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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杨法官 [打印本页]

作者: 于文华    时间: 2011-4-8 17:13
标题: 杨法官
热心肠.冷面孔政法工作系列散文之一
杨 法 官(散文)

                     
                      ■ 文/于文华

    想写法官的念头萦绕脑海许久了,迟迟不敢动笔。唯恐拿捏不准,掌握不好,描述不佳,让内行看了笑话。但,不写出来,又积压在心中,萦绕在胸,始终思来想去。

    凭心而论,惹不上官司,有谁愿意和法官打交道。毕竟,平稳过日子,是咱老百姓最实际、最真实、最贴切的想法和心愿。但,事出了,就要正确面对,设法解决。
            
            一、杨法官的惆怅   

    那些日子,杨法官接了一件棘手活。原告火急火燎,三天两头要个处理结果,好让亡者安葬,而被告一方却不闻不问,好似稳如泰山,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样子。待调来案件卷宗,才知道被告父母去世,爷爷奶奶年事已高,作为抚养人一方的福利院又避而不见,借口人已被其退回家中,和他们已毫无关系。没办法,杨法官只得如实相告原告实情,苦口婆心做工作,先让其尽快处理尸首,答应想法早日结案。

    【案件回放】被告系市社会福利院院民,市某中学初一学生,年仅14岁,因缺乏关爱,无上进心,和原告事因琐事发生冲突,埋下祸根。6月8日双方在一家属区篮球场相遇后,被告接过同伴朱某递过的水果刀,当场刺死年龄18岁,社会无业青年原告周某。原告见此情景,仓惶逃跑,被市防暴大队次日在市郊公园抓获,先已关押,等待判决。

    那些天,杨法官夜不能寐,食不甘味,想着如何既维护国家法律的权威与尊严,又能体现人文情怀,让当事双方心满意足,还让案件本身毫无瑕疵,无可挑剔。若能找被告一方能说话者,坐下来好好协调,案情才有望有所转机。杨法官亲赴拘留所,找原告谈话,得知有一伯父,系中学教师,估计能打开切口。问清手机号码后,当场说明了情况,要其来法院谈谈。

   但对方话好说,人却“神龙见首不见尾”。只得去单位找学校领导,施加些压力,好让其主动配合。几次面对面和原告伯父交谈,才筹措来8000元钱,算作补偿原告的丧葬费,民事部分算是画上了句号。但区区数千元,原告起初根本不予接受,经耐心细致,再三说其子殴打被告在先,是引发再次发生冲突的起因和导火索,且被告系无父无母的孤儿,毫无赔偿能力,家中爷爷奶奶年老体弱,也无经济来源,这些钱只能是民事部分的补偿。先撤诉民事部分,才能进入下一阶段刑事判决……多日跑来跑去的奔波,事情总算有了转机,杨法官眉头才稍稍舒展。
被告伯父数次表示其侄子年龄小,系未成年人,品质不坏,全家曾寄予厚望……央求能否在政策和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尽可能判轻些。话虽说的合情合理,但杨法官只是说一切按法律办事,但将尽最大可能,争取量刑轻些,给被告以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机会。但须做好接受10年往上15年以下的心理准备。

