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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淑女变悍妇记撤稿 [打印本页]

作者: 喻芷楚    时间: 2018-12-10 10:16
标题: 淑女变悍妇记撤稿
本帖最后由 喻芷楚 于 2018-12-15 20:02 编辑

一段时间过去不再记起可以放下就放下,谢谢朋友亲们的宽解。

作者: 幸福小草    时间: 2018-12-10 11:58
我终于看明白了,这些人就是在刷存在感,用所谓的推诿遮挡着自己那点可怜的在其位也要刁难人的快意。看来你这悍妇做对了。要不她们才不把你当回事。
作者: 幸福小草    时间: 2018-12-10 11:59
好麻烦啊。买个房居然这么多麻烦事,看得人头大哟。
作者: 喻芷楚    时间: 2018-12-10 12:10
幸福小草 发表于 2018-12-10 11:58
我终于看明白了,这些人就是在刷存在感,用所谓的推诿遮挡着自己那点可怜的在其位也要刁难人的快意。看来你 ...

小草好,真的这一个多礼拜来我真的被那些人气死了,说人话不办人事,没看过这样的物业管理,昨天我女儿还要我好好说话,我好声好气却被他们当猴耍,耍的他们一定开心死了。
作者: 喻芷楚    时间: 2018-12-10 12:13
本帖最后由 喻芷楚 于 2018-12-10 12:14 编辑
幸福小草 发表于 2018-12-10 11:59
好麻烦啊。买个房居然这么多麻烦事,看得人头大哟。

真是一言难尽,整个人很不爽。
作者: 草舍煮字    时间: 2018-12-10 13:15
很多权威不是通过法规契约,而是通过刁难树立的,而这种纸老虎却总能咬伤人。
鉴于物业公司依据这么多的“不知道”来欺压人,赶快成立业主委员会。
作者: lvhq018    时间: 2018-12-10 13:20
对于小区一楼花园的归属问题,法律界限比较模糊,房产部门也说不好花园使用权属于谁。房产部门只对房屋权属做登记,对花园、露台的产权不做登记。按照《物权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物权法》虽然规定“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但对由谁来“明示”,以及在哪里“明示”却没有做明确规定。因此,一些开发商就自己来“明示”,在购房合同上,甚至在售房广告上“明示”。由于土地权属问题不在房产部门的职权范围内,因此,房产部门也不知道开发商是否有权赠送露台、花园的使用权。
搜来这个,供喻芷楚参考。看来这个问题真没那么简单。原因是“法律界限比较模糊”。
作者: 草舍煮字    时间: 2018-12-10 14:43
居住小区范围内,除住宅建筑物占地以外的土地使用权(道路、绿化、配套建筑等等),属域内业主共有。比如,小区内的露天停车位就属于业主共有,物业公司不能收取占地费,只能收管理费并为车辆的损坏做赔偿。如果停车位上盖有建筑,比如停车楼、地下停车场,这些开发商投入了成本的,可以当做房产卖和租,而其占地的使用权怎么算,管理部门没有明确规定。参照这个,首层的花园如果盖有建筑房产(比如围墙+雨棚),业主花钱买了或者通过合同受赠了,就有权处置,但占地的归属就比较模糊。若花园只是空地,那恐怕开发商无权卖或赠给某个人,需要全体业主同意才行。买下空地花园的业主恐怕是上了开发商的当了。
当然,违反这些界定的,目前似乎并没有执法部门来干预,城管的手也很少伸到居民区内部,因此,多数是由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自治,矛盾激烈时,诉诸法院。
作者: 秋实    时间: 2018-12-10 14:44
看来真是把朱朱气坏了,如此寒冷的冬天,不容易,来来,握个手再,安慰一下哦
作者: 文字闪耀生活    时间: 2018-12-10 14:54
老百姓办事难,管点事的都拿官话压人,好像求着他们了。
作者: 喻芷楚    时间: 2018-12-10 14:55
草舍煮字 发表于 2018-12-10 13:15
很多权威不是通过法规契约,而是通过刁难树立的,而这种纸老虎却总能咬伤人。
鉴于物业公司依据这么多的“ ...

