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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也谈潘余均的自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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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中年阿舟
时间:
2010-12-13 10:03
标题:
也谈潘余均的自缢
本文虽为旧作,但确实是作者的原创作品,并且尚未向外公开发表过.之所以现在贴在这里,是觉得其中的现实意义还在,不知版主和各位看官以然否? 作者
《杂文报》在6月10日(2005年)头版报眼位置刊发了李北陵先生的文章《警察自缢的悲剧》。该文对震惊全国的佘祥林案办案民警潘余均的“忽然自缢”进行了一番评说。字里行间,对潘余均的自缢颇有不平,似有为潘余均等人鸣冤叫屈的意味。对此,笔者也生出了一番感慨来。
当然,我不能说潘的死是死有余辜,因为,他的问题还在调查之中,依法律也可能罪不至死。我也不敢说潘的死大快人心,因为,我们总不能将快乐建立在人家的死亡之上。但是,他的自缢确实给了我们很多思索。依李北陵先生的分析,潘之所以自缢,是因为面临三大压力:即在审查中“以非法方式施以高压”带来的压力,“来自当年专案组成员的压力”,“担心受到严厉的追究”带来的压力。我不能否认这“三大压力”的力量,但我由此又想到了给潘带来压力的源头——惊动全国的佘祥林案。佘祥林当年蒙冤入狱,最后差点“秋后问斩”.可以想见,佘在被“提审”时面临的压力肯定比潘的压力要大得多。潘遇到的压力,在同一“环境”中,佘可能也要遇到。而潘碰不到的压力,佘也要面对。比如说,潘在被审查中,作为曾经的人民警察,前来提审的人中,肯定也有好些是曾经低头不见抬头见,即使审查方式再“非法”,至少不会让他受皮肉之苦吧,至少不会屈打成招吧?又比如说,潘在被提审中,因为自己本来就有“事”,受点“委曲”心里总还会“心安理得”一点吧。可佘呢,本来就没他的事,是属于“欲加之罪,何患无词”那种,他的心理压力不是更大吗?再比如说,佘作为一介贫民,从未见识过被审的环境,估计一进看守所,面对警察那“锐利”的目光,早就吓得屁滚尿流了,其面临的心理压力可想而知。而潘作为曾经威风过人的警察,对看守所、预审室之类的是司空见惯,其对待审查人员的心理防线肯定比佘坚强得多。可以肯定,佘当年遇到的压力要比潘多十倍甚至上百倍。可佘却顽强地活下来了,而潘却自缢了。为什么?因为佘有冤屈!因为佘相信斜不压正。如果他就这么含冤死了,他就永远无法重见天日了。是信念是在支撑他,是中国人固有的不向权势所屈服的性格在支撑他。
很难想象,作为人民警察的潘余均的“毅力”还当不得一介草民。依笔者看来,潘的自缢压力不在李先生所指,主要可能还是对佘案的自省,对佘的深深忏悔,对佘的遭遇的自责,对自已所作所为的内疚。觉得活在这个世上已是千夫所指,还不如一死了之。话又说回来,潘余均自缢也确实没有必要。尽管他也受到了一定“压力”,但也不至于非死不可啊。只要顶过了这些日子,按照时下对类似案件的处理,潘最多也就判个两三年,很可能还是缓刑,如此,则两三年之后,还是一条好汉嘛。
从潘余均的自缢,笔者又想到了另一个问题。如果果如李先生所言,潘在审查中受到了种种压力甚至折磨的话,那么,他那时一定想到了当年的佘祥林,想到了佘所遭受的一切一切。我估计,他会“换位思考”,他会后悔当初。如果此时叫他再审佘案,就会公正得多,理性得多,“温柔”得多。佘祥林也就不会蒙此大冤,也就不会有佘林祥这样的惊天冤案了。愦憾的是,潘余均的“换位思考”实在大晚了。在当今的政法机关内,在我们手握生杀大权的政法干警中,这样的“换位思考”太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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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武俊岭 于 2010-12-13 12:43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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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武俊岭
时间:
2010-12-13 12:42
观点鲜明,分析也比较到位,不错!
旧作,不要紧,只要没在别的网站发表过。
作者:
武俊岭
时间:
2010-12-13 12:44
以后自己学着排版吧!
作者:
中年阿舟
时间:
2010-12-13 12:56
谢谢版主抬爱与排版.
作者:
混混
时间:
2010-12-14 08:24
不作评论,转一个受害的女性网友日记。
去年中国法制界有两件引起轰动的小事,当时曾闹得沸沸扬扬.
一件说的是一个无辜的女孩,被派出所当成嫌疑犯抓去询问的事,听说并没有被殴打,只是听媒体说而已,具体怎样,我不想追究,也毫无追究的意义.
但是谁都知道所谓的"询问"意味着什么?!
