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财论坛

标题: 关于对若荷提出问题的解释和处理 [打印本页]

作者: 管理员    时间: 2011-11-21 15:02
标题: 关于对若荷提出问题的解释和处理
  一、关于帖子是否被删除的问题:

  2011-11-19 09:58,会员若荷发帖质询——“那个屡次不按规定操作的人,是人还是鬼?

  本来想拿下来修改的文字,结果那原贴让无良版主没给任何提示给封了。我等了一个晚上,也没给我解封,也没给我任何解释,我进不去,只好重发一次,不要让会员以为,我在那个贴里骂了人,或做了什么手脚。我只是想修改重发,本人在中财,只有保存文章的习惯,没有重新修改后发表的习惯,本人的文章,从没有压在手里的,在中财不计酬的,在纸媒一样发表。
  会员多次提起删贴要经过会员通知,可为什么,这么简单的事,会员能做到的,版主却做不到呢?请管理员和版主给我个解释。
  那个屡次不按规定操作的人,是人还是鬼?”


  作为会员,询问此事很正常,但质询语言(尤其题目)有明显的挑衅意味。经查证,若荷会员的主帖系本人编辑删除,帖子地址:http://bbs.zhongcai.com/thread-220800-1-2.html:帖子后面显示:[本帖最后由若荷于2011-11-18 11:33编辑],因此,以本次删帖为由而发的后面的帖子,是故意而为,明显有寻衅闹事之企图;

  二、关于要求版主写同题文章的问题:
  2011-11-19 09:26 ,会员若荷发帖在题目位置提出:“草叶的生命 欢迎版主写同题文章,我愿意推荐发表且稿酬我出。”

  如果处于交流的意愿,善意地提出这个建议,应该是有利于论坛的,但公然提出“我愿意推荐发表且稿酬我出”,既是对同为会员的版主的挑衅和侮辱,更是对论坛作为一个开放的公众的交流平台的蔑视,远远超出论坛的容忍底线,这也是中财论坛有史以来最为罕见的挑衅行为。

  三、关于多次跟帖寻衅滋事的问题:
  该会员作为中财的一名老会员,写过一些让大家认可的文章,大家对她的认识也是建立在文字之上的,但近期,尤其最近两天,在跟帖中明显失态,谩骂版主,挑起事端,严重危害论坛正常的运行秩序,简单举例如下:

  ——“那你就别替无良版主说好话,行吧?替好人说话,是行善,替坏说人话,是缺德。”;
  ——“这一期我有两篇字,就在那种嫉恨和报复中沉了下去,可惜的是,那些怀着嫉恨的人,以愚昧为快乐,那个报复的人,并不知自己在做怎样的事,报复不过是一时,三年两年,或者在我们都老年之后,我不知道她会不会还在这里。这不过,是正常的人,总会明白的道理。希望她的文字,可以超过他人,更超过自己。”;
  ——“杜永生阅读他很用心,对文章他没恶意。小暖是怀着对文字的虔诚阅读的,房子本身的诗性文字,带动一种好的文风,一个好版主,不能只会装腔作势,鸡蛋里挑骨头。”;
  ——“说真的,看到太阳版主转的贴里说精华要倾向新会员,才明白我是老会员了,中财里不留老会员的,所以,写得再好也没有用。精华不是主要的,主要的是纳新不留老,该做什么做什么去。版主算不算老会员?”

  对照论坛的相关规定,以及该会员个人的能力、表现,论坛管理团队研究认为,并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一) 即日起,封存该会员ID:若荷;
  (二)一年内,不准以任何ID进入论坛。


  同时,对近期多次跟帖语言失当,对论坛管理造成不良影响的会员:冷晰子,李修玲两会员提出严重警告,三个月内作品不予精华,不计酬,如再寻衅滋事,立刻封存ID。也一并警告其他不明事态而跟帖起哄的会员,请以文字交流为主。

  另,散文版版主赵国宝鉴于其担任版主以来的表现,免去其版主一职。最后,责成散文版各位版主大胆、积极、认真履行版主职责,尽快删除违反论坛规定的帖子。

  特此通告。希其他会员引以为戒!

                         

                                   中财论坛管理团队

                                    2011年11月21日



作者: 冷晰子    时间: 2011-11-21 15:09
对会员指出的版主违规行为,论坛管理员视而不见。
却单单以会员为惩罚。
也罢,中财论坛,从此不进!
希望论坛永远繁荣昌盛。
作者: 妖魔的狂笑    时间: 2011-11-21 15:17
我知道这些版主为什么文字水平低反而能力强了。
作者: 若荷    时间: 2011-11-21 15:19

请问,我骂人的话在哪里?
我提出疑问,没有人回复,还说我骂人,我骂人的话在哪里?
  这是我上周五修改不了文章的截屏,传不了文章,不能提出疑问吗?版主上来就说我骂人,我怎么骂他的,请他给我也复制过来,让大家看个明白。

  我问过我们的网管,也问了软件商,我这里是正常的,如果再修改不了文章,难道不能问一声吗?请管理员明示。虽然我不在这论坛里了,其他会员还会在,他们也好弄个明白。

  我这样做,完全是因为版主逼人太甚,我看不的那些无良版主的作风,对文人,那是一种侮辱!!!

  其实各会员心里都明白,版主心里更清楚,我不用解释。

  呵呵,封把,因为,斜风终压不倒正气的。

[ 本帖最后由 若荷 于 2011-11-21 15:23 编辑 ]
作者: 妖魔的狂笑    时间: 2011-11-21 15:27
楼主应该搞一个版主学习班之类的,或提高班,以期提高版主们处理文稿的能力和说话的水平,提高他们对文稿的鉴别和欣赏能力。可以在网络上搞。不要把矛盾激化。还有一个建议,就是论坛的管理规定,版主也要执行才有说服力。我认真看了规定,发现版主的执行能力偏差太多。已经有会员指出了一些,但只是表象,主要的,还是版主对文稿的评语失当,这个管理者可以组织力量看看,得出一个合适的结论。比如对一篇会员的文章,不能大而化之的几句空话,要么说点有利于作品提高的评语,要么不说。其实这还是次要的。造成一些会员有冤气的,主要还是一些不好的稿子被加精。这给广大会员有两个不良的印象,一是,版主的鉴别能力有问题,二是,人情作怪。
作者: 妖魔的狂笑    时间: 2011-11-21 15:31
我想这是客观存在的事实。
再补充一点
对于被警告的会员和被封的会员,还有负气而走的会员,恐怕都和上述原因有关。
作者: 冷晰子    时间: 2011-11-21 15:36
再进来发最后一帖。
管理员既说冷晰子与李修玲言语失当。也因如若荷般将失当之语复制过来,一呢,正视听,服他人。二呢,其他会员可以引以为戒。
:)
作者: 若荷    时间: 2011-11-21 15:39
再请求一次———