谢谢草舍先生,因为都是收楼不久,大家都不集中,不过自我这次做悍妇基本都会提上他们解决问题的议题上。一楼装修的开始慢慢在装修,他们都会遇上我的问题。
作者: 喻芷楚    时间: 2018-12-10 15:00
本帖最后由 喻芷楚 于 2018-12-10 15:01 编辑
lvhq018 发表于 2018-12-10 13:20
对于小区一楼花园的归属问题,法律界限比较模糊,房产部门也说不好花园使用权属于谁。房产部门只对房屋权属 ...

谢谢十八斑热心,售楼我们一楼有花园专门的协议和合同。,就协议说明也很明白,属于具有使用权的私家花园,使用期与房产同期限70年。至于问题解决,先生说我不要去理了怕我血压升高,说这些事让他那个男人解决就可以。说实在的把这些烦心事写出来了心里也舒服多了。
作者: 断肠崖居士    时间: 2018-12-10 15:01
排骨女人——好新鲜的比喻!点赞!
作者: 喻芷楚    时间: 2018-12-10 15:06
草舍煮字 发表于 2018-12-10 14:43
居住小区范围内,除住宅建筑物占地以外的土地使用权(道路、绿化、配套建筑等等),属域内业主共有。比如, ...

那些一般都不是问题,没有纠结
作者: 喻芷楚    时间: 2018-12-10 15:12
秋实 发表于 2018-12-10 14:44
看来真是把朱朱气坏了,如此寒冷的冬天,不容易,来来,握个手再,安慰一下哦

谢谢秋,我真是气的够呛,从来没有遇过这样的物业,我现在居住的楼盘物业,我们本地的品牌物业管理公司真滴很好很热情,办事清晰明了,还是品质问题!
作者: 喻芷楚    时间: 2018-12-10 15:14
文字闪耀生活 发表于 2018-12-10 14:54
老百姓办事难,管点事的都拿官话压人,好像求着他们了。

太对了,手上有点权限去管理别人的都会错过机会。
作者: 喻芷楚    时间: 2018-12-10 15:16
断肠崖居士 发表于 2018-12-10 15:01
排骨女人——好新鲜的比喻!点赞!

那女人挺瘦也不知道叫啥名
作者: 千年女妖    时间: 2018-12-10 17:30
还好,点开杂文版瞄了一眼,嘿,巧了待我坐下慢品
作者: 千年女妖    时间: 2018-12-10 17:45
看完我觉得自己简直太幸运了,还好当初一楼卖完了,我索性买了顶楼,顺便在楼顶建了一个花园和阳光房,没人提出异议,每天狗子们就在花园里玩耍,巴适得板哦楚楚也别着急,歇歇火,身体要紧哈,乖既然花园是自己出钱买的,有合同就不怕嘛。不过呢,该硬气的时候一定要雄起,必须支持
作者: 槐安.    时间: 2018-12-10 18:17
出个馊主意,找找关系,认识的熟人朋友里头有没有说话能拍锤的,这种条条框框,界限模糊的事,搞到后面很可能是看后台了。比如说我同学的娃要改名字,派出所要她出具十八份证明,那纯不可能,后来就找个当官的,再去就带上身份证,完事。不要讲啥违规,我们都很规矩的,没有明令规定的,哼哼,就是谁话语权大,谁说了算。(偶不懂,瞎说一通地。不过问问看,也总是好的)
作者: 云馨    时间: 2018-12-10 19:37
买房遇刁难,真是一言难尽的。看来楚妹妹不得不奋起反抗了。
作者: 喻芷楚    时间: 2018-12-10 20:54
千年女妖 发表于 2018-12-10 17:30
还好,点开杂文版瞄了一眼,嘿,巧了待我坐下慢品

妖妖晚上好,我气得半死不活的忽然之间就也懂怒气冲天
作者: 喻芷楚    时间: 2018-12-10 20:56
千年女妖 发表于 2018-12-10 17:45
看完我觉得自己简直太幸运了,还好当初一楼卖完了,我索性买了顶楼,顺便在楼顶建了一个花园和阳光房,没人 ...