    杨法官认真研究有关法律条文,以未成年不能重刑判决为由,提出初步判决方案,上报领导裁决,最后一审判决被告有期徒刑8年。

   凭借能文能武、过硬扎实的业务本领,平易近人的工作态度,公正执法的工作能力,善于钻研、敢于吃苦、乐于奉献、勇于拼搏的精神,杨法官走上了领导岗位。

   他深知:今后的路会很长,且不会一帆风顺,但只要心揣百姓,不徇私情,不偏不袒,廉洁执法,法律的天平自会公平公正。
            
               二、我与杨法官的一些交往
   
   说起来,要不是侄子惹上官司,我无缘接触司法系统,也不会知道他们鲜为人知的生活,更不会结识杨法官。

    有天,正上课的我,被校长急急叫出,说是市中级人民法院找我,我知道:该来的总要来,任何人、任何力量都无法阻挡,躲藏、避让毫无办法。

   事情还要从头说起。

   二弟夫妇双双遇难后,我托关系、找门路,想方设法,将三个侄儿、侄女送往市社会福利院,原本想让他们有所依托,以此走上人生坦途。尤其大侄子,头脑灵活,乖巧,只要好好学习,上大学应该不成问题。谁知,到了市里,起初还奋发进取,被老师器重,委以重任,当班长管理学生。渐渐地,被喧嚣、繁华的城市生活迷惑,和班上一位问题学生沾在一起。那学生是单亲家庭,由其母抚养,不喜学习,上网成瘾,调皮捣蛋。有时,他将侄子带到他家,端水果、喝饮料、烧鱼虾、吃烤鸡,让失去双亲的侄子倍感温暖,认其母做了干妈,学会了上网玩游戏等不良习气。老师和福利院管理科多次打电话给我,要我好好开导开导、教育教育。我利用一切可能的机会,专程去武,给他讲道理、说人生、谈家庭,甚至恨铁不成钢脚踢拳打过他。每次,当着我的面,侄子都信誓旦旦,说要改邪归正,保证不再犯错,但被同学一叫,就会忘记老师、管理员和我的嘱托,跟着去鬼混。

    眼看他越滑越远,管理员和我沟通,说先送回家,让爷爷奶奶管管,我赞同,让侄子跟人打工,吃些苦,受些罪,按乡里人的说法嘴里钻些烟,接受些疾苦,何许会知道珍惜,重新走上正道。一切,按照管理员和我预先设计的进行:先由福利院管理科的老师送回,假意说不听话,被劝退回家,并让我签字画押。后让其跟同村的工程队打工,可不巧那年劳动节放假,衣食无着,只得暂且回家。爷爷奶奶天生不会教育孙子,只会哄着宠着惯着孙子。刚到家中没几天,他的朋友就找到家里,隔墙说话,连哄带骗悄悄到了市里,待我父母弄明白,人已不知踪影。

   侄子失踪后,父母和我碾转多方打听,毫无所获。凭感觉,我以为侄子去武的可能性最大:一是有落脚处,他干妈家里去的机会最多。二是有关系,认识的同学多。但侄女找到其干妈处,说是未去过。那年高考,我央求校长,到武监考,顺便找找侄子。但人海茫茫,毫无头绪,打听了一些地方,毫无线索。

    高考刚结束,回家还未喘口气,市上的同学就打电话给我,说我侄子犯了事,跟人斗殴后逃窜,防暴警察正在缉拿。紧接着,市公安局打电话,让我赶紧劝侄子认罪伏法,不要执迷不悟。我再次到估计能去的亲戚家找了一天,未果。次日公安局来电说侄子已被缉拿归案了。
再后来,我害怕惹上官司,害怕出钱赔偿,本能地拒绝了律师和中院的所有电话。没办法,他们采取行政措施,到学校找我,要我积极配合,协调处理。同去的一名杨法官坦言,将尽最大可能,争取最佳效果,让双方满意与接受。

    从杨法官嘴里,我约略得知了侄子的犯罪经过:先是侄子和同学玩篮球时,和市里的另外一伙发生冲突。其他人自知打不过逃跑了,唯独侄子被捉着,几个人轮番脚踢拳打,并让其跪地求饶。也许在被痛打的那一刻,侄子就产生了强烈的反抗念头,就想着如何要报仇雪恨……打累了,打乏了,那伙人扬长而去,侄子只得从地上爬起来,擦擦尽嘴中的血,打打满身尘土——屈辱压抑的痛打,前途渺茫的生活,连同失去双亲的痛苦,让他不知道路在何方?