因为那个女孩被放出来时,已经快神志不清了,她的感受我最能体会.相信许多人都在电视里看到过那个女孩的被所谓"询问"过后的状况,再这里我无须多言.....
后来,女孩和她的家人决心要为她讨回公道,上诉到法院.公开审理的那天,我请假没上班等在电视机前.是的,我相信没有多少人会像我那样的迫切的想看到审判的结果.......
结果是:执法人员向那个女孩道歉,再赔偿几十块钱.......
!!!!!!!!!!!!!!!!!!!!!!!!!!!!!!!!!!!!!!!!!!!!!!!!!!!!!!!!!!!
电视里,那个女孩当场急得捶胸蹬足晕倒在法庭上.......
我看到这里马上歇斯底里的发作起来,把所能抓到的一切东西砸向电视机.然后浑身发抖的哭倒在爱人的怀里,嘴里发出撕心裂肺的哀号:"我要杀了他们,我要杀了他们!我要杀了他们!!!....."
接着电视里是一个道貌岸然的法官发表了他的高论:"因为中国还没有这方面的法律,所以我们只能这样判决.对女孩的遭遇我深表同情.毕竟女孩所受的伤害是显而易见的.可是没有法律依据,法院也无能为力......."
原来如此.............
我终于知道那些身穿黄皮的人渣们为什么会肆无忌惮的为所欲为了,因为他们有持无恐.
是的,法律奈何不了他们......我可以想像得到他们在当晚的庆功宴上是怎样的一副得意洋洋的嘴脸,"冤枉了你又怎么样?!还不是几十块钱就了事,老子照样吃香的,喝辣的.老子照样还可以整你........"
是的,他们早已忘了,忘了他们的权利是谁给的........
另外一件是说一个无辜的农民,被判成杀人犯坐了十几年的牢,他母亲和叔叔也为了他含冤而死,后来,哪个被他"杀死"的妻子又回来了,于是,真相大白.........
后来,一个曾经经手这件案件的执法人为了此事自尽了.让我愤怒的是在他自尽之前,有人对他说过这样的话:"事情不是你一个人造成的,你也是在维护法律的尊严,何况还有许多历史原因......"
我操他*的八辈子祖宗..............
在这里我想来说说日本人是怎样对待自己的错误的.我需要申明的是:我不是说日本人是多么的好,相反,我对日本是深恶痛绝的,我从来也没有,以后也不会去买日本货.因为他们至今也没有承认他们对中国的侵略和屠杀.
但是日本能有如此的强大,不是没有根据的,我曾看到这样一件事:一个日本的警察,因为一个很小的失误,后来虽然他纠正过来了,但还是开枪自杀了,与此事毫无关系的几位警官也引咎辞职了.一个日本的工程设计师,在中国造了一幢高楼,完工后,高楼发生了倾斜.他千方百计的终于把高楼矫正过来,然后,他从楼上跳了下去..................
如果我们能像日本人那样对待自己的工作,那么,我们的社会会有那么多的冤案么????????????????
"有限的几个生命在中国算不了什么,至多不过供有恶意的闲人作流言的种子,或者供无恶意的闲人作饭后的谈资..."
当年,鲁迅写下了这样一段悲愤的话.
现在呢?我也想说:有限的几个冤屈在中国算不了什么,至多供许多有恶意的人渣变成酒席上的吹嘘,还有无恶意的闲人作饭后的谈资.至于其它还有什么意义,我觉得很渺茫.....
记得我爱人看了女孩那场官司后说:"这种事也想打官司.真蠢!!!自古以来民不告官.处理这种事唯一的办法就是;以血还血,以牙还牙......."
是的,犯了错,中国人的一贯做法总是去尽力找出这样那样的理由来为自己开脱.他们已经司空见惯,习以为常了.
"我懂得衰亡民族之所以默无声息的原由了..........."
好在我们还有那个不甘沉默的女孩,还有那个为自己的错误而自杀的警官,他们才是中国的脊梁......
因为有了他们,中国才有现在的觉醒,才有现在的辉煌........
"大凡愚弱的国民,不管他们的体格是如何的强壮,也只能做毫无意义示众的材料和看客,病死多少是不必以为不幸的....."
我想说:冤死多少是不必以为不幸的.可是,我说不出口.不光是我,大凡一个有良知的人都不会这样说的.当然,那些"有恶意的闲人"是不在其中的了.......
他们的良知早让狗给吃了.................
作者:
中年阿舟
时间:
2010-12-14 08:32
原帖由
太阳神
于 2010-12-13 20:09 发表
好文章。
感谢版主肯定!
作者:
高老庄主
时间:
2011-1-1 21:31
黑皮们死有余辜,杀几个恶棍,换一方平安,欢迎本拉登同志到中国带队旅游一年,收拾一批人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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