  管理员出示我骂人的贴子。如果找不出来,那就是管理员支持版主诬陷好人!!!!!!
作者: 妖魔的狂笑    时间: 2011-11-21 15:43
现在问题的发展,大约有这么几种现像象:
一是,许多会员不敢说话,不敢说真话,因为一说,会得罪版主,得罪版主的会员再发作品就不给精了。
二是,版主太了解会员们这点小心思了。所以故意打压一批写作能力稍好的会员,这种现象有没有呢?用局外人的眼光看,有。这样会积累一些冤气,后果就造成今天的局面。
三,版主们千万要慎重发稿,因为你们的稿子,以我三十年文字经验和二十年文学编辑经验来看,真的不怎么样,还没有达到一流纸质文学期刊的发表的能力。最多在报纸副刊上发发而已。所以,如果版主没有好作品,再不给会员加精,又会积累一些冤气。
作者: admin    时间: 2011-11-21 15:47
出现来路不正确的错误提示是因为你的浏览器问题。如果你使用的是IE或遨遊(MyIE,Maxthon)浏览器,请清除缓存和cookie,同时关闭您的防毒软件、第三方防火墻(非windows自带),再重新啓动浏览器,方可进行发贴等操作。并非论坛本身原因
作者: 子夜歌    时间: 2011-11-21 15:47
我是新会员,很多事情并不明白,但有一个道理应该是相通的,出现任何问题包括论坛近期的各种纠纷,双方都会有过错,会员不满或者委屈或者情绪失控言行失当肯定是有原因的。不究源头不问起因,处罚后果仅仅让普通会员一方承担是否欠妥?
管理员既然把处理结果公示,说明还是要让大家都看到的,作为一个公正严明的大论坛,一些不同声音的存在是否允许呢?
另,此番发言不针对任何人,仅仅作为一名普通会员提出本人一点疑惑之处。
作者: 妖魔的狂笑    时间: 2011-11-21 15:48
以上是我对这次事件的一点看法,希望版主们来讨论。
也希望管理员参与讨论。
前几贴有不少错字别字,我不回去改了,是为了保持原貌。
作者: 宋长征    时间: 2011-11-21 15:49
对不起。来中财很长时间了,一直默默写字,与朋友们交流,说实话,心里是当做一个气氛和谐的网络之家来对待的。所以,还是要说一下,是不是会员就没有自尊心了?是不是事态的发展全由会员而出?是不是斑竹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决定都是正确的,而不容置疑?那么,作为一个期待建立和谐、并一直良性发展的论坛,就容忍一个品质恶劣出口不逊的人长期以往主持下去?
作者: 妖魔的狂笑    时间: 2011-11-21 15:51
原帖由 admin 于 2011-11-21 15:47 发表
出现来路不正确的错误提示是因为你的浏览器问题。如果你使用的是IE或遨遊(MyIE,Maxthon)浏览器,请清除缓存和cookie,同时关闭您的防毒软件、第三方防火墻(非windows自带),再重新啓动浏览器,方可进行发贴等操 ...


找到原因了,原来是电脑出了问题。这下好了。可以解除上述的处理了吗?
作者: 李修玲    时间: 2011-11-21 15:52
应该逐一警告的,如我这样,说一些不合时宜话的,让他们都禁口,高唱赞歌,中财论坛好,中财论坛妙!
作者: 管理员    时间: 2011-11-21 15:53
原帖由 妖魔的狂笑 于 2011-11-21 15:48 发表
以上是我对这次事件的一点看法,希望版主们来讨论。
也希望管理员参与讨论。
前几贴有不少错字别字,我不回去改了,是为了保持原貌。

大家对论坛的发展交流是非常赞同的,也是一直以来提倡的。但是有些人一再闹事是要进行严肃处理的。
作者: 妖魔的狂笑    时间: 2011-11-21 15:53
为了论坛的长期繁荣,为了论坛的平稳和谐,建议对有关言论不当或做事失职的版主进行适当的处罚。
作者: 李修玲    时间: 2011-11-21 15:57
我上午就曾在自己管辖的地界说过,如果会员闹事,请管理或版主自问一下:为什么?
作者: 管理员    时间: 2011-11-21 15:57
原帖由 妖魔的狂笑 于 2011-11-21 15:51 发表


找到原因了,原来是电脑出了问题。这下好了。可以解除上述的处理了吗?

烦请您看仔细我们处理的原因。
作者: 李修玲    时间: 2011-11-21 16:01
还烦请管理去看看,您新任命的版主,他的一言一行。
作者: 若荷    时间: 2011-11-21 16:04
原帖由 管理员 于 2011-11-21 15:57 发表

烦请您看仔细我们处理的原因。


  多亏网管给予答复,麻烦您也看清楚了,我所说的有原因的确是有的,不然“找事挑畔”就真扣我头上了。

  至于管理员口口声声说我骂人的话,请管理员也列出证据,我要看看若荷是怎么骂人的。
作者: 青衫子    时间: 2011-11-21 16:33
但愿这样的处理意见能真正有利于论坛的发展。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在一次事件中,有的人离开了,有的人留下了。离开与留下之间便是一个标准。这个标准是什么呢?是真理么?
还是那句话,中财要出书了,什么样的胸襟足以出书面世影响世人?
愿中财一路走好。愿离开的人一路走好,也愿留下的人一路走好。
作者: 妖魔的狂笑    时间: 2011-11-21 16:37
原帖由 管理员 于 2011-11-21 15:57 发表

烦请您看仔细我们处理的原因。


您好管理员,认真看了三遍。又研究了一下,处理意见共有三条(不一一表述),本人认为,第二条和第三条都是第一条原因造成的,即电脑出了问题。既然出的问题又有别的技术管理员出来澄清,那就找到问题根源了。本着治病救人的原则,也本着响应党中央建设论坛和谐社会的大政方针,本人认为,对若荷会员的处理有些偏重,能不能把一年,改判三个月?
上述是理由之一
理由之二,若荷会员是为论坛做过贡献的资深会员,还做过版主,如此重罚,有伤别的会员的心。
理由之三,如此一来,会伤了其他老会员的心,不利于发展。
所以,判三个月,警示一下可以了。
本建议欢迎讨论
作者: 妖魔的狂笑    时间: 2011-11-21 16:39
更正
理由之二后一句应该是:有伤若荷的心
作者: 季大相    时间: 2011-11-21 16:52
原帖由 妖魔的狂笑 于 2011-11-21 16:37 发表


您好管理员,认真看了三遍。又研究了一下,处理意见共有三条(不一一表述),本人认为,第二条和第三条都是第一条原因造成的,即电脑出了问题。既然出的问题又有别的技术管理员出来澄清,那就找到问题根源了。本 ...
我赞成老妖的建议!管理层出面处理,事情到此为止,何必封
ID呢?事情点到位就好!论坛是交流的地方,开放过火了,收一下就好!版主与会员友善沟通,相互理解和包容,才利于论坛的和谐发展。问好管理员!