   谁知,现实生活中就有冤家路窄的说法,逃都逃不脱。第二天他们又狭路相逢,仇人相见分外眼红,侄子深怕单枪匹马无法抗衡,正想逃跑还是反击,可巧碰到一块同伴从家属楼走出,且快速跑去家中取来刀具,递给侄子,扬言:放心捅,出了事,我负责!结果,头脑简单,心血来潮的侄子,提刀乱刺,致使有人当场毙命。吓得侄子扔下刀具,没命乱跑。天黑了,无处可去,钻进公园树丛里躲了一夜。

    应杨法官之邀,我只得去法院,听取调解,得知了法官的难处。此前,有个片面认识,社会上一直说法官吃了原告吃被告,是两边都不敢得罪的香饽饽。走进他们的生活,才知其实不然。法官也有法官的难处,两边都是当事人,不能偏向任何一方,寻求情与法的最佳契合点,尽可能一碗水端平,让双方满意,取得最佳效果。杨法官说我的名字早就从报纸上耳闻目睹了,明白事理,就开门见山,侄子虽属未成年人,且父母双亡,家庭无赔偿能力,但不适当赔偿,对方心中会无法接受。先将民事部分适当赔付了,对方撤诉,不再追究,才能量刑判决。他说对方系三代单传,心理上很悲伤,估计会要的多,但最终给多少,就得协调。

   后来,就赔偿款事宜,我再次去法院找杨法官。见他情绪低落,精神不振,一询问原来是他岳母病了,每晚熬夜陪护,媳妇在乡下教书,孩子又小,医院、幼儿园、家里、单位四处跑,搞得他焦头烂额,而案子又毫无进展,领导催促尽快办结,好判刑。他说谁都以为法官好当,其实两头受气,谁都想自己利益。当法官的还不能生气,只能据理力争,只能耐心细致劝解,三番五次做工作。一次调解不行,十次;十次不行,就不厌其烦,几十次、甚至上百次做工作,直到一个案件彻底交办。我来之前,他几乎磨破了嘴皮,和原告多次就赔偿一事磋商,对方最后从20万元、15万元、10万元、5万元降到2万元,说实在不能再降了。杨法官要我克服困难,多想些办法:当家户族凑点,从侄子父母铁路赔偿款中拿些,弟兄们分摊些,不然人家不撤诉,案子一直拖着,将来判刑会加重的。

    我说不提铁路赔偿还不生气,一提就一肚子气。64年颁发的《铁路法》一直沿用至今,火车砸死一头大牲畜是1000元,而一个人命只有800元,说什么人有理智有灵性……我再三讲家中的困难,不知不觉已到下班时间,随提出简单吃些饭,谁知被杨法官请到他们单位食堂,吃了碗炒面。

    回到家里,我将杨法官的话,原原本本向父母和几个弟兄分别说了。父母自知无力,说:听天由命吧,该判多少年就多少年,让他好好接受教训?一听此话,我也有些气馁,想:事已至此,该跑的路跑了,该说的话说了,钱是硬手货,还是顺其自然听凭法院的判决吧。

   五弟闻听此事,赶紧给我打电话,说牛已进山,再不努力,就前功尽弃了,大家都想些办法,为了侄子的前途命运,还是谁都凑点,其余的由我垫付,侄子日后让他报答。母亲把我给她的准备看牙的500元拿出来,父亲取出家里仅有的300元,三弟说出1000元,四弟在外打工,说没有办法。当家户族的几个弟兄,日子都不大好,有心而无力。一个信誓旦旦准备出600元钱,但不知怎么后来却说家中无钱,另外一个弟兄我上门“化缘”,一听出钱,立即开始诉苦,拿来区区200元钱,言称再无办法。

   我东拼西凑,总算凑够8000元,电话里向杨法官再三解释。他说:好罢,先如数拿来。他再给对方做工作。

    不知道杨法官花费了多少口舌、多少心血,最终原告勉勉强强接受了补偿款,撤销了民事部分的诉状。几个月后,家里受到了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书,侄子判刑8年。这样的结局父母和亲戚非常满意,说我活动力度大。我哑然苦笑,哪里有什么活动,仅仅请杨法官路边便民店,吃了两笼包子,其余烟未抽一根,茶未喝一口,完全是侄子的造化,是杨法官据理力争。
押解去少管所劳教前,我又去拘留所看望了侄子,他看到有衣物、方便面和饮料,开口就说怎么没带些香烟……一听此话,我气不打一处来:你一个娃娃,要什么香烟?!他唯唯诺诺,说是狱中的老大要的。我气的只能这样教训:“你不要管,还不接受教训,人说啥就是啥,心中要有自己的主见。”

