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财论坛

标题: 小娃公告(第五号) [打印本页]

作者: 山里娃    时间: 2004-4-16 21:03
标题: 小娃公告(第五号)
现将管理员同志的一个帖子转贴过来,希望大家认真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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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论坛管理员事务较繁忙,没能及时回复会员的提问。敬请各位见谅!!以上会员的讨论已经过阅读,总结起来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何为原创?
  答:原创即为作品由作者本人亲自创作,而非通过篡改,摘抄等其他途径所获得的。目前论坛上出现了一些类似的现象!严重侵犯他人的权益,从而对论坛造成影响,这样的行为我们将给予坚决打击。那么为什么作品一定要加原创二字呢?很多作品是在其他媒介或报刊发表过的,有的是作者本人而有的不是,以假乱真。对于此作者与彼作者是否为同一个人,我们包括大家也很难去取证。所以为了避免一些不正当的行为的出现和维护作者本人及论坛的权益,论坛一律规定非原创作品不计酬。

  不是计酬作品是否可以加精华?
  答:不是计酬,适当也可以加精华。但就需要斑竹把握好一个度,因为同样涉及到一些具体的问题。

  版权与原创是否为同一概念?
  答:如果作品在其他媒介发表过的,并受到版权限制,那么论坛不允许类似情况的出现,此类问题容易引起版权纠纷,但欢迎其他形式的交流!!中财论坛是对外开放的,同样欢迎一些新思想新理念能够参与进来。如果在其他媒介没有受到版权限制的,那么论坛允许发表,但同样不计酬。

  计酬与精华是否为同一概念?
  答:不是。精华是斑竹加的,计酬是论坛最终经过管理团队评定的,但计酬建立在精华的基础上;计酬一般都是精华,精华也有不是计酬的,没被加精华也有被选入计酬的。

  在中财未曾获得计酬的作品,是否可以另投其他刊物或相关的媒体??
  答:在不侵犯中财论坛权益的情况之下,原作者对作品享有权限。

  同时,论坛非常欢迎大家以各种形式的交流和探讨,感谢春夜版斑竹们!希望大家能在中财论坛得到收获!!
作者: 龙侠    时间: 2004-4-16 21:14
支持
作者: 纪慎言    时间: 2004-4-16 22:02
支持!
作者: 袁和鲁    时间: 2004-4-16 22:05
支持.
作者: 张光茫    时间: 2004-4-17 00:46
呵呵,严重支持!为论坛的繁荣而努力!
作者: 山里娃    时间: 2004-4-17 07:08
谢谢以上各位支持,近日《太虚》版相继发现许多优秀帖子都可以在其他论坛上搜到,且不是这里的作者名字,直接影响了作品的计酬,也影响了小说作者的信誉,这是计酬小说有所减少的真正原因,请大家注意了!!
作者: 苦雨    时间: 2004-4-17 08:51
我现在明白了!
作者: 左显辉    时间: 2004-4-17 08:54
斑竹难辞其咎,搜索帖子是斑竹的基本职责,“小娃”先生怎么现在才知道呢?
还有,太虚版的“精华”帖子是否太多?我个人以为这种遍地开花的做法未必妥当,全是精华,结果是没有精华。
作者: 龙侠    时间: 2004-4-17 09:12
真正应追究的是作者的责任,
是写手起码的素质问题。
斑竹不可能顾及全面,
所以很理解山里娃等的苦衷。

原斑竹显辉的话也不无道理,搜索软件里有一种效果很强的,标题、内容、作者,一搜既出,只要是在网上发过,文字中包括的,全部显现,但,这样是很费心了。
作者: 乾坤夜    时间: 2004-4-17 09:38
  我认为管理员同志的这个帖子很好,说的有理有据,合情合理。同样的话,说出来受听。让写手们看了心里舒服。不像某些人的帖子,话里暗含着其他意思:好像作者们都盯着这里的钱,如果不在这里得到稿费就得饿死一般。一副手握生杀大权的施舍者的模样。我认为来这里的人都是有档次的,最起码小名也叫个‘文人’。既然是文人嘛,总有点文人的自尊,最受不得别人的奚落。论坛里有了那样的帖子,直接影响论坛的人气,冷了朋友们的心。希望朋友们都和管理员同志学习一下,多学一下语言艺术,摆正自己的位置,不要把写手们吓跑。
作者: 山里娃    时间: 2004-4-18 17:09
最初由 左显辉 发表
斑竹难辞其咎,搜索帖子是斑竹的基本职责,“小娃”先生怎么现在才知道呢?
还有,太虚版的“精华”帖子是否太多?我个人以为这种遍地开花的做法未必妥当,全是精华,结果是没有精华。


