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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国家广电总局,汝权威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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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zhoubk
时间:
2010-6-14 18:13
标题:
国家广电总局,汝权威何在?
“江苏卫视《非诚勿扰》自一月份开播以来,一直以把握正确主流价值观导向作为节目的最重要准则。主持人孟非在男女嘉宾的对话交往中起到了很好的引导和把控作用,节目也受到了观众的欢迎。我们将认真学习总局的管理规定,严格要求,把好话语关、嘉宾关、内容关,进一步提高节目品质”。
以上内容就是江苏卫视对于国家广总近期下发文件“节目不得以婚恋名义对参与者进行人身攻击,甚至讨论低俗内容……”的回应。广电总局所批评的种种问题,江苏卫视最为典型。《非诚勿扰》、《人间》,拜金女、凤姐等畸形人物都是江苏卫视的杰作。用演员替代自然嘉宾欺骗观众,也是江苏卫视的一大发明。不知我们的广电大人们在看到此函件的同时,有没有思考,思考为何一个电视台,一个子民胆敢如此不听教悔,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地反击自己???
国家广电总局,是一个服务于大众的机构,是一个主要负责管理国家电视节目和广播节目的机构。一个相对和谐的组织机构里面,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关系应该是比较融洽的。被管理者定当服从管理。当被管理者没有认真履行管理者的规定时,我想,管理者在作出相应处罚的同时,更应该去反思反思为何,为何有不服从管理的想象存在?权威何在?
国家广电总局作为一个管理者,为何它的文件没有起到令行禁止的作用,反而让人玩起了太极呢?经过一段时间的思考,作者个人认为根本原因还是在于作为管理者的广电老总身上……
一直以来,为了管理国家电视节目和广播节目,广电总局总是会时不时地颁发一些通知文件。而这些文件通知本身,引来了一片片斥责声。
2010年1月4日,1月25日,2月10日,广电总局对中星9号卫星播出的节目已加密了三次,使市场上4000万山寨锅用户无法正常收看节目,影响数亿百姓切身利益。而一部山寨锅自研发、加工到零售安装已经产业化了,销售也已是一条街了,也无人过问。但当四千万的用户市场培育出来了,这时候广总一而再,再而三痛下杀手,使得我们无辜的老百姓为山寨埋单。
2010年3月23日,广电要求各播出机构暂停播出以“12590”开头的特服号码有奖竞猜广告。理由是竞猜类广告涉嫌欺诈,播出的节目大多数为事先录播好的。不禁要问,此类节目何时就已经出来了?我自问自答:2002年。从一开始此类节目市场就是疯长,虽然05年国家出台相应措施管制了,但势头仍盛。而且在规定此类节目不得再播之后,就没有声音了。对于各个电视台没有丝毫的处罚措施,实在让人难以理解。因为一个节目在播出之前是需要经过电视台审批的,难道电视台会不知此类节目就是录播欺诈的吗?这在一定意义上,容易让人将之与“渎职”一词联系起来吧。
再一个就是前段时间的关于“进一步规范用语和英文缩略词”的规定。对此,国家广电总局宣传司副巡视员高长力认为这是为了维护汉语的纯洁。其实,国家要维护一个语言的纯洁性是可以理解的,毕竟语言就是一种文化宝藏。但是我想说得是,对于外来物,我们应该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只要是好的东西,我们就应该吸取。语言本就是为了方便大家交流的,在大家心中NBA似乎换成约定俗成的词汇,换成“美国篮球职业联赛”相反会让人感觉别扭。我们应该让汉语语言回归开放包容的本身状态。硬性的规定有时只会适得其反!更何况,我们今天的汉语也是由以往发展而来的。它不仅吸收了匈奴、西域的语言,更吸收了外来语梵语。事物本就要经过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你何处将行阻之?
如此一来,广电大人可谓一而再,再而三地让人生疑。长此以往,有些个别电视台也就形成了一种所谓的共识:广电要么雷声大雨点小,要么即使下场大雨,我们也不会淋湿。这样的话,时间一长,广电权威岂还会在?
一个国家级别的机构就应该有权威,就应该能够让被管理者服从管理。我们可以看看我们的公检法部门:今年校园凶杀案可谓屡屡发生,一时间人们不禁要问,黑手为何如此倡狂,且伸向了无辜的孩子?之后,各部对于此类案件的重视程度,打击力度一看便知。福建南平校园血案凶手郑民生,广东雷州市雷城第一小学师生案凶手陈康炳,江苏泰兴校园凶案罪犯徐玉元,深圳校园绑架案主犯几乎都是一审宣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于此类犯罪的打击,各部门可谓毫不姑息。
综上所述,个人觉得我们的国家广电总局要想避免以后再发生此类事件,避免过多污染荧屏的事物登上电视的话,就必须向公检法各部门学习。以此,广电的权威才会长存。况且,一将无能,可谓累死三军啊。望广电大人们,三思。盼荧屏早日回归清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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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柳藏
时间:
2010-6-14 18:19
光腚局啊!啊啊!
作者:
高老庄主
时间:
2010-6-14 21:46
没用滴,它连性病广告都管不了,无权撤消任何一家电视台台长的职务
作者:
微风轻拂
时间:
2010-6-17 09:55
欢迎新朋友,文章不错,多参加论坛交流。
对于《非诚勿扰》,我曾经写文狠狠批驳过。但本人同样认为,道德和文化问题是学术和思想交流问题,而不能用权力来决定高尚和低速。
因此,我也不赞成采用行政命令来允许电视媒体什么可以做、什么可以不做。当然,应该依法办事,西方国家暴力色情电视节目也不允许黄金时间播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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