[ 本帖最后由 季大相 于 2011-11-21 16:57 编辑 ]
作者: 董万军    时间: 2011-11-21 16:57

作者: 妖魔的狂笑    时间: 2011-11-21 16:59
关于重申及补充论坛的相关规定
  一.版主职责和义务:

  1.凡内容空洞无物的帖子或重复发表的帖子均须立即移至回收中心或做删除处理。

  2.为保持版面的整洁,对版内的咨询帖如已答复或解决的需及时移走或删除。

  3.对不吻合版面主题的帖子应及时移动至相关版面或做删除处理。

  4.如发生误删等偶发性过失时,请立即与论坛管理员联系说明情况,并及时向相关会员做出解释。

  5.维护版面的严谨秩序与特色,有问题应及时沟通妥善处理。

  6.认真对待作品的加精,精华数控制在作品总数的25%以下确保加精质量。

  7.对于涉及人身攻击、诋毁、谩骂或者恶意闹事者的帖子出现在各版块的,版主可直接清理。无关会员跟帖起哄,经核实论坛会给予警告或通告处分;情节严重者,1~3个月不予精华和计酬。

  8.为保持版面的整洁和清爽,版主和会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标志红色字体,凡在主帖和跟帖中使用大红字体的,版主必须纠正,斑竹有权责令当时会员立刻纠正,劝解无效者,版主可以直接删除。

  9.新上任版主。请在一周内熟悉和明确版主职责和义务。新老版主做好帮带和分工协作等事项。

  10.会员对版主履行职责有意见的,应该本着解决问题的态度,和版主沟通,或者向论坛管理反映,不得在跟帖中指责、谩骂,由此导致的后果由会员负责。

  二.评手的职责和义务: http://bbs.zhongcai.com/thread-166853-1-4.html

  三.作品的首发问题。严格遵守本论坛的原创首发规定,如在本论坛还未评比计酬前发在本人博客的一律不视为首发。在本论坛已计酬的作品一律不得再到别处发表,如发表请注明首发中财论坛。

  四.违反首发问题。被计酬作品检举期为一周,一周内发现作品违反论坛规定的将撤消计酬。

  五.作品的加精问题。各版的加精一律统一用绿色为主,如需置顶的帖子,则必须所有版主一致同意。

  六.计酬通知函问题。自570期计酬作品公告开始取消邮件发放的形式改为会员自行下载的方式,于569期提前通知。http://bbs.zhongcai.com/thread-214182-1-1.html

  七.关于新会员发帖须知:http://bbs.zhongcai.com/thread-15774-1-1.html
   
  八.新会员发帖管理。新注册的会员,包括级别为新手上路的会员所发的帖子一律须经论坛后台审核,通过审核的方能在版面上显示。http://bbs.zhongcai.com/thread-183565-1-1.html

  九.版主每周总结(试行)。规定各版每周一,由一名版主负责对各版一周情况进行述职,包括出现的问题以及会员的异常等。内容请统一发给论坛管理员。


                                                                                                                   论坛管理团队
                                                                                                                 2011年11月4日
我又研究了一下这个补充规定,真好。但是,有个版主,一个叫边走边看的版主,发了一个旧文章,明显违反了第一条之规定。既内容空洞,又重复发表。如果是一般会员犯这种严重错误是可以原谅的。可这是版主啊?是名知故犯啦。这个帖子居然存在了两三天。我建议,迪种胆敢旧作公然发上来,挑衅管理层的不良行为,应该得到相应的处罚。
作者: 董万军    时间: 2011-11-21 17:04
原帖由 妖魔的狂笑 于 2011-11-21 16:59 发表
关于重申及补充论坛的相关规定
  一.版主职责和义务:

  1.凡内容空洞无物的帖子或重复发表的帖子均须立即移至回收中心或做删除处理。

  2.为保持版面的整洁,对版内的咨询帖如已答复或解决的需及时移走 ...


“边走边唱”阿姨的帖子最起码也要解释一下啊。
作者: 董万军    时间: 2011-11-21 17:05
管理员封会员ID未免太冲动。
作者: 川媚    时间: 2011-11-21 17:07
最大的什么什么是无知。有时候,版主也会被误会,会员也会很生气。如果是出于技术原因,那么最好是教育一下大家,使多多自省,误会冰释。
警告或者惩罚,也许并不能使人心服。
大家能闹,说明一些人 不但有才,更有生命力。我看天涯上闹得更凶,我也曾在天涯兴致勃勃地看热闹,看几回就觉得无趣了。
有些人离开,我们会想念的。但是有更多的人到来,我相信。
顺其自然,无为而治,倒有一种民主气象。
作者: 李修玲    时间: 2011-11-21 17:07
原帖由 董万军 于 2011-11-21 16:57 发表
24743


小董今年二十一,请匣子版主自重!
作者: 妖魔的狂笑    时间: 2011-11-21 17:17
原帖由 李修玲 于 2011-11-21 17:07 发表


小董今年二十一,请匣子版主自重!

这是什么意思啊?我们在讨论严肃问题,不能在这里打情骂俏。
作者: 妖魔的狂笑    时间: 2011-11-21 17:24
有个小小的建议,能不能请管理员公开回答27楼的问题?
作者: 冷晰子    时间: 2011-11-21 17:27
看到我老师给我短信,忍不住又上来再回复一帖。
自己说话不算数,有点丢人。(如若我再来,老师当打我手板心五十大板)

不过,总比憋死强。




我说万军为啥生气。原来为这啊。这样补来的精华,难怪万军会生气。是个人,是个认真写字的人,都会生气。
http://bbs.zhongcai.com/viewthread.php?tid=221452&extra=&page=1

作者: 冷晰子    时间: 2011-11-21 17:27
退了,大家保重。:)
作者: 周施梅    时间: 2011-11-21 17:38
最近网络信号不好,刚看到这则消息,很吃惊。
虽然在中财时间不是很长,但从文字里了解到,若荷是一位优秀的作者,而且在中财担任过版主,这说明若荷不仅具有驾驭文字的能力,也具备做版主的能力并得到中财管理层的肯定和支持。个人认为,在没有进一步与会员沟通交流的情况下,因为一个帖子和几句存有疑问的跟帖中带有情绪的文字,管理层就做出如此决定,未免有些片面和草率,也伤害了会员的心。论坛是一个大家庭,发展需要会员的支持,也应爱护每一个会员,及时合理地解决和处理会员遇到的问题,是维护论坛正常和长远发展的根本,何况若荷又是为论坛做过一定贡献的老会员,如此决定,是否有些草率不当?
作者: 董万军    时间: 2011-11-21 17:42
原帖由 周施梅 于 2011-11-21 17:38 发表
最近网络信号不好,刚看到这则消息,很吃惊。
虽然在中财时间不是很长,但从文字里了解到,若荷是一位优秀的作者,而且在中财担任过版主,这说明若荷不仅具有驾驭文字的能力,也具备做版主的能力并得到中财管理层的 ...

施梅今天忙坏了吧?周一就这么忙啊?
看来这以后看到你更难了啊。
不过,你的为人,我挺赞赏。
问候。
作者: 周施梅    时间: 2011-11-21 17:54
原帖由 董万军 于 2011-11-21 17:42 发表

施梅今天忙坏了吧?周一就这么忙啊?
看来这以后看到你更难了啊。
不过,你的为人,我挺赞赏。
问候。


是有点忙,星期一嘛,明知故问。
不过,想见我的话容易得很,可以带着礼物来看我嘛。

赞赏?臭小子,挺会恭维的。
作者: 周施梅    时间: 2011-11-21 19:08
原帖由 冷晰子 于 2011-11-21 17:27 发表
看到我老师给我短信,忍不住又上来再回复一帖。
自己说话不算数,有点丢人。(如若我再来,老师当打我手板心五十大板)

不过,总比憋死强。


24746

我说万军为啥生气。原来为这啊。这样补来的精华,难 ...


看了上面的短信才知道,是这样啊。我的贴子收回,我又没找,干嘛提到我的呢?
作者: 董万军    时间: 2011-11-21 19:34
原帖由 周施梅 于 2011-11-21 19:08 发表


看了上面的短信才知道,是这样啊。我的贴子收回,我又没找,干嘛提到我的呢?

