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财论坛

标题: 给会员的几点建议 [打印本页]

作者: 王茂慭    时间: 2011-11-2 15:04
标题: 给会员的几点建议
    1、中财的作品必须是首发的,这是原则,既然来了就得遵守论坛的规矩,这是前提。我工作也很忙,说实话也不会一个一个检查大家的诗歌是不是首发,所以,我声明,一旦我发现不是首发,我就在一个月之内不会给作者点精华。

    2、面对文字,我们需要的是真诚,哪怕生活中多虚伪都行。我也不会过分溢美一个人,也不会过分苛刻一个人,就是精华作品我也提出了一些建议,也包括几个斑竹的,大家也看见了。我看得起自己,评语代表我的水平。说的远一些,会员也应该积极肯定斑竹的评价,想一想人家为什么这样提出评语,这也算互动交流,很多会员,只看诗歌,不看评语。

    3、我希望大家认真写好每一首诗,对自己苛刻一些,这是尊重你自己,显示自己修养的表现。当然,对于那些新会员,尤其是那些认真的会员,我更多的是鼓励,想必大家在我的回帖和精华的说明中看到了。其实人是讲情义的。斑竹不会随便点精华的,因为那样大家会看不起的,至少我是这样的。

    4、对于大家的作品,我希望好就说好,不好就说不好,不要虚伪的恭维,真诚的打开内心交流,这是我的愿望。

   5、说的远一些,来到这个论坛就遵守论坛的规矩,你如果觉得有些规矩对你不习惯,你可以不来。我以前也有过怨言,现在想一想,规矩没有错,错的是执行的人,就像一把刀,你用来切面就是菜刀,杀人就是凶器,刀没有错,一切在于人。

   由此,我会力求从良知和道义的角度做到公允,请大家相信。假设,有人要有意见,你就直接批评斑竹,或者我,与论坛无关,这是我做事的原则,敢作敢当;当然做就做好。

     一句话,依靠自己内心,讲求做人的良知,寻求做人的大气,做个有道义的读书人。

[ 本帖最后由 王茂慭 于 2011-11-2 16:53 编辑 ]
作者: 立青    时间: 2011-11-2 15:19
沙发支持!!
作者: 倚剑听雪    时间: 2011-11-2 15:22
支持王版主的建议,依靠自己内心,讲求做人的良知,寻求做人的大气,做个有道义的读书人。好!
作者: 邱天    时间: 2011-11-2 16:23
理解王版主的良苦用心。支持!
作者: 刘彦林    时间: 2011-11-2 16:29
王版主的苦心,令人感动!支持。
作者: 川媚    时间: 2011-11-2 16:31
好快人快语。我会多来学习。
作者: 罗忠继    时间: 2011-11-2 16:49
支持 :victory: :victory:
作者: 柳叶飞飞    时间: 2011-11-2 16:54
很好的建议!支持新版主王老师!
作者: 々秋天    时间: 2011-11-2 16:57
大刀阔斧干一番!~1翻天覆地来一把~!
支持真诚!~!支持公正!~
作者: 刘丽君    时间: 2011-11-2 17:06
管理者非常辛苦。很理解!
作者: 阎润文    时间: 2011-11-2 18:17

作者: 祥萍    时间: 2011-11-2 19:43
很全面中肯。
作者: 素墨    时间: 2011-11-2 19:58
支持版主
4、对于大家的作品,我希望好就说好,不好就说不好,不要虚伪的恭维,真诚的打开内心交流,这是我的愿望。