两天上不来,没有及时恢复大家的帖子,很对不住。您说的对,主要责任在我,我觉得大家写的稿子不容易,所以就没有细致地搜索。加精的问题也是,以后少加就是。嘿嘿,个别帖子我们几个版主并没有加精华,可却成了精华,这我就难以解释了。谢谢你!!
作者: 山里娃    时间: 2004-4-18 17:21
最初由 乾坤夜 发表
  我认为管理员同志的这个帖子很好,说的有理有据,合情合理。同样的话,说出来受听。让写手们看了心里舒服。不像某些人的帖子,话里暗含着其他意思:好像作者们都盯着这里的钱,如果不在这里得到稿费就得饿死一般...


谢谢你直率地说出来,说明您是一个很痛快的人。我接受你的批评,但是我自从担任版主以来,从来没有觉的比别人要高点什么,实际上也不是,因为生杀大权可不是我们掌握着,我们也没有那个臭谱可以摆,只是想为大家服务。同时版主更是普通的作者也想得到大家的理解和支持,理解和尊重,这方面您最清楚,我记得您的帖子我每一次都是很认真地看完并回帖,包括你一气发了6个版的那个,可是却没有见对此有任何反映,一个帖子都没有回复,这就不好理解了,互相支持和关心还不是一句空话吗?
       心里想的说出来,还请你谅解!!
作者: 山里娃    时间: 2004-4-18 17:23
同时谢谢龙侠和苦雨两位的支持!!
作者: 若荷    时间: 2004-4-18 18:58
标题: 回复: 小娃公告(第五号)
最初由 山里娃 发表
现将管理员同志的一个帖子转贴过来,希望大家认真学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于论坛管理员事务较繁忙,没能及时回复会员的提问。敬请各位见谅!!以上会员的讨论已经过阅读,总?..


学习了!
作者: 左显辉    时间: 2004-4-18 19:54
“两天上不来,没有及时恢复大家的帖子,很对不住。您说的对,主要责任在我,我觉得大家写的稿子不容易,所以就没有细致地搜索。加精的问题也是,以后以少加就是。嘿嘿,个别帖子我们几个版主并没有加精华,可却成了精华,这我就难以解释了。谢谢你!!”

有什么不好理解的啊,我也当过斑竹啊,也会加精华啊,这不就理解了吗?
冒犯了斑竹,请多见谅:)
作者: 山里娃    时间: 2004-4-18 20:23
最初由 左显辉 发表
“两天上不来,没有及时恢复大家的帖子,很对不住。您说的对,主要责任在我,我觉得大家写的稿子不容易,所以就没有细致地搜索。加精的问题也是,以后以少加就是。嘿嘿,个别帖子我们几个版主并没有加精华,可却成了精...


     哈哈,原来是老版主,小娃来的时间短,真的不知道,还请左版主见谅!!
作者: 若荷    时间: 2004-4-18 20:34
看了好几遍了,不写了,还是支持山娃娃大兄弟吧。
作者: 龙侠    时间: 2004-4-18 20:52
几天前,精华文章之所以多加了些,我的理解是,新人一下子拥来不少。
精华不失为一种鼓励的方式。这样做应该是正确的,也是为了中财的发展。
是为了保留一种人缘,营造一种氛围,即便是很多权威的杂志,往往对初次发稿的新人开小灶,但变成老手后就要要求严格了。在这一点上,中财即便是将一些差强的文章纳入计酬,我想,也大是应该,也应理解。
作者: 乾坤夜    时间: 2004-4-18 21:35
最初由 山里娃 发表
[QUOTE]最初由 乾坤夜 发表
  

