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财论坛

标题: 小娃公告 [打印本页]

作者: 山里娃    时间: 2004-3-19 07:45
标题: 小娃公告
  承蒙论坛领导和各位器重,小娃成了《太虚》版的服务生,除了老一些无法克服之外,小娃认为本人还是能够进步地,也有信心把本职工作做好。下面把搞好《太虚》的一些想法简要地向大家公告一下,期望赢得可能有的掌声。
      
  一、论坛是我们的家,《太虚》则是我们温馨的书房,各位朋友都有保持她的繁荣的权利和义务,因此您手中的各种样式的小说作品和有关小说理论的文章尽管拿到这里,只要是优秀的,大家都会把她摆在书架最显眼的地方。
      
  二、维护《太虚》的清洁、健康人人有责,这里严禁贴出反动文章,一经发现三位版主均有权直接删除,并请管理员查封IP。对于少数有露骨色情暴力描写的作品,由版主通过悄悄话的形式提醒作者修改,如该作者两次上线后还不修改,版主可以进行适当编辑,但以不违背作品的原意为度。
      
  三、提请各位严格按照论坛规定格式发帖,不按规定格式发的帖子一律不予加精,不予报请侯选计酬。
      
  四、热诚欢迎对作品进行大规模的争鸣,因为有争鸣才有提高。
      
  五、小娃天性幽默,本人首次提出倡导欢迎健康、诙谐、调侃、俏皮的灌水跟帖,期望营造一种轻松愉快的氛围,以减轻大家辛勤写作带来的劳累。
      
  六、不定期开展“千字微型小说征文”、“迎国庆小说大展”、“网络小说大荟粹”等项活动,并尽量向论坛管理团队多打小报告,为参加这些活动的朋友多要点稿费、纪念品什么的。
      
  以上六条,代表六六大顺。小娃在老家亲人的眼睛里永远是长不大的小娃,更希望在这里也是,大家在论坛里相聚就是缘分,我有了缺点,您把俺当成自家人您该打就打,该骂就骂;我有了优点,您也把俺当成自家人给点掌声、给杯酒喝得了,因为您是俺的自家人,俺给您客气啥?!
      
  祝愿咱们的论坛越办越好,祝愿各位天天开心!!
作者: 山里娃    时间: 2004-3-19 07:47
嘿嘿,差点把作品声明打上了!!
作者: 张光茫    时间: 2004-3-19 08:03
好,新官上任三把火,这头把火烧的不错,论坛就需要争鸣,写东西需要争鸣才能进步,这条我最信!
作者: 左显辉    时间: 2004-3-19 08:49
我看争论是一定要有的,但要有正确的态度;另外,提倡平等的辩论作风,防止“文霸”出现:)
作者: 冰雨by    时间: 2004-3-19 08:58
最初由 左显辉 发表
我看争论是一定要有的,但要有正确的态度;另外,提倡平等的辩论作风,防止“文霸”出现:)


同意左兄意见!!

祝贺并支持小娃!!
作者: 海怡    时间: 2004-3-19 09:10
祝贺支持小娃的工作。:))
作者: 一楠    时间: 2004-3-19 09:44
最初由 左显辉 发表
我看争论是一定要有的,但要有正确的态度;另外,提倡平等的辩论作风,防止“文霸”出现:)

