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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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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麦壳儿
时间:
2004-1-14 09:01
标题:
较量
较量一之辞退通知(一)
2003-12-22是燕子难忘的一天。
刚上班,就被叫到了老总的办公室。
“你违反了计划生育政策,你自己辞职吧”平时和蔼可亲的英总语气坚决。
“我不是说了回家办来结婚证吗?”
“晚了!”
“我不可能辞职,除非公司辞退我。”平声静气的。
于是,到了下午,燕子手上有了份《关于解除与燕子劳动合同的通知》。
经公司研究决定,辞退你。根据你的情况,支付你相当你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燕子走时留了一句话:等着我的律师来和你们谈吧。
较量二之《律师函》
JB公司:
关于贵公司对燕子女士的辞退决定,我事务所意见如下:
1.据了解燕子女士任贵公司财务部经理十月有余,燕子女士工作中无过错。
2.贵公司对燕子女士你违反了计划生育政策为由辞退,我事务所意见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燕子女士现满31岁,已达晚婚晚育年龄。
据此,我事务所认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贵司应撤销对燕子女士的辞退决定,以免造成双方更大的经济损失。
此致
敬礼
天平无私律师事务所
12月31日
较量三之《仲裁申诉》
深A&A仲裁委:
请求事项:
撤销对我的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恢复我与被诉人的劳动关系,履行合同。
事实和理由(包括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等情况):
我于2003年2 月28日入职被诉人。与该被诉人签订的劳动合同至2004-2-27。现在任财务部负责人一职,月薪3000元。但直至2003-12-22,被诉人以我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为由,无故与我解除劳动合同。且我按被诉人要求,于2003-12-13前提供了本人的怀孕证明,对被诉人无故解除劳动合同本人不服,现申请劳动仲裁。请贵会依照《深圳经济特区劳动合同》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依法裁决被诉人撤销对我的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恢复我与被诉人的劳动关系,履行合同。
较量四之质证①
“你好,你是燕子吗?我是Z律师,JB公司的法律顾问。你提出来公司上班,还能按规定履行职务吗?”
2004-1-11一大早,刚起床燕子就接到了电话。
“这是什么问题?这有什么问题?公司什么理由辞退我呢?”
“好的,好的。”
“你赶快来吧,我们准备就你的案子开庭了。”
2004-1-16下午,仲裁庭的葫主任来了电话。
公司里来的是出纳。
哦,一个部门的同事,却是老板的远亲。再说了,那总经理英总也不过是老板的侄女,在03年11月末才把原来高薪聘来的才总扳倒的。
“你的验孕证明是DT门诊部的,我们需要你再做一次化验。” 仲裁庭的葫主任一见燕子就说。
“不是说开庭么?我昨天才做的B超。怎能今天再做??不可能!你们认为怀孕有假么?等我把孩子生出来呀?辞退我说我计划外生育!我只听说计划外生育,但还没有听说计划外怀孕!”燕子一脸的不屑。
“你性格不好” 出纳说。
“性格不好,公司可以和我谈话呀?辞退我就行了么。”燕子说
“好好,你就去做一次化验,不做B超的化验,双方都同意么?” 葫主任赶快从中调停。
“是不是怀孕,你们要验准点。”电话中,英总急急的打电话给YT计委卫生局。
“谁敢说怀孕做假?!?” YT计委卫生局的工作人员真感觉莫明其妙。
“那她有没准生证?” 英总是不甘心的。
“这是她户口所在地的事,生不生人家还不定呢!” YT计委卫生局的工作人员回头对燕子说:“恭喜你,是活的。哦,这样的公司不做也罢。”
“都是公司自己找的事。”身后的出纳悻悻的说。
较量四之质证②
悠忽间猴年的的春节来了又去了,可燕子的心头并不舒畅。她心里直纳闷,自己的案子为啥还不开庭呢?于是她打个电话过去。
“哦,我以为你们已经和解了呢”葫主任一句话过来,燕子一下子醒悟过来。
“和解?!”
“哦,你和JB不是已经谈了吗?”
“谈了什么呀?什么也没谈啊。”
“哦,这样吧,你的验孕证明是DT门诊部的,不过我调查过了,深DT医院的证明也可以做为证据的。不过要他们开一个诊断证书,而不检查报告。请你重新开过来做为证据。”
较量五之答辩①
2003年12月22日,要不是那一天发生那件事情,我会象忘掉任何一个平常的日子一样把他忘掉,可它不是一个平常的日子,这一天发生的任何事情我都清清楚楚地记得,包括天气、公交车,甚至更多的细节,因为它关系到我一家人的生存问题,它重要得与我的生活中一针一线息息相关。
那天早上9点多钟,公司总经理把我叫到他的办公室,用他生硬的普通话冷冷地对我说:我看到了你的怀孕证明,但是没看到你的结婚证明,而你进入公司时登记的是未婚,所以我们认为你未婚先孕违反了计划生育政策,公司决定辞退你,你现在就去办交结手续吧。我一听赶紧申明,因我户口不在本市,所以结婚证只能回户口所在地领取,但我们早在本月初就托人向当地民政局递交了申请,只是必须亲自回去签字领取,公司不应以此理由辞退我,希望公司能够参看一下劳动法规再来决定这件事。然而我得到的回答依然是:这事就这么决定了,现在你说什么都晚啦,不管你同不同意都必须接受。
霎时间我猛然醒悟过来,仔细回想前些日子,人事经理曾找我谈话,称公司为了便于内部计划生育管理,也出于对孕期女员工的保护,让我将怀孕证明提交给公司备案,一直到这之前的半个月内,公司领导也不断交给我许多新的任务,并且不断催促我在上星期完成。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我,不仅老老实实地向人事经理上交了自己的B超报告,而且兢兢业业地把领导交待的任务一件一件地努力落实,直到上周五,一切都已妥当完成,星期一,也就是今天,他们就可以宣布辞退我了,事到如今,我才明白这是一个早就设好的圈套,可是一心忙于工作的我怎么就一点没料到这狠毒的一招?这也许就是善良人群的特点吧,如今我为鱼肉,人为刀俎,申辩就象一根孤苦无依的小草,在狂风中无力地抗争。
---------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作者,同意将此作品发表于中财论坛。并保证,在此之前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否则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谨授权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本作品的发表和转载等相关事宜,未经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其他媒体一律不得转载。
作者:
舄兢
时间:
2004-1-14 10:02
还有吗?
作者:
一楠
时间:
2004-1-14 10:09
呵呵,先吆喝两声放这儿,等着后边的好戏呢! :)
作者:
麦壳儿
时间:
2004-2-26 12:34
猜谁赢了?
作者:
张光茫
时间:
2004-2-26 12:38
最初由 麦壳儿 发表
猜谁赢了?
或许是那位女主角吧,呵呵,你就想说那个意思,是吗?
作者:
山里娃
时间:
2004-2-26 13:01
接着呀~~~~
作者:
麦壳儿
时间:
2004-3-9 12:22
最初由 张光茫 发表
或许是那位女主角吧,呵呵,你就想说那个意思,是吗?
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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