准确的信息前提下坚守此精神,正是可贵之处。
信息不对等的契约肯定不值得推崇,但并非“契约精神”本身不值得推崇。兄以为是否??
作者: lvhq018 时间: 2017-12-29 17:42
本帖最后由 lvhq018 于 2017-12-29 17:44 编辑
我只是说“信息不对等的契约,不值得推崇,反而应该痛斥。”我当然推崇“契约精神”了!另外,契约与契约精神也是两码事。你难道又想把我绕晕乎了?;P
作者: 幸福小草 时间: 2017-12-29 18:13
我也推崇“契约精神”!这个必须有。就像婚姻即便余下亲情,也得维持。为了所谓的爱,失去的肯定很多,很多。到头来幸福指数也不见得有多高。
更有那些借钱不还者,这些老赖可是法律都约束不了,契约就是放屁。真正可恨。
作者: 阳光笑靥 时间: 2017-12-29 18:31
这就是一个诚信守约问题。无论哪国人,都有做得到和做不到的。比如我自己,只要说出去的话,就必然兑现,借人钱财当人家需要的时候,宁可拿利息也要尽快换上。这是反映一个人的本质如何的问题。
作者: 槐安. 时间: 2017-12-29 19:20
文章写得极好,我就先补充一个观点,现在西方也在丧失契约精神了。
作者: 槐安. 时间: 2017-12-29 20:39
契约精神,哥你百度一下,老长一段呢。百度完了再来一个单挑!
作者: 槐安. 时间: 2017-12-29 20:40
我当年读了觉得怪味,很复杂的滋味,但唯独没觉得那女人虚荣,这个更奇怪。
作者: 放飞梦想 时间: 2017-12-29 21:43
“原汗原味”应该是“原汁原味”吧!虽然瑕不掩瑜,但是这样因为打字造成的低级错误,以后尽量避免!!
作者: 秋實 时间: 2017-12-30 05:35
百度得到的东西,那是人云亦云的东西,是停滞不前的东西。没有个性的观点,没有发展进步的动态。那是不可取的。
作者: 槐安. 时间: 2017-12-30 08:23
秋實 发表于 2017-12-30 05:35
百度得到的东西,那是人云亦云的东西,是停滞不前的东西。没有个性的观点,没有发展进步的动态。那是不可 ...
呀,呀,好凶好凶~~这个气势,等下打圈圈,拿高分呀~( ̄▽ ̄~)~
作者: 秋實 时间: 2017-12-30 08:51
(*@ο@*) 哇~O(∩_∩)O哈哈哈~
作者: 草舍煮字 时间: 2017-12-30 09:21
本帖最后由 草舍煮字 于 2017-12-30 09:39 编辑
没有人探讨东西方在契约精神上有差距的原因。
商业是生长契约的土壤。西方的商业起步早,发展快,势力强,强到商人们可以集体对君主、教会采取不合作政策。当然,教会审时度势也站在商人一边,君主一次次碰壁只好低头。莫泊桑《项链》表现出的西方契约精神,可见一斑。但是,西方的契约精神只适用于内部,对外则坚决采取强权掠夺。契约应该是在双方信息对等、自觉自愿的基础上建立,看看历史上西方与中国建立的那些不平等条约,是这样的吗?
中国古代是农业国度,有维持集权统治的土壤。自古君子金口玉言,朕即法律。周代分封天下成为共主,结果都打得不亦乐乎,汉朝非刘不王,吕后照样篡权……君王和贵族为了一己之私朝令夕改,借口以德治国,自然没有什么契约精神可言。
连楼主水先生都认为婚姻关系应该由爱情来束缚,而不是婚约,可见要在中国推行契约精神何其难也
作者: 水如空 时间: 2017-12-30 12:11
没有没有,18兄岂是别人轻易能绕晕的?即使众人皆晕也会独醒的
作者: 水如空 时间: 2017-12-30 12:13
其实这不是一人一时能改变的,因为我们缺乏产生契约精神的土壤。当自上而下视契约为无物时,就绝不可能成为一种深入骨子里的文化。
作者: 水如空 时间: 2017-12-30 12:14
其实在中国,这更是一种品德,而不是一种精神。精神是全民的,而品德是个人的。
作者: 水如空 时间: 2017-12-30 12:16
下面草舍的补充很重要。这种精神的丧失是因为丧失了可以维系其生存的土壤。
作者: 水如空 时间: 2017-12-30 12:17
多谢指教!
作者: 水如空 时间: 2017-12-30 12:22
这个深刻!西方至今有国家不承认中国的商品经济地位,不是没有原因的。一种精神,必然诞生于一种土壤。当全世界都成为地球村时,要融入世界体系,必然会水土不服。还是那句话,如果不能改变世界,变只能改变自己,去适应世界。
作者: 云馨 时间: 2017-12-30 12:24
记得上中学时读到了莫泊桑名作《项链》,那个时候的感觉就是:一条项链换来十年的辛苦劳作,也算是值了。但结局的反转,却是令人意想不到的。也许那就是莫泊桑的写作精湛之处,是对当时社会的一种讽刺,但个别事件的确不能代表整个社会的精神面貌了。
拜读学习如空老师佳作,问候!
作者: 水如空 时间: 2017-12-30 12:39
多谢鼓励!其实伟大作品是完全可以“代表”整个社会精神风貌的。如项链,我们既然可以从中读出资本主义社会的怎样怎样,自然也可以认为其中反应了什么什么?
作者: an安 时间: 2017-12-30 13:28
初读如空老师此文,我觉得您给出的两个论据是不具代表性的,且认为契约精神是不分国度的。但看到您给朋友们的回帖之后,我一点点被说服了,我质疑的问题在这里面都找到了答案。重读,点赞。
作者: 时光安然 时间: 2017-12-30 13:35
中国人可以不谈契约,但我们是讲诚信的。诚信为本,如果不讲诚信的话,就有一个歇后语:菜瓜打锣——一锤子买卖。
作者: 槐安. 时间: 2017-12-31 22:34
作者: 时光安然 时间: 2018-1-3 12:24
从莫泊桑的《项链》说起,品味不同国度关于契约或曰诚信精神,五味陈杂,杂文如斯。
作者: 童心是 时间: 2018-1-15 22:17
学习欣赏好作品!祝贺精华!
作者: 童心是 时间: 2018-1-15 22:17
恭喜计酬作品!问好朋友!
作者: 童心是 时间: 2018-1-15 2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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