    娃兄,你好看了你的帖子,我的心里很难过,对不起,是我不会说话,让你误解了,我所说的那个帖子并不是你和艳艳版主的,你们的虚怀若谷的精神和为社区无私奉献的所作所为是有目共睹的,不只是我非常敬佩你们,朋友们也多次赞许过,大家都心里有数,但是请你谅解,我真的不好说出谁谁谁来,毕竟我是个新人,言轻位卑,何况我还想继续在中财混出点乐趣,不好得罪人的。你自己仔细看一遍吧,我相信有些帖子你也会有同感的。还是那句话:毕竟我们小名叫个‘文人’,一生最大的弱点就是长了自己的脑袋,会动自己的脑筋。
    娃兄对我的关照和爱护,我会永记心中的,朋友嘛(从一开始我就把你当作朋友来看待了。)大恩不言谢,我这人不善于表白,哈哈,心里有数了,我当涌泉的。
作者: 颖文    时间: 2004-4-18 23:25
我回來啦, 但现在要去补眠, 我有好久没有好好的睡一觉了:(
这个帖子我早学习过了, 尊重并支持!
下次再来拜望各位, 问好:)
作者: 山里娃    时间: 2004-4-19 07:15
最初由 乾坤夜 发表
娃兄,你好看了你的帖子,我的心里很难过,对不起,是我不会说话,让你误解了,我所说的那个帖子并不是你和艳艳...


乾坤兄,你好,咱们两个都是那种直率没有毒的人,我敬佩你的这种性格,来,握握手,咱们以后相互学习\共同提高,大家在这里相遇了就是缘分啊,有好的心情比什么都好啊,祝开心每一天!!
作者: 一楠    时间: 2004-4-19 09:02
版权与原创是否为同一概念?
  答:如果作品在其他媒介发表过的,并受到版权限制,那么论坛不允许类似情况的出现,此类问题容易引起版权纠纷,但欢迎其他形式的交流!!中财论坛是对外开放的,同样欢迎一些新思想新理念能够参与进来。如果在其他媒介没有受到版权限制的,那么论坛允许发表,但同样不计酬。

  
  既然现在明确,大家就有了努力的方向,包括斑竹!
作者: 又又    时间: 2004-4-19 09:14
感觉娃哥是很尽心负责的,支持!
作者: 若荷    时间: 2004-4-19 09:17
会开完了么?:)
作者: 乾坤夜    时间: 2004-4-19 09:34
哈哈,谢谢娃兄的理解。也祝你快乐每天。

作者: 达亮    时间: 2004-4-19 09:42
最初由 龙侠 发表
几天前,精华文章之所以多加了些,我的理解是,新人一下子拥来不少。
精华不失为一种鼓励的方式。这样做应该是正确的,也是为了中财的发展。
是为了保留一种人缘,营造一种氛围,即便是很多权威的杂志,往往对初次...


支持龙兄,对老会员加精华的文章一定要把好关。

这里的确是藏龙卧虎之地,来这里就是向大家学习,也希望在此论坛里对文章有不同的中肯点评,否则就失去来这里的意义了。
作者: 阿瘦7    时间: 2004-4-19 15:42
乱乱的~~~~~~~~~~
作者: guxiang99    时间: 2004-4-19 16:01
學習過
作者: 山里娃    时间: 2004-4-19 17:26
最初由 阿瘦7 发表
乱乱的~~~~~~~~~~



??
作者: 野猪皮    时间: 2004-4-19 23:58
靠!还有这么多猫腻啊?什么篡改的,抄袭的,都来了。长此下去,不是俺这样的好孩子也给带坏了?
打倒上述现象!
作者: 江南行    时间: 2004-4-20 13:08
先来报道,不过两手空空,乌乌
作者: 山里娃    时间: 2004-4-20 13:32
最初由 野猪皮 发表
靠!还有这么多猫腻啊?什么篡改的,抄袭的,都来了。长此下去,不是俺这样的好孩子也给带坏了?
打倒上述现象!


哈哈,丫头永远是个好丫头!!
作者: 滢滢    时间: 2004-4-21 17:01

作者: 山里娃    时间: 2004-4-21 17:26
光这样鼓掌怕是太累了,哈哈!!
作者: 袁和鲁    时间: 2004-4-22 11:25
最初由 龙侠 发表
几天前,精华文章之所以多加了些,我的理解是,新人一下子拥来不少。
精华不失为一种鼓励的方式。这样做应该是正确的,也是为了中财的发展。
是为了保留一种人缘,营造一种氛围,即便是很多权威的杂志,往往对初次...

