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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自己的孩子与别人的老婆 [打印本页]

作者: 南山菊    时间: 2012-10-18 20:09
标题: 自己的孩子与别人的老婆

   “多情反被无情误”,此处的“情,指的是爱情吧?其实生活中,我们不难遇到,其他的事情,也是类似的。真正正直之人,会更多自省自身,关注社会民生,以实实在在的善行代替空谈与指责,待人以宽,律己以严,而不是以一副道貌岸然的样子,为芝麻绿豆大的小事,扣上道德的大帽子,动辄训斥人,把所有的错都推在对方身上,没完没了一味纠缠。

       说到是非,自然孩子之间最多,童言无忌嘛。要不还分小孩子,老人。孩子幼稚,老人稳重,这是常识。同龄孩子斗嘴,常有的事。比如幼儿园小孩子经常有这种情况。小孩子之间难免吵嘴打架,他们一会就好了。即使不好,各玩各的啊。幼儿园老师不能因为这个孩子赶走另一个孩子,剥夺他(她)在这家幼儿园上学的权利,更不能觉得自己亲戚的孩子就是金子(打个比喻),辱骂殴打另一个孩子,哪怕那个孩子的父母地位很卑微,人家的孩子也是人家父母的宝贝,不是一块任人无休止殴打的顽石。

       孩子之间打架,谁说了谁一句,谁回了一句。谁和谁合伙欺负了谁,谁骂了谁。谁不从孩子时期走过来呢,谁没有教育过上幼儿园的孩子,这些道理不需多说。我女儿上幼儿园,被女同学打了一次,划痕就在她的脸上。我们没理。我说小时候谁没打过架吵过嘴,谁回家告父母,父母上门上找,那叫“护犊子”,“找门子”。谁想让自己的孩子做公主,就为她建立一座城堡,只让女儿一个人在那里吧。只有那个方法。

       平民之间,“一个巴掌拍不响”,孩子之间的事,谈不上恩怨,更无所谓仇恨,兴师动众威风凛凛地找上门来的,就一定是有理的是吃了亏的吗?有人得理不饶人,还有人无理争三分。若偏袒孩子,自己觉得自己身份格外尊贵,高人一等,凡是被孩子回来告状的,都被认为是该重重下狠手责罚的,明明自己孩子没吃亏,还要对方赔礼道歉,咄咄逼人,那就有点仗势欺人,“里糊涂”了。

       是啊,“老婆是别人的好,孩子是自己的好”。我们自己的孩子再好,我们不能因为爱自己的孩子,就以伤害别人孩子为代价,让别人被动承受,还要喋喋不休地指责对方哪里哪里不好,代替对方父母来教育人家的孩子,来责打,甚至羞辱。尤其在公众场合,率众羞辱对方,这已经踩在了道德与法律的底线上。你口中所谓人家孩子的不好,再不好,也是小错误,你这种报复方式,是更大的错。

       说完孩子的事,再说“别人的老婆”,我们看着好与不好,怎样呢?假如一个男人,看上人家的老婆漂亮,就要盯着人家找错,然后赖上人家吗?要挟她,你若不嫁给我,或者对我怎样,我就要把你的错公诸于众,或者告到你丈夫那里,告到你的单位那里。难道这样赖人家吗?

       这样的事,不是没有。我一位同学年轻的时候,就遇到这种事。一个无赖看上她美貌,带了一群痞子,包围了她家,要挟她的父母。后来,她真嫁给了他。不是因为他的胁迫,而是那个男子表面上是赖皮,人各方面还不错,他们结婚之后,过得很幸福。有一次在饭桌上,我们还调侃他俩这事。

      假如那个男子是地道的痞子,或者是披着君子皮的流氓无赖,我想我那位女同学,是绝对不会就范的。假如那个男子用武力胁迫娶了她到手,又不珍惜她,她依然有权利和他离婚,他也不能拦着她。古往今来,恶霸地痞抢亲的事多见。包括《水浒》上的林冲妻子。但如今的时代,这种事不再有了,也不容许有了,谁若这样做,也会受到法律制裁的。

      凡事逃不过一个“理”字、一个“法”字。一个人犯错与否,程度轻重,是孩子在幼儿园有老师管理,在家有人家父母管教。若是成人,无论在哪里,有那个地方的管理者。即使在一个地方玩,也有那里的规则与规矩,谁违反了,由那里的主人出面管理。不是我们看谁不顺眼,就要上去打几巴掌出口气的事。我们可能在某个地方某个时期当过领导,养成自己说了算的脾气和习惯,可是人哪能做一辈子的官?即使是官,也只是管我们的“一亩三分地”。即使是以冠冕堂皇的名义,管人家的事,也有个限度。超越了,性质就变了。

      人说“活到老学到老”,人是越老越精明越开明越宽厚的。若是相反,从睿智慈祥的老人,变成了蛮横任性的孩子,那可真是老小孩了。老顽童有可爱之处,但前提是,他一定不要伤害到别人,尤其是以“仁慈公正”的名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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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南山菊 于 2012-10-19 15:07 编辑 ]
作者: 吴墨    时间: 2012-10-18 22:49
文字朴实,娓娓道来,不温不燥,说理讲理,客观中正,不偏不倚。“老顽童有可爱之处,但前提是,他一定不要伤害到别人,尤其是以“仁慈公正”的名义。”言之有理。慈祥老人占绝大多数,社会上也不乏有叫人难以尊重的老者。问好山菊!
作者: 叶柄    时间: 2012-10-19 00:14
文字朴实,但深函哲理。好文。
作者: 南山菊    时间: 2012-10-19 08:17
原帖由 吴墨 于 2012-10-18 22:49 发表
文字朴实,娓娓道来,不温不燥,说理讲理,客观中正,不偏不倚。“老顽童有可爱之处,但前提是,他一定不要伤害到别人,尤其是以“仁慈公正”的名义。”言之有理。慈祥老人占绝大多数,社会上也不乏有叫人难以尊重的 ...

谢谢吴版主来读与点评,问好。
作者: 南山菊    时间: 2012-10-19 11:05
原帖由 叶柄 于 2012-10-19 00:14 发表
文字朴实,但深函哲理。好文。

谢谢叶柄老师来读与点评,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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