  左显辉先生所言甚是,希望大家都能保持一个公平、公正的心态积极参与本版块作品的评论和讨论,并能提出中肯的意见,这才是我们的最终愿望。
  
  同时也希望如山里娃版主倡导的那样,欢迎健康、诙谐、调侃、俏皮的灌水跟帖,期望营造一种轻松愉快的氛围,以减轻大家辛勤写作带来的劳累。

  争鸣才有提高! (摘自小娃公告) :)
作者: 晚亭    时间: 2004-3-19 09:49
毛主席说了,中国的太阳是红色的,管理员说了山山的太阳正在向红色看齐。。
作者: 春苗儿    时间: 2004-3-19 10:31
YE!YE!YE!YE!YE!好棒呀,山里人当家做主的日子终于到了。我一定给伯伯敬三杯酒。
作者: 观潮生    时间: 2004-3-19 10:37
祝贺山兄上任
作为一名曾经短期在任的斑竹和一名评手,我深感斑竹责任之烦琐,深切的希望太虚能够兴盛起来,多出精品。
作者: 纪慎言    时间: 2004-3-19 11:01
支持山版主。
精心作文,公平看人,心态把准,水平跟紧。
作者: 山里娃    时间: 2004-3-19 12:36
鸣谢各位回帖支持,有什么建议也请提出来咱们共同研究!!
作者: 轩轩    时间: 2004-3-19 13:35
呵呵,支持,并努力参与吧,现在可不敢说太多,能力有限啊!:))
作者: 左显辉    时间: 2004-3-19 15:59
斑竹的文章一般由超级斑竹加精华,这一点是否可以考虑呢?:)
现在有三位斑竹,如果相互加精华,光斑竹的文章就占去了少半的精华数量,我以为
。。。。。。
作者: 心语    时间: 2004-3-19 16:25
说得好,支持。
作者: 又又    时间: 2004-3-19 16:40
哈哈,支持山里娃,当然还有其他版主
作者: 一楠    时间: 2004-3-19 16:40
最初由 左显辉 发表
斑竹的文章一般由超级斑竹加精华,这一点是否可以考虑呢?:)
现在有三位斑竹,如果相互加精华,光斑竹的文章就占去了少半的精华数量,我以为
。。。。。。
很好!同意!:)))
作者: 龙侠    时间: 2004-3-19 18:44
最初由 左显辉 发表
我看争论是一定要有的,但要有正确的态度;另外,提倡平等的辩论作风,防止“文霸”出现:)


但看观点正确否,“文霸”大概不会有的。
作者: 房子    时间: 2004-3-19 18:55
活活,山里娃的就职演说,好话连篇。呵呵,支持!
作者: 山里娃    时间: 2004-3-19 19:40
哈哈,谢谢大家,恕不一一回帖,重要的是大家玩好,高兴!!
作者: 山里娃    时间: 2004-3-19 19:43
最初由 左显辉 发表
斑竹的文章一般由超级斑竹加精华,这一点是否可以考虑呢?:)
现在有三位斑竹,如果相互加精华,光斑竹的文章就占去了少半的精华数量,我以为
。。。。。。



同意一楠的答复!!但另两位版主的帖子如果写的好我会及时加精华的,因为我只看文章不看人!!
作者: 王立    时间: 2004-3-19 19:49
最初由 山里娃 发表
...


应该的。斑竹好文当然应有钻石、宝石什么的。赞同。
作者: 魏志国    时间: 2004-3-19 20:37
娃哥哥好样的!严重支持!
作者: 山里娃    时间: 2004-3-20 08:14
谢谢王立朋友,谢谢志国!!
作者: 野猪皮    时间: 2004-3-20 11:04
俺多多劳动,以实际行动支持山斑!
作者: 山里娃    时间: 2004-3-20 11:17
谢谢皮老师!!
作者: 纪慎言    时间: 2004-3-20 21:19
非常佩服山里娃与一楠版主的奉献精神,一是因为忙于大家的事情耽误了自己的创作,二是自己的作品谨慎加精,三是加精的作品也没有计酬!太让我老头子感动了!
作者: 山里娃    时间: 2004-3-21 11:14
纪先生夸奖地叫小娃难堪了,其实俺哪有你说的那样好啊,唉,惭愧!惭愧!!
作者: 姜仲华    时间: 2004-3-21 13:40
娃哥哥好样的!急急支持!
作者: 山里娃    时间: 2004-3-21 17:01
哈哈,惭愧,谢谢仲华!!
作者: 羽佳    时间: 2004-3-22 07:52
标题: 娃兄
关于连载的文章,你要争取一下啊!不要几万字的文章又是精品,也只给五个米啊。
作者: 山里娃    时间: 2004-3-22 12:54
哈哈,尽量!!
作者: 冷露无声    时间: 2004-3-22 16:46
娃娃,冷露这几日有事情,来晚了。请接受我迟到的祝贺!
作者: 玉龙    时间: 2004-3-22 17:55
玉龙出差几日,山里娃荣任斑竹,老兄举双手祝贺了!
作者: 羽佳    时间: 2004-3-22 18:36
标题: 我的回帖怎么找不到了。
回帖找到了。原来在后面,不能露出来。不过还是要重复一下啊,建议山弟和这里的领导反映一下,关于长篇连载应该多加点米啊。不要几万字和几千字的给的一样多。
叫你山弟你大概不高兴吧,可能真的实际年龄我就是比你大啊。
作者: 谭其森    时间: 2004-3-22 19:36
赫赫,严重支持山里!!!!
作者: 山里娃    时间: 2004-3-22 19:49
谢谢各位支持!!羽佳兄,你可能要比我小,当初我也称谭斑竹为兄,后来才知道人家是很青很青的小伙子,对不谭斑竹,哈哈!




欢迎光临 中财论坛 (http://bbs.zhongcai.com/)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