赞成龙侠的观点,对于新人,如果确实是不错的文章,一个精华,会对他影响很大,对繁荣论坛是大有好处的。
作者: 山里娃    时间: 2004-4-23 07:50
小说版要靠大家的共同努力才可以办好,我和一楠版主在加精华的时候每每互通情况,只看质量不看人!但是有些情况俺还是要说出来,一些朋友发个稿子上来,就再也不见了人影,而其他版块他(她)则是很热烈地回帖的;有的朋友没有稿子的时候从来不过来,只有有了自己的稿子才会来提提自己的,直到自己的作品计酬了,就又不见了,这真的不好啊,嘿嘿,不冷才怪了。
      鉴于最近小说版有些冷,本人心情糟糕,说了以上的话,还请大家原谅!!
作者: 一楠    时间: 2004-4-23 10:20
最初由 山里娃 发表
小说版要靠大家的共同努力才可以办好,我和一楠版主在加精华的时候每每互通情况,只看质量不看人!但是有些情况俺还是要说出来,一些朋友发个稿子上来,就再也不见了人影,而其他版块他(她)则是很热烈地回帖的;有的朋友没...


山里娃斑竹说地极是,还望大家以公平的心态多多参与评贴!:)
作者: 袁和鲁    时间: 2004-4-23 10:24
最初由 一楠 发表
[QUOTE]最初由 山里娃 发表
小说版要靠大家的共同努力才可以办好,我和一楠版主在加精华的时候每每互通情况,只看质量不看人!但是有些情况俺还是要说出来,一些朋友发个稿子上来,就再也不见了人影,而其他版?..

支持永远是论坛的源动力,
参与永远是我们共同责任。
作者: 無影書生    时间: 2004-4-23 20:44
學習了
作者: 小忧    时间: 2004-4-23 22:04
大家既然都知道娃哥及各版主的“处心积虑”“良苦用心”,就拿自己的东东上。
   严厉打击盗版!
      呵呵, 要不,就同我一样只看不发,也好!
作者: 山里娃    时间: 2004-4-24 08:08
哈哈,多谢各位了!!
作者: 轩轩    时间: 2004-4-24 13:55
支持!并且感谢中财,功得无量!
作者: 山里娃    时间: 2004-4-24 14:34
最初由 轩轩 发表
支持!并且感谢中财,功得无量!


哈哈,心中之语!!
作者: 滢滢    时间: 2004-5-26 20:25
俺终于能进来中财了。
作者: 山里娃    时间: 2004-5-27 21:13
最初由 滢滢 发表
俺终于能进来中财了。


这回以后可以常来!!
作者: 滢滢    时间: 2004-5-28 09:25
当然要常来了,可是我最近很忙,来少了娃哥不要怪我哦。等俺学会开车,俺来看你:))
作者: 山里娃    时间: 2004-5-28 12:59
最初由 滢滢 发表
当然要常来了,可是我最近很忙,来少了娃哥不要怪我哦。等俺学会开车,俺来看你:))


等我先打个电话,建好高速,哈哈!!
作者: 滢滢    时间: 2004-5-28 13:15
最初由 山里娃 发表
等我先打个电话,建好高速,哈哈!!

怎么娃哥那里还没建高速?用不用赞助一点呀?俺赞助一大笔钱,十元人民币。~~~
作者: 老庄    时间: 2004-5-28 23:30
标题: 支持
严正声明,本人支持本公告!
作者: 山里娃    时间: 2004-5-29 07:04
谢谢老庄!!
作者: 苦雨    时间: 2004-5-30 17:33
支持山斑,支持中财!坚决支持!
作者: 山里娃    时间: 2004-5-30 20:08
哈哈,苦雨出发才回,顾不上休息,就来支持俺了,感谢!!
作者: 吴安臣    时间: 2004-6-12 18:00
支持!
作者: 小楼文章    时间: 2004-6-16 20:34
支持山版!
作者: 山里娃    时间: 2004-6-17 13:52
多谢!!
多谢!!
作者: 王建设    时间: 2004-7-9 19:36
五号文件转建设阅过。
作者: 冰儿2004    时间: 2004-9-20 17:34
冰儿学习了!
作者: 杨清舜    时间: 2004-11-21 14:07
最初由 龙侠 发表
支持


龙哥早就在主里的呀,也不介绍一下我来,我才知道这里的。先来玩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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