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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一文激起千层浪, 酸辣苦甜请品尝。 [打印本页]

作者: 洋洋洋    时间: 2021-4-23 11:50
标题: 一文激起千层浪, 酸辣苦甜请品尝。
本帖最后由 洋洋洋 于 2021-4-25 19:27 编辑

 一文激起千层浪, 酸辣苦甜请品尝。

  对求助者的“点赞”二

         一个星期六,我外出游玩,回家上公交车时,两位可爱的年轻人执着的给我们让了坐。但我近乎80岁的另一同伴却因无人让座,一直站立,后等到的坐位,也被一小青年抢走。
    下车后,我方得知,于是就写了篇《世风日下》的文章,想鞭策下抢老人坐位的年轻人,也同时表扬下为我们让座的二位好青年。但没想到一文激起千层浪,引发了各种观点的倾泄……。

  一个砖家竟然由此感到自己受到了严重的伤害,疼痛得不得不向全社会求助……

  哈哈,他好像是愤青,他有砖头,我连榔头都没有,怎么会这样,真是百思不得其解呀?

  也许是为了在社会上骗取同情,他隐瞒了此事是发生在法定休息日的这一基本事实,是乎是企图利用现阶段: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与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暂时矛盾, 而导致公交车在上下班高峰期时,不能完全保障人人有座位的情况下,部分自私狭隘的人不体谅国家和公交部门的困难,心存怨气和不满的心理存在,从而卑鄙的想把 这部分人的这种怨恨和不满情绪,转移和发泄到无辜的弱势群体,上亿的老人们的身上,反正他们从来都是逆来顺受,无力反抗……。

  可别忘了,弱势群体中也有强势者呀,我也许就算是一个吧。所以我又写了《对求助者的“点赞”》,我可不怕什么砖头、榔头,石头……该来的统统来吧……

  由于这些可能心怀鬼胎,唯恐天下不乱的人的蛊惑,第一个中招的当然就是我们不成熟的小年轻人。他们清纯、自负, 桀骜不驯……。还很有些小聪明,比如这位,他首先去查了我的资料,发现我是老三届的人。于是就娓婉的说“张抗抗”写了《 丑陋的老三届》……,然后也许就躲在旁边窃喜:“看我把你骂得多痛,看你怎么应对……”。这个小儿科真叫我笑破肚皮。哈哈,你只知道《 丑陋的老三届》,不知道早就有人写了《 丑陋的中国人》吧,你有幸不属于《 丑陋的老三届》,不能说你不属于《 丑陋的中国人》吧。

    我们都是挨骂的人,算同类项,你笑,也不就是五十步笑百步,有什么可骄傲和自豪的呀,你说是不是呀?当然后来你也说:“不想和老大姐杠了, 总想起了因为一些问题和老爸争论的场景,然后我妈说我不孝顺……”

  我虽不怕和你杠,但也尊重你的意愿,只想告诉你我受到了怎样的校训,师训和家训,和我为什么写《世风日下》,不就是为了大家不当《 丑陋的中国人》吗!

  在十多年以前,人们没有发现有老人在公交车上站着,没有坐位的情况发生。 当时在学校里,经常讲什么五讲四美,三讲四美……
       我们的校会上,教导主任总是要求说:“我校的学生在校外也要有良好的表现。特别在公交车上,绝不能自己身边有老人,自己还坐在坐位上不让的事情出现,这是在给我们学校丢脸……”。这是我们的校训,我们的老师邓天六(她是巴金的同班同学),对我们说:“我不希望在公交车上,有老人,孕妇,抱小孩的人……站着,我的学生,居然还能够心安理得的坐着位子不让,”……这是我们的师训。我们的家长说:“有车坐就不错了,不准去抢坐位,上车后都老打老实的给我站着,磨练自己……”这就是我们的家训(我家是多子女),并且这些教育不是我们一个地方,一个学校,一个家庭,而是全国,整个社会。

  所以多年来,哪有什么年轻人不给老年人让座的事情发生呀!现在有了,我说世风日下,难道错了吗?

  现在你们年轻人说你们累,难道当年作为年轻人的我们就不累?