你没找?
梅就是梅哈。
作者: 辛贵强    时间: 2011-11-21 19:48
提醒一下:管理员在做,会员们在看!这些人都是满腹才华之人,是非曲直还是看得清的。很感动管理员非常爱护手下的版主,但是一味护短式爱护就不是爱护了,这样会助长了他们高高在上、乱用权利的坏毛病。管理员光说会员若荷怎么怎么了,就没有看看版主是怎么说话的吗?有道是一个巴掌拍不响,是一方面的问题吗?另外,有的版主做文章评论,都是自己的感慨,自己的见识,和文章本身立意如何、语言、意境、思想性、结构如何根本不挂钩,糊糊涂涂给出精华,不知精在哪里。一位版主更绝,跑马式阅稿,平均2到3分钟一篇,给出的评语十几个字,有的驴唇不对马嘴,有的干脆就是问候、祝好简单几个字,这是尽版主责任吗?管理员木匠的斧子一面砍,有失公允公正,与当前和谐建设的大局格格不入。希望郑重考虑,收回对若荷处理过重的成命,首先整饬版主的工作作风并强化素质建设,再严格要求会员不迟,否则人心不服,这对论坛还是管理员自己,无论如何不是什么好事情。
作者: 周施梅    时间: 2011-11-21 20:03
原帖由 董万军 于 2011-11-21 19:34 发表

你没找?
梅就是梅哈。


我当然是梅了!你才知道?
我不懂匣子在跟你的短消息里干嘛提到我的文字?是啊,我没找,提我干嘛?
作者: 辛贵强    时间: 2011-11-21 20:10
借此地赠送某些版主一句话:无知所以无畏,霸道便是无道!
作者: 董万军    时间: 2011-11-21 20:23
原帖由 周施梅 于 2011-11-21 20:03 发表


我当然是梅了!你才知道?
我不懂匣子在跟你的短消息里干嘛提到我的文字?是啊,我没找,提我干嘛?

你咋不问问匣子呢?
不是会不想问吧?这个问题咋办捏?梅。
作者: 辛贵强    时间: 2011-11-21 21:02
http://bbs.zhongcai.com/thread-221328-1-1.html
《写在2011年初雪》,是一篇版主评定的精华文章。首先声明,我对作者没有如何个人成见,仅就文章说话。我在反复阅读后,只看出了一点小情趣、小情调,可为什么就给了精华呢?再看评语与回复,恍然大悟:

@边走边唱@
字太小,帮你编辑了一下!
初雪纯净,也有些清冷的美,行走在北国的冰天雪地,两个人的简单对话,有关切和格外的温暖!
诗意的语言,看到你内心的宁静和思考!
问好靖子!常来这里溜达,还是很怀念当年的老朋友,尤其诗歌版的

靖子(作者)

引用:
原帖由 @边走边唱@ 于 2011-11-19 13:28 发表
字太小,帮你编辑了一下!
初雪纯净,也有些清冷的美,行走在北国的冰天雪地,两个人的简单对话,有关切和格外的温暖!
诗意的语言,看到你内心的宁静和思考!
问好靖子!常来这里溜达,还是很怀念当年的老朋友, ...

申兄你还好吗?


——原来是老熟人,原来是人情精华!

若荷与版主的冲突,是给不给精华引起的,看看给精华到底公正不公正。我看就是——我说精华就是精华,不精华也精华;我说不精华就不精华,精华也不精华!

[ 本帖最后由 辛贵强 于 2011-11-25 18:31 编辑 ]
作者: 高迎春    时间: 2011-11-21 21:25
原帖由 妖魔的狂笑 于 2011-11-21 15:27 发表
楼主应该搞一个版主学习班之类的,或提高班,以期提高版主们处理文稿的能力和说话的水平,提高他们对文稿的鉴别和欣赏能力。可以在网络上搞。不要把矛盾激化。还有一个建议,就是论坛的管理规定,版主也要执行才有说 ...
嘿嘿,你的眼睛真毒,看问题可谓一针见血! :victory: :victory:
作者: 周施梅    时间: 2011-11-21 21:25
原帖由 董万军 于 2011-11-21 20:23 发表

你咋不问问匣子呢?
不是会不想问吧?这个问题咋办捏?梅。


小孩,我就是没想问。行了吧?
别,梅,梅的,没大没小的。好不容易网络信号好些,看到这些,揪心,又被你啰嗦着,字也没心情写了。
作者: 清水莲心    时间: 2011-11-21 21:48
没想到晰子修玲曾那么热情地在论坛跟大家交流,竟然被警告,实在想不通。大禹治水为什么能成功?疏导是关键,这个道理,我想大家都懂吧?
作者: 罗忠继    时间: 2011-11-22 09:19
原帖由 辛贵强 于 2011-11-21 19:48 发表
提醒一下:管理员在做,会员们在看!这些人都是满腹才华之人,是非曲直还是看得清的。很感动管理员非常爱护手下的版主,但是一味护短式爱护就不是爱护了,这样会助长了他们高高在上、乱用权利的坏毛病。管理员光说会 ...

这是一篇很好的跟帖,严重支持,也希望管理层认真读读、想想。
作者: 妖魔的狂笑    时间: 2011-11-22 09:53
话说到这里,我们再来复原一下这场事件的原貌:
一个叫若荷的会员,发了一篇《草叶的生命》的散文。在发上来之后不久,因为电脑故障(技术管理员已经有说明:出现来路不正确的错误提示是因为你的浏览器问题。如果你使用的是IE或遨遊(MyIE,Maxthon)浏览器,请清除缓存和cookie,同时关闭您的防毒软件、第三方防火墻(非windows自带),再重新啓动浏览器,方可进行发贴等操作。并非论坛本身原因),进入不了自己的文稿,便和版主交流。在交流过程中,因为双方都无法解释真正的原因,发生了误解。在这个过程中,双方都有火气,说了一些过头话。(哪一方应该先保持克制呢?显然,应该强势一方。)一个叫边走边唱的版主,为了说明自己的正确的,没有采取正常交流的方法,而是明目张胆地违反论坛有关规定,即《关于重申及补充论坛的相关规定》第一条,把一篇2009年写作的“原创非首发”的稿子发上来,这篇稿子,也是一篇主题关于“小草”的散文,和若荷的文章形式和内容上有些相似,广大会员一眼看出来,边走边唱的此举,一是挑衅论坛的相关规定,二是挑衅会员若荷,三是挑衅会员的阅读,其目的,是想说明,此前发生的一切,是因为若荷写的关于草的稿子不如我边走边唱的同样类型的稿子。这才引发了若荷提出要搞同题文章竞赛的帖子。就是说,先有前因,才后有后果。
在这个事件的处理过程中,我认为,管理层,应该弄清事情的原委与真相,然后处理有关人员,不论他是版主还是会员。
显然,管理层在处理过程中,只片面地盯着若荷“骂人”的话。而若荷再三强调,没有骂人,并且要对方举证。而对方又不举证,只说处理意见里有。我查一下处理意见里列举的若荷的言论,真的没有。我猜测,可能是“是人是鬼”这句话引起的误解。我认为,不能把“是人是鬼”当成骂人的话,大家都是写作的,如果这句话都辨别不清,打死我都不相信。“鬼”,有时候含有捣乱、捣蛋的意思,比如“捣蛋鬼”。“鬼”也有疑惑的意思,比如“出鬼了”等等。“鬼”也有妮称、爱称的意思,比如“这个鬼小子”,“这个鬼丫头”,“这个机灵鬼”,“鬼样子”,等等。联系到事件争论的前因,这里的“鬼”,也可能指网络,也可能指电脑,也可能指某个人,也可能指某件事。即便是指某个人,“鬼”也不是在骂人(如前所述)。在中国传统文化中,鬼文化深入民间,比如好鬼“钟奎”(奎,是别字,那个字我不会写)。但这次事件里的“鬼”,更多的是指事件,“人”只占三分之一不到。事实证明,后来的这个“鬼”,被揪出来了。
作者: 妖魔的狂笑    时间: 2011-11-22 09:59
还可以参照这篇文章
http://bbs.zhongcai.com/viewthre ... p;extra=&page=1
作者: 董万军    时间: 2011-11-22 10:27
原帖由 周施梅 于 2011-11-21 21:25 发表