我是刚好临到我选楼只剩最顶再就是一楼,顶天立地我选了立地:lol,前后两个大花园好诱惑人。
作者: 喻芷楚    时间: 2018-12-10 21:00
槐安. 发表于 2018-12-10 18:17
出个馊主意,找找关系,认识的熟人朋友里头有没有说话能拍锤的,这种条条框框,界限模糊的事,搞到后面很可 ...

槐斑好,对那些人不能客气,他们欠骂,,不能给好脸色给她们,基本属于那种给脸不要脸的货色。两个字贱人
作者: 喻芷楚    时间: 2018-12-10 21:04
云馨 发表于 2018-12-10 19:37
买房遇刁难,真是一言难尽的。看来楚妹妹不得不奋起反抗了。

云馨姐好,真是一言难尽,面相太不给力了一看就是可以被人欺负的主,所以必须吼她几声,按妖妖说的必须雄起,他们不值得珍重,也不懂别人珍重她们。贱货。
作者: 秋实    时间: 2018-12-11 21:53
今晚再读此文,依然能感受到朱朱的怒发冲冠,字里行间的火药味有点浓郁哦,呵呵。不过以爱文字的人大抵感性,一通发泄过后会觉得舒爽不少,别人怀宝剑,我有笔如刀,真的,绝对灵验!
“2016年9月我和先生又买了一套房,是首层带前后花园。买的花园是具有使用权与房产时间同等,也就是七十年的使用权。楼是在2018年7月30收的。近期准备装修……”瞧瞧,朱朱很幸福嘛,“又买了一套房”,且是前后花园,好奢侈的感觉,所以呢,劝朱朱一句,买房这么一件开心事,千万别被物业坏了心情,不值当!
该维权时必须维权,该彪悍时必须彪悍,谁怕谁呀?不然,人善被人欺,犯不着嘛!
作者: 喻芷楚    时间: 2018-12-12 09:18
本帖最后由 喻芷楚 于 2018-12-12 09:20 编辑

谢谢秋,真的是这样,写出来不那么激动了,看了你的字我就彻底无语的笑了,一下子又回到成功的骄傲上来了谢谢人要骂权要维,不能让他们任性而为
作者: 牛老伍    时间: 2018-12-12 10:33
朱朱这里还一篇呀!拜读学习!
作者: 鴳雀    时间: 2018-12-12 10:38
还是很淑女,没有一哭二闹三上吊嘛!                     
作者: 木门长子    时间: 2018-12-12 19:32
如此这般,非彪悍不可治也,吃个狮子吼几声看看。
作者: 喻芷楚    时间: 2018-12-12 20:44
牛老伍 发表于 2018-12-12 10:33
朱朱这里还一篇呀!拜读学习!

老顽童晚上好,我一激动就贴了两个
作者: 喻芷楚    时间: 2018-12-12 20:48
木门长子 发表于 2018-12-12 19:32
如此这般,非彪悍不可治也,吃个狮子吼几声看看。

那是不懂自我珍重的人非吼她们几声朋友是开心锁,我不那么生气了。
作者: 秋实    时间: 2018-12-13 12:11
2016年9月我和先生又买了一套房,是首层带前后花园。买的花园是具有使用权与房产时间同等,也就是七十年的使用权。楼是在2018年7月30收的。近期准备装修……
再读此文,又有新发现哈
以我对楼市的了解,16年9月,房价尚在低位,好象16年底之前开始小幅回升,然后17年一路上扬,17年中期更是暴涨得令人咋舌,然后,今年中期又在回落,好象是一个小周期。而今,市场依然不是特别景气。
什么意思呢?说明朱朱买房是低位入市啊,肯定增值啦大喜事啊!那就更不必郁闷了哦。
其实,好多物业与业主的关系,根本不是亲密的鱼水关系,往往却成了对立,物业提供的可能不是服务,而是添堵,定位本身就不对头
作者: 喻芷楚    时间: 2018-12-13 12:49
秋实 发表于 2018-12-13 12:11
2016年9月我和先生又买了一套房,是首层带前后花园。买的花园是具有使用权与房产时间同等,也就是七十年的 ...

