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陀螺 于 2010-7-26 21:55 发表 先生把夫妻比作对手,陀螺写的时候也有这个想法,怕文章结构臃肿就没用上。现在看先生解释得这么有趣,倒有点后悔没用上了。
原帖由 微风轻拂 于 2010-7-26 22:06 发表 有竞争才有进步,有对手才能提高。陀螺这篇文章立意很好,显出自己对为人处世态度的平和豁达。
原帖由 水如空 于 2010-7-27 14:42 发表 用得着这么悲哀吗?现在用也来得及呀!如果你要用,就把我的就跟帖免费给你了,就算是师父留给你的非物质文化……好像不能叫遗产,那就叫财产吧……
原帖由 陀螺 于 2010-7-25 15:15 发表 若谷说的是一种常态中的常态,竞争中最普遍的情形,这个我也想过,但是这些情形并非不可改变的东西。消灭对手不是竞争的最终目的,共同提高、互利共赢才是竞争的最终目的。欢迎类似若谷这种观点的碰撞,不打架我就手 ...
原帖由 若谷 于 2010-7-27 15:50 发表 这几天好像没架可打了吧? 和平万岁哈。
原帖由 水如空 于 2010-7-28 15:24 发表 陀螺不妨和印度学学,把中国当成假想敌……在江天看谁强大,就选择一个,于是,就有对手了,就可能发挥你的优势,纵横驰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