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馨 发表于 2019-1-22 09:55
是沙发吗?应该是!
云馨 发表于 2019-1-22 09:56
过道也一起占了吧!
云馨 发表于 2019-1-22 10:10
自从有了手机,出现了微信后,无以计数的人成为手机控,尤其是年轻人。上班看,吃饭看,睡觉也在看,这过马 ...
云馨 发表于 2019-1-22 10:12
秋秋此篇写得贴近生活,切合实际,观点鲜明,赞一个!
阳光笑靥 发表于 2019-1-22 10:18
秋秋的视觉触觉总是这样敏锐,在第一时间扑捉到新看点,这点令人钦敬。感觉罚的轻了,起不到太大的警示作用 ...
阳光笑靥 发表于 2019-1-22 10:24
我现在正坐马桶看手机,也是不好的习惯。希望也出台一部坐马桶看手机处罚条例,而且要罚得重一些,让我改掉 ...
lvhq018 发表于 2019-1-22 11:12
该罚!自己不爱惜生命,别人帮你为生命护航。
秦皇岛简枫 发表于 2019-1-22 11:43
真好。为这样的罚单喝彩!
草舍煮字 发表于 2019-1-22 13:12
说点不同意见。
法律精神之一是预防伤害。仅仅是过马路看手机的处罚,解决不了过度玩手机问题,也改变不了 ...
雪白演义 发表于 2019-1-22 13:52
手机偷走了我们多少时间?但罚之无名。比如,在斑马线上接电话呢?
秋实 发表于 2019-1-22 21:53
感谢云馨鼓励,感谢点赞,么么哒……
秋实 发表于 2019-1-22 22:14
好难得,听到不同意见啦
草舍先生果然才识过人考虑周全,没错,仅仅是过马路看手机的处罚,解 ...
秋实 发表于 2019-1-22 11:27
尽情儿占吧,我这儿敞开大门迎候四方来宾,主随客便,怎么舒爽怎么来
秋实 发表于 2019-1-22 11:33
手机控比比皆是,不少人睡觉时也会拿着手机,也是在极度瞌睡后才会入眠。睁开眼的每一霎那,都必须一机 ...
千年女妖 发表于 2019-1-22 22:04
哇哇哇,秋近来好勤奋哦,这纤纤玉手该叫快手了
断肠崖居士 发表于 2019-1-22 23:01
行人横穿道路时低头看手机要处以10元的处罚——这个规定好!
千年女妖 发表于 2019-1-22 22:19
这些年,手机成了出门必备的东西,刷屏成了人们日常的习惯,在低头的同时,或许已经忘了看看蓝蓝的天、绿绿 ...
千年女妖 发表于 2019-1-22 22:16
对于这种罚款,肯定有不同的意见。其实,听一听多方传来的声音总是好的。我以为,这样的罚款,至少能够起到 ...
槐安. 发表于 2019-1-22 20:20
司机也在斑马线边上看手机。经常听到公交车司机大骂堵他前路的司机们,总玩手机,变绿灯了也不开车。
奉洁 发表于 2019-1-22 15:10
秋实老师关注民生,观察细微,文以醒世,值得点赞!
牛老伍 发表于 2019-1-22 14:40
罚款是手段,珍惜生命是目的,赞!
幸福小草 发表于 2019-1-22 14:10
前几年的高考时候,黑龙江就有家长送孩子去考场,然后离得不远学生下车,当妈妈的倒车回家。没想到这孩子低 ...
幸福小草 发表于 2019-1-22 14:03
多罚点才好,这几个钱,估计也威震不了谁!
有些教训,不关乎人命,可能也不够惨痛。
草舍煮字 发表于 2019-1-22 23:16
我不是反对消除隐患,而是认为这种方法有些问题。一是不可能在所有道路边设置有处罚权的人来监督。二是, ...
千幻烟 发表于 2019-1-23 10:16
为这一张“低头族”罚单,大声叫好!!!
雪白演义 发表于 2019-1-22 13:52
手机偷走了我们多少时间?但罚之无名。比如,在斑马线上接电话呢?
秋实 发表于 2019-1-24 22:49
草舍先生博学多才,而且考虑问题也比较周全,您说的非常在理、客观。
我的理解是,这可能类似 ...
秋实 发表于 2019-1-24 22:38
老顽童一语中的,高!
感谢赏分鼓励哈!
前几天看老顽童的文文,着实开心,真是高手所为,厉害得不要不 ...
rsjby 发表于 2019-1-25 09:02
无可无不可。如果是绿灯,应该人行,那么,行人怎么走路,似乎不应该管吧!如果没设红绿灯,那是管理部门的 ...
童心是 发表于 2019-1-25 22:53
欣赏学习朋友佳作!晚上好~
文字闪耀生活 发表于 2019-1-26 07:11
过马路看手机,危害明显,罚一警百。
牛老伍 发表于 2019-1-26 23:04
秋实笑话俺不要不要的……,
来看好友,周末快乐!
云馨 发表于 2019-1-22 23:17
那我是不是可以在你家过道里也制造一点子“磕兹,磕兹”的声音呢?唉,我咋忘了你那个词了呢~~
秋实 发表于 2019-1-27 08:29
嗯哪,人各有所思
不少地方的斑马线前,会有明确的“礼让行人”标识,机动车必须减速缓行,一旦有行人 ...
童心是 发表于 2019-1-27 08:42
欢迎光临寒舍指导雅正!
rsjby 发表于 2019-1-27 08:50
并不是赞同过马路看手机,相反,也很讨厌过马路看手机。
但问题的关键是:我讨厌,不喜欢,难道别人就不 ...
小隐 发表于 2019-1-29 14:22
我对手机爱恨交加。
许多时光就消磨在手机里了
冰峰雪鹰 发表于 2019-1-29 16:11
尊重生命!同时处罚有度!
善洁用 发表于 2019-1-29 19:04
规定的好,老师捕捉的更好!应该推广到全国各地。
秋实 发表于 2019-1-27 08:32
老顽童啊,岂敢笑话?您果然是大才子,缘何如此谦虚呢?
早安,周末快乐,祝福新年如意笑 ...
牛老伍 发表于 2019-2-3 20:10
再赏秋实佳作!
除夕将至,新年到了,俺一心玩乐去了,这里提前拜年:祝福秋实好友,阖家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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