增值都是我们自己住,不卖品,好的物业真的挺好,像这种头次遇上,给开心添堵,不过回头想秋的话很有道理,往另个层面想就是人生赢家
作者: 秋实    时间: 2018-12-13 13:07
喻芷楚 发表于 2018-12-13 12:49
增值都是我们自己住,不卖品,好的物业真的挺好,像这种头次遇上,给开心添堵,不过回头想秋的话很有 ...

就是啊,15年至16年底前是楼市的低谷期,此时入市最最划算,你无疑是人生大蠃家呀。
虽说自住不卖,但增值肯定也是蛮开心的,毕竟,价值在啊,呵呵。
祝福朱朱
如此一想,不就不必烦恼了嘛
作者: 莹莹子期    时间: 2018-12-13 13:22
我是今年买的房,还没有装修,可以学习下
作者: 喻芷楚    时间: 2018-12-13 15:34
秋实 发表于 2018-12-13 13:07
就是啊,15年至16年底前是楼市的低谷期,此时入市最最划算,你无疑是人生大蠃家呀。
虽说自住不卖,但增 ...

文字留下来可以这样分析,谢谢,太谢谢了。
作者: 喻芷楚    时间: 2018-12-13 15:35
莹莹子期 发表于 2018-12-13 13:22
我是今年买的房,还没有装修,可以学习下

不是每个物业都这样,是我偶尔不好彩,你会好运的。
作者: 千幻烟    时间: 2018-12-13 17:31
楚儿呀,咱不生气了哈!
作者: 喻芷楚    时间: 2018-12-13 21:04
千幻烟 发表于 2018-12-13 17:31
楚儿呀,咱不生气了哈!

谢谢烟,我已经不生气了,有温暖的文友们,一切都可以原谅
作者: 秋实    时间: 2018-12-16 21:56
哟,辙稿了呀?看来事情已经翻篇,朱朱不再为此呕气了哈。
OK,真好!
作者: 喻芷楚    时间: 2018-12-16 23:01
秋实 发表于 2018-12-16 21:56
哟,辙稿了呀?看来事情已经翻篇,朱朱不再为此呕气了哈。
OK,真好!

是,翻过一篇文章更好
作者: 牛老伍    时间: 2018-12-16 23:03
呵呵,俺撤稿受到了红牌警告,潘老师问起为什么,我留了下面一段话:


童心是 发表于 2018-12-13 22:29
怎么撤退了~~~~~~:~~~~!


去的去,留的留,花自飘零水自流。

撤稿不是我唯一,数量也非俺居首,拙章垃圾自形秽,文字粗糙难出手。

有心求教勤练习,无缘画蛇更添足,着意沉底静冬眠,又逢先生再提读。

金庸大侠人已去,武林一笑也无仇。只把文字当过客,莫怨谁家是王侯。





朱朱进退自如,不知道也可以留几句什么话不,我很好奇。

作者: 喻芷楚    时间: 2018-12-17 09:12
牛老伍 发表于 2018-12-16 23:03
呵呵,俺撤稿受到了红牌警告,潘老师问起为什么,我留了下面一段话:

哈哈牛爷老顽童你文挺好的,,我撤稿是我一笑江湖泯恩仇,不计较了
作者: 草舍煮字    时间: 2018-12-17 09:36
淑女依然是淑女,悍妇其实是“捍”妇,不得已而为之。
作者: 喻芷楚    时间: 2018-12-17 15:02
草舍煮字 发表于 2018-12-17 09:36
淑女依然是淑女,悍妇其实是“捍”妇,不得已而为之。

谢谢草舍先生,这个捍字好,真心是只想捍卫一下自己的权利。
作者: 云馨    时间: 2018-12-18 07:46
才看到楚妹妹此篇撤下来了,翻篇了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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