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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 论坛的征文启事,鼓励大家参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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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0-4-15 16:2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了活跃论坛气氛,加强论坛与会员之间的互动性,进一步扩大中财集团和论坛在网络世界的影响;同时也为了让那些已经在职业生涯的道路上取得了或大或小成绩的朋友们,能够把自己的创业经历谈一谈,与大家一同分享,以提高广大会员的写作水平,让中财论坛的文学氛围更加浓郁,文章更有特色,也为了论坛的发展和壮大,在中财论坛版主们的倡仪下,经版主与论坛管理层的协商,中财论坛将举办“中财杯”《我的职业生涯》征文大赛。

  会员们可以就个人在职业生涯这条道路上所经历的,实践的,遭遇的;谈体会,说经验,诉艰辛,即可以抒发对文字的喜爱,也可以反刍自己的创业历程。热诚的欢迎广大朋友踊跃参加。具体事宜说明如下:
  
  一、征文时间
  2010年4月12日~2010年6月12日

  二、参赛范围
  不限于中财论坛会员

  三、参赛要求
  1.稿件必须紧扣主题进行写作,题目自拟,题材不限,可以是散文、小说、杂文等。
  2.每位会员参赛的作品数量不得超过2篇,字数1000~5000字,诗歌40行字以内。
  3.要求文章立意高远,主题突出,条理清楚,语言表达流畅,内容健康向上,不得抄袭他人作品,未在其他任何媒体发表过。
  4.文稿统一以匿名形式由论坛专人发到论坛相应的版块,并标注[征文]字样,要求每位参赛者在递交文稿的同时,一并将自己个人简介发至论坛信箱:
bbs@zhongcai.com

  四、评奖与表彰
  1.征文采取评选机构和会员评议相结合的形式。中财论坛专设征文比赛办公室,特邀中财集团执行总裁周爱武担任名誉主任,中财集团总裁办公室主任李凌担任主任,另聘请中财论坛版主组成评审组。
  2.征文稿件自发表之日起即接受广大会员的评议,会员可以在所有征文后面跟贴,评选小组在广大会员意见的基础上,本着以文为重的态度,客观、公正地对所有参赛作品进行认真评选。
  3.作品评选采用百分制进行。比赛将评出一等奖2名,奖金300元(诗歌200元) ; 二等奖4名,奖金200元(诗歌150元);三等奖6名 ,奖金100元(诗歌80元);优秀奖10名 ,作品纳入计酬。
  4.凡获奖作品将在中财网站中财视野之经营之道栏目分期转载,以供大家分享。

  五、注意事项及惩罚
  1.凡发现抄袭的文章,立即取消该作者参加本次征文的权利,并予以通报批评,中财论坛一年之内将不再向该会员所写任何作品支付稿酬;各位评审人员如有徇私舞弊行为,即刻取消评审资格,并予以点名警告,若为版主,将取消其版主资格;若为特邀评委,论坛将不再考虑邀请其参与论坛举办的任何活动。  
  2.为不影响评委的客观点评,规定参赛者一律不得在本人作品后跟帖。
  3.为体现竞争的合理性,所有征文比赛办公室成员不得参加本次征文活动。  
  4.本征文活动公告,可以由每位会员广为散发、宣传或转贴至别的论坛网站。
  5.论坛将设一副版,专门用以发表征文稿件。此版面可以阅读浏览跟贴,除指定人员可以对征文稿件进行编辑、整理和修改以外,其他人员无权对该版面文章进行此等操作,也不得以个人名义发表原创作品。
                                                                  
  六、附:征文比赛办公室成员名单
  名誉主任:周爱武
  主任:李凌
  
  下设评委组和稿件组 
  评委组:
  组长:房子 一水
  组员(排名不分先后):房子、笨小暖、一水、微风轻拂、刘满园、一楠、敬一兵、曹国魂、黑龙江小龙女、摇曳风铃等。
  
  评委组职责:
  1.评审本次参赛的所有征文,并要求评委本着客观公证的原则尽量对所有参赛的作品进行点评。
  2.于2010年6月15日之前将评审结果告知评委组组长。
  3.评委组组长及时将评审结果以邮件形式发至
bbs@zhongcai.com,来信主题请注明“评审”字样。
   
  稿件组:
  组员:李金英、朱莉菁、张文斌
  稿件组职责:
  1.收集、整理和发表论坛所有征文。
  2.收集整理参赛者的个人信息。
  3.收集反馈征文情况,及时解决征文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4.发表征文时,总标题一律冠以“征文”字样,不再标明作者姓名。
  5.稿件组成员必须对作品资料严格保密,严禁向评委组成员泄漏相关信息。
                                                               
                                    

2#
 楼主| 发表于 2010-4-15 16:27 | 只看该作者
征文已开始,热情鼓励热心灌水的会员也崭露一下。
奖金大大的。
3#
发表于 2010-4-15 17:52 | 只看该作者
很多外界人士不知道。有待于相互转告
4#
发表于 2010-4-15 17:55 | 只看该作者
好,明天我就去,可以灌水吗?
5#
发表于 2010-4-15 17:5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许也 于 2010-4-15 17:52 发表
很多外界人士不知道。有待于相互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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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条河,不错,引去支援一下下
6#
发表于 2010-4-15 17:5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摇曳风铃 于 2010-4-15 16:27 发表
征文已开始,热情鼓励热心灌水的会员也崭露一下。
奖金大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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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得了谁请客 我得了我请你们周游全国;P 因为我得不到,所以才这么说
7#
 楼主| 发表于 2010-4-15 21:0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许也 于 2010-4-15 17:52 发表
很多外界人士不知道。有待于相互转告


相互转告一下哈,你也参与.
8#
 楼主| 发表于 2010-4-15 21:0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芳香碧丝草 于 2010-4-15 17:55 发表
好,明天我就去,可以灌水吗?

不能,灌水只能在这.肥水不可外流他人田.
9#
 楼主| 发表于 2010-4-15 21:0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芳香碧丝草 于 2010-4-15 17:57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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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条河,不错,引去支援一下下


你一定能做得很好.你去吧.
10#
 楼主| 发表于 2010-4-15 21:0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芳香碧丝草 于 2010-4-15 17:58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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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得了谁请客 我得了我请你们周游全国;P 因为我得不到,所以才这么说


我赞成这样的话.
11#
发表于 2010-4-16 18:3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摇曳风铃 于 2010-4-15 21:07 发表

不能,灌水只能在这.肥水不可外流他人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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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不去
12#
发表于 2010-4-16 18:3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摇曳风铃 于 2010-4-15 21:07 发表


你一定能做得很好.你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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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北极,不适合燕子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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