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财论坛

标题: [原创] 原来你也在这里 [打印本页]

作者: 孩哥    时间: 2004-5-4 23:28
标题: [原创] 原来你也在这里
  ⑴ 

  原来,你也在这里看我的文章? 
  这真是一种缘份。 

  ⑵ 

  《原来你也在这里》,看到同名的歌曲,再看演唱者后便觉得它应该与张爱玲有种关系。 
  “噢,你也在这里吗?” 
  看到上面这句张爱玲在《爱》中的唯一一句对白,似乎可以感觉到说话者那会心的笑容,如果不是到最后那凄凉的结局,谁还会想起那句看似平常的问话中包含了多么真实的感情。 
  原来你也在这里?每想起这几个字,我总是想笑,想感谢网络让我们这些素不相识的人在此真诚地交流。 
  “原来”一种返朴归真的苍桑与无耐。 
  原来,这篇文章我是在很用心地写,或者,你也会用心去看。 

  ⑶ 

  “请允许我尘埃落定/用沉默埋葬了过去/满身风雨我从海上来/才隐居在这沙漠里/该隐瞒的事总清晰/千言万语只能无语/爱是天时地利的迷信/喔原来你也在这里/啊那一个人是不是只存在梦境里/为什么我用尽全身力气/却换来半生回忆/若不是你渴望眼睛/若不是我救赎心情/在千山万水人海相遇/喔原来你也在这里。” 
  说到这篇文章的缘起,不能不提到上面刘若英的这一首歌。歌曲的作词是姚谦,没有感觉到有什么不平常之处,但只是听过一遍后我就喜欢上了它。尤其是那句“为什么我用尽全身力气/却换来半生回忆”。想想也是,对于一个在千山万水人海中相遇的人,就算我们相爱了,终到头来还是不得不分手时,除了再次相遇时感慨一句“原来你也在这里?”我们又还能用什么更恰当的话来表达那种复杂却又不可言状的心情。 
  现在,当谈恋爱也已经成了往事而我们还在说着爱情是什么样子时,就好像事隔几年后还再谈起张艺谋那部《英雄》的好坏与得失。像我自己,每当想起爱情,回忆中总是那最初与她相识时无知而幼稚的话语。事隔多年以后,我们都会发现,两个人是不是会永远在一起并不是最重要的,甚至是最不重要的,而在最初,我们谁又不是在费心地一次又一次地有意或者无意地伤害着对方。 
  原来你也在这里,为什么当初我们相识时并没有想到所有的一切都会成为往事。 

  ⑷ 

  五一国际劳动节,我又回家了,失业了,或者应该文明一点说是下岗了。作家,坐家,这两个词原来靠得这么近。 
  终于又有时间把杂乱的思绪整理一下慢慢写出来。 
  今天中午的时候我接到一个电话,看着区号,还以为是村里的那个同学打过来的。结果却是个陌生的声音:“你是小西吗?”用的是普通话,我确定他是看错或者记错了,而不是发音的问题。告诉了他我真实的姓名后他再问了些关于我住址的问题,然后他说在网络上看到我那篇《空白日记》,想落实一下作者是不是真实的。 
  挂断电话后,实在有些懊悔,为什么当时在网络写文章时没有写得再好一点?这是我这些沉默日子里的感受,那就是以前的文章看上去有些浮躁了。为了下一份工作,我有好几天都住在宾馆里看电视,原来金庸小说中的人物与二月河作品中的人物相比还是有那么一点点的不成熟,至少有些对话让人看起来是多余的。这不禁让我想到自己文字中理论知识的欠缺,原来做任何事情也都还是有些意义的。 

  ⑸ 

  昨天今天的大部分时间都用来休息或者看看电影,买了新光驱,把当初买的张艺谋的作品打开了来看,发现《英雄》中当梁朝伟穿上白色衣服时所演的物看上去最真实,如果张导在最初就是以那么种意境拍完全篇,那我们还可以在一个个死去的人物中找到真正的英雄。在无名所讲的故事中、秦王的想象与推测中我们也都找不到张曼玉的本色,倒是章子怡那个做下人的小姐角色很成功,到底是张导曾经的最佳拍档。看《一个都不能少》、《我的父亲母亲》、《大红灯笼高高挂》、《摇啊摇,摇到外婆桥》、《幸福时光》,这又发现张导故事的生命竟全都是在原版的小说里,然后就是所加入王家卫散漫的风格与周星驰式的无厘头表演。而《英雄》中除了技巧外便再少发现他的什么风格了。或者这就已经不是一个讲故事的时代。原来我们可以在重复别人的过程中不断地寻找自己。 

  ⑹ 

  晚上的时候,接到一位朋友的短信,她说心情有些不好,问我在做什么。 
  我说看了张艺谋的几部电影,想写一篇《原来你也在这里》。 
  当初在网吧上网时,我一遍遍地把这首歌介绍给她听,到最后她才问:那首歌是谁唱的。 
  我在给她的回复中说:“原来我们一直就在一起,还有什么不开心的?想想今天有什么收获,然后好好睡觉吧。” 
  “啊那一个人是不是只存在梦境里/为什么我用尽全身力气/却换来半生回忆。”回忆真是一种奇妙的东西,它让你学会了《英雄》中剑法的最高境界,又不必理会残剑与秦王心中的“天下”是否真的是一个样子。 
  她是谁?这对你们来说并不是很重要,而我又怎么知道她会不会愿意陪着我一直走下去。 
  坐在自己的电脑前打完这些文字,贴到网络上,告诉那个才气高我许多的徒弟,我胡汉三又回来了。 
  原来你们还都在林子里,想想《英雄》最精彩的打斗场面就是在“胡杨林”,我能不回来看看吗? 
  又是在一个多小时里敲完这些文字,什么时候才能改掉这坏习惯,认认真真写篇文章?


---------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作者,同意将此作品发表于中财论坛。并保证,在此之前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否则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谨授权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本作品的发表和转载等相关事宜,未经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其他媒体一律不得转载。
作者: 冷眼看    时间: 2004-5-6 15:17
楼主的这篇帖子中心思想不太明确,修改一下如何?
作者: 孩哥    时间: 2004-5-7 09:19
好,我试着改一下。




欢迎光临 中财论坛 (http://bbs.zhongcai.com/)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