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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禁毒·原创]警察监控警察是缉毒体制之痛 [打印本页]

作者: 翠竹随风舞翩跹    时间: 2004-6-8 17:37
标题: [禁毒·原创]警察监控警察是缉毒体制之痛
  根据被抓获的吸毒人员供述和大量调查,西北某市雁塔区缉毒警方深夜秘密展开行动,欲捣毁碑林区一个涉毒窝点时,却遭到数辆不明身份警车和身着警服男子的监控。据介绍,因当时天晚,该涉毒窝点内情况不明,加之遭遇不明身份的警车监控,秘密行动被迫暂时取消。

  辑毒警察遭遇了别的警察的非法监控,非法的监控无非是想给辑毒警察的正常公务设置障碍,阻止执法。由于报道中没有说明为什么监控,但是,根据以往的类似案例也可以得出如下的推测:其一,监控的警察充当了吸毒、贩毒者的保护伞;其二,利益驱动。针对这个新闻,笔者宁愿相信非法监控是属于后者的原因。

  警察监控警察执行公务,这样的非法监控是非法使用公权的典型表现,非法使用公权的背后暴露了积淀的由来已久的警察辑毒工作经费之困、体制之弊、制约之失。

  给辑毒工作下硬任务是很多地方公安部门的惯用做法,因为没有任务的量化不足于考核辑毒、戒毒成绩大小。为了完成任务和立功,一些干警不惜使用以罚代刑、以罚代戒的手段,将一些贩毒、吸毒人员抓了罚,罚了放,放了再抓,抓了再放,形成了恶性循环。在这样的片面激励机制的“激励”下,一些警察动用一切所能动用的非法手段,甚至不惜制造冤假错案来完成任务。“当了这么多年警察,经济创收好像总是处于工作的第一位。”一位警察如是感概。 另一位警察回应说,“只要有任务,像孙志刚那样死的人以后还多,那几个被判刑的警察不冤吗?你问问他们看有没有任务!” 在现有条件下,完全不创收并不太现实,但必须依法。严格执法可能减少收入,但能树立良好的投资环境。地方有了财政收入,公安条件也就好了。 物质的力量不解决,精神力量最终将不起作用。就在不久前,笔者所在家属院一男青年在街上被辑毒警察无辜指认为吸毒者抓了起来,该青年据理力争,后警察以私了了之。

  警察非法监控缉毒警察,暴露了警察权力的滥用,助长了警察的特权思想,对自己手中的权力缺乏清醒的认识。这种现象势必造成公安与群众强烈禁毒愿望的对立。很明显,如果是一般的部门或者老百姓非法监控或者盯梢辑毒警察,那就是典型的妨碍执行公务。没有制约力的警察公权必然导致公权的滥用,警察滥用权力的背后,是监督的缺失。谁来监督警察,暴露了我们缺乏独立的警察监督部门。必须在警察体制的内外都建立起有效的监督机制。 在外部,除健全检察院和法院对公安机关的制约监督机制外,还应建立起地方民众对地方公安机关的监督与评价机制,使地方公安机关真正做到对地方民众负责。而行政体制之内,应建立专门监督队伍,以回应人民群众对于公安机关的申诉,对整个公安队伍起到“督导作用”。

  在国外,通常会设立一个或多个独立的警察监督机构。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就有两个独立的警察投诉机构,一个是ICAC,即著名的廉政公署;还有一个是IPCC,即独立警察投诉机构。IPCC是在警察机构内部设置的,但是又独立于普通警务机构。此外,香港警方还采用行政上的分权制度,调查者,决策者和监督者三种警察权主体在警察内部是三权分立的。调查的人不决策,决策的人不监督,监督是由独立的IPCC来做。

  3月2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发布《关于加强行政执法机关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工作联系的意见》,要求清查“有罪不纠、以罚代刑”现象。警察非法监控缉毒警察现象的出现,说明了清查“有罪不纠、以罚代刑”现象的工作还很艰巨,而从经费之困、体制之弊、制约之失来梳理这个问题显得特别迫切。

  今年禁毒宣传教育的主题是“抵制毒品,参与禁毒”。这个“参与”不是警察非法监控辑毒警察背后的利益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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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冷眼看    时间: 2004-6-9 14:55
作者这篇征文没有把正标题打上,而且偏离了主题——关爱生命。所以很遗憾,不能给精华。
作者: 翠竹随风舞翩跹    时间: 2004-6-9 15:44
呵呵,谢谢斑竹的提醒,我又看了征文的要求,是偏题了,我以为写禁毒的都可以。
重来哦。
作者: 冷眼看    时间: 2004-6-9 15:52
最好同一期不要发2篇以上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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