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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婚姻的殿堂,还是否神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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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舒展的波浪
时间:
2011-8-31 19:06
标题:
婚姻的殿堂,还是否神圣?
婚姻的殿堂,还是否神圣?
①
制订新《婚姻法》的专家们
终于十月胎怀生产了
那空前绝后的轰动效应哦
不亚于原子弹爆炸,卫星上天
不亚于美国9.11事件
不亚于汶川地震
更不亚于神六傲游太空震撼人心
(应该不是十月吧
十月怀胎是女人
我们是专家,不是女人)
是的,专家不是女人
专家有专家的来历
就像齐天大圣
不然,哪有资格参与法律的制订
比如工人、农民,比如学生
比如解放军
②
几千年的封建残余蒂固根深
一直绞索般套着国人
和谐社会,就应该
“婚前个人按揭所买房屋
离婚时归个人
父母给婚后子女买房
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
这铿锵有力的法律条文啊
就像曾经有人说过
倒买一担小菜也是上岗那样
准确,精辟
③
仿佛张家界的山,丽江的水
五旬的老板丙风光迷人
今年又离婚结婚
丙说:感情不合
卷起铺板走人,完全符合
新《婚姻法》之有关条款的规定
动车般无可非议
但与老板甲、老板乙相比
我是小巫见大巫
还差一个跟斗云
更不说那些倒下和没有倒下的贪官
哪一个不是几千万或者上亿
他们才是,真正的
人
④
以法律的形式,保护或怂恿了
一个人的合法权益
却挑起了人与人、夫与妻、家庭与家庭
永无止境的矛盾
婚姻的殿堂啊,还是否
神圣?
2011.08.31.
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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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舒展的波浪 于 2011-8-31 19:11 编辑
]
作者:
从容
时间:
2011-8-31 20:43
极尽讽刺味道。诗句直面,勇于直面,欣赏。
作者:
曹国魂
时间:
2011-8-31 20:54
中国的法多,但不健全!
作者:
舒展的波浪
时间:
2011-8-31 23:08
原帖由
从容
于 2011-8-31 20:43 发表
极尽讽刺味道。诗句直面,勇于直面,欣赏。
谢谢点评。
问好
作者:
美丽的水妖
时间:
2011-8-31 23:15
对于新婚姻法的诠释和实施,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譬如:找个富二代,不如找个潜力股,等等等等。文本的指向有力,值得拷问。
作者:
高山流水
时间:
2011-9-1 03:11
直击现实,有讽刺意味。
作者:
邱天
时间:
2011-9-1 07:15
铿锵有力的质问,发人深省的思考。
作者:
太白岩
时间:
2011-9-1 09:42
再赏好诗,秋安
作者:
万里山水
时间:
2011-9-1 16:27
政论色彩,剖析法律,令人感到了诗歌的一个使命和责任。欣赏针砭的文字,锋利与尖锐。
作者:
古月灵秋
时间:
2011-9-3 10:46
诗歌关注时事,敏感,有力.欣赏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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