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财论坛

标题: 和会员交流 [打印本页]

作者: 王茂慭    时间: 2011-12-23 16:02
标题: 和会员交流
                     
                     和会员交流


    1. 诗歌必须是首发的,会员要自律。

    2. 传上诗歌后连一次回帖都没有的会员,下次酌情考虑精华。

    3. 作为交流,至少其中的一个目的是提高,希望会员在下次诗歌写作中努力避免上一次诗歌写作的不足,尤其指那些接受了的意见。

   4. 我看重会员对于诗歌写作的进步,因为程式和机械的写作是简单的,突破和超越的写作是艰难的,诗歌不是语言的堆砌。

   5. 诗歌有风格和理解的差异,但写得好的诗歌还是好的,会员应尽量避免一些“无聊”和“闲暇”的写作。我更看重文字背后的内心和性情,面对于文学,悟性和才气仿佛一个人的左手,良知和品行仿佛一个人的右手,二者缺一不可。

   6. 互相学习,互相进步;求同存异,取长补短。

   7. 苛求于自己的每一次写作,慎重于自己的每一次发言。   

   8.提倡说真话,一方面,斑竹说真话指出会员诗歌优点和不足,前提是互相要理解;另一方面,会员之间也要说真话,互相指出优点和不足,前提是互相要理解。当然说真话交流的前提是真诚,一切也与读书人的气度有关,所以希望大家都是通脱而不拘迂的读书人。

    以上和大家共勉。





[ 本帖最后由 王茂慭 于 2011-12-23 16:18 编辑 ]
作者: 秋灯吟草    时间: 2011-12-23 16:22
赞同楼主之言!要充当一位诗人先做好一个人
作者: 梅树林    时间: 2011-12-23 17:18
标题: 回复 1# 王茂慭 的帖子
学习。支持。对照。理解。尊重!!! :handshake :handshake 问好王老师!
作者: 低调的奢华    时间: 2011-12-23 17:27
进来学习,对照!顶起!
作者: 川上子    时间: 2011-12-23 18:03
“苛求于自己的每一次写作,慎重于自己的每一次发言。 ”说得好!
再加一句,宽容于别人的每一次实验性写作。

加精与否,计酬与否,发表与否,选录与否,吹捧与否,哪一个有比自己真正写好一首诗歌,学会写好诗歌——更重要呢?!
作者: 快乐的燕子    时间: 2011-12-23 19:51
赞同和支持版主的观点!
作者: 祥萍    时间: 2011-12-23 20:13
王版说得对,会员之间有互动和交流,有真正的意见,才能有提高。
作者: 邱天    时间: 2011-12-23 20:18
王版主说得真好,来论坛的朋友,特别是来诗歌版的朋友,好好读一读,遵照这些去做,大家会进步的。

多交流,好好交流,每位会员朋友的责任啊!
作者: 阎润文    时间: 2011-12-23 23:02
呵呵,好意见,会员真的应该多交流。
作者: 雨兰    时间: 2011-12-24 11:25
“苛求于自己的每一次写作,慎重于自己的每一次发言。 ”说得好!
再加一句,宽容于别人的每一次实验性写作。

加精与否,计酬与否,发表与否,选录与否,吹捧与否,哪一个有比自己真正写好一首诗歌,学会写好诗歌——更重要呢?!
赞同!
作者: 秋灯吟草    时间: 2011-12-24 18:30
原帖由 川上子 于 2011-12-23 18:03 发表
“苛求于自己的每一次写作,慎重于自己的每一次发言。 ”说得好!
再加一句,宽容于别人的每一次实验性写作。

加精与否,计酬与否,发表与否,选录与否,吹捧与否,哪一个有比自己真正写好一首诗歌,学会写好诗歌 ...
积极认同!握手
作者: 百牛岭牧    时间: 2011-12-24 18:36
打开自己的心胸,清澈见底!
作者: 黑龙江小龙女    时间: 2011-12-25 15:11
有容乃大,希望大家多互动。
作者: 王茂慭    时间: 2011-12-27 08:33
还有很多会员连一个帖子都不回。一个论坛良好的气氛是需要大家共同维护的。
作者: 鸽子杨军    时间: 2011-12-27 17:47
真心之语!
作者: 郭全华    时间: 2011-12-27 17:51
坚持这样的理念是非常难得的
作者: 王茂慭    时间: 2011-12-28 09:30
我看重在这里留言的朋友。至少是对论坛的支持。
作者: 李修玲    时间: 2011-12-28 15:47
悟性和才气仿佛一个人的左手,良知和品行仿佛一个人的右手,二者缺一不可。

良知与品行,哟呵,为这句话,顶一个。
作者: shuishui    时间: 2011-12-28 16:41
品行?你有吗?你自杀吧!
作者: 老久    时间: 2011-12-28 16:48
这些规矩是为别人订的吧?七月份你就抄袭别人的东西,被处理过的;当了版主后又在散文版发表了你已经发表过的文章,又被处理。真是笑人。
作者: 素墨    时间: 2011-12-28 17:37
支持版主,希望这里成为一个可以互相激励,共同提高的园地
作者: 湮雨朦朦    时间: 2011-12-28 19:41
明月清风能有王版这样的版主是一件幸事,问候一下。
作者: 李修玲    时间: 2011-12-28 20:16
嗯嗯,为明月清风因为有了王版主而增加流量,顶一个。
作者: 妖魔的狂笑    时间: 2011-12-28 20:46
因为
我怀疑
楼主的文字是抄袭的
也可能不是抄袭的
但是
也可能是抄袭的
因为楼主有抄袭的前科
就是有案底的
一般有案底的人
要想得到别人的信任
需要一个小小的过程
作者: 妖魔的狂笑    时间: 2011-12-28 20:52
楼主的这首诗,
我没看懂。
作者: 萧仲莲    时间: 2011-12-29 09:25
少见的好版主!
作者: 李修玲    时间: 2011-12-29 10:02
看不懂楼主的这首诗。
据我所知,此类文字该发会员沟通版块。王版主身为版主,是不懂还是故意显示与众不同?你想让会员都跟你这样去做吗?
作者: 松哥1965    时间: 2011-12-29 10:58
做人和做斑竹一样,更需要一个品子!
作者: 袁光熙    时间: 2012-1-18 16:41
  赞同会员之间有互动和交流,有真正的意见,才能有提高。但在方法上我认为,有些不同意见可以用回复的形式,但有些最好用短信私下交流,以避免矛盾公开化。




欢迎光临 中财论坛 (http://bbs.zhongcai.com/)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