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财论坛

标题: 丁小红 [打印本页]

作者: 昨夜秋风    时间: 2010-9-19 23:26
标题: 丁小红
       
  
  
  从邮局出来,丁小红长出了一口气,她看看蓝蓝的天空,仿佛一下子找到了轻松的理由。
  
  
  [copyright]版权[/copyright]

[ 本帖最后由 昨夜秋风 于 2010-9-22 21:47 编辑 ]
作者: 邱天    时间: 2010-9-20 07:27
果然是在帮助销售受贿的香烟。
把2000元钱交给纪检,把事情说清楚,比拿去捐款更好。那种脏钱捐款,不好!
作者: 天下为公    时间: 2010-9-20 08:20
娓娓道来,看出人心
作者: 雪里红    时间: 2010-9-20 08:55
所描述的事儿在现实中存在,主人公心里确实有些为难。立意不错。
作者: 山野农夫    时间: 2010-9-20 09:16
小说情节自然。将贿款作捐款,是有点不大合适。
如果,将此情节改动一下,加个既合符情理,又出乎意料的情节小说就会更精彩。
作者: 昨夜秋风    时间: 2010-9-20 21:24
再修改一下,谢谢楼上诸位朋友了。
作者: 邱天    时间: 2010-9-21 07:24
标题: 改过的再读。
“交给检察院?她丁小红于心不忍,在别人的伤口上再撒把盐,无论如何她也做不出来。”

是恻隐之心吗?真善良。如果交给检察院,说明清楚,这把“盐”是在帮助人呢,该这样做的。
作者: 袅袅    时间: 2010-9-21 13:27
这个小说反映的是当下社会最常见的一种隐秘,题材好。切入点也选得好。
这个小说结尾怎样处理,还真是一件难事。若交给纪委呢,就有点“忘恩负义”、“落井下石”了,毕竟,丁小红得到过刘大松的帮助,这在许多中国人的观念上和思维里是不能做的,若做了,也是会受到许多人骂的。若捐出去呢,毕竟是赃款。若留为己用,不符合人物性格特点,个人品质就有问题。呵呵,不好结尾呢!生活中这类事也真难处理呢!
作者: 昨夜秋风    时间: 2010-9-22 21:24
原帖由 袅袅 于 2010-9-21 13:27 发表
这个小说反映的是当下社会最常见的一种隐秘,题材好。切入点也选得好。
这个小说结尾怎样处理,还真是一件难事。若交给纪委呢,就有点“忘恩负义”、“落井下石”了,毕竟,丁小红得到过刘大松的帮助,这在许多中国 ...



评的恰到好处,结尾是很难的,我曾考虑了很久,从人性角度考虑,我不想让丁小红把这笔钱交给纪检。




欢迎光临 中财论坛 (http://bbs.zhongcai.com/)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