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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也说爱情 [打印本页]

作者: 邱俊伟    时间: 2012-10-24 21:42
标题: 也说爱情
  今天要写点东西。写字其实更是一种习惯,日久便会生情。一直深爱着文字,在文字里,我总是能感受到那份属于自己的舒畅淋漓与轻松自在。

  
  那么就写一点与爱情有关的文字吧,虽然其实爱情于我很遥远,就算是自己和自己的灵魂喃喃自语吧。生活中,不能缺少爱。

  
  二月十四日,是西方传统的情人节(VALENTINE’S DAY),似乎没有几个人愿意去深究这个节日的由来。据说是为了纪念古罗马时期的瓦沦丁(VALENTINE),也有的说是为了纪念约娜。我倒是更愿意相信是纪念瓦沦丁的节日,英文的情人节的名字就可以充分说明这一点,这其实是西方人的节日。

  
  中国人的情人节也算历史悠久,农历的七月初七,月上柳梢,葡萄架下,卿卿我我,海誓山盟。古往今来,单单与七夕有关的古诗词就有成百上千,只可惜西方情人节的玫瑰还是充满着诱惑。于是,越来越多的年轻人选择在二月十四日,用玫瑰表达自己心中的爱慕,真的没有几个人愿意再去到葡萄架下相约看月亮了。

  
  我天性愚笨,对爱情的领悟要比别人晚得多。记得学生时代,我们班级里的一个女同学某一天突然呜呜大哭,问别人才知道,原来她的的姐姐把她的书本全部撕碎。那时心里很同情,但也大惑不解,自己的亲姐姐怎么会撕碎妹妹的书本呢?

  
  一个熟知内情的同学告诉了我事情的经过,原来我那女同学的姐姐爱上了一个男生,而我的这位女同学竟然横刀夺爱,她不但和那个男生讲自己姐姐的诸多缺陷,还背着姐姐和那个男生相恋。我当时大吃一惊,仅仅因为一个男生,同胞的姐妹,竟然能这样反目成仇。而最终的结果,那个男生没有选择爱我的那个女同学,也没有去爱撕碎妹妹书包的姐姐。

  
  若干年后,我听说我那女同学后来结婚,老公经商开了家饭店。可是不久,她的老公和饭店一位年轻的女服务员偷偷私奔去了远方,她一怒之下,选择结束自己的生命来为自己的爱画上句号,这样的方式当真决绝而悲凉。

  
  生命中,其实不是每个人都能去爱的。有的人,擅长用甜言蜜语吹出五彩斑斓的肥皂泡,而那些终究不易长久。有的人,和你一起吵闹和你一起开心,而最终依旧各奔西东,只是我们生命里的过客而已。有时,爱甚至只是我们一厢情愿的幻想。爱,更不是我们生命的全部。

  
  很多的时候,我们发现,昨天还在相互拥抱的男女,明天却已经恩断义绝、形同路人。在我们的记忆里,爱,总是浪漫、温馨、甜蜜和美妙。但是随着时光的流逝,我们终于明白,有些爱,纯粹只是一种感觉,是我们自己编织的幻想。

  
  见过太多的恋人在分手后的恶语相向,也见过太多的情侣在离去后的斥责谩骂甚至落进下石。我不明白,当初的心心相印、肝胆相照,最后为什么却是如此的凶相毕露?

  
  让我念念不忘的是,才女张爱玲的痴情,虽然最终的结果也还是被胡兰成抛弃,然而每当我读到张爱玲对爱的描述,我的心总是象被针刺一般的痛。不经历真爱,是写不出那样的文字的,原来有时爱,虽然没有结果,但是爱的感受竟也如此的凄美。

  
  有些人,从来不需要我们刻意的铭记,却一直萦绕在我们的脑际。有些事,我们以为自己早已淡忘,但是在一些孤寂的夜晚,会发现曾经的记忆在内心深处根深蒂固。

  
  我深知,爱真的不一定就能天长地久。但是,今夜,灯下,一些灵魂深处流淌出来的记忆,竟如此的沉重而真切。爬满岁月青苔的往事,渗出的点点泪光,滴在心灵的纸上,慢慢扩散,如露,如花。

  
  今夜,俯身捡起一些往事,抒发一点自己对爱情的感想。想来爱不是男人的错,爱也不是女人的错,因为爱本来就没有对与错。那个为了爱而放弃生命的女同学,其实她只是一时糊涂。因为她还不懂得,有时,放弃也是一种爱。

  
  千百年来,爱,是一个永恒的话题,在漫长的岁月中熠熠闪光。爱情,更是一只色彩斑斓的蝴蝶,总有一副带着泪水的翅膀,在生命中翩翩飞翔。

  
  试想,某一个人,在自己老年时,在寒冷的冬季,在内心的深处,倘若没有任何关于爱情的人和事来作为回忆,那漫长寂寞的严冬如何能挨得过去?