  我们穿着有补丁的衣服。吃着简单甚至于不能饱肚的饭菜,每天三班倒,仅在车间就得行走或站立八个小时,可我们也绝不会忘记给当时的老人让座!

  当然,现在时代变了,我们不会要求你们向我们当年一样活得艰苦, 但是你们就不能想一想你们的同龄人中的一部分,他们战斗在祖国的边疆,海防,顶风冒雪,日晒雨淋,……一站就是十多个小时,  甚至得牺牲自己年轻的生命。他们难道就不是当代的年轻人吗?
      你每天在公交车上站立一两个钟头,就喊累,喊受不了,成为你不给老年人让座的理由,你真的不脸红吗?

  如果这些都不能打动你那“高傲”的灵魂,那就请你以不当《 丑陋的中国人》的国人起码自尊 ,来反思或改变一下你的行为吧!

  好了,今天就聊到这里了吧,闲了再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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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幸福小草    时间: 2021-4-23 15:03
不好意思。我一直以为“洋洋洋”是个小姑娘,没想到搞错了。
就我这愚见," 自私狭隘的人”从不会因为咱的一篇文章而去改变,就连法律都无法约束……
咱写文章,也就是一种娱乐跟发泄。(最起码我自己是这样的目的。百无一用是书生,我相信这句话。)
其他人,不敢评判。
让是情分,不让好像真不能去骂人或者打人。(新闻看见过有为不让座而骂、打人的老人。)
我一直让坐,觉得自己还能站住。也感谢那些给我家老人让坐的人们。说一声谢谢必须的。
可有些人好像你让是天经地义,连声感谢都没有。这样老人会让人不舒服。
这社会人事,真不是我这水平能说清楚的。抱歉,就当咱胡扯蛋了。
作者: 东方玉洁    时间: 2021-4-23 15:21
事分两头说,例如强买固然不好(卖碳翁之苦),强卖就一定好吗?所以,法律没强制,只做了倡导。
作者: 徐得荣    时间: 2021-4-23 17:58
正直的人和正义的声音,会得到正直的人和正义者的赞赏,支持你,力挺。
作者: 洋洋洋    时间: 2021-4-24 13:54
幸福小草 发表于 2021-4-23 15:03
不好意思。我一直以为“洋洋洋”是个小姑娘,没想到搞错了。
就我这愚见," 自私狭隘的人”从不会因为咱 ...

     小草好,你一直让坐,说明你一直在照法律规定的作。因为199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就是这样规定的。你没错。
        第一条 为了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助老的美德。 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老年人是指六十周岁以上的公民。
        第三条 国家保障老年人依法享有的权益。
……,有享受社会服务和社会优待的权利……
        禁止歧视、侮辱、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
       倡导全社会优待老年人。
第七条 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老年人在公交车上有个坐位应该是算“ 合法权益”,法律既规定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责任,那给老年人让个位,就不应是施舍和情份,而是责任了。这是大多数人的理解。
        我过去一直开车,北京出现雾霾后,政府要求尽可能的少开车,我才改上公交车,也有近五年了吧,我从未目睹过老人为坐位打人的,并且我明明是法定假日才出门。也说成是我祸害社会,欺人太甚。简直不要我们活了,我是绝地反击,这些都与你无关,你是一个好人,别多心,谢谢光临!




作者: 洋洋洋    时间: 2021-4-24 14:00
东方玉洁 发表于 2021-4-23 15:21
事分两头说,例如强买固然不好(卖碳翁之苦),强卖就一定好吗?所以,法律没强制,只做了倡导。

你读书时是“学霸”吧?你的老师失职了,拿着法律去找你的老师给你补课吧。



作者: 洋洋洋    时间: 2021-4-24 14:22
宇の航 发表于 2021-4-23 16:09
我前几天给一个宠物猫组织捐款,就在朋友圈发了一下。有人这样回复,你们为什么花那么大力气去救助宠物猫? ...

