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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征文13号]别倒下,你是我的偶像 [打印本页]

作者: 征文组委会    时间: 2010-4-19 09:57
标题: [征文13号]别倒下,你是我的偶像
  在一爿小店里,你看着自己,长长的发,披肩,好像在证明自己不是一个常人。其实,你是脆弱的,在乡下,曾经很多人把你看成火星上的来客,回头率绝不亚于电视里的性感美女。

  这个小店是你的,理发店,靠墙的地方却堆满了书,有中国人写的,有外国人写的,甚至连老祖宗的四书五经也摆在显眼的地方——你的地盘你做主。来客人了,洗头,理发,吹风,有条不紊,丝丝入扣,然后把鱼尾纹叠加更多重,送到门外。没客人了,玻璃门外就是人声,就是喧嚣,是拖拉机,是大汽车小汽车的鼎沸声,你眼皮也不抬,一卷书在手,好像一个被世界遗忘的书生。只沉醉在精神的桃源。

  十里外,你还有一个家,有娘,有耕种多年并不算肥沃的土地。很多人撂荒了,进城了,你不舍得。一年两茬,种了收,收了种。尽管并不计算到底打了多少收成,卖了多少钱,留够娘吃的,留够娘的那帮子鸡鸭羊的口粮,甚至在每个夜色中出来觅食的老鼠。或许,村庄不是哪一个人的,鸡要打鸣,狗要看家,都不能饿着肚子。

  平常,你很少回村里,娘想了,或断药了,七十多岁的腿脚,蹬着三轮车出现在小店的门口,不激动,也不太过欢喜,听老人家拉拉家长里短,说说村子里发生的事情,至少心底还有那么多挂牵。

  你要写字了,天就黑了。因为你不像城里人,白天遛街没遛够,或白天上班没时间,华灯初上,身上的细胞开始活跃,游走在无边的繁华夜色里。这时候的夕阳有多美,或许你没看见,但字里行间肯定勾染出一大片一大片温暖的彤红。这时候,月亮已经披着轻纱爬上了枝头,洗尽铅华,纯净的眼神,透过枝桠看着你还算孜孜以求的倦容。

  那些字,你不敢称之为文章,就如你从来不敢把自己当做什么劳什子作家,文联主席说:递个申请吧,你够格。其实够不够格你很少去衡量。作家能是常人的称谓么——一个真正的作家不仅要书写自己的灵魂,更应该担负着很多精神意义上的道义。很多事情,你还是不懂,只是把喧嚣暂时抛弃到九霄云外,把名与利尽量忘记。一朵花,一棵草,一滴露水,一株庄稼,你要寻找的,不过是天籁最初的容颜。哪怕是质地,也尽量清澈见底。

  渐渐,开始有人不再像外星人般看你,你的眼神里没有邪恶也没有阴谋。你默默走路,视角向下,是为了看清一只小虫或蚂蚁生命的脉络。或者说泥土里的春夏秋冬。世间很多事,都是被人们忽略的,你也一样,匆匆走了那么多年,才发现梦想或许不一定就在远方。在近处,在心里,在不曾泯灭的梦和灵魂里。月上柳梢头,你的笔尖,一如既往地抒写着发生在大地上的事情。小店里的灯光安详,墙壁上的钟摆滴答。你能听见自己心跳的声音,也能听见血脉汩汩。只是骨节已经停止了生长,要不连骨髓细胞的分裂声,也会清晰可辨,在你自己圈定的洁白蚕茧里。

  字,就当是你吐的丝线吧,洁白,柔软,绵长,不能抵御冬天的寒冷,但温暖着作为生命狭小的空隙。有稿费,百元,几十,你会欢喜,是炖一锅排骨还是清蒸一条河鲤?那些钱就像拣来的,但你花着安心,。不像理发,一个又一个客人三元,五元给你支撑着现实里的生活。大街上的日子在变,每个人身上的衣衫一天比一天光鲜,其实你并不羡慕,回头瞄一眼满架子的书,就好像看见陪伴多年的情人,默默含羞。等在那里,等着你阅览,每一寸肌肤。

  烟,在指尖袅袅,飘渺的烟云,像此生走过的很长一段路,有快乐,有明媚,有更多的是忧郁和徘徊。很多事情,你不解,问又无处问,家乡土地上的黄土够黄,田野里生长的庄稼够绿。那不过是表层的颜色,生活深处的那些岩浆吧,你也无法参悟,所以,早早,你的额头写上了山与川,凝眉或舒展,不过是找到了一个小小的入口,更深邃的空间,还在前方等待,值得你做一次又一次的心灵探险。