  侄子的案件,也许仅仅是杨法官经手操办的一起普通随意案件。但,他任劳任怨、不计报酬的跑前跑后,查阅卷宗,分析案情,调查取证,和当事双方面对面交流沟通,让我认识了一名法官工作的真实一面。

   生命中,有了错,有些惩戒,总要承受。有些人,有些事,总让人感恩。法律的公平公正,需要一个国家执法环境的完善健全,需要全体公民法律意识的增强提高,更需要法律工作者齐心呵护与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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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于文华 于 2011-4-11 11:49 编辑 ]
作者: 于文华    时间: 2011-4-8 17:22
这是我应县上领导的要求,尝试写的政法系统系列散文的开首篇,请各位版主与朋友批评、指导!
作者: 张红华    时间: 2011-4-8 21:48
官场上有官场上的难处啊。问好文华朋友!
作者: zfx875206    时间: 2011-4-8 22:16
通过两个案件的细致处理,来凸显人物品格和工作态度,叙述细密,真实可信,不错,问好。
作者: 于文华    时间: 2011-4-9 08:03
原帖由 张红华 于 2011-4-8 21:48 发表
官场上有官场上的难处啊。问好文华朋友!


    谢谢红华朋友第一时间的欣赏,问好朋友!
作者: 于文华    时间: 2011-4-9 08:04
原帖由 zfx875206 于 2011-4-8 22:16 发表
通过两个案件的细致处理,来凸显人物品格和工作态度,叙述细密,真实可信,不错,问好。


   衷心感谢匣子版主的厚爱与精华鼓励,谢谢对我尝试与创新的支持,问好!
作者: 高迎春    时间: 2011-4-9 08:14
尝试写人物,也是开拓文路的需要。从熟悉的人物入手,开篇就精彩!


想写法官的年头(念头)萦绕脑海许久了
作者: 李修玲    时间: 2011-4-9 08:58
让我想起那时看过的少年犯电影。于老师的文风突变,着实笔力不凡。
作者: 于文华    时间: 2011-4-9 09:48
原帖由 太阳神 于 2011-4-9 03:44 发表
写出了人的独特的个性。


   谢谢太阳神版主的欣赏,问好朋友!
作者: 于文华    时间: 2011-4-9 09:49
原帖由 高迎春 于 2011-4-9 08:14 发表
尝试写人物,也是开拓文路的需要。从熟悉的人物入手,开篇就精彩!


想写法官的年头(念头)萦绕脑海许久了


     谢谢迎春先生看的仔细认真,谢谢支持,问好朋友!
作者: 于文华    时间: 2011-4-9 09:56
原帖由 李修玲 于 2011-4-9 08:58 发表
让我想起那时看过的少年犯电影。于老师的文风突变,着实笔力不凡。


    谢谢修玲朋友欣赏,就是想转变一下思路,感觉写的尚不够完满……请多指导、多提意见呀!
作者: 潇湘渔父    时间: 2011-4-9 11:28
标题: 回复 1# 于文华 的帖子
  文中所用的材料不知是否得自亲历亲闻,如果真是那样,那这杨法官倒还真是个清正廉洁的好法官,只是这样的法官生活中太少了,人们常说现在的法官是“吃了原告吃被告”,这大概与事实相差不远。
作者: 武俊岭    时间: 2011-4-9 14:38
人物散文不好写,因为掌握不好,就与小说相近却又不是小说;因为人物是动态的。
而文华这篇,付出了脑力,写出了效果。
司马迁的史记写人物,是一个散文范本。
作者: 洪水河畔    时间: 2011-4-9 16:20
原帖由 zfx875206 于 2011-4-8 22:16 发表
通过两个案件的细致处理,来凸显人物品格和工作态度,叙述细密,真实可信,不错,问好。


学习,并问好文华。
作者: 南山菊    时间: 2011-4-9 18:02
于老师换了系列了,改写人物了。
以事实刻画人物,很精彩,问好。
作者: 于文华    时间: 2011-4-10 22:08
原帖由 潇湘渔父 于 2011-4-9 11:28 发表
  文中所用的材料不知是否得自亲历亲闻,如果真是那样,那这杨法官倒还真是个清正廉洁的好法官,只是这样的法官生活中太少了,人们常说现在的法官是“吃了原告吃被告”,这大概与事实相差不远。


    的确是真人真事,事情也是我亲身经历,写的也是事实,没有半点虚构,让我了解、认识了法官生活的真实一面……当然,他是他,其他人是其他人,吃完原告吃被告的有没有,我不敢肯定,肯定存在。但毕竟是少数,杨法官据说去年选调到某县法院当副院长去了……

     谢谢朋友赏读,问好!

