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构成条件
关于作品版权的构成条件。据说,构成作品版权需要满足三个条件:
第一,具有某种精神方面内容,即作品要具有某种思想或者美学方面的精神内容;
第二,上述精神内容需要通过一定的表达形式表达出来,停留在大脑里的构想还不能称作作品,必须要要有具体的表达,另外,必要要在外部世界中产生出来,但是否像录音或者写作那样保存下来还是像歌唱或者演说那样即兴而作转瞬即逝的,在所不论;
第三,要具有独创性,即通过个体的智力劳动完成的作品,显然,抄袭的就不算了。现代人创作作品显然不可能是空中楼阁,往往使用了某些前人已经创作的作品或者已经处于公共领域人皆可自由使用的作品作为素材进行创作,这种方式的创作完成的作品,该创作者仅就其独创的部分享有版权,这种独创部分可以理解为其独创的片断以及作品作为一个整体的存在。
“现代人创作作品显然不可能是空中楼阁,往往使用了某些前人已经创作的作品或者已经处于公共领域人皆可自由使用的作品作为素材进行创作,这种方式的创作完成的作品,该创作者仅就其独创的部分享有版权,这种独创部分可以理解为其独创的片断以及作品作为一个整体的存在”。
正因为这个电视作品是公开放映的,所以我们把这个电视剧里边的一些片花,个人根据自已文学修养,审美观点,技术水平……付出心思和劳动,抡拍下认为很美丽的,瞬间即逝的地方,或精彩片花,拍下来,留住美丽,留住精彩,作为自己抡拍的照片,并注明了来源,仅这几张照片算自己的原创,我粗浅的认为应该是可以的吧?因为我付出了劳动,使这些片花,从电视剧、新闻中剥离出来,转换成照片,作品形式也发生了变化。社会上这种情况客观存在……。没看到受什么惩罚。
是不是我理解有误?太机械死板教条了,望高人指点!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