        我的《世风日下》,只想鞭策下抢老人坐位的年轻人,也同时表扬下为我们让座的二位好青年。
除了这个,我都不感兴趣。


作者: 洋洋洋    时间: 2021-4-24 14:28
宇の航 发表于 2021-4-23 16:28
“世风日下,人心不古”这句话中国人念叨了没有上千也有几百年了。,从商周州开始一路崩到现在,远古时代可 ...

哈哈,你别搞错了吧,我只我谈我写的《世风日下》,别给我增添内容,我没有心思去访古,或奢谈什么长篇大论。
什么  “世风日下,人心不古”,与我的《世风日下》根本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回事吧!

作者: 洋洋洋    时间: 2021-4-24 14:30
徐得荣 发表于 2021-4-23 17:58
正直的人和正义的声音,会得到正直的人和正义者的赞赏,支持你,力挺。

                                   谢谢你的光临,祝老师健康长寿!下午好。

作者: 香薰古琴    时间: 2021-4-27 12:52
给老人让座的问题是修养的问题。现在生活条件好了,年轻人只想着自己活好,一些社会道德准则成了聋子的耳朵。不敢担当,没有担当,甚至出言不逊侮辱老年人,这样的一代是很令人担心的。
作者: 草舍煮字    时间: 2021-4-27 13:15
洋洋洋 发表于 2021-4-24 13:54
小草好,你一直让坐,说明你一直在照法律规定的作。因为199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

倡导全社会优待老年人。
请注意“倡导”二字。



老年人在公交车上有个坐位应该是算“ 合法权益”
只有“老弱病残孕”专座,用文字标明。法律没有指明的请不要曲解。




那给老年人让个位,就不应是施舍和情份,而是责任了。这是大多数人的理解。
如果是责任,法律会规定不让座的处罚办法。你代表大多数人吗?


作者: 洋洋洋    时间: 2021-4-27 17:05
本帖最后由 洋洋洋 于 2021-4-27 17:08 编辑
香薰古琴 发表于 2021-4-27 12:52
给老人让座的问题是修养的问题。现在生活条件好了,年轻人只想着自己活好,一些社会道德准则成了聋子的耳朵 ...

因为199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就是规定的。
        第一条 为了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助老的美德。 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老年人是指六十周岁以上的公民。
        第三条 国家保障老年人依法享有的权益。
……,有享受社会服务和社会优待的权利……
        禁止歧视、侮辱、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
       倡导全社会优待老年人。
第七条 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老年人在公交车上有个坐位应该是算“ 合法权益”,法律既规定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责任,那给老年人让个位,就不应是施舍和情份,而是责任了。


谢谢光临!在一遍自私,无知,狂妄,丑陋  甚至邪恶……的喧嚣声中,良知,正义……的声音虽然显得赢弱,但它却极富生命力!



作者: 洋洋洋    时间: 2021-4-27 17:09
草舍煮字 发表于 2021-4-27 13:15
倡导全社会优待老年人。
请注意“倡导”二字。

在一遍自私,无知,狂妄,丑陋  甚至邪恶……的喧嚣声中,良知,正义……的声音虽然显得赢弱,但它却极富生命力!哈哈!

作者: fonyuan    时间: 2021-4-27 17:59
本帖最后由 fonyuan 于 2021-4-27 18:10 编辑

既然这位老奶或老爷提到了砖家,砖家似乎有回复一下的必要。
不然,别人会以为砖家倚老卖老,仗着手里有砖头就欺负老人家。
我觉得,这里面是你误会了。


但是公交车上,我们该让,我们能让,还是要让,而且我敢说,公交车上,我让座的时候最多。
但这并不妨碍我们讨论这个话题时可以不让啊。。。这是两回事啊。。。老奶奶。。。。

作者: fonyuan    时间: 2021-4-27 18:04
各路神仙请注意。砖家发言可能随时撤消。。。。
各种神仙再请注意,,楼主。。是注意楼主言论。。。能避让就避让。
千万不要过激,要温柔,要温和地对待老年人。
对待老年人要礼让三分。。。我们已然是老龄社会了
另外,不要太讲理,有些理是讲不清的。。。

作者: 潭边老桑    时间: 2021-4-27 19:02
fonyuan 发表于 2021-4-27 18:04
各路神仙请注意。砖家发言可能随时撤消。。。。
各种神仙再请注意,,楼主。。是注意楼主言论。。。能避让 ...

