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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除了“卖身”就是“卖肾”?[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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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杂而不精
时间:
2003-10-31 13:10
标题:
为什么除了“卖身”就是“卖肾”?[原创]
为什么除了“卖身”就是“卖肾”?
安徽省霍邱县的王振先夫妇,在倾家荡产,四处举债,花了10多万元为身患白血病的女儿进行了19次化疗后,走投无路,无可奈何地向媒体求援,夫妻俩表示想一人卖一个肾,换钱来延续女儿的生命。(《安徽商报》10月24日)。
骨肉亲情,血浓于水。父母愿意为患病的女儿出卖维持自己的生命的重要器官,让自己的生命在下一代身上得到延续,天地也为之动容,这对愿意“买肾”贫困父母的目的是简单的——挽救心爱的女儿,从动机和出发点上来说,这对父母无奈而崇高的“义举”和我们从媒体上所看到的贫困女大学生愿意“卖身求学”和男大学生情愿“以工代偿”别无二异。
除了“卖身”就是“卖肾”?这类揪心“新闻”,近些年来似乎层出不穷,并呈“高发”趋势。除了少数贫困的大学生和无奈的父母在媒体的帮助下,或多或少得到一些来自政府和社会的救(捐)助,解决了燃眉之急外。那么,更多的,没有被媒体和公众所关注到,经济更为困难或面临更加严重的天灾人祸的家庭怎么办?我想,相比后者,得到媒体关注并最终得到社会救助的,只是这一不幸的社会群体的“冰山一角”,媒体不也曾报道过,因无钱上学,已拿到通知书的“准”大学生黯然回乡;因无钱求医,身心交瘁的父母带着重病的幼儿流落街头……对此,善良的人们只能掬上一把同情的泪水,似乎别无良策。
“卖身求学”、“以工代偿”和“卖肾救女”,这些看来极端的举措都是无奈之举,这些人出此下策,实则也是别无选择的“自救”悲壮义举,但我想,如果,我们的社会能有一套更加健全而完善的社会保障和应急援助体系,这样悲壮的“自救”行为发生的几率可能会少许多,方式上也不会如此极端。
不可否认,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为构筑社会保障和救助网络,作了大量而卓有成效的努力,诸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线制度、社区结对互助活动、助(贷、奖)学制度等等,这些行之有效的举措,为缓解众多特困家庭的实际困难,发挥积极的作用,但不可回避的是,由于诸多条件和因素的制约,这些援助和救济比起庞大的特困和弱势群体来说,仍显得力不从心,尤其是人口众多,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的农村地区更几乎成了“阳光照不到的角落”。
今年春夏之交,一个突如其来的“SARS”病毒杀得我们措手不及,中央政府在挥泪斩“马谡”之后,亡羊补牢,痛定思痛,在最短的时间内及时出台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建立了一套完整、科学的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制度,对有效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人民的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的稳定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年初以来,国家又先后在浙江、山东、安徽等地推行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试点和推广工作,这项建立在由国家、地方和农民个人共同出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村新型医疗互助共济制度,以非赢利为目的,有效地缓解了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反响良好,这对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机制无疑是个喜讯。我想,想要逐步减少有关“卖身”和“卖肾”的另类新闻,要走的路还很长,我们的政府和社会还有很大的作为空间。(127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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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哑猫阿凡
时间:
2003-10-31 16:48
欢迎新朋友:)
除了“卖身”就是“卖肾”?其实这里面有很多社会因素的,不能简单地一概而论的哦~~~
另:希望你的文字又杂又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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