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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比规范医疗标识的更需规范的是“规范收费” [打印本页]

作者: 唐蒙他爹    时间: 2011-3-23 08:54
标题: 比规范医疗标识的更需规范的是“规范收费”
比规范医疗标识的更需规范的是“规范收费”



唐蒙他爹

  “一个标识牌、一个小灯箱、五个制度宣传栏,外加一个医疗箱、一个氧气袋,这几样东西就要收2500元,太贵了。”在广宁县南街镇永青社区陈学华看来,完成上述建设,市场价只需500600元。他因此一度想抵制安装统一标识,却被告知“就不要在卫生站行医”。(322日《南方农村报》)

  如果说有一种行政乱收费,那么借穿的马甲就叫做“规范标识”。原本只值数百元的东西,被“统一”成了数千元,而且还不开发票,其间的“一本万利”,既折射着权力的强势,又反映着乱收费的乱局。在治理“乱收费”多年的情况之下,广宁县以“规范标识”为名,行着“收费”之实的做法,不可小视。
   
    标识只是外在的东西,对实质没有决定性的影响。一个医疗机构合不合格,光拥有豪华的包装是起不了决定性的作用,关键还得看服务的态度和医疗人员的技术水平,一个装饰奢华的医院,未必就比一个看起来简单朴素的医院更有质量。抛开这个意义不讲,从便于管理的层面来说,“规范标识”也并非不可,但必须采取“自愿原则”:一是必须由管理相对人自愿的基础之上,行政主管部门顶多只能起引导和建议的作用;二是在程序上必须赋予对方的自主权。意即在非统一不可的情况下,行政主管部门只能充当“裁判员”的角色,而不能充当“运动员”,如果借用行政许可设置收费门槛,并进行强买强卖的勾当,其实就是一种权力滥用。
   
   以管窥豹,行政乱收费并非独此一例。收费的情况究竟如何,远远比官方的统计来得更加严重。一个基层的个体医机构,比如诊所一年所承受的各种收费,已经成为严重的负担。以笔者所在的地方为例,一个乡镇卫生站一年要面临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卫生监督所、疾控中心、物价及其行业协会等各个机构的收费,其名目有培训费、会员费、资料费、换证费、体检费,林林总总不一而足,有的诊所一年为此要强缴纳数千元,占了其利润的很大一部分。重要的是,一些执法部门,将收费作为罚款的替代品,一切收费都绕过了财政的笼子,直接进入了单位的小金库。
   
   乱收费的结果,一方面是滋生了腐败和不正之风;另一方面加剧了安全隐患的发生。拿人的软,吃人嘴短,收费之后就要行保护之实,对医疗违规行为往往采取“睁一只眼闭一眼”的态度,诸如医疗乱收费,乱处方,甚至无证经营等行为,就被轻易的放过,“收费之下”的监管和被监督者形成了“利益共同体”。重要的是,收费会导致负担转嫁,最终买单的还是普通消费者。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收费及收费之后的情况才更令人担心。比规范医疗标识的更需规范的是“规范收费”,这其实是对公权力的一种限制,对乱作为的一种控制。收费如果得不到规范,则疯狂的权力就会到处插手,伤害民生的同时,对政府自身的形象,也是一种极大的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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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太和五中张奇    时间: 2011-3-23 09:23
拿人的软,吃人嘴短,收费之后就要行保护之实,对医疗违规行为往往采取“睁一只眼闭一眼”的态度,诸如医疗乱收费,乱处方,甚至无证经营等行为,就被轻易的放过,“收费之下”的监管和被监督者形成了“利益共同体”。
这种互利的链条是滋生腐败的根源,上下大抵如此。
作者: 水如空    时间: 2011-3-23 20:22
原帖由 太和五中张奇 于 2011-3-23 09:23 发表
拿人的软,吃人嘴短,收费之后就要行保护之实,对医疗违规行为往往采取“睁一只眼闭一眼”的态度,诸如医疗乱收费,乱处方,甚至无证经营等行为,就被轻易的放过,“收费之下”的监管和被监督者形成了“利益共同体” ...

说得正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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