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小草 发表于 2018-12-10 11:58
我终于看明白了,这些人就是在刷存在感,用所谓的推诿遮挡着自己那点可怜的在其位也要刁难人的快意。看来你 ...
幸福小草 发表于 2018-12-10 11:59
好麻烦啊。买个房居然这么多麻烦事,看得人头大哟。
草舍煮字 发表于 2018-12-10 13:15
很多权威不是通过法规契约,而是通过刁难树立的,而这种纸老虎却总能咬伤人。
鉴于物业公司依据这么多的“ ...
lvhq018 发表于 2018-12-10 13:20
对于小区一楼花园的归属问题,法律界限比较模糊,房产部门也说不好花园使用权属于谁。房产部门只对房屋权属 ...
草舍煮字 发表于 2018-12-10 14:43
居住小区范围内,除住宅建筑物占地以外的土地使用权(道路、绿化、配套建筑等等),属域内业主共有。比如, ...
秋实 发表于 2018-12-10 14:44
看来真是把朱朱气坏了,如此寒冷的冬天,不容易,来来,握个手再,安慰一下哦
文字闪耀生活 发表于 2018-12-10 14:54
老百姓办事难,管点事的都拿官话压人,好像求着他们了。
断肠崖居士 发表于 2018-12-10 15:01
排骨女人——好新鲜的比喻!点赞!
千年女妖 发表于 2018-12-10 17:30
还好,点开杂文版瞄了一眼,嘿,巧了待我坐下慢品
千年女妖 发表于 2018-12-10 17:45
看完我觉得自己简直太幸运了,还好当初一楼卖完了,我索性买了顶楼,顺便在楼顶建了一个花园和阳光房,没人 ...
槐安. 发表于 2018-12-10 18:17
出个馊主意,找找关系,认识的熟人朋友里头有没有说话能拍锤的,这种条条框框,界限模糊的事,搞到后面很可 ...
云馨 发表于 2018-12-10 19:37
买房遇刁难,真是一言难尽的。看来楚妹妹不得不奋起反抗了。
牛老伍 发表于 2018-12-12 10:33
朱朱这里还一篇呀!拜读学习!
木门长子 发表于 2018-12-12 19:32
如此这般,非彪悍不可治也,吃个狮子吼几声看看。
秋实 发表于 2018-12-13 12:11
2016年9月我和先生又买了一套房,是首层带前后花园。买的花园是具有使用权与房产时间同等,也就是七十年的 ...
喻芷楚 发表于 2018-12-13 12:49
增值都是我们自己住,不卖品,好的物业真的挺好,像这种头次遇上,给开心添堵,不过回头想秋的话很有 ...
秋实 发表于 2018-12-13 13:07
就是啊,15年至16年底前是楼市的低谷期,此时入市最最划算,你无疑是人生大蠃家呀。
虽说自住不卖,但增 ...
莹莹子期 发表于 2018-12-13 13:22
我是今年买的房,还没有装修,可以学习下
千幻烟 发表于 2018-12-13 17:31
楚儿呀,咱不生气了哈!
秋实 发表于 2018-12-16 21:56
哟,辙稿了呀?看来事情已经翻篇,朱朱不再为此呕气了哈。
OK,真好!
牛老伍 发表于 2018-12-16 23:03
呵呵,俺撤稿受到了红牌警告,潘老师问起为什么,我留了下面一段话:
草舍煮字 发表于 2018-12-17 09:36
淑女依然是淑女,悍妇其实是“捍”妇,不得已而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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