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财论坛

标题: 这才是真可耻 [打印本页]

作者: 远牵    时间: 2018-1-24 23:29
标题: 这才是真可耻
本帖最后由 远牵 于 2018-1-26 08:57 编辑

昨天在头条上看吐嘈大会,看了一期“咆哮帝”马景涛的脱口秀表演,据说这是被许多人称之为不忍直视的一幕,看完以后的感觉如大家所想,节目中的马景涛除了对以前合作过的女演员来了一番又亲又抱的转圈圈,更是将"风在吼,马在叫,黄河在咆哮″又故技重演了一把,直到最后咆哮了个天昏地暗,掌声鸦雀无声才算罢休;而在已过不惑之年的马咆哮这样酣畅漓淋地一吐为快了之后呢,节目上的一众嘉宾却几乎已呈闻风丧胆之态,更有观众评论中说马景涛咆哮这么一回,简直上演了一出天地间的大尴尬,不少人竟已为之都陷入深深的羞耻之中了。


至于么?如果因为一番特别用力特别真诚地表演个吐槽竟导致人的羞耻心大爆发了,那虚情假意地兜圈子点个赞就算得至高的满足了?仅仅因为马咆哮没踩准吐嘈大会的点,将自己游离在了吐槽规则之外,破坏了大家期待中的好享受,就遭到了大家深深的嫌弃,看来在头条里人们羞耻的底线还挺高的啊!是啊,你看你,非要跟大家受伙儿如此不搭调,无形中你不就走到了大家的对立面么,与其说是不按常理出牌引发了羞耻,倒不如说是人们对一种无法被消费的不从众的孤独感的畏惧,而羞耻心泛滥了。


好像有一首歌就叫《孤独的人是可耻的》。对于一般的普罗大众而言,不入他们的法眼就容易触发了他们心中蠢蠢欲动的鄙视链,所以按照这个逻辑,特立独行者都应该感到羞耻才对,可是有一点他们忘了,还有一种孤独是凌于众人之上的,这种孤独如同抬头望向星空的一种信仰,它让人想起尼采说的一句话,"孤独是一颗值得理解的心灵寻求理解而不可得,它是悲剧性的。"这种孤独不应该再是一种羞耻,就像我们所在的这颗星球,它本身也是孤独的,这个时候,我们还是把这种羞耻感打包收起来吧。


所以啊,下里巴人与阳春白雪,各自有各自不同的孤独,何必为了融入别人的狂欢而奉献自己的羞耻感呢?


再退一步讲,即便人家再让你尴尬得难以忍受而以至引发了你的羞耻心,大不了你可以不看,也犯不着因此而着急上火是不是?


可是,却有一种真正的羞耻让你不可能熟视无睹,且根本无法袖手旁观,那就是有个别不入流的文字作者,根本无视写作者的底线,在某种不可理喻的想法的驱使下,竟然能做到一字不差地全篇抄袭别人的文章而安之若素,以此在头条虚张声势,不惜做一个掩耳盗铃蠢货。他竟以为这样依旧可以在头条得过且过,苟延残喘一一可是假的终究真不了,当真正的作者看到自己辛苦码成的文字被如此明目张胆地剽窃,试问还能没事一样淡定得了么?不应该对这种下三滥做法来一场笔伐么?


因羞耻心而起的最直接有效的做法,就是把这些不见光的作法拎出来在阳光底下晾晒一下,通过见光让这些行为无处遁形,也算还原创作者一个公道吧!


有感于自己在中财首发的一篇关于电影《芳华》的评论被一个头条号叫智蓬社会(青海人,疑似中财会员)的抄袭者一字不落地在头条发了出来,在私信宽限了三天抄袭者仍置之不理的情况下,我作为原创作者除了平台反馈举报这种可耻行为,也只能写写文章来声讨告诫一下那些抄袭者,不要在玩这个,这个一点都不好玩,当你撕下别人的文章贴在自己脸上时,这哪里是在贴金,这不分明是奋不顾身地给自己贴一个败类的标签吗?而这,才是一个作者在文字面前最失格的真正羞耻啊!