小孩,我就是没想问。行了吧?
别,梅,梅的,没大没小的。好不容易网络信号好些,看到这些,揪心,又被你啰嗦着,字也没心情写了。

影响你创作啦。罪过!罪过!
不过你用词真的很欠缺。
“小孩”是你该喊的吗?你该喊“军”,之类的。
问候施梅,祝笔健。
作者: @边走边唱@    时间: 2011-11-22 11:24
原帖由 妖魔的狂笑 于 2011-11-22 09:53 发表
话说到这里,我们再来复原一下这场事件的原貌:
一个叫若荷的会员,发了一篇《草叶的生命》的散文。在发上来之后不久,因为电脑故障(技术管理员已经有说明:出现来路不正确的错误提示是因为你的浏览器问题。如果你 ...



真正的发帖子时间如下:


2011-11-19 09:26 ,会员若荷发帖:“草叶的生命 欢迎版主写同题文章,我愿意推荐发表且稿酬我出。”


2011-11-19 18:08  太阳神发帖:不老的心蔓 (开始题目为:我是一棵不死的草)  

2011-11-19 18:58@边走边唱@发帖: 我写过的草:对话众草
作者: 周施梅    时间: 2011-11-22 12:40
原帖由 董万军 于 2011-11-22 10:27 发表

影响你创作啦。罪过!罪过!
不过你用词真的很欠缺。
“小孩”是你该喊的吗?你该喊“军”,之类的。
问候施梅,祝笔健。


什么?喊“军”? 越来越不懂事!赶紧改正!
最后一句还差不多,算礼貌。笔健谈不上了,写几个字还是没问题的。
也问好董万军!
作者: 张红华    时间: 2011-11-22 15:41
若荷大家都很熟悉,我跟她认识也是在中财论坛。感觉她就像一位老师,平易近人,喜欢帮助人。我也很喜欢读她的文章。
作者: 辛贵强    时间: 2011-11-22 17:53
原帖由 @边走边唱@ 于 2011-11-22 11:24 发表



真正的发帖子时间如下:


2011-11-19 09:26 ,会员若荷发帖:“草叶的生命 欢迎版主写同题文章,我愿意推荐发表且稿酬我出。”


2011-11-19 18:08  太阳神发帖:不老的心蔓 (开始题目为:我是一棵不 ...


不错,论坛从领导到会员都会写“草文章”。我的意见:论坛“草文”太多了,以后不要再“草”了,“草”来“草”去老话题,何不倡导唱新歌?

[ 本帖最后由 辛贵强 于 2011-11-22 19:17 编辑 ]
作者: 糊涂虫    时间: 2011-11-23 08:20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赵国宝    时间: 2011-11-23 08:22
对不起大家啊,今年实在太忙了,多时顾不上回帖,本想辞职的,还没来得及就……接受这个惩处。
作者: 糊涂虫    时间: 2011-11-24 08:30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管理员    时间: 2011-11-24 09:10
  感谢糊涂虫的细心和关心,对于边走边唱版主这次用词失当,论坛已对本人提出批评。
      我们的会员注册论坛的目的应该是为了写作和交流,论坛也是为大家提供这样的一个平台。希望你以良好的心态,安心写作,愉快交流!
作者: 糊涂虫    时间: 2011-11-24 10:14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妖魔的狂笑    时间: 2011-11-24 10:49
原帖由 管理员 于 2011-11-24 09:10 发表
  感谢糊涂虫的细心和关心,对于边走边唱版主这次用词失当,论坛已对本人提出批评。
      我们的会员注册论坛的目的应该是为了写作和交流,论坛也是为大家提供这样的一个平台。希望你以良好的心态,安心写作,愉 ...


作为论坛金牌会员,对于管理层对用词失当者提出批评,我深感温暖。
但是,我研究了一下边走边唱的简历和精华帖子,觉得,他不仅经常用词失当,还不够版主的资格。先看看他的简历(引自版主任命通知):

@边走边唱@:论坛曾用名财智天下。1984年毕业于天水师范学院中文系;新闻编辑职称;现任某市委宣传部新闻协调领导小组副组长;市作家协会理事。1986年以来,在《飞天》、《新一代》、《现代妇女》、《爱人》、《诗歌报》月刊、《亚洲资本》杂志、《中国青年报》、《光明日报》、《甘肃日报》、《都市生活》等杂志发表诗歌、散文、文学评论、报告文学等200余首(篇),部分诗歌、散文、报告文学等作品入选多种选本;1990年以来,在自己先后供职的新闻媒体和《中国青年报》、《甘肃日报》、新华社、《亚洲资本》杂志等媒体,发表超过100万字的新闻作品,先后获得国家、省、市各级新闻作品一、二、三等奖30余次。

  2005年进入论坛,曾担任过两年明月清风版主。
从这里,我们看出来,作为春雨版的版主,他的能力是不够的,理由如下:
一、他是做新闻工作的,且发表了超过一百万字的新闻作品,先后获奖30余次。那么就是说,他的大部分或主经经历是用在新闻写作上,而我们的春雨版,是文学版。众所周知,新文和文学,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种类型。一个精通新闻写作的人,他怎么能有文学鉴别能力和欣赏水平呢?即便是有,又能有多少呢?
二、他提供的发表作品的杂志和报纸,除了《飞天》都不是国内的文学期刊和文学专业报纸,都含有大量的新闻性,在这上发表的作品,不足以体现出他的文学水平和文字功力。
三、他在宣传部门做领导工作,主抓新闻,是没有大量时间上网审读会员作品的,因为他作为政府官员,除了工作,采写大量的新闻并赶写新闻作品,还要陪领导检查工作,应酬等等,还要参加各种会议,还要检查各下级部们的工作。就抽时间上网,也是时间很短,很急,根本没有时间品读会员作品(有人提出平均二三分种审读一篇文章并写出评语),写出的评语驴唇不对马嘴、引起会员不满,也就不奇怪了。
四、作为一级政府宣传部门的领导,不去主抓自己分管的工作,而是上网审读会员的文学作品,实际上是一种不务正业的行为。这种对自己工作都不务正业,相信他对我们会员的作品也是淡漠的,这从他近斯的工作中可见一斑(已经请假了),也是对会员的不尊重。
五、认真研讨了他十几篇精华作品,总体感觉,他的文章,空话较多,新闻性较强,不具备文学性。这会让会员对他的文学欣赏能力产生怀疑,继而产生不信任感,影响了论坛的繁荣和稳定。

所以,作为一个有责任的金牌会员,一个文学写作者,本人建议,再给他一个月的表现,如还不称职,可以让其下岗。
作者: 高迎春    时间: 2011-11-24 11:04
原帖由 妖魔的狂笑 于 2011-11-24 10:49 发表


作为论坛金牌会员,对于管理层对用词失当者提出批评,我深感温暖。
但是,我研究了一下边走边唱的简历和精华帖子,觉得,他不仅经常用词失当,还不够版主的资格。先看看他的简历(引自版主任命通知):

@边走 ...
分析有理有据,支持!
作者: 堡垒    时间: 2011-11-24 11:08
原帖由 妖魔的狂笑 于 2011-11-24 10:49 发表


作为论坛金牌会员,对于管理层对用词失当者提出批评,我深感温暖。
但是,我研究了一下边走边唱的简历和精华帖子,觉得,他不仅经常用词失当,还不够版主的资格。先看看他的简历(引自版主任命通知):

@边走 ...


