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子熟了 发表于 2024-9-7 16:43
公众的利益永远在个人利益至上,这是毋庸置疑的。个别以个人利益而损害公众利益者,终会遭到唾弃和谴责。
幸福小草 发表于 2024-9-7 20:08
这个辩证问题有点不好回答。
国家法律肯定是公众利益,而判官可能就有其它左右的因素存在…
站的立场不同 ...
喻芷楚 发表于 2024-9-8 11:55
有道理,不能因为一个人不去为善,失去的不仅是利益也是公德心。
童心是 发表于 2024-9-8 12:21
不管怎样,不能失去公德~欣赏草版佳作~~~
荷花淀派 发表于 2024-9-8 15:33
作品含金量很高,用例证、对比论证,说明“公众利益”的道德观,点赞!
莹莹子期 发表于 2024-9-8 20:15
我好不容易从荷花老师那里找点美食安慰,你怎么又提起路虎女,不看了,不看了,哼,哼
守望天使 发表于 2024-9-9 10:06
欣赏老师佳作,学习了!
秋实 发表于 2024-9-9 10:40
一般人的操作是,看到违章车辆强行加塞,有时候不得不让步,不是让给那位嚣张跋扈的司机,只是为了后面苦哈 ...
草舍煮字 发表于 2024-9-9 12:01
人心一杆秤,过错方咎由自取。受害方及管理部门的作为是人们事后需要冷静观察思考的。
网暴虽然不合规, ...
秋实 发表于 2024-9-9 18:52
比如“居家拘留”。
——这到底是,还是否,目前无法判断真假
还是听子期的算了,索性不再关注这后续 ...
南方磁石 发表于 2024-9-10 03:41
公德心要有,德行天下。点赞,问好。
云馨 发表于 2024-9-18 11:47
公众利益是需要民众共同维护的,不能因为个人有利益而去损害公众利益,否则就将得遭谴责。
赏读学习草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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