知耻而后勇。不知道自己的可耻,乃是双倍的可耻,希望在自媒体层出不穷的今天,各平台能通过严励有效渠道严肃处理这些个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的剽窃大抄们,不要让这些真正的无耻之徒在可耻的道路上越走越远,越来越层出不穷吧!




作者: 远牵    时间: 2018-1-24 23:31
本文已发今日头条,并保留追索抄袭者的权利。
作者: lvhq018    时间: 2018-1-24 23:38
最好把抄袭者及抄袭所发之处晒出来,让大家也涨涨见识。
作者: 远牵    时间: 2018-1-26 08:56
lvhq018 发表于 2018-1-24 23:38
最好把抄袭者及抄袭所发之处晒出来,让大家也涨涨见识。

后续继续写,把它晒出来!

作者: 秋實    时间: 2018-1-26 09:24
本帖最后由 秋實 于 2018-1-26 09:26 编辑

       有感于自己在中财首发的一篇关于电影《芳华》的评论被一个头条号叫智蓬社会(青海人,疑似中财会员)的抄袭者一字不落地在头条发了出来,在私信宽限了三天抄袭者仍置之不理的情况下,我作为原创作者除了平台反馈举报这种可耻行为,也只能写写文章来声讨告诫一下那些抄袭者。
       败类!人人喊打!

作者: 时光安然    时间: 2018-1-26 12:21
啊,竟有这种事!可能是牵牵的文文太好了,因此被他人“借用”,而且还上了头条,看来实力才是资本啊。
作者: 槐安.    时间: 2018-1-26 19:03
知识产权必须维护!找头条要“借用”的说法!
作者: 微风轻拂    时间: 2018-1-27 13:15
抄袭可耻,这种人似乎还特别多,烦不胜烦
作者: an安    时间: 2018-1-27 18:18
饭后来跟帖,我先捡一块砖头,拍可耻的。
作者: 文字闪耀生活    时间: 2018-1-28 09:11
好文章才有人抄袭,羡慕你。还要谴责抄袭的人。
作者: 远牵    时间: 2018-2-1 17:18
本帖最后由 远牵 于 2018-2-1 17:24 编辑
时光安然 发表于 2018-1-26 12:21
啊,竟有这种事!可能是牵牵的文文太好了,因此被他人“借用”,而且还上了头条,看来实力才是资本啊。:hug ...

头条只是个平台,跟中财差不多的,不是上头条:汗淹
作者: 远牵    时间: 2018-2-1 17:23
文字闪耀生活 发表于 2018-1-28 09:11
好文章才有人抄袭,羡慕你。还要谴责抄袭的人。

他发了你就发不了,头条一时半会也不做表态,你不太可能淡定哦,他害你的热点文失效白写呜:dizzy:
作者: 远牵    时间: 2018-2-1 17:31
微风轻拂 发表于 2018-1-27 13:15
抄袭可耻,这种人似乎还特别多,烦不胜烦

举抱一个也许才能奏效
作者: 远牵    时间: 2018-2-1 17:32
微风轻拂 发表于 2018-1-27 13:15
抄袭可耻,这种人似乎还特别多,烦不胜烦

也只能只有举报维权了
作者: 文字闪耀生活    时间: 2018-2-1 18:39
本帖最后由 文字闪耀生活 于 2018-2-1 18:40 编辑
远牵 发表于 2018-2-1 17:23
他发了你就发不了,头条一时半会也不做表态,你不太可能淡定哦,他害你的热点文失效白写呜

哈,我这句子连起来变味了。我是说我羡慕你写的好,有人抄袭。然后才指责抄袭的人。自己一看也哭笑不得了,这文化水平太出丑了。但愿这次能说清楚。原谅我啦?
作者: 木门长子    时间: 2018-2-1 21:41
你觉得他可耻,他未必觉得自己可耻。中财抄袭恶风已久,但人家照抄不误。你骂他,他连脸都不红。所以,不能和这些人计较,因为他们是它们啊!
作者: 姜建羽    时间: 2018-2-3 09:29
拜读!                              




欢迎光临 中财论坛 (http://bbs.zhongcai.com/)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