  平常日子里,没有花香,也没有鸟语。你用不变的姿势给别人剪来满面春风,理顺青丝如缕。那些常来光顾小店的客人们,毫不吝啬溢美之词,夸赞你的好手艺——熟能生巧,这是很自然的事情。曾经搬运过水泥,攀爬过脚手架,一手好腕力的你对于书法已经陌生,尽管那些铁画银钩,王行米草已淡淡远去,心底里,你还醉心着那一片黑白墨韵。

  你是乡间一俗子,食五谷杂粮,嚼菜蔬草根。终于沉寂下来的小镇时光里,收拾好昨日的残局。刚刚写下的一章字,静静摆在几案上,它的命运也如你的命运吧,会活着,会思考,但会不会散发出更多的热能与光芒。那又能怎样呢,窗外的一轮明月,不用邀请,也已月上中天。清亮,清澈,清寒,轮转了千年,并将一直给沉寂的大地以清醒的光辉。

  你看一眼玻璃镜子里的你,和我一样,依旧沉定如初。稀疏的,长长的发,不羁地束在一起,等待着生命,继续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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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房子 于 2010-4-19 15:23 编辑 ]
作者: 财智天下    时间: 2010-4-19 10:29
行文流畅,语言优美也具有很强的感染力,欣赏!
作者: 笨小暖    时间: 2010-4-19 10:35
从容的叙述,
揭展生存的另一境界。
写字,
虽然不能谋生,
可却足够支撑信仰。
文章散文意境居多,
但主题仍不够贴切和深入。

[ 本帖最后由 笨小暖 于 2010-4-19 10:49 编辑 ]
作者: 曹国魂    时间: 2010-4-19 12:39
作家能是常人的称谓么——一个真正的作家不仅要书写自己的灵魂,更应该担负着很多精神意义上的道义...这几句挺有感悟,道出了一个文字爱好者的心声!

支持小暖的点评!
作者: 一楠    时间: 2010-4-19 13:50
一篇纯美的小散文,以第二人称写法,娓娓道出了一个人的内心世界!
作为“我的职业生涯”,本文还是缺少了事件的烘托。另外,我发现有几篇,也包括此文,在作品中最好都要用第一人称,毕竟是我的职业生涯,这样让读者看起来很亲近,很生活化。包括小说,都可以用“我”来叙述和描写。
此文整篇用“你”,到最后出现了一个“我”字,有点费解。另外标题也有点费解。问好!
作者: 摇曳风铃    时间: 2010-4-19 16:05
很美的字。
再斟酌下大家的意见。
问好!
作者: 黑龙江小龙女    时间: 2010-4-19 21:20
抒情的成分多了。作为职业生涯的主题来说,觉得不太切题。
作者: 冷晰子    时间: 2010-4-19 23:32
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
所谓职业,并不都是刀光剑影,欲望沟壑的争夺。
任何一种职业,都有美好的所在,说白了,包括拾荒。都有它的闪光之点和可道之处。
能在职业之内,追寻灵魂深处的另一种美,这个职业,也因为灵魂深处的美,而更加安然,更加可爱。作者的文章,以主职业---理发师,引申着写作这个第二职业对于生活的影响,让灵魂在第二职业里,散发着于普通理发师不一样的光芒。从而使文章在两个职业的交错里,有序穿插,有情可感。
既然比赛规则规定可以用小说来表现,那么,文字之里,是否以第一人称来叙述,并不是文章的重点。我与你的转换,自然便可。
别具一格的叙述,流畅优美的行文风格,远比流水账,或者,枯燥无味的介绍职业要来得生动,要更具可读性,更具文学性。
:)

[ 本帖最后由 冷晰子 于 2010-4-19 23:38 编辑 ]
作者: 敬一兵    时间: 2010-4-20 08:38
  文章读来颇有味道,不错的文笔。

  在扣紧征文主题方面还可再斟酌一下。
作者: 一水    时间: 2010-4-20 12:41
非常惟美的一篇字,读起来颇受感染,是可见作为理发师的“你”的另一种精神追求。
作者: zfx875206    时间: 2010-4-21 07:15
喜欢这一章字,有水汽浸润过得痕迹,更有思索沉淀后的光芒。
作者: 刘满园    时间: 2010-4-22 11:29
文字很优美,很耐读,很亲切,但就征文要求而言,还不是很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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