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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公权为何屡被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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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西北平原
时间:
2010-7-31 13:22
标题:
公权为何屡被滥用?
公权为何屡被滥用?
《经济观察报》记者仇子明因“揭黑”而被浙江遂昌县警方“全国性通缉”,终于引犯众怒,酿成轰动世界性的“新闻时间”,最后不得不在上级机关的责令下,灰溜溜“依法”撤销了对仇子明的刑事拘留决定及“通缉令”,并派员赴京向报社和记者“道歉”。
又是一起典型的公权滥用案,一场闹剧。本不该发生的,却偏偏就发生了,发生在我们一直高调颂扬的法制环境越来越好的时代。
这并非偶然事件。早在2008年初,就曾发生过一起辽宁西丰县警察进京抓捕《法人》杂志记者朱文娜的事件,被舆论惊呼为中国“媒体的悲哀”。当然,那起荒唐事件最后也以辽宁西丰警方撤消“立案”,派出工作组赴京向媒体和记者道歉而收场。
为什么这类荒唐的闹剧屡屡发生在法制环境日渐“良好”的时代,为什么那些聪明的官员和执法者总要冒天下之大不韪,干这号出力找人唾的愚蠢事呢?这应该引起我们的深刻反思。如果说当年辽宁西丰警方是奉县委书记
张大人
之令,对记者“立案”乃至实施抓捕,还“有情可原”。毕竟,他们是在县委书记手下混饭吃,书记的话安敢不听?反正“天塌下来有大个子顶着”,他们不过是”领命行事“而已!那么,浙江遂昌县警方又是奉谁的命令呢?竟然是奉“凯恩股份”的“命令”。当然,一个商业集团是无权“命令”堂堂国家公安的,凯恩集团是“以商业信誉被损害为由强烈要求遂昌县公安局立案侦查”。可笑的是,遂昌县警方就在调查中根据仇子明公开发表文章的内容,“认定仇子明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决定对仇子明作出刑事拘留的决定。遂昌警方没有自己的头脑和公断力吗?如果说辽宁西丰警方的“肇事”是权力锻压的结果,那么,浙江遂昌警方呢?难道不是金钱作用的结果?千万别误会,我并没说警方与凯恩集团有什么“权钱交易”,而是说作为当地赫赫有名的经济实体,凯恩的力量不容忽视,自然会影响到警方的办案。
现在我要说的是,如果公权被某些私权、势力和财团所左右,所利用,所滥用,那么,我们的法制环境能日渐好转吗?谁又能保证,今后不再出现第二个第三个乃至第N个“遂昌事件”和“西丰事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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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西北平原 于 2010-7-31 13:23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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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玉红
时间:
2010-7-31 13:33
呵呵呵,平原君,你咋就忘了有钱能使鬼推磨这句话呢?别说是一个商业集团,即使我这样的无名小人物只要拿出N万元人民币扔给警察,大斥一声:去,把某某人给我抓了。说不定人家也会照办的
作者:
微风轻拂
时间:
2010-8-5 08:41
公权最大,这好在是发生在一有点名气的记者身上,要是普通老百姓,可能就此被通缉上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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