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激起千层浪, 酸辣苦甜请品尝。
对求助者的“点赞”二
一个星期六,我外出游玩,回家上公交车时,两位可爱的年轻人执着的给我们让了坐。但我近乎80岁的另一同伴却因无人让座,一直站立,后等到的坐位,也被一小青年抢走。
下车后,我方得知,于是就写了篇《世风日下》的文章,想鞭策下抢老人坐位的年轻人,也同时表扬下为我们让座的二位好青年。但没想到一文激起千层浪,引发了各种观点的倾泄……。
一个砖家竟然由此感到自己受到了严重的伤害,疼痛得不得不向全社会求助……
哈哈,他好像是愤青,他有砖头,我连榔头都没有,怎么会这样,真是百思不得其解呀?
也许是为了在社会上骗取同情,他隐瞒了此事是发生在法定休息日的这一基本事实,是乎是企图利用现阶段: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与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暂时矛盾, 而导致公交车在上下班高峰期时,不能完全保障人人有座位的情况下,部分自私狭隘的人不体谅国家和公交部门的困难,心存怨气和不满的心理存在,从而卑鄙的想把 这部分人的这种怨恨和不满情绪,转移和发泄到无辜的弱势群体,上亿的老人们的身上,反正他们从来都是逆来顺受,无力反抗……。
可别忘了,弱势群体中也有强势者呀,我也许就算是一个吧。所以我又写了《对求助者的“点赞”》,我可不怕什么砖头、榔头,石头……该来的统统来吧……
由于这些可能心怀鬼胎,唯恐天下不乱的人的蛊惑,第一个中招的当然就是我们不成熟的小年轻人。他们清纯、自负, 桀骜不驯……。还很有些小聪明,比如这位,他首先去查了我的资料,发现我是老三届的人。于是就娓婉的说“张抗抗”写了《 丑陋的老三届》……,然后也许就躲在旁边窃喜:“看我把你骂得多痛,看你怎么应对……”。这个小儿科真叫我笑破肚皮。哈哈,你只知道《 丑陋的老三届》,不知道早就有人写了《 丑陋的中国人》吧,你有幸不属于《 丑陋的老三届》,不能说你不属于《 丑陋的中国人》吧。
我们都是挨骂的人,算同类项,你笑,也不就是五十步笑百步,有什么可骄傲和自豪的呀,你说是不是呀?当然后来你也说:“不想和老大姐杠了, 总想起了因为一些问题和老爸争论的场景,然后我妈说我不孝顺……”
我虽不怕和你杠,但也尊重你的意愿,只想告诉你我受到了怎样的校训,师训和家训,和我为什么写《世风日下》,不就是为了大家不当《 丑陋的中国人》吗!
在十多年以前,人们没有发现有老人在公交车上站着,没有坐位的情况发生。 当时在学校里,经常讲什么五讲四美,三讲四美……
我们的校会上,教导主任总是要求说:“我校的学生在校外也要有良好的表现。特别在公交车上,绝不能自己身边有老人,自己还坐在坐位上不让的事情出现,这是在给我们学校丢脸……”。这是我们的校训,我们的老师邓天六(她是巴金的同班同学),对我们说:“我不希望在公交车上,有老人,孕妇,抱小孩的人……站着,我的学生,居然还能够心安理得的坐着位子不让,”……这是我们的师训。我们的家长说:“有车坐就不错了,不准去抢坐位,上车后都老打老实的给我站着,磨练自己……”这就是我们的家训(我家是多子女),并且这些教育不是我们一个地方,一个学校,一个家庭,而是全国,整个社会。
所以多年来,哪有什么年轻人不给老年人让座的事情发生呀!现在有了,我说世风日下,难道错了吗?
现在你们年轻人说你们累,难道当年作为年轻人的我们就不累?
我们穿着有补丁的衣服。吃着简单甚至于不能饱肚的饭菜,每天三班倒,仅在车间就得行走或站立八个小时,可我们也绝不会忘记给当时的老人让座!
当然,现在时代变了,我们不会要求你们向我们当年一样活得艰苦, 但是你们就不能想一想你们的同龄人中的一部分,他们战斗在祖国的边疆,海防,顶风冒雪,日晒雨淋,……一站就是十多个小时, 甚至得牺牲自己年轻的生命。他们难道就不是当代的年轻人吗?
你每天在公交车上站立一两个钟头,就喊累,喊受不了,成为你不给老年人让座的理由,你真的不脸红吗?
如果这些都不能打动你那“高傲”的灵魂,那就请你以不当《 丑陋的中国人》的国人起码自尊 ,来反思或改变一下你的行为吧!
好了,今天就聊到这里了吧,闲了再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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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199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就是规定的。
第一条 为了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助老的美德。 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老年人是指六十周岁以上的公民。
第三条 国家保障老年人依法享有的权益。
……,有享受社会服务和社会优待的权利……
禁止歧视、侮辱、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
倡导全社会优待老年人。
第七条 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老年人在公交车上有个坐位应该是算“ 合法权益”,法律既规定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责任,那给老年人让个位,就不应是施舍和情份,而是责任了。
谢谢光临!在一遍自私,无知,狂妄,丑陋 甚至邪恶……的喧嚣声中,良知,正义……的声音虽然显得赢弱,但它却极富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