坚决支持!
敢于这样说话的不多;
敢于这样透彻说话的就更不多!
作者: 高迎春    时间: 2011-11-25 06:43
原帖由 梦心雨 于 2011-11-24 12:54 发表
尊敬的管理员,您说“作为会员,询问此事很正常,但质询语言(尤其题目)有明显的挑衅意味。经查证,若荷会员的主帖系本人编辑删除,帖子地址:http://bbs.zhongcai.com/thread-220800-1-2.html:帖子后面显示:[本帖 ...
被屏蔽的证据在此,证明若荷是被冤枉了。她修改文章,发现进入不了原帖,才重发文章,才引起争执的,并不是若荷故意寻隙闹事。
作者: 青衫子    时间: 2011-11-25 07:25
呵呵,果然是七巧。版主们有病的有病,有事儿的有事儿,再加上网络软件捣乱,还有天气不好致使会员情绪化,乖乖,平地惊雷呀。
作者: 冷晰子    时间: 2011-11-25 07:29
“真正的文人,是闻过则喜。有了错误,就勇于担承,勇于承认错误。”
太阳神版主说得好。是真是好。
再加两条:有骨气、知善恶、晓是非。
可能更全面一点三。
作者: 青衫子    时间: 2011-11-25 07:31
[quote]原帖由 太阳神 于 2011-11-24 22:07 发表
这几天我一直在医院检查,今天检查项目晚上刚查完,明天由医生会诊,决定下一步的治疗方案。因此,晚上我没给医院请假跑了出来。一上来论坛上居然出了这样的大事。
       首先,管理员的决定是正确的。本人坚决拥护 ... [/quote神版身体可好?离上海太远,也不能去探望一下,遥问一下。身体健康要紧。赵版已经负罪离职了,我们希望神版能不负管理层和会员期望,打造全新春雨,滋润众会员。感恩节迟到的祝福吧算是。
作者: 冷晰子    时间: 2011-11-25 07:32
知道太阳神版主有病了,在医院里几进几出,那么关心论坛,关心若荷。特来问候一声,并很佩服太阳神版主这种敬业精神,以及,为了朋友而不顾病体的情谊。
嘿。我是真心佩服。
祝早日康复。
作者: 冷晰子    时间: 2011-11-25 07:47
我还有几事不明,不知道哪位版主能解答一下:
若荷发帖的时候,当事人匣子版主也在呢,为什么不与若荷真诚地沟通一下呢?
我想,若荷也不是一个非常小家子气的人吧?而是在给其他会员董万军的短信中说:让她慢慢表演吧。
“让她慢慢表演吧”。这句话,从何而来呢?难道说,若荷是在表演吗?匣子版主为什么会说这句话呢?这句话的背后,到底是什么意思呢?
太让人迷惑不解了。也让我感觉到有点后怕。
真的。
人之初,性本善呀。
作者: 高迎春    时间: 2011-11-25 08:01
封了就封了,若荷可以再以边走边瞧注册,一样可以申请散文版主,财智天下不就是这样又回来了吗?
作者: 青衫子    时间: 2011-11-25 08:20
“而是在给其他会员董万军的短信中说:让她慢慢表演吧。”这句话让人想起一个词:钓鱼儿。
给人一种“局已布下,只等收网”的感觉。
沟通?许也有过沟通,只是这些沟通多数时候给人的感觉是作表面文章,诚意欠缺,而在暗中却斗法使坏。
如果一个论坛的管理层和会员之间对立情绪过多,没有或者缺少信任的基础,缺乏平等的沟通,真诚的沟通,善意的沟通,那么这样的环境只能是造成管理层和会员之间的貌合神离。
处理、打击从来不是唯一的一种维护论坛和谐环境的办法,这与中财的建坛宗旨相去甚远,不论这种处理、打击被冠以何种所谓的理由。人心有杆秤,沉默并不代表赞同。如果我是中财集团的管理层中一员,我是不会坐视一个论坛以这样的姿态,以这样的方式,以严重有损于集团信誉、名誉、利益的行为一而再、再二三地发生。
2002年至今,中财为论坛投了不少资金了,那么为什么论坛的发展总是不尽如人意呢?当然了,论坛要出书了,会员们表示祝贺,这是论坛的一大成绩,是管理层的一大成绩,是众望所归。但是成绩并不能抹煞不足,问题不解决会见风而长,如果等到病入膏肓时再想起治,晚矣!

[ 本帖最后由 青衫子 于 2011-11-25 08:22 编辑 ]
作者: 李修玲    时间: 2011-11-25 08:57
原帖由 太阳神 于 2011-11-24 22:07 发表
这几天我一直在医院检查,今天检查项目晚上刚查完,明天由医生会诊,决定下一步的治疗方案。因此,晚上我没给医院请假跑了出来。一上来论坛上居然出了这样的大事。
       首先,管理员的决定是正确的。本人坚决拥护 ...


首先问一声神版好!
看到你如此关心论坛,作为会员,感觉神版你太不容易了!
记得上次得知您生病的事,是您应合会员若荷提出的同题“草”,一挥而就写出的一篇洋洋洒洒动人万千的文字,那上面记录着您一路成长的过度,与现在身体有异的现状。我还特地在边走边唱版主的同题作品下面跟帖表扬了您的文字,就连若荷都处于您文字的下风啊!
现在神版偷偷溜出医院,一咏三叹直说什么不知情,缺少与会员沟通。
这让我很是迷糊。相当初,您可是兴致勃勃参与同题命名作文的,为什么一出现不良后果,就要说不知呢,还缺乏沟通?您的参与不就意味着沟通吗?
其实您现在还是可以装做什么都不知的样子,继续在医院好好待着养病的,干嘛说出这些让人一看就觉得太虚假的话来?明哲保身固然重要,但人品更重要,否则,再怎么动人万千的文章,那也只能是文章。
修玲已经是被警告之人了,再冲动随时就可能被封,就此打住,问候冬安!
作者: 妖魔的狂笑    时间: 2011-11-25 09:13
原帖由 太阳神 于 2011-11-25 07:21 发表
不论事情的开始情况如何,若荷的错误主要表现在两点:
第一、发贴中有违反论坛的言论。
第二,以显著标题声称要求版主写同题并且“自付稿费”,这第二条是严重轻视中财论坛和会员。
尤其是第二点错误,是任何论坛 ...