[ 本帖最后由 于文华 于 2011-4-10 23:12 编辑 ]
作者: 于文华    时间: 2011-4-10 23:15
原帖由 武俊岭 于 2011-4-9 14:38 发表
人物散文不好写,因为掌握不好,就与小说相近却又不是小说;因为人物是动态的。
而文华这篇,付出了脑力,写出了效果。
司马迁的史记写人物,是一个散文范本。


    谢谢朋友的厚爱,写的不够好,一直不敢拿出来,上周写好,最后犹豫半天才拿出来的……
    司马迁的人物的确厉害,寥寥数笔,就揭示人物性格及特点,是写人物题材的范本,值得好好揣摩钻研。问好朋友!
作者: 于文华    时间: 2011-4-10 23:16
原帖由 洪水河畔 于 2011-4-9 16:20 发表


学习,并问好文华。

  谢谢朋友欣赏,问好!
作者: 于文华    时间: 2011-4-10 23:17
原帖由 南山菊 于 2011-4-9 18:02 发表
于老师换了系列了,改写人物了。
以事实刻画人物,很精彩,问好。


   谢谢菊花朋友厚爱,问好!写的远远不够,还需要努力。
作者: 潘霞    时间: 2011-4-11 07:52
侄子的事,太令人痛心了。
纪实手法,这个系列一定精彩,问好于老师!
作者: 摇曳风铃    时间: 2011-4-11 09:02
不断偿试,不断突破,是写作者的追求。
写得不错。
于老师再看看,有些段落没编辑好呢。
作者: 于文华    时间: 2011-4-11 11:49
原帖由 潘霞 于 2011-4-11 07:52 发表
侄子的事,太令人痛心了。
纪实手法,这个系列一定精彩,问好于老师!


   谢谢潘霞文友支持,问好朋友!
作者: 于文华    时间: 2011-4-11 11:50
原帖由 摇曳风铃 于 2011-4-11 09:02 发表
不断偿试,不断突破,是写作者的追求。
写得不错。
于老师再看看,有些段落没编辑好呢。


   谢谢老友赏读。
  就是,昨天修改了一下,估计没有看到,所以……再次非常感谢朋友对我写作的支持,问好!
作者: 李雷    时间: 2011-4-11 12:48
生命中,有了错,有些惩戒,总要承受。有些人,有些事,总让人感恩。法律的公平公正,需要一个国家执法环境的完善健全,需要全体公民法律意识的增强提高,更需要法律工作者齐心呵护与不懈努力
于老师又向一个新的天地进发,可喜可贺并羡慕着!
对于写人物的文章,我是弱项,向你学习!问好!
作者: 暖玉    时间: 2011-4-11 22:23
唉,你侄子的事可真够你愁的。
生活中听惯了人们说法官的这不好那不好,而从你的文章里,我们终于看到了一个像法官的法官,不易呀!
问好文华!远握!
作者: 袁光熙    时间: 2011-4-11 22:26
标题: 回复 1# 于文华 的帖子
这篇文章很有特色,先从局外人的角度介绍一个案例,再以当事人的亲身经历和切身感受加以叙述,从多个侧面,生动具体地描述了一位品格高尚,工作认真负责,耐心细致的好法官,令人耳目一新。改变了人们对法官的某些偏见。问候朋友!
作者: 刘满园    时间: 2011-4-11 23:29
原帖由 zfx875206 于 2011-4-8 22:16 发表
通过两个案件的细致处理,来凸显人物品格和工作态度,叙述细密,真实可信,不错,问好。
是啊,欣赏学习。
作者: 于文华    时间: 2011-4-13 14:43
原帖由 李雷 于 2011-4-11 12:48 发表
生命中,有了错,有些惩戒,总要承受。有些人,有些事,总让人感恩。法律的公平公正,需要一个国家执法环境的完善健全,需要全体公民法律意识的增强提高,更需要法律工作者齐心呵护与不懈努力
于老师又向一个新的天 ...