作者: 飘逸枫    时间: 2011-11-2 20:26
枫子很少来诗歌版,希望中财里多出几个王版这样的版主哦,即使没有规矩也行哦,顶你一下!
作者: 松哥1965    时间: 2011-11-3 08:19
中肯的建议,很好
作者: 王茂慭    时间: 2011-11-3 14:41
我们应该在乎斑竹的评语,作者应该回应一下,也算是交流,也是一种真诚,也算对斑竹工作的肯定,做人需要这样激情啊。
作者: 雪落梅花    时间: 2011-11-3 14:44
敢作敢当;做就做好。非常欣赏您的这种直爽的性情和不凡的气概,论坛需要这样真诚的交流。问好
作者: 游剑江湖    时间: 2011-11-3 15:52
快人快语,支持!
作者: 伊暮暮    时间: 2011-11-3 16:56
一句话,依靠自己内心,讲求做人的良知,寻求做人的大气,做个有道义的读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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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啊,支持呢!
作者: 王茂慭    时间: 2011-11-6 18:50
继续点起来。希望很多人做个好人。
作者: 水阁云天    时间: 2011-11-6 19:07
标题: 有规矩才成方园
有规矩才成方园,支持版主!
作者: 洪涓    时间: 2011-11-6 19:35
良知,良知,连最起码的对人的尊重都不懂,还谈良知。
作者: 朱竹    时间: 2011-11-6 19:47
我一百个支持!
作者: 低调的奢华    时间: 2011-11-6 22:18
“我以前也有过怨言,现在想一想,规矩没有错,错的是执行的人,就像一把刀,你用来切面就是菜刀,杀人就是凶器,刀没有错,一切在于人。”很喜欢这句话!欣赏!
作者: 小湖    时间: 2011-11-7 08:55
今天才看到,以后按规矩办。
支持!
作者: 方世开    时间: 2011-11-7 09:10
听你口气,仿佛自己是上帝似的。你也太看得起自己了吧?就那么小瞧文朋诗友们?做人低调一些,天外有天,人外有人。以前你老是缠着版主要精华,经常无理取闹,怎么今天变了一副嘴脸啊?
作者: 王茂慭    时间: 2011-11-7 11:48
和大家共勉。

也请大家理解和支持版主。
作者: 刘玉清    时间: 2011-11-7 13:08
人品高于文品,才能得到大家的尊重。想要得得大家的理解和支持,首先看看自己究竟做到了没有?
作者: 低调的奢华    时间: 2011-11-7 13:09
斑竹辛苦了!顶起来!
作者: 堡垒    时间: 2011-11-7 14:34
原帖由 方世开 于 2011-11-7 09:10 发表
听你口气,仿佛自己是上帝似的。你也太看得起自己了吧?就那么小瞧文朋诗友们?做人低调一些,天外有天,人外有人。以前你老是缠着版主要精华,经常无理取闹,怎么今天变了一副嘴脸啊?


您再说重一点,对于这个王茂?起不了任何作用的。这个人如果有自知之明,就自动辞去斑竹!
作者: 方世开    时间: 2011-11-7 15:13
标题: 回复 31# 堡垒 的帖子
是哦,谁说他都起不了作用,脸皮的厚薄跟别人不一样的。我从来都是与人为善,在别的论坛做版主时更是小心翼翼,生怕一不当心,伤害了别人。
作者: 低调的奢华    时间: 2011-11-7 17:11
生活中可以低调,诗中需要的是霸气,支持!
作者: 低调的奢华    时间: 2011-11-7 17:14
标题: 回复 32# 方世开 的帖子
一时的伤害算不了伤害,一辈子的伤害就不好了,诗毕竟是诗,是文学,不是在生活中如何做人!如果有缺点可以当面指出,恶意中伤非君子所为!有理讲理,你觉得?
作者: 低调的奢华    时间: 2011-11-7 17:17
斑竹的工作本来就很零琐和繁杂,希望大家给予的是更多的支持!
作者: shuishui    时间: 2011-11-7 18:05
面子是别人给的,脸是自己丢的。尊重是别人给的,而不是自己厚颜无耻向别人讨要来的。
作者: 大漠金戈    时间: 2011-11-7 20:02
标题: 姓王的,把性别改过来!
姓王的,把性别改过来,先别装女的!
这不是谩骂吧!?
作者: 大漠金戈    时间: 2011-11-7 20:03
我看看你再敢删!?
作者: 孙玉平    时间: 2011-11-7 21:35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冯喆    时间: 2011-11-7 23:17
规矩没有错,错的是执行的人,就像一把刀,你用来切面就是菜刀,杀人就是凶器,刀没有错,一切在于人。

说得好!!!!
作者: 大漠金戈    时间: 2011-11-8 08:20
呵呵,还"做人的大气",我看你有点痴疯、神经质!看你说话的口气,就像一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丑。
看你再敢删除我的贴子?我有的是时间!