                                    
作者: 洋洋洋    时间: 2021-4-28 17:24
fonyuan 发表于 2021-4-27 17:59
既然这位老奶或老爷提到了砖家,砖家似乎有回复一下的必要。
不然,别人会以为砖家倚老卖老,仗着手里 ...

既然这位老奶或老爷提到了砖家,砖家似乎有回复一下的必要。
不然,别人会以为砖家倚老卖老,仗着手里有砖头就欺负老人家。”|

哈哈,我这个人啊,我从来不管别人什么什么,我走我自己的路,绝不含糊。


作者: 洋洋洋    时间: 2021-4-28 17:25
潭边老桑 发表于 2021-4-27 19:02

谢谢老师光临。



作者: 洋洋洋    时间: 2021-4-28 19:06
fonyuan 发表于 2021-4-27 18:04
各路神仙请注意。砖家发言可能随时撤消。。。。
各种神仙再请注意,,楼主。。是注意楼主言论。。。能避让 ...

    哈哈,你是大神仙,领军了多少虾兵蟹将,那我就准备再来一篇吧,在维护法律的事情上我决不含糊!

作者: fonyuan    时间: 2021-4-28 20:04
洋洋洋 发表于 2021-4-28 19:06
哈哈,你是大神仙,领军了多少虾兵蟹将,那我就准备再来一篇吧,在维护法律的事情上我决不含糊!

您老可得悠着点,您无论表达什么,我们都接受。。。
别伤着身子。健康重要。
我们玩论坛,就是图个乐呵,不要太较真。
千万别较真。
作者: 徐得荣    时间: 2021-4-29 06:07
毁掉太虚还不算,还要再毁掉杂文版,一些人的用心,极其险恶。我说洋,你面对的是些什么,心里还不清楚吗?我坚信,浊者自浊,清者自清,我更相信,厚德方可载物。这里,已不再是清明之地。
作者: 洋洋洋    时间: 2021-4-29 16:36
徐得荣 发表于 2021-4-29 06:07
毁掉太虚还不算,还要再毁掉杂文版,一些人的用心,极其险恶。我说洋,你面对的是些什么,心里还不清楚吗? ...

              哈哈,我这个人就是天不怕,地不怕,就是要与魔鬼争高下!谢谢关心。

作者: 洋洋洋    时间: 2021-4-29 16:40
徐得荣 发表于 2021-4-29 06:07
毁掉太虚还不算,还要再毁掉杂文版,一些人的用心,极其险恶。我说洋,你面对的是些什么,心里还不清楚吗? ...

朋友别怕,四川有句老话:臭虫再多也掀不翻被盖,何况这类网渣也就两三个吧!



作者: fonyuan    时间: 2021-4-29 20:02
看来真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啊。。。
一个话题的讨论,竟然把这位老奶(或老爷)搞得差点精神失常。
不,好像已经了。。。。
有人不同意你的观点,你就一蹦三丈高,
假如有人污蔑你攻击你,还不得上天啊?
而完全不考虑一下自己的观点能否站得住脚 。。。
哎,多读书吧,别再做井底之蛙了 。
做了也没关系,当别人告诉你天很大的时候,
你要敢于承认自己对天的认识不足。
这才是真正有勇气的人,可敬的人。
遇到那些拉你下水的,要学会一脚把他踹死,
不然你会。。。
不说了吧。
实在不忍心看你掉到臭水沟里。。。。



作者: 洋洋洋    时间: 2021-4-29 20:14
本帖最后由 洋洋洋 于 2021-4-29 20:16 编辑
fonyuan 发表于 2021-4-29 20:02
看来真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啊。。。
一个话题的讨论,竟然把这位老奶(或老爷)搞得差点精神失常。
不, ...

哈哈,哈哈哈,你这个在臭水沟里生长的人已经不知道臭的味道了,已经到了丧心病狂的地步了。可怜呀可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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