关于太阳神先生的两点,我有不同看法。
第一点,“发帖中有违反论坛的言论”,违反了第几条?处理意见里没有表明。就算违反了,边走边唱也违反了(前帖有述),而且他是版主,是明知违反还要违反,又作出了什么处理?要一视同仁才能服众。
关于第二点,我觉得无论是论坛管理方,还是太阳神先生,都有些夸大其词且理解偏错了,搞“同题文章”、“自付稿费”,请问,有什么不好?我细细咀嚼这段话,认为很好,理由如下:一、现在写同题文章的很多,陆文夫、刘国文等人写过《临街的窗》等,引为美谈,至今没有人说不妥。从前,朱自清、俞平伯相约写《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更是举世名篇,谁说不妥啦?二、如今稿酬很低,写作人赚钱不易,号召写同题文章,当然要出稿酬了,不然谁爱写啊。所以,若何此举很好,应该大力提倡。如果论坛真能搞一次,必定能产生许多好作品,对活跃论坛,增加人气,大有帮助。第三,还专门邀请了一个版主一起写,这是一件十分严肃的事。我看过那个邀请,从中更透出若荷的谦逊:其一,她感谢了版主;其二,她自谦是引玉之作;其三,具体邀请了匣子版主,说明若荷眼中是看得起版主的,这么好的事,轮到她头上了,多好,赚钱的美事啊。我就羡慕嫉妒恨啦,为什么不邀请我啊,让我也赚一笔啊。其四,若荷在最后很有礼貌地说,谢谢。瞧,多得体。

同题文章,最能体现作者的个性和文字表达能力,朱自清和俞平伯写同题文章,两人终生是好友。陆文夫、刘国文等人也没听说写同题文章有什么矛盾。怎么是轻视呢?怎么会有矛盾呢?究竟谁思想不健康啦?最后我认为,写同题文章,会有更多的人相邀写同题文章,有利于更好地表达自己的看法。


我再郑重重申一遍,邀请写同题文章,决不是什么轻视,而是对的尊重。



[ 本帖最后由 妖魔的狂笑 于 2011-11-25 09:18 编辑 ]
作者: 辛贵强    时间: 2011-11-25 09:19
原帖由 管理员 于 2011-11-24 09:10 发表
  感谢糊涂虫的细心和关心,对于边走边唱版主这次用词失当,论坛已对本人提出批评。
      我们的会员注册论坛的目的应该是为了写作和交流,论坛也是为大家提供这样的一个平台。希望你以良好的心态,安心写作,愉 ...



版主们出言不逊又该怎么处理呢?若荷不是好端端就那样说那样做的,矛盾是双方引起,一个巴掌拍不响,是话赶话的事,怎么就单单处理若荷一个并捎带上另外两个人呢?版主中的人说了严重轻视会员的话,非常不利于论坛的话,就可以束之高阁吗?好像先打了自己的孩子,再去打别人的孩子,才是一个论坛管理者“大人”应有的正确态度!我以为“用词不当”的版主光内部所谓的“批评”不行,应该公开作检讨,并对处理若荷等人重新作出恰当的处理,不然,不能服众!
作者: 冷晰子    时间: 2011-11-25 09:30


截个图,证明一下太阳神版主确实兴致勃勃地参与了,并非不知情,或者如神版自己说的:因病未来得及沟通。
作者: 妖魔的狂笑    时间: 2011-11-25 09:39
原帖由 @边走边唱@ 于 2011-11-22 11:24 发表



真正的发帖子时间如下:


2011-11-19 09:26 ,会员若荷发帖:“草叶的生命 欢迎版主写同题文章,我愿意推荐发表且稿酬我出。”


2011-11-19 18:08  太阳神发帖:不老的心蔓 (开始题目为:我是一棵不 ...


太阳神先生,你也参与了。但是,你参与的很不地道,或者说,很“阴险”,一,如果你是真心响应,想拿若荷提供的稿酬,你应该同题。可惜你不是同题,而是同一内容同一题财,这是什么意思呢?是什么行为呢?明显的,是一种自我炫耀,是一种打压。可惜你或许自己感觉那篇文章并不好,还不足以从若荷那里拿走稿费,所以不敢“同题”。其二,你这样做,是故意激怒若荷,瞧瞧,我既不跟你同题,又参与了,气死你。这是你当时的心态。其三,你假仁假义地说你的错误是没有及时把若荷的帖子删除。从你响应同题大赛中,可以看出,你压根就没想删除。你要的,就是现在这个结果。
欢迎讨论。
作者: 辛贵强    时间: 2011-11-25 09:46
边走边唱版主在春雨版回贴说:“如果你是专门来看精华的,那你也太可笑而滑稽了,这里是论坛,不是马戏团。”该版主的话暴露了论坛一个非常可怕的倾向——精华不见得就精华,精华只不过是我们版主看谁顺眼而给的,随心所欲而给的,你们盯住精华看就等同于去马戏团看小丑表演。是这么回事吧?请别说我是“歪批三国”,曲解其义,论坛里看有些精华文章,就知道了。这些所谓的精华文章,题材老,立意旧并且是小情小调小情趣,表现手法传统,除了一味叙述,谈自己的小心思,缺少形象与细节外,进入慢,节奏慢,距离精华要求相去甚远。但是版主们却给精华给得一愣一愣的。与此同时,一些真正的好文章却被束之高阁,晾了起来。所以,边版主才说了那么真实的话。还需要事实支持的话,本人有例可举,现在为不伤害作者本人,为了论坛的和谐,不举为好。
作者: 南山菊    时间: 2011-11-25 18:21
对这个贴的这些事,不了解,没有发言权。不敢说任何有关的话。
偶然进来,看到了有熟悉的名字。其中有比较敬重的老师。忍不住说一句。(如果有不妥,还望海涵。)
在这里我想对老妖老师说一声,记得您是专业作家,也申请过小说版主是吗?您以后是很可能成为版主的,是吧?即使您以后不想当,也希望看到您新的作品。或者看到您对我们这些业余写手有中肯的建议。(话就说到这里。希望您不要误会。好吗?)祝您周末愉快!
作者: 柳藏    时间: 2011-11-26 16:59
好一台戏呀

不过在预料之中,这是中财必然会发生的事。

如果不反思,情况以后会变得更糟。

一个论坛会搞得乌烟獐气,是否该好好反思了?

付酬,可惜了投资人的一片心血。

践蹋的不仅是金钱,还有文学,还有人情冷暖。。。
作者: 范廷伟    时间: 2011-11-26 21:18
原帖由 李明 于 2011-11-26 21:02 发表

对个别品质有问题的斑竹,管理层确实应该及时调整,以平息事态。否则,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作者: 范廷伟    时间: 2011-11-26 21:34
原帖由 高迎春 于 2011-11-25 08:01 发表
封了就封了,若荷可以再以边走边瞧注册,一样可以申请散文版主,财智天下不就是这样又回来了吗?

注册边走边看、边走边听、边走边玩等,一样成为香饽饽。
作者: 若谷    时间: 2011-11-27 10:12
原帖由 李明 于 2011-11-26 21:05 发表


如果边走边唱真的是财智天下的话,管理层得思考一下了。


这个,李明版可是多操心了。 自上次论坛举办《我的职业生涯》时,这两个名字的转换就已经公开了。
作者: 娴情逸致    时间: 2011-11-27 13:40
任何一个团体组织和机构,秉承公平、公正的看待和处理问题,是保持可持续发展的必备条件。
作者: 冷晰子    时间: 2011-11-27 14:33
原帖由 梦心雨 于 2011-11-25 11:40 发表


据我所知,在若荷重新发出《草叶的生命》这篇贴子时并没有管理员所说有那个关于稿费的注明,这是任何一个进入中财论坛春雨版的会员可以做证。若荷在与版主沟通交流中得不到积极的善意的回复后致使若荷在激怒中重 ...