作者: 从容    时间: 2011-11-8 08:42
友好交流,人品和文品同等重要。
作者: 洪涓    时间: 2011-11-8 09:11
就建议之一,我再说一句。很多人进论坛时并不知道原创版权的深意,就是老会员偶有犯,应该也绝无投机取巧之意,因为混不过去,所以作为版主习惯地搜索确认一下,应该不难,发现有提醒告知告诫都可,惩戒惩罚就没有必要了,因为没有人有戏弄版主之意。
作者: 学步斋主人    时间: 2011-11-8 09:16
严重支持!没有规矩,何以成大事啊。
作者: 张谋    时间: 2011-11-8 09:17
顶有良知的人
作者: 从容    时间: 2011-11-8 09:31
友好交流,人品和文品同等重要。
作者: 王茂慭    时间: 2011-11-8 09:45
我想,会员来论坛就得先要遵守论坛的规定(本来注册的时候就已经做了说明),或者可以理解为默认了论坛的规定,论坛规定是首发作品,你不是首发,首先说你你错在前,哪怕是无意的(我也相信没有人是有意的)。斑竹没有搜出来,也是错在后吧?况且,有一些题目不一样,检查也有难度。

    其实,提高对自己的要求,一切按照规矩来,这样的事情可以避免。再说,论坛也没有刻意强迫大家都来,你觉得不舒服可以不来,是不是?加上斑竹是兼职的(这样的工作的义务的,也没什么报酬),斑竹有自己的工作,有一些还很忙的,是在单位上班的,也得遵守工作职责。斑竹给会员看诗歌的花一些时间,回帖也得有水平,马虎不得;给不给会员精华更得有水平,战战兢兢吧。所以,会员往中财发帖的时候,首先考虑是不是首发,就算是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吧。这样就算是和斑竹的劳动付出是对等的,行不行?希望多理解。
作者: 老久    时间: 2011-11-8 11:14
版主喜欢提起,我来帮忙。
    王版我说你什么好呢?只能说你不争气。
    这一帖你发得多余。“我想,会员来论坛就得先要遵守论坛的规定(本来注册的时候就已经做了说明),或者可以理解为默认了论坛的规定,论坛规定是首发作品,你不是首发,首先说你你错在前,哪怕是无意的(我也相信没有人是有意的)。斑竹没有搜出来,也是错在后吧?况且,有一些题目不一样,检查也有难度。”
    你不该谈“首发和规定”。就是要说也放到以后再说,因为你就没按规定带头做。依据是:昨天我看了你发到散文版块的文章,一下先后发了两篇。虽然是些官文,但是写得还是不错,我也欣赏了一篇,也跟了帖。当我准备看第二篇的时候,就被散文版踢了出来,我就没有看到了。我也看了评论才知道原因,你那些文章都不是首发,也不能帖到散文版。给人的感觉你是在故意秀你的文字,也破坏了规矩。哈哈。希望你大气点,实一点。也为你好,从你的点滴看得出来你是跟衙门的人,衙门里有好的气息,也有不良的;最好把好的带来,不良的丢掉。   
    得到别人的尊重要看各人的言行。
    多言了。
作者: 萧萧清风    时间: 2011-11-8 14:19
真诚的意见,十分支持!
作者: 张靖榆    时间: 2011-11-8 17:18
支持支持支持
作者: 正义者    时间: 2011-11-8 17:28
原帖由 老久 于 2011-11-8 11:14 发表
版主喜欢提起,我来帮忙。
    王版我说你什么好呢?只能说你不争气。
    这一帖你发得多余。“我想,会员来论坛就得先要遵守论坛的规定(本来注册的时候就已经做了说明),或者可以理解为默认了论坛的规定,论坛 ...


   很赞同你的意见。
作者: 正义者    时间: 2011-11-8 17:41
别以为自己了不起。
作者: 谷晓    时间: 2011-11-8 18:51
王版说得好,客观、全面。公正。
作者: shuishui    时间: 2011-11-8 20:55
原帖由 谷晓 于 2011-11-8 18:51 发表
王版说得好,客观、全面。公正。

说得好不如做得好。:handshake
作者: 颜妃    时间: 2011-11-9 08:57
刚来的,进来学习领会精神
作者: 一汉    时间: 2011-11-10 15:50
支持!问好!!
作者: 倚剑听雪    时间: 2011-11-10 16:41
再次支持!
作者: shuishui    时间: 2011-11-20 15:35
顶上去,大家讨论。
作者: 郭全华    时间: 2011-11-21 19:15
真心话,赞一个
作者: 沙泓诗页    时间: 2011-11-21 20:03
支持!支持!这是对我们自己的支持啊!
作者: 丘陵晨光    时间: 2011-11-25 09:12
认真负责的态度,很可敬!
作者: 再回首    时间: 2011-11-25 22:06
是应该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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