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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如果相爱 [打印本页]

作者: 飞花落叶    时间: 2011-1-2 21:31
标题: 如果相爱



  我一直以为她是幸福的。


  二十多年前,她义无反顾地下嫁给他,不管不顾所有人的反对甚至责骂,责骂当然来自最亲的人,父母以及兄长。


  说是下嫁一点都不为过。她是堂堂的国家干部,第一学历大专,二十多年前的大专啦。他哩,是她就读的那个学院的工人。人是长得帅,又勤快,经由她的胃占有她的心直至她的身。


  女人爱上了一个人,往往就是死心塌地,性子憨厚脾气老好的她将家政乃至经济大权一并交出,甘心情愿做一个幸福的甩手掌柜。


  不能说这个男人不爱她,爱是一定爱着的。他有什么资格不爱她?追求她到手经历九死一生,婚后,她的工资具体数目她都懒得去问。他貌似很乐意听她指挥,随叫随到,像个乖巧的店小二。世人眼中,他们是一对幸福的夫妻,也很般配。


  记得那一年,是十几年前吧,我们还住在那所简陋破旧的乡村中学。他们一家三口开着一辆中型货车路过我们那里,顺便看望我们。我们尽我们所能,接待了他们。他们的孩子是第一次来,按照我们老家桐城方面的习俗,是要送一只鸡给孩子带着的。那时我腰身不似现在这般茁壮,身手非常敏捷,我系着围裙,蹲在鸡栅栏边抓鸡,抓住了又忙着找红头绳系住鸡脚和鸡翅膀……她走过来,双手捧住我汗津津的脸,轻抚我凌乱的头发,很是怜惜地说:你们,要好好地,互相照顾,恩爱生活……


  我点点头,内心充满感激。我知道她是同情我们。俗话说,贫贱夫妻百事哀,他们住在市区,都有车了,闲时到处走走玩玩,而我们,守在乡下,种菜、喂鸡、养鸭……


  她是我老公的同学。老公说她很有大姐风范,在学校乃至毕业以后好多年,都很关心他这个学弟。


  逝者如斯夫。后来大家忙着在各自的圈子里沉浮,平时也疏于联系,最多不过偶尔发个信息。再见面是在不久前,同学小聚。她依然亲热,上前就挽住我的胳膊。我习惯性地问她老公。她神情黯然,现在是人家的老公啰。


  怎么可能?这样的玩笑可开不得!我愕然。


  我干嘛骗你?你问他们,离了一年多啦。看她悲切失落的样子,是真的了。
  为什么呢?你们当初,那么不容易才走到一起……


  他在外面瞎混,是我主动提出离婚,他最初不肯离,后来看我态度坚决,就倒打一耙,卷走大部分财产……我亏大了,我不服啊!


  唉,不服又有什么用呢?这事闹的,老早就该防患于未然的。


  哪里想到他会变成这样?我能嫁给他,他还不知足?好了好了,不说那个垃圾了。说说你吧,看来你过得不错,我那调皮的学弟到底被你给调教好了。


  调教谈不上,只是我一直没有掉以轻心,始终把他摆在很重要的位置上,先是给他系上围裙,夸他厨艺了得,最后我彻底让出厨房这块阵地,让他感觉,离开他我是一天也活不下去了——他肩负着如此重大职责,不消说离开,连左顾右盼的心思都没有。


  你行!不过我还是不服,这男人和男人,先天素质也不是一样的。


  我不和她争辩。抬眼看她,她的眉眼一如当年,只是显得格外消沉憔悴。当年我是仰视着她的,她高大、白胖、圆润,她向我伸出温暖的手,是真心怜惜我,在她心里,弱势纤瘦如我,是很难驾驭她那学弟的。她那学弟,在学校可是风云人物,一般的女孩子是入不了他的眼的。她肯定也很奇怪,很一般的我,怎么就被她那好高骛远的学弟看中了呢?


