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光裕犯罪就别抱侥幸
□渭水河
备受关注的国美黄光裕案30日上午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了二审宣判。黄光裕三罪并罚被判十四年以及罚没8亿元人民币的判决维持不变;其妻子杜鹃被改判缓刑,即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三年执行,并当庭释放。据悉,杜鹃已全部缴清罚款2亿元,黄光裕也已上缴部分罚金。
黄光裕案是我国有史以来最大的经济犯罪,其犯罪手段之阴险,犯罪数额之大是前所未有,既惊醒了世人,也警示了后人。
黄光裕涉嫌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和单位行贿罪三罪被公诉,其无论是一审判决,还是二审判决都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况且也是人心所向,罪有应得,对其量刑准确,判决适度。
可黄光裕对此不服,认为自己不构成内幕交易罪和非法经营罪以及罚金过重,上诉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而北京市最高法院又进行了详细取证,进行了重新判决,但判决结果还是维持原判。这说明黄光裕案犯罪事实清楚,量刑没有错,这是正义的力量,也是群众的心愿。当然其妻一案却有了变化,当庭改判也是尊重了法律,更其妻犯罪是从犯,而不是黄光裕一样的主犯。
那为什么黄光裕要上诉,其实是其存在侥幸心理,想投机取巧,通过上诉想减轻自己罪行,进而拖延时光,给自己赢得人生,赢得时光,让自己潇洒,好风光。罪行不是靠上诉就能洗刷掉的,罪行只能通过自己翻然醒悟,通过自己的悔过自新洗涤的,若要不坐牢,除非已莫为,如果犯了罪,就应该规规矩矩伏法,别抱任何幻想,更不要欺骗自己,误导社会。法律是无情的,法律更是不容亵渎的,而应该是严格遵守。
黄光裕既然犯了罪,就应该敢于承担,敢于认罪,不要犯了罪,还死不认账。侥幸只能害苦了自己,也让别人遭殃。如今终审判决了,黄光裕你还有什么话可说,还是乖乖伏法,重新做人,争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开脱罪责,而不是抱有什么侥幸。
[ 本帖最后由 渭水河 于 2010-9-24 02:02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