  
  ————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作者,同意将此作品发表于中财论坛。并保证,在此之前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否则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谨授权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本作品的发表和转载等相关事宜,未经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其他媒体一律不得转载。

[ 本帖最后由 邱俊伟 于 2012-10-25 01:42 编辑 ]
作者: 李兴文    时间: 2012-10-24 22:07
原生态的生活,原生态的人性。有些事情,无需弄清经过,有些事情,无需过问结果,因为生活本就是这样的。问候邱先生!
作者: 邱俊伟    时间: 2012-10-24 22:14
标题: 回复 2# 李兴文 的帖子
在这里和你相遇真好!
一直钦佩你的文字,如果拿我当兄弟,直接就称“阿伟”呗。
距离虽然遥远,但是心却靠得很近。
送去来自北美的真诚祝福,祝兄台平安健康。
作者: 周施梅    时间: 2012-10-25 06:41
今夜,灯下,一些灵魂深处流淌出来的记忆,竟如此的沉重而真切。爬满岁月青苔的往事,渗出的点点泪光,滴在心灵的纸上,慢慢扩散,如露,如花。

灯下的感悟,如此诗意。
作者: 木门长子    时间: 2012-10-25 09:15
很有意味的的解读,富有哲理,让人顿悟爱之重要爱之不可缺。男男女女生活中人,没爱不可,有爱当真,为自己的爱执著值得敬重。
作者: 海凹    时间: 2012-10-25 10:05
爱情很复杂,复杂的不敢想象。世间有真正永恒的爱情吗?请下面的朋友表各自看法。
作者: 青衫子    时间: 2012-10-25 10:19
心中有爱,暗夜不寂寞。
作者: 袁光熙    时间: 2012-10-25 14:15
  “生命中,其实不是每个人都能去爱的。有的人,擅长用甜言蜜语吹出五彩斑斓的肥皂泡,而那些终究不易长久。有的人,和你一起吵闹和你一起开心,而最终依旧各奔西东,只是我们生命里的过客而已。有时,爱甚至只是我们一厢情愿的幻想。爱,更不是我们生命的全部。”
  ——说得好啊!
  对爱情的思索有深度,有新意.
  问好朋友!
作者: 邱俊伟    时间: 2012-10-25 19:44
原帖由 木门长子 于 2012-10-25 09:15 发表
很有意味的的解读,富有哲理,让人顿悟爱之重要爱之不可缺。男男女女生活中人,没爱不可,有爱当真,为自己的爱执著值得敬重。


谢谢木门版主的点评。
遥祝安好!
爱,是个永恒的话题。
作者: 邱俊伟    时间: 2012-10-25 19:46
标题: 回复 4# 周施梅 的帖子
谢谢周施梅老师的点评。
谢谢,请多多指教。
这里很多熟练的面孔,可惜来得迟了,呵呵。
作者: 木门长子    时间: 2012-10-25 19:48
这篇文章已经在别处发过,不好意思!

http://www.overseaswindow.com/node/5744
作者: 邱俊伟    时间: 2012-10-25 19:48
原帖由 海凹 于 2012-10-25 10:05 发表
爱情很复杂,复杂的不敢想象。世间有真正永恒的爱情吗?请下面的朋友表各自看法。


谢谢海凹版主的鼓励!
我当好好努力,可惜进这个论坛有点迟了。
进来后发现,原来很多熟悉的面孔都在这里,真好。
最好的问候!请版主多多指教。
作者: 邱俊伟    时间: 2012-10-25 19:55
标题: 回复 7# 青衫子 的帖子
谢谢青衫子老师的点评,向你学习,握手。
作者: 宋长征    时间: 2012-10-26 13:28
爱与生死,是永恒的书写母体,也是最值得大书特书的人间真情,至于爱的真相,也许千人千面,尽心,尽得自己的努力与真诚了就好。
作者: 邱俊伟    时间: 2012-10-27 03:37
原帖由 袁光熙 于 2012-10-25 14:15 发表
  “生命中,其实不是每个人都能去爱的。有的人,擅长用甜言蜜语吹出五彩斑斓的肥皂泡,而那些终究不易长久。有的人,和你一起吵闹和你一起开心,而最终依旧各奔西东,只是我们生命里的过客而已。有时,爱甚至只是 ...


谢谢光熙兄长。
谢谢你的鼓励。
握手。
作者: 邱俊伟    时间: 2012-10-27 03:40
标题: 回复 11# 木门长子 的帖子
谢谢木门版主,在那边早贴了两天。
我不懂规矩,请你谅解。
以后,我就注意了。
感谢你,木门版主,给你最好的问候。
作者: 高迎春    时间: 2012-10-27 07:10
原帖由 邱俊伟 于 2012-10-27 03:40 发表
谢谢木门版主,在那边早贴了两天。
我不懂规矩,请你谅解。
以后,我就注意了。
感谢你,木门版主,给你最好的问候。
这里的文章要求原创首发,一周之后才可以转移至自己的博客或其他地方。以后注意就是了,问好!
作者: 齐改利    时间: 2012-10-27 07:16
百年来,爱,是一个永恒的话题,在漫长的岁月中熠熠闪光。爱情,更是一只色彩斑斓的蝴蝶,总有一副带着泪水的翅膀,在生命中翩翩飞翔。
欣赏!
作者: 絮语如歌    时间: 2012-10-27 13:04
拜读邱老师的美文!

爱情是个古老的话题,情殇,情醉,情缘,都出自人的倾心!
作者: 杨春山    时间: 2012-10-27 16:19
对爱情的观照与解读。问好俊伟。
作者: 刘彦林    时间: 2012-10-27 22:19
解除了精华,遗憾啊。
作者: @边走边唱@    时间: 2012-10-28 00:34
爱与不爱,是生命的际遇;爱情,说起来容易,做到,难!
作者: 邱俊伟    时间: 2012-10-28 01:38
标题: 回复 17# 高迎春 的帖子
谢谢高兄,我以后就明白了。
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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