    谢谢乡友的提读,问好!
作者: 于文华    时间: 2011-4-13 14:44
原帖由 暖玉 于 2011-4-11 22:23 发表
唉,你侄子的事可真够你愁的。
生活中听惯了人们说法官的这不好那不好,而从你的文章里,我们终于看到了一个像法官的法官,不易呀!
问好文华!远握!

   谢谢朋友支持,就是这个是一个真实的案例,也许亲自体验,所以一直想写出来……
作者: 于文华    时间: 2011-4-13 14:45
原帖由 袁光熙 于 2011-4-11 22:26 发表
这篇文章很有特色,先从局外人的角度介绍一个案例,再以当事人的亲身经历和切身感受加以叙述,从多个侧面,生动具体地描述了一位品格高尚,工作认真负责,耐心细致的好法官,令人耳目一新。改变了人们对法官的某些偏 ...


    我的意图让朋友看的一清二楚,的确是想达到这样的效果……问好朋友,谢谢支持!
作者: 杨冬胜    时间: 2011-4-13 14:58
以具体的事例展现人物的品质,让我们较为真实的了解到了那方面的人和事。欣赏!
作者: 文竹    时间: 2011-4-13 16:39
还真不了解法官行当的事呢,有空细看。先提上!
作者: 于文华    时间: 2011-4-14 10:42
原帖由 刘满园 于 2011-4-11 23:29 发表
是啊,欣赏学习。


    谢谢满园版主支持,问好!
作者: 于文华    时间: 2011-4-14 10:42
原帖由 杨冬胜 于 2011-4-13 14:58 发表
以具体的事例展现人物的品质,让我们较为真实的了解到了那方面的人和事。欣赏!


  谢谢朋友厚爱,问好!
作者: 炬焰炯炯    时间: 2011-4-14 11:07
问好,可好,好久坐下来写东西了,于老师学习。
作者: 薄暮    时间: 2011-4-14 13:37
一篇可读性强而又意蕴深厚的纪实文学,可见作者是花了许多心血的。
问好于老师!
作者: 付熙君    时间: 2011-4-14 22:17
质朴平实的叙述中见其深厚的文字功底,于老师的文章颇具吸引力,学习并问好!
作者: 于文华    时间: 2011-4-15 11:10
原帖由 文竹 于 2011-4-13 16:39 发表
还真不了解法官行当的事呢,有空细看。先提上!

    谢谢文竹朋友欣赏,问好!
作者: 于文华    时间: 2011-4-15 11:11
原帖由 炬焰炯炯 于 2011-4-14 11:07 发表
问好,可好,好久坐下来写东西了,于老师学习。


   谢谢朋友支持,问好!
作者: 于文华    时间: 2011-4-15 11:12
原帖由 薄暮 于 2011-4-14 13:37 发表
一篇可读性强而又意蕴深厚的纪实文学,可见作者是花了许多心血的。
问好于老师!


    谢谢薄暮朋友欣赏与厚爱,问好朋友!
作者: 于文华    时间: 2011-4-15 11:13
原帖由 付熙君 于 2011-4-14 22:17 发表
质朴平实的叙述中见其深厚的文字功底,于老师的文章颇具吸引力,学习并问好!


    过奖了,谢谢厚爱,问好朋友!
作者: 鸽子杨军    时间: 2011-4-15 11:23
非常老道的文字,写得自然而稳沉。向于老师学习写人的散文!
作者: 秋风向晚    时间: 2011-4-15 12:01
人物的个性很鲜明,通过事件的本身,来彰显法官的形象。问好。
作者: 秋风向晚    时间: 2011-4-15 12:03
如今许多官员,已不是我印象中的丰满纯净了,包括法官。但愿人间正道,不会沦为其他层面。
作者: 范廷伟    时间: 2011-4-18 09:48
写人记事,轻车熟路,可见于老师的文字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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