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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请教管理员 [打印本页]

作者: 罗忠继    时间: 2011-7-2 21:15
标题: 请教管理员
论坛管理章程中“第九条 严禁一稿多投,在中财论坛发表原创作品一个月后仍未被予以公告或收到相关通知函的,作者方可对稿件自行处理。”是不是说未被计酬的作品作者可自行处理,可以投往其它网站或报刊、杂志吗?
    笨笨的问题,请笑解!
作者: 邱天    时间: 2011-7-2 22:12
应该是这样的。您的作品未被计酬,自然有支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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