  都一年多了,她还没有走出离婚的阴影,一直沉浸在愤愤不平自艾自怨的情绪里。一时,我也不知道怎么安慰排解她。我本能地感觉到,她由最初幸福的甩手掌柜,到今天的被彻底甩出局,她应该也有责任。男人,是需要管理的——你管他,他才会理你。


  真的,如果相爱,就互相管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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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飞花落叶    时间: 2011-1-2 21:33
遵照太阳神版主的指示,叙事类文字一律发小说版,以分流散文版的压力。
那么好,就打扰小说版各位版主了。
抱歉!并致新年快乐!
作者: 邱天    时间: 2011-1-3 09:35
的确是一篇叙事类的散文,发太虚也对,我很赞成太阳神版主的意见。

文章文字很不错,但是作为小说,建议将故事情节夯实一些,“女人”与“老公”之间的事要更具体一些。个人以为,这些都是散文作者写小说的通病,一味情感描述,而忽略了让事件本身说话。

大家以为呢?
作者: 曾经沧海    时间: 2011-1-3 10:49
很平实的叙述风格,喜欢这样的风格。文章是小说的风格,人物塑造,细节描写也很精彩。但作为小说,还得注意情节,拔萝卜这种叙述写法不是不可取,但如果情节跌宕,结尾独到可能效果会更好。
我的意见不一定对,供商榷。顺祝元旦快乐。
作者: 天下为公    时间: 2011-1-3 12:04
欣赏了,祝新年快乐!
作者: 刘满园    时间: 2011-1-3 13:10
欢迎飞花,祝福新年!
作者: 飞花落叶    时间: 2011-1-3 16:21
是叙事类文字,当然算不得小说。
问题是,太阳神版主建议大家分流文章,所以你们不用按照小说的要求来读哦。
或者干脆,还是别读了——后悔了,不该发在这里。
作者: 邱天    时间: 2011-1-3 17:14
原帖由 飞花落叶 于 2011-1-3 16:21 发表
是叙事类文字,当然算不得小说。
问题是,太阳神版主建议大家分流文章,所以你们不用按照小说的要求来读哦。
或者干脆,还是别读了——后悔了,不该发在这里。


大概是职业病吧,在太虚看小说,我当然按照小说来读。

其实您这篇,将情节展开,应该是一篇不错的小说。我个人认为,修改一下应该可以的。
作者: 山野农夫    时间: 2011-1-3 21:50
文笔不错,欣赏!新年快乐。
作者: 飞花落叶    时间: 2011-1-4 15:48
谢谢了~~~
真的!
作者: 邱天    时间: 2011-1-4 15:56
原帖由 飞花落叶 于 2011-1-4 15:48 发表
谢谢了~~~
真的!


嗯。问个好吧!
作者: 刘丽君    时间: 2011-1-4 16:23
文笔好,稳重;学习来了。
作者: 飞花落叶    时间: 2011-1-4 23:04
喜欢看到你的笑脸哦,楼上的!
作者: 暴雨迎风    时间: 2011-1-5 10:17
文字很不错,感情真挚浓郁,支持!
作者: 暴雨迎风    时间: 2011-1-5 10:19
其实散文版分流的主意很不错,但散文毕竟是散文,如果把散文化的小说纳入散文版确是很好的,但要把散文纳入小说就有点牵强了。
作者: 大雪飞扬    时间: 2011-1-6 00:10
人物命运让人揪心,问好飞花落叶。
史铁生的《我与地坛》是一篇标准的散文吧,可我曾经买的一本全国年度小说选里也把它当小说收录了。我觉得小说和散文界限不是那么清晰,我们读文章应当看这是不是一篇好文章,而不应当先看是什么文体,没必要有太多的门户之见。一点个人见解,不当之处大家笑一笑。
作者: 袅袅    时间: 2011-1-7 19:03
文章虽然短小,但文字优美,哲理颇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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