还头一回仔细阅读中财论坛规定,原来有个违纪记录的是不可以申请版主的啊?
作者: 冷晰子    时间: 2011-11-27 17:25
http://bbs.zhongcai.com/thread-222000-1-1.html

http://bbs.zhongcai.com/viewthread.php?tid=221897&highlight=%2B%CC%AB%D1%F4%C9%F1

     这是太阳神版主的最近两个帖子,有会员在里面回帖,说了中肯的评语。太阳神版主做了非常真诚的回复。在这一点上,钦佩且欣赏太阳神版主的作风。且太阳神也说了,春夜听雨的版面,都应该有着这样一种真诚交流的风气。但边走边唱版主,却替别人为太阳神版主的一些不是称“好”的评语急了,两帖跟帖如下:



不知道这算不算是挑衅会员。
请管理层和会员明鉴。
作者: 冷晰子    时间: 2011-11-27 17:30
发到论坛的文章,尤其发在春夜听雨的文章,应该属散文范畴吧?应该是让大家评的吧?怎么版主却说:评判他人的日记,是枉费心机呢?
作者: 辛贵强    时间: 2011-11-27 17:48
若荷一句“无良版主”、一个带了个人观点的文章标题附言,就触犯了天条,遭到严厉处理。而做版主的违规发帖,屡屡出言不逊,使用非常不利于论坛团结和稳定的言辞,刺激会员,制造矛盾,引发激变,酿成风波,又当如何论处?管理员对此不能视而不见听而不闻,一碗水端不平,这样下去,论坛何日恢复宁静?
作者: 王茂慭    时间: 2011-11-27 20:10
标题: 我实在看不贯了。
对于这个论坛,人也要知足啊。

一边骂骂咧咧,一边还恋恋不舍,既然觉得这个论坛不好,可以不来啊,不就是个文字,何必这么难受啊?

[ 本帖最后由 王茂慭 于 2011-11-27 20:12 编辑 ]
作者: 刘敬胜    时间: 2011-11-27 20:33
原帖由 王茂慭 于 2011-11-27 20:10 发表
对于这个论坛,人也要知足啊。

一边骂骂咧咧,一边还恋恋不舍,既然觉得这个论坛不好,可以不来啊,不就是个文字,何必这么难受啊?
   骂和不舍有什么矛盾的  因为喜欢论坛才不舍 因为对某些人的言行不满 就可以骂  连这个都不清楚 还当啥版主
作者: 穿越天空    时间: 2011-11-27 20:46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紫萝    时间: 2011-11-27 20:49
原帖由 王茂慭 于 2011-11-27 20:10 发表
对于这个论坛,人也要知足啊。

一边骂骂咧咧,一边还恋恋不舍,既然觉得这个论坛不好,可以不来啊,不就是个文字,何必这么难受啊?
看来中财的版主都喜欢把正常交流的贴子看做骂人的,真想不明白,为什么看不到一个骂人的字呢?到底是哪方在骂,哪方千方百计想听人“骂”呢?
砖得拍就拍,鲁迅先生那时不也是板砖横飞吗?百家争鸣,百花齐放,对吧
作者: 穿越天空    时间: 2011-11-27 20:51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辛贵强    时间: 2011-11-27 21:06
原帖由 王茂慭 于 2011-11-27 20:10 发表
对于这个论坛,人也要知足啊。

一边骂骂咧咧,一边还恋恋不舍,既然觉得这个论坛不好,可以不来啊,不就是个文字,何必这么难受啊?


其中奥秘王版该知道,第一舍不下你这个正直的人,第二舍不下诸多文友们。再说,论坛是天下文友们的论坛,如果是某一个人的,拍屁股就走人,骂骂咧咧是费浪费感情!
作者: 紫萝    时间: 2011-11-27 21:11
热闹热闹,很久不见这样热闹了,点击率与回帖率哗哗地往上升呢。
武斗不好玩,文斗最精彩,充满文学范儿的你来我往,都是有意思的事。
这个若荷也是版主?看过很多她精彩的文章,却不知竟然在这当起班主来了?
封还是不封,疯还是不疯,公道自在人心。
作者: 一阵风909    时间: 2011-11-27 21:23
偶自认为是论坛的忠实粉丝,斗胆在这里说下自己的看法
一、会员要端正心态,发表文章奔精华不是第一目标,重在分享交流,提升写作水平,不要期望每个人阅读自己的作品后会有共鸣;没有加精华并不代表不是好作品;
二、版主要端正心态,版主只是个称呼,不一定代表写作水平,加精华不加精华要尽量客观;评论做到有感而发,避免虚妄;
三、论坛惩罚决议需兼顾版主和会员双方,相信,会员之间的冲突也是由一时气愤而发的牢骚,本质不是挑衅;另,众多老会员坦言,也希望管理层考虑。

[ 本帖最后由 一阵风909 于 2011-11-27 21:24 编辑 ]
作者: 王茂慭    时间: 2011-11-28 08:40
本不想参与,实在看不惯这些行为。

哎,不就是个论坛,玩玩也罢,交流也罢,讨个小钱也罢,,都无可非议,不要太嚷嚷啊。有这个论坛,已经不错了,还有个小钱鼓励也不错了,“文人”要知足啊。

假设你是版主又会怎么样?你做的就一定比现在的斑竹好?
假设中财停止计酬又会怎么样?你是否还有这样嚷嚷的激情?
既然你们都说爱这个论坛,那就借用恋爱中的一句话,爱一个人就要给他快乐。
作者: 冷晰子    时间: 2011-11-28 08:49
原帖由 一阵风909 于 2011-11-27 21:23 发表
偶自认为是论坛的忠实粉丝,斗胆在这里说下自己的看法
一、会员要端正心态,发表文章奔精华不是第一目标,重在分享交流,提升写作水平,不要期望每个人阅读自己的作品后会有共鸣;没有加精华并不代表不是好作品;
...

嗯,中肯。
作者: 冷晰子    时间: 2011-11-28 08:56
原帖由 王茂慭 于 2011-11-28 08:40 发表
本不想参与,实在看不惯这些行为。

哎,不就是个论坛,玩玩也罢,交流也罢,讨个小钱也罢,,都无可非议,不要太嚷嚷啊。有这个论坛,已经不错了,还有个小钱鼓励也不错了,“文人”要知足啊。

假设你是版主又会 ...

嘿,说真的,王版,你要是在去年之前说这话呀,肯定很多人佩服你。
http://bbs.zhongcai.com/viewthread.php?tid=177098&highlight=%CD%F5%C3%AF%91%5C
这是你去年的帖吧?说高山流水版主的。那时候你还不是版主吧?
在三楼的第一条里你就在说:
1、没有什么荣幸的,只是觉得你没有写到位,为了文章,为了道义说了几句,文章意气吧。

一个人,在说任何话的时候,先看看自己,然后再发言比较好。真的。似乎春雨版还有你的很多没当版主时候的高论,暂且不找了罢。
嗯,当了版主之后,觉悟就是不一样了。



作者: 冷晰子    时间: 2011-11-28 09:00
这个帖子,你发于2011年1月,却在10月份,还做了修改。没修改之前的帖子,不知道什么样,大约还有许多比这难听的话?也未可知。
不过,现在的,